㈠ 中國民政基金會什麼時候在民政部注冊
應該是按照社會組織管理,由民政局負責,可以打電話或直接上門去咨詢注冊登記事宜,一個城市不行的話就換個城市,各地政策可能不同。
㈡ 民政部是負責管什麼的
民政部主要負責救災救濟、優撫、擁軍優屬、社會救助、行政管理區劃、社會福利、婚姻和殯葬等。
民政部主要職責:
(一)擬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方針政策,起草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承擔依法對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和監察責任。
(三)擬訂優撫政策、標准和辦法,擬訂退役士兵、復員幹部、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安置政策及計劃,擬訂烈士褒揚辦法,組織和指導擁軍優屬工作,承擔全國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有關具體工作。
(四)擬訂救災工作政策,負責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負責組織核查並統一發布災情,管理、分配中央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承擔國家減災委員會具體工作。
(五)牽頭擬訂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准,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
(六)擬訂行政區劃管理政策和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辦法,負責縣級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工作,組織、指導省縣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重要自然地理實體以及國際公有領域、天體地理實體的命名、更名的審核工作。
(七)擬訂城鄉基層群眾自治建設和社區建設政策,指導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八)擬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准,擬訂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和福利彩票發行管理辦法,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的政策,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指導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工作。
(九)擬訂婚姻管理、殯葬管理和兒童收養的政策,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指導婚姻、殯葬、收養、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按規定擬訂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和職業規范,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一)負責相關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參與擬訂在華國際難民管理辦法,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在華國際難民的臨時安置和遣返事宜。
(十二)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㈢ 民政部對民福社會福利基金會作出行政處罰是真的嗎
近日,民政部對民福社會福利基金會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依據《基金會管理條例》第42條第1款第4項、第6項的規定,民政部決定對該會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㈣ 民政部和基金會為什麼會發生沖突 民政部頒布的一些有關基金會的條例屬於行政法規嗎
民政部頒布的屬於部門規章,不是行政法規。行政法規是國務院頒布的。
㈤ 瀛公益基金會什麼時候停止運行的
7月20日訊 近日,民政部發布「民罰字﹝2017﹞18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瀛公益基金會因違規被民政部作出撤銷登記的行政處罰。
信息顯示,瀛公益基金會未按規定接受2014年和2015年年度檢查。民政部依據《基金會管理條例》第42條第1款第5項和《基金會年度檢查辦法》第11條的規定,對瀛公益基金會作出撤銷登記的行政處罰。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是2017年7月8日。
公開資料顯示,瀛公益基金會2011年3月2日在北京成立。是由共青團中央倡導發起,以扶持青年成功創業為宗旨的全國性、非公募基金會。
㈥ 民政部公布82家已取締非法社會組織名單,都有哪些組織上榜
大概在三月二四日的時候,民政部宣布了2021年第二批涉嫌違法的社會組織。組織有:中國工業發展促進會,中國茶產業管理協會,中國茶產業管理協會等十個社會組織,質量認證監督委員會,亞洲語言藝術家協會,國家衛生服務業發展研究院,中國職業技術教育發展研究會,中國綠色能源與環境保護產業協會,老年人健康體育福利協會,國際美術家協會和中醫葯協會。
大概早在今年2月18日,民政部就發布了2021年第一批涉嫌非法社會組織的名單,其中包括中國美學研究協會,中國區塊鏈委員會和中非文化友好協會,中國愛國藝術家協會,中國志願者協會,中國文化建設委員會,國際中美術協會,中國黨史研究協會,中國余氏會,中國復合型人才培訓協會,這些組織全年都在工作。
關於以上的問題,今天就分析到這里,有其他想法可在下方評論。
㈦ 國務院批准免於在民政部登記的21個全國性社團
中華全國總工會
簡稱「全總」,是全國各地方總工會和各產業工會全國組織的領導機關。成立於1925年5月1日 。中國工會的主要社會職能是: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和民主權利;動員和組織職工群眾參加建設和改革,完成經濟和社會發展任務;參與企業的民主管理,教育職工不斷提高思想道德和科學技術文化素質(簡稱「維護、建設、參與、教育」四項職能)。中華全國總工會已和世界上130多個國家(地區)的400多個全國性工會組織以及國際和區域性工會組織建立了友好交往關系。截至2004年9月底,全國工會會員總數達到13694.9萬人。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簡稱「共青團」(曾名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中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先進青年的群眾組織,成立於1922年5月。共青團中央委員會受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領導。共青團的基本任務是以共產主義教育青年,幫助青年用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現代科學文化知識武裝自己,引導青年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實踐中,鍛煉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紀律的共產主義事業接班人。團員的年齡為14周歲至28周歲。截至2003年底,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有團員7107萬。
