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怎麼樣防癌啊
一、哪些維生素可以防癌。
1、防癌多面手維生素C。大規模人群調查證明,每日維生素C攝入量低於63毫克的人患癌危險性比每日攝入超過103毫克的人高2倍,美國醫生發現,每吸一支煙可以破壞10毫克維生素C,吸煙者血液中維生素C含量比不吸煙者低30%—50%,因此,吸煙者要注意更多地攝入維生素C才較安全。
2、抗衰老名將維生素E的新貢獻。維生素E是有名的抗衰老劑,近來又發現它有防癌作用。經研究證實,維生素E能減少香煙對DNA的損傷,血液中維生素E含量較高的吸煙者,香煙中致癌物苯並芘不容易與DNA結合,故可發生癌症機會可減少。
3、殊途同歸的維生素A和胡蘿卜素。維生素A只存在動物性食物中,胡蘿卜素存在於植物性食物中;胡蘿卜素被攝入後,既可單獨起防愛癌作用,又可以轉變維生素A,維生素A具有防癌功效,真可謂殊途同歸。維生素A主要功能是維持人體上皮細胞的正常發育生長,能降低上皮細胞對致癌物的敏感性。胡蘿卜素的防癌功能主要是其抗氧化作用。
4、不可忽視的防癌配角B族維生素。B族維生素是個大家族,雖然目前尚未充分證實B族維生素是個大家庭,雖然目前尚未充分證實B族維生素中哪一個成員有單獨防癌作用,但這個家族作為配角,參與體內許多重要生理代謝過程,對預防和抑制癌症是不可忽視的。
二、怎樣攝入充足的維生素。
一般來說吸煙者並不需要用服葯的方式補充上述維生素,只要注意保證日常充足的飲食營養,不偏食、不挑食,不暴飲暴食,就可以減少吸煙帶來的患癌危險性。
富有維生素C的食物主要是新鮮蔬菜和水果,如小白菜、油菜、油菜苔、紫菜苔、莧菜、芹菜、香椿、苦瓜、花菜、辣椒、毛豆、豌豆苗、藕等;野菜如馬齒莧、野莧菜、蒲公英、制茶等。維生素C損失。冬天可生吃胡蘿卜、白蘿卜等。富含維生素C的水果也很多,如鮮棗、紅果、柚子、桔子、橙子、檸檬、草莓、柿子、芒果、獼猴桃、龍眼等,有的野果維生素C含量高於普通水果許多倍,如刺梨、石榴、金櫻子等。重度吸煙者除通過飲食攝入外,最好每日口服維生素C200—300毫克。
富含維生素E的食物主要是麻油、花生油、豆油、棉籽油、豆類、蛋類、麥芽、堅果等。
維生素A主要來源於動物食品、乳製品及蛋黃中;各種肉類、魚類、家禽都含有維生素A。胡蘿卜存在於綠色和葉狀蔬菜中(尤其是菠菜、花莖甘藍等)。
含B族維生素較豐富的食物有全穀食物、豆類、酵母、動物肝臟、肉類、魚類、蛋類、奶製品等。吸煙者日常主食穀物不可過於精細,要經常吃點粗糧、雜糧。
另外菇類含多糖體,大蒜含蒜素和硒,這些成分都有防癌抗癌功效,經常食用也可降低吸煙致癌的危險。
② 中國癌症研究基金會的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基金會的名稱是中國癌症基金會。
第二條 本基金會屬於公募基金會。
本基金會面向公眾募捐的地域范圍是國內外。
第三條 本基金會的宗旨:募集資金,開展公益活動,促進中國癌症防治事業的發展。
第四條 本基金會的原始基金數額為人民幣800萬元,來源於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組織的捐贈。
第五條 本基金會的登記管理機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業務主管單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
第六條 本基金會的住所:北京市朝陽區潘家園南里17號,郵政編碼:100021。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七條 本基金會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
(一)支持中國癌症防治規劃或示範項目與活動;
(二)支持中國癌症防治與康復的科學普及項目與活動;
(三)支持中國癌症科學研究與教育工作;
(四)資助癌症學術著作與科學普及讀物或音像作品的出版;
(五)支持癌症防治研究機構、學術或社會團體和個人間以及對外的友好交往、合作與交流;
(六)支持和推動中國抗癌新葯的研製和臨床應用;
(七)獎勵癌症防治、研究和科學普及成果以及為中國抗癌事業做出重要貢獻者;
(八)為保證以上各項活動的開展,以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形式向社會各界及公眾募捐;
(九)接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自願捐贈;
(十)在國家法律法規規定范圍內,開展以本基金會資金保值增值為目的的投資活動;
(十一)開展符合本基金會宗旨的其它有關活動。
第三章 組織機構、負責人
第八條 本基金會由15-25名理事組成理事會。
本基金會理事每屆任期為5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因特殊情況提前或延期換屆時,需按國家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但延期換屆最長不得超過1年。
第九條 理事的資格:
(一)同意本基金會的宗旨和章程;
(二)支持本基金會的工作,為我國防癌、抗癌事業作貢獻;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居民,香港、澳門、台灣居民;
(四)不在因犯罪被處管制、拘役或徒刑的執行期內。
第十條 理事的產生和罷免:
(一)理事會換屆改選時,由業務主管單位、理事會、主要捐贈人共同提名候選人並組織換屆領導小組,組織全部候選人共同選舉產生新一屆理事;
(二)罷免、增補理事應當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三)理事的選舉和罷免結果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第十一條 理事的權利和義務:
(一)參加本基金會理事會會議;
(二)對本基金會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
(三)參與本基金會的管理和重大事項的決策;
(四)具有本基金會內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五)為本基金會募集資金;
(六)完成本基金會交給的工作。