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
中華婦女聯合會簡稱「全國婦聯」,成立於1949年,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全國各族女職工、女農民、女知識分子和其他勞動婦女、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婦女和擁護祖國統一的愛國婦女的群眾組織。全國婦聯的基本職能是代表和維護婦女利益,促進男女平等。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簡稱中國殘聯)成立於1983年11月。中國殘聯由殘疾人和殘疾人工作者組成,具有代表、服務、管理三種職能,代表殘疾人的共同利益,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團結教育殘疾人,為殘疾人服務;承擔政府委託的任務,管理和發展殘疾人事業。
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簡稱「中國文聯」,是由全國性文學藝術家協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和全國性的產業文學藝術工作者聯合會組成的人民團體。它成立於新中國誕生前夕的1949年7月,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發起單位之一。
中國作家協會
中國作家協會成立於1949年7月23日。中國作家協會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為指導,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貫徹執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充分尊重文學藝術規律,發揚文藝民主,保證創作自由,團結和組織全國各民族作家進行創造性勞動,發展和繁榮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文學,為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而努力奮斗。
中國科學技術協會
中國科學技術協會是中國科學技術工作者的群眾組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系科學技術工作者的橋梁和紐帶,是國家推動科學技術事業發展的重要力量。中國科協的前身是「中華全國自然科學專門學會聯合會」(簡稱全國科聯)和「中華全國科學技術普及協會」(簡稱全國科普)。1958年9月全國科聯和全國科普合並,舉行第一次代表大會,正式成立了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中國科協現已發展成為擁有按自然科學、技術科學、工程技術及其相關科學的學科組建或以促進科學技術發展和普及為宗旨的167個全國性學會,31個省級科協及廣泛的地方、基層組織,430多萬會員的科技團體。 新中國檔案:中國科協成立
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
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簡稱中國僑聯)成立於1956年10月12日。中國僑聯以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根本的活動准則,在維護全國人民總體利益的同時,依法維護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在國內的合法權利和利益,關心海外僑胞的正當權利和利益。
中國法學會
中國法學會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人民團體,是中國法學界、法律界的全國性群眾團體和學術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系廣大法學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的橋梁和紐帶,是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要力量。宗旨是團結我國各民族的法學工作者、法律工作者,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原則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理論聯系實際,開展多學科、多門類的法學研究和法學交流,堅持與發展馬克思主義法學,為繁榮法學研究,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進程,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服務。按照自身特點、依法獨立自主地開展活動。成立於1949年6月。組織網路已覆蓋全國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
中國人民對外友好協會
中國人民對外友好協會是全國性民間外交團體,簡稱「全國友協」和「中國對外友協」,1954年5月3日在北京成立,原名中國人民對外文化協會,1966年改為現稱。該會以發展中國人民同世界各國人民之間的了解和友誼,促進相互經濟、社會、文化、科技、教育等方面的交流與合作,維護世界和平為宗旨。
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
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簡稱中國記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中國新聞界的全國性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同新聞界密切聯系的橋梁和紐帶。中國記協前身為1937年11月8日在上海成立的中國青年新聞記者協會。1954年成立了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聯誼會。1957年3月14日,聯誼會召開中國新聞工作者第一次代表會議,宣布正式成立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會議通過了《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章程》。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的宗旨是:團結全國各族新聞工作者, 堅持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全面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基本方針,堅持新聞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加強新聞隊伍建設,維護新聞工作者的合法權益,推進新聞改革,開展國際交流,為繁榮和發展我國社會主義新聞事業為把我國建成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而奮斗。
中華全國台灣同胞聯誼會
中華全國台灣同胞聯誼會簡稱「全國台聯」,是台灣各族同胞的愛國民眾團體。1981年12月在北京成立。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簡稱中國貿促會)成立於1952年。中國貿促會的宗旨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開展促進對外貿易、利用外資、引進外國先進技術及各種形式的中外經濟技術合作等活動,促進中國同世界各國的貿易和經濟技術關系的發展,增進中國人民同世界各國人民和經濟貿易界的相互了解與友誼。
中國紅十字會
中國紅十字會始建於1904年,建會後一直從事救護傷兵、救助難民和賑濟災民活動,並積極參加人道主義救援活動。1950年8月改組。1952年恢復在紅十字會與紅新月會國際聯合會的合法席位。中國紅十總字會以保護人的生命和健康,發揚人道主義精神,促進和平進步事業為宗旨。我國已有基層紅十字組織7萬多個,會員2000多萬。
中國人民外交學會
中國人民外交學會成立於1949年12月15日,其宗旨為研究國際問題和外交政策,進行國際交流,開展人民外交活動。主要任務是同世界各國的政治活動家、知名人士、國際問題的機構和學者進行交往和聯系,同時組織和參加雙邊或多邊的學術討論會等活動,就國際問題進行研究,探討和交換意見,以促進中國人民和世界各國人民之間的相互了解與合作。
中國宋慶齡基金會
簡稱「宋慶齡基金會」。為紀念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名譽主席宋慶齡,1982年5月成立了宋慶齡基金會。2005年9月,經第五屆理事大會審議通過,更名為中國宋慶齡基金會,英譯名為:「China Soong Ching Ling Foundation」,縮寫為「SCLF」。宗旨是繼承和發揚宋慶齡畢生致力的增進國際友好,維護世界和平;開展兩岸交流,促進祖國統一;關注民族未來,培育少年兒童的未竟事業。本會是聯絡國內外友好團體和人士,為實現本會宗旨提供支持和資助的非營利性組織,是獨立的社團法人。
黃埔軍校同學會
黃埔軍校同學會是1984年6月16日在紀念黃埔軍校建校六十周年時,由黃埔軍校校友組織成立的愛國團體。黃埔軍校同學會的宗旨是:發揚黃埔精神,聯絡同學感情,促進祖國統一,致力振興中華。黃埔同學的范圍:1924年後在黃埔成立的陸軍軍官學校、中央軍事政治學校、中央陸軍軍官學校及分校的學生;在大陸辦的1至23期的中央軍校學生;在台灣辦的24期以後各期中央軍校學生;冠以中央陸軍軍官學校各種訓練班的學生,均為黃埔同學。同學會的綜合刊物是《黃埔》雜志。
歐美同學會
歐美同學會成立於1913年10月。該會宗旨是繼承愛國主義的傳統,團結留學歐美等國歸國同學,廣泛聯系海外同學、親友,修學敦誼,相互切磋,共同為振興中華、統一祖國的大業做出貢獻。
中國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
中國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成立於1983年1月。中國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指導思想是:堅持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為指導,遵循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路線,密切聯系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實踐,開展思想政治工作研究,為全面提高職工隊伍素質服務,為促進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服務。
中華職業教育社
中華職業教育社是主要由教育界、經濟界、科技界從事和關心支持職業教育的人士組成的全國性的人民教育團體,總部設在北京,由黃炎培聯合教育界、實業界的蔡元培、梁啟超、張謇、宋漢章等48位知名人士於1917年在上海創立。該教育社是以倡導、研究和實施職業教育為職志的全國性群眾團體。曾先後在上海、昆明等地開辦職業補習學校、職業指導所等。1941年,職教社參加發起組織「中國民主政團同盟」(後改稱中國民主同盟)。1945年,又聯合遷川工廠聯合會等發起成立了民主建國會。新中國成立後,總會由上海遷駐北京。
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
簡稱「全國工商聯」,成立於1953年11月,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具有統一戰線性質的人民團體和民間商會,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組成單位。
中華全國青年聯合會
簡稱「全國青聯」,是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為核心的各青年團體的聯合組織,是中國各族各界青年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組織。
㈧ 民政部曝光上千家非法社會組織了嗎
2月7日,民政部官方網站公布的一份名單,迅速成為了媒體公眾關注的焦點。這份名單涉及179個社會組織,其中不少還是「中字頭」「國字型大小」,但是它們卻都沒有按照程序依法登記注冊,也就是說,這些都涉嫌「非法社會組織」。
中國美麗鄉村研究中心、國務院精準扶貧基金會、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推進組織委員會……這些名頭響亮,聽上去也夠權威,卻都被民政部列為涉嫌非法的社會組織。民政部在其官網,公布了179家未經登記擅自以社會組織名義開展活動的組織。
近年來,不少非法組織,不斷地變換著身份,尋找利用社會熱點進行斂財。此次公布的名單中,有的就打出了一帶一路、軍民融合、精準扶貧等這樣的旗號。
除了在北京,上海、山東、內蒙古、陝西、四川,近期各地都開展了查處非法社會組織的工作。而在民政部門公布名單之後,公安部門也在加緊行動。
今天民政部公布了179家非法社會組織名單,提醒公眾謹防上當受騙。下一步,公安機關將與民政部門密切配合,主動加強線索收集和信息研判,對其中有違法犯罪嫌疑的非法社會組織開展偵查調查工作,圍繞組織、個人查明違法犯罪事實,收集固定證據,依法嚴厲打擊。