第十二條 本基金會的決策機構是理事會。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選舉、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決定重大業務活動計劃,包括資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計劃;
(四)年度收支預算及決算審定;
(五)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
(七)決定由秘書長提名的副秘書長和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聽取、審議秘書長的工作報告,檢查秘書長的工作;
(九)決定基金會的分立、合並或終止;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三條 理事會每年召開2次會議。理事會會議由理事長負責召集和主持。
有1/3理事提議,必須召開理事會會議。如理事長不能召集,提議理事可推選召集人。
召開理事會會議,理事長或召集人需提前5日通知全體理事、監事。
第十四條 理事會會議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理事會決議須經出席理事過半數通過方為有效。
下列重要事項的決議,須經出席理事表決,2/3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選舉或者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章程規定的重大募捐、投資活動;
(四)基金會的分立、合並;
(五)決定設立新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
第十五條 理事會會議應當製作會議記錄。形成決議的,應當當場製作會議紀要,並由出席理事審閱、簽名。理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章程規定,致使基金會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理事應當承擔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反對並記載於會議記錄的,該理事可免除責任。
第十六條 本基金會設監事會,由3名監事組成。監事任期與理事任期相同,期滿可以連任。
第十七條 理事、理事的近親屬和基金會財會人員不得任監事。
第十八條 監事的產生和罷免:
(一)監事由主要捐贈人、業務主管單位分別選派;
(二)登記管理機關根據工作需要選派;
(三)監事的變更依照其產生程序。
第十九條 監事的權利和義務:
監事依照章程規定的程序檢查基金會財務和會計資料,監督理事會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況。
監事列席理事會會議,有權向理事會提出質詢和建議,並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以及稅務、會計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監事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會章程,忠實履行職責。
第二十條 在本基金會領取報酬的理事不得超過理事總人數的1/3。監事和未在基金會擔任專職工作的理事不得從基金會獲取報酬。
第二十一條 本基金會理事遇有個人利益與基金會利益關聯時,不得參與相關事宜的決策;基金會理事、監事及其近親屬不得與基金會有任何交易行為。
第二十二條 理事會設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秘書長,從理事中選舉產生。
第二十三條 本基金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基金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二)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擔任本基金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一)屬於現職國家工作人員的;
(二)因犯罪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執行完畢之日起未逾5年的;
(三)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正在執行期間或者曾經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的;
(四)曾在因違法被撤銷登記的基金會擔任理事長、副理事長或者秘書長,且對該基金會的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基金會被撤銷之日起未逾5年的。
第二十五條 本基金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每屆任期5年,連任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超屆連任的,須經理事會特殊程序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 本基金會理事長為基金會法定代表人。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
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應當由中國內地居民擔任。
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間,基金會發生違反《基金會管理條例》和本章程的行為,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相關責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職,導致基金會發生違法行為或基金會財產損失的,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個人責任。