對於非法的社會組織,民政部從2016年3月開始,就設立了曝光台,並陸續公布多批「離岸社團」「山寨社團」,被曝光的機構,已經達到1000多家。
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副局長劉振國:這些社團開展活動的時候,往往是選擇比較大的場所,有的甚至在人民大會堂,政協禮堂,釣魚台這樣的地方來開展這樣的活動。他們還往往邀請一些國內的名人來參與這樣的活動,來提高他的可信度。
這些機構,並未在我國民政部門合法登記,但多數都冠以「中國」「中華」「全國」等國字頭字樣,主要目的,就是在境內斂財。手段包括:發展會員、成立分會收取會費,發牌照、搞評選頒獎活動收錢,搞行業培訓收費,有的,甚至向企業敲詐勒索。
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副局長劉振國:這個離岸社團危害還是非常大,近年來我們接到了地方,很多地方的工商部門、公安部門,要求調查核實這些組織合法性的函件,有些組織在國內的活動已經涉嫌了詐騙活動。有些詐騙的金額還是觸目驚心的。
同樣是2016年,北京市民政局取締了一家名為「中國新型城鎮化建設基金會」的非法組織。該基金會此前號稱隸屬於國家發改委,負責人自稱是原國家公職人員,在多個重要崗位工作過。
這個基金會,設在北京西二環內一棟寫字樓里,租有1400多平米的辦公區,並設有宣傳部、投融資洽談部、財務室、理事辦公室、貴賓室等多個部門。
北京市民政綜合執法監察大隊副隊長祝金岳:截至現在查的這些基金會,像這種規模這么大的少,基金會包括一些非法的社會團體,像租賃這么大面積房子,開展活動的這個比較少見。
作為非法社會組織的聚集地之一,北京市民政局表示,2018年除了常態監管,他們還將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同聯動,重拳打擊打著服務「一帶一路」「軍民融合」「京津冀協同發展」等旗號的非法社會組織。
此外,非法的社會組織不斷被查出,而各種類型的社會組織,又需要加大力度培育。實現小政府、大社會,學界已經呼籲多年。2016年,《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修訂草案)終於公開徵求意見,這也是這個條例自1998年以來的首次修改。這次修訂草案中的最大亮點是,降低了社會組織登記的門檻。明確了行業協會商會類、科技類、公益慈善類、城鄉社區服務類等四類社會團體可以直接登記,不再需要業務主管單位的批准。然而,直至今日,這部重要的條例如何修改,仍未正式確定。
小政府大社會,這是一個潮流,未來會需要更多的社會組織,管和放也是需要同時重視的問題。這里也提醒大家睜大眼睛,分別清楚誰真誰假,防止被非法社會組織所騙。
㈨ 基金會被撤銷不開了嗎如果一直基金要撤銷了我還有錢被套著會怎麼辦
某隻基金如果連續三個月資產不足5000萬,持有人不足100人,就會清盤,也就是撤消.不國這種情況發生的幾率極小,至今還沒有一隻基金被清盤.
那時如果被套,虧損自己承擔.但是留下的錢會在審計後打到你的銀行卡上,肯定不可能沒有.
㈩ 國家取消民政部了
沒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是主管有關社會行政事務的國務院組成部門。前身是成立於1949年的「中央人民政府內務部」,1954年改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務部」,1969年撤消,1978年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並延續至今。
主要職責
(一)擬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方針政策,起草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承擔依法對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和監察責任。
(三)擬訂優撫政策、標准和辦法,擬訂退役士兵、復員幹部、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安置政策及計劃,擬訂烈士褒揚辦法,組織和指導擁軍優屬工作,承擔全國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有關具體工作。
(四)擬訂救災工作政策,負責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負責組織核查並統一發布災情,管理、分配中央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承擔國家減災委員會具體工作。
(五)牽頭擬訂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准,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
(六)擬訂行政區劃管理政策和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辦法,負責縣級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工作,組織、指導省縣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重要自然地理實體以及國際公有領域、天體地理實體的命名、更名的審核工作。
(七)擬訂城鄉基層群眾自治建設和社區建設政策,指導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八)擬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准,擬訂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和福利彩票發行管理辦法,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的政策,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指導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工作。
(九)擬訂婚姻管理、殯葬管理和兒童收養的政策,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指導婚姻、殯葬、收養、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按規定擬訂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和職業規范,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一)負責相關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參與擬訂在華國際難民管理辦法,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在華國際難民的臨時安置和遣返事宜。
(十二)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