第二十七條 本基金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議;
(二)檢查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基金會簽署重要文件;
(四)協調各有關機構開展工作;
(五)提議聘任或解聘各有關機構主要負責人,由理事會決定;
(六)章程和理事會賦予的其他職權。
本基金會副理事長、秘書長在理事長領導下開展工作,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理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基金會年度公益活動計劃;
(三)擬訂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計劃;
(四)擬訂基金會的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報理事會審批;
(五)提議聘任或解聘副秘書長以及財務負責人,由理事會決定;
(六)決定各有關機構專職工作人員聘用;
(七)章程和理事會賦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章 財產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八條 本基金會為公募基金會,本基金會的收入來源於:
(一)組織募捐的收入;
(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自願捐贈;
(三)本基金會業務范圍內活動的合法收入;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條 本基金會組織募捐、接受捐贈,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符合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
第三十條 本基金會組織募捐時,應當向社會公布募得資金後擬開展的公益活動和資金的詳細使用計劃。重大募捐活動應當報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本基金會組織募捐,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攤派及變相攤派。
第三十一條 本基金會的財產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挪用。
第三十二條 本基金會根據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使用財產;捐贈協議明確了具體使用方式的捐贈,根據捐贈協議的約定使用。
接受捐贈的物資無法用於符合本基金會宗旨的用途時,基金會可以依法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收入用於捐贈目的。
第三十三條 本基金會財產主要用於:
(一)開展業務范圍內的活動;
(二)召開理事會會議;
(三)基金會及所屬機構日常工作及辦公條件保障;
(四)基金會工作人員工資及在基金會領取報酬的理事的報酬;
(五)理事會同意的其它正當開支。
第三十四條 本基金會的重大募捐、投資活動是指:
(一)10萬元以上的投資活動;
(二)決定參與經營企業;
(三)購買債券、股票等有價證券或參與外匯買賣交易;
(四)理事會決議認定的其它重大活動。
第三十五條 本基金會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則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
第三十六條 本基金會每年用於從事章程規定的公益事業支出,不得低於上一年總收入的70%。
本基金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行政辦公支出不超過當年總支出的10%。
第三十七條 本基金會開展公益資助項目,應當向社會公開所開展的公益資助項目種類以及申請、評審程序。
第三十八條 捐贈人有權向本基金會查詢捐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於捐贈人的查詢,基金會應當及時如實答復。
本基金會違反捐贈協議使用捐贈財產的,捐贈人有權要求基金會遵守捐贈協議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捐贈行為、解除捐贈協議。
第三十九條 本基金會可以與受助人簽訂協議,約定資助方式、資助數額以及資金用途和使用方式。
本基金會有權對資助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受助人未按協議約定使用資助或者有其他違反協議情形的,本基金會有權解除資助協議。
第四十條 本基金會應當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准確、完整。
本基金會接受稅務、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
第四十一條 本基金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出納。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四十二條 本基金會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業務及會計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會對下列事項進行審定:
(一)上年度業務報告及經費收支決算;
(二)本年度業務計劃及經費收支預算;
(三)財產清冊,包括當年度捐贈者名冊及有關資料。
第四十三條 本基金會進行年檢、換屆、更換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應當進行財務審計。
第四十四條 本基金會按照《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組織的年度檢查。
第四十五條 登記管理機關的年度檢查後,將年度工作報告在登記管理機關指定的媒體上公布,接受社會公眾的查詢、監督。
第四章 終止和剩餘財產處理
第四十六條 本基金會有以下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一)完成章程規定的宗旨的;
(二)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從事公益活動的;
(三)基金會發生分立、合並的;
(四)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認為應當終止的。
第四十七條 本基金會終止,應在理事會表決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第四十八條 本基金會辦理注銷登記前,應當在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完成清算工作。
本基金會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在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九條 本基金會注銷後的剩餘財產,應當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通過以下方式用於公益目的:
(一)繼續用於相關的公益活動;
(二)捐贈給由理事會決定的其它以防癌抗癌為宗旨的社會公益組織或機構;
(三)捐贈給業務主管單位建議的社會公益組織或機構。
無法按照上述方式處理的,由登記管理機關組織捐贈給與本基金會性質、宗旨相同的社會公益組織,並向社會公告。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五十條 本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報登記管理機關核准。
第七章 附 則
第五十一條 本章程經2004年10月26日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五十二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理事會。
第五十三條 本章程自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③ 網上的抗癌防癌食物真的能抗癌嗎原理是什麼
不能,網上所謂的抗癌防癌食物能抗癌沒有科學依據,只能說這些食物可以幫助我們防癌抗癌,但是不能說一定可以抗癌。
網上說的一些抗癌防癌食物一般是一些綠色蔬菜和水果,比如西紅柿、西蘭花、菠菜、韭菜、胡蘿卜、紅薯、香蕉、蘋果等。為什麼網上會流傳這些食物可以防癌抗癌,主要是因為這些食物都是植物性食物,是我們在日常生活中防癌的常用食物。
所以我們不要完全相信網上的說法,面對網上的說法要有一定的判斷力,取其精華去其糟粕,以積極向上的心態面對生活,抵抗疾病。
④ 聽說硒真的可以防癌、抗癌,這是真的假的
硒被科學家稱之為人體微量元素中的「抗癌之王」
科學界研究發現,血硒水平的高低與癌的發生息息相關。大量的調查資料說明,一個地區食物和土壤中硒含量的高低與癌症的發病率有直接關系,例如:此地區的食物和土壤中的硒含量高,癌症的發病率和死亡率就低,反之,這個地區的癌症發病率和死亡率就高,事實說明硒與癌症的發生有著密切關系。同時科學界也認識到硒是人體微量元素中的「抗癌之王」。
增強免疫力:
有機硒能清除體內自由基,排除體內毒素、抗氧化、能有效的抑制過氧化脂質的產生,防止血凝塊,清除膽固醇,增強人體免疫功能。
防止糖尿病:
硒是構成谷胱甘肽過氧化物酶的活性成分,它能防止胰島β細胞氧化破壞,使其功能正常,促進糖份代謝、降低血糖和尿糖,改善糖尿病患者的症狀。
防止白內障:
硒可保護視網膜,增強玻璃體的光潔度,提高視力,有防止白內障的作用。
防止心腦血管疾病:
硒是維持心臟正常功能的重要元素,對心臟肌體有保護和修復的作用。人體血硒水平的降低,會導致體內清除自由基的功能減退,造成有害物質沉積增多,血壓升高、血管壁變厚、血管彈性降低、血流速度變慢,送氧功能下降,從而誘發心腦血管疾病的發病率升高,然而科學補硒對預防心腦血管疾病、高血壓、動脈硬化等都有較好的作用。
防止克山病、大骨節病、關節炎:
缺硒是克山病、大骨節病、兩種地方性疾病的主要病因,補硒能防止骨髓端病變,促進修復,而在蛋白質合成中促進二硫鍵對抗金屬元素解毒。對這兩種地方性疾病和關節炎患者都有很好的預防和治療作用。
解毒、排毒:
硒與金屬的結合力很強,能抵抗鎘對腎、生殖腺和中樞神經的毒害。硒與體內的汞、錫、鉈、鉛等重金屬結合,形成金屬硒蛋白復合而解毒、排毒。
防治肝病、保護肝臟:
我國醫學專家於樹玉歷經16年的肝癌高發區流行病學調查中發現,肝癌高發區的居民血液中的硒含量均低於肝癌低發區,肝癌的發病率與血硒水平呈負相關,在江蘇啟東縣居民中進行補硒預防癌症實驗補硒可使肝癌發生比例下降,使有肝癌家史者發病率下降。
蚌埠喜維康生物科技有限鶲,以國家衛生組織標准為依據,開發的富硒大米、茶葉,每千克有機硒含量達100--300微克,成功的開辟了人體缺硒食補安全有效的新渠道
8月
⑤ 華夏源有種免疫細胞療法真的可以防癌抗癌嗎,靠不靠譜
有問過醫生嗎
⑥ 超5萬一針的細胞回輸能防癌抗癌是不是一種炒作或詐騙
超過50,000一針的細胞回輸,能夠幫你預防癌症,提高身體免疫力,這樣的規劃你信嗎?目前國家並沒有任何一個官方承認的,所謂的這種幹細胞注射所謂的細胞回輸科研項目真正落地,就算是落地的也是全國極少數的機構,它不可能像市面上公開出售這么高的價格的葯物。
不要相信給你宣傳的各種各樣的鬼話,所謂的細胞回收根本沒有作用,就算有也不是現在的這些技術可以搞定的,未來10年20年這個技術可能會突破,那現在我國所有的這類的項目都是停留在理論階段,最早的也就是停留在臨床階段,不可能在市面上公開銷售相應的葯物。
⑦ 防癌抗癌,提高免疫的保健品有什麼啊
破壁靈芝孢子粉(不溶於水哈)
綠茶多酚(最高98%純度,兒茶素佔70%以上,溶於水)
這兩個可以辦到防癌抗癌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