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司已為職員購買社會保險的情況下再由員工成立互助基金,用於職員住院費/意外自然災害等。合法嗎
1,違法.是侵權行為.因為勞動者的工資屬於個人支配的財產,其他個人和組織無權支配.
2,成立非營利的互助基金並不違反法律.因為法不禁止即自由.但是繳納這樣的基金的前提是自願和非營利的.
3,如果你不是自願,有權要求公司返還財產,或對公司提起侵權之訴.但我的個人意見還是不要起訴,畢竟你還是員工,你可以反映問題,匿名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讓介入他們調查,訴因是公司剋扣你們的工資和非法支配你們的工資.只要一個114查詢電話,查到你們公司所在地的勞動監察大隊的電話,再打過去投訴,可以匿名的投訴.不久就會有勞動監察大隊的工作人員介入調查了.
『貳』 公司設置醫療互助基金 合法嗎
只要有基金牌照和經營許可,是可以的
『叄』 公司員工互助基金會名義上說自願加入,但實際是默認加入,申請退出是否合理
其按照你說的這種情況,公司是借員工互助基金強行亂攤派收費,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如果自己自願,當然可以選擇退出,如果不能自由退出,肯定就不是自願行為。沒有任何法規允許公司以任何名義收取員工的費用。
『肆』 用人單位向員工收取互助資金合法嗎
勞動合同法中對於工資的規定是:用人單位支付工資時,只能以貨幣形式支付,不能用其他實物進行替代,對於是否可向勞動者收取互助資金並沒有規定。
雖然勞動合同有別於一般合同,但其始終屬於合同的范疇。合同的內容主要是約定雙方當事人之間權利與義務,勞動合同中用人單位的義務就是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反過說,勞動者的主要權利就是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勞動報酬,依據目前合同法關於格式合同的規定(因勞動合同幾乎都是格式合同):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不能以格式條款的方式來限止、排除另一方在合同中的主要權利,否則此條款無效。所以,無論在勞動合同中是否存在「互助資金」條款,也無論勞動者是否認同此條款,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收取互助資金都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最後,要求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支付互助資金這已經是再次要求勞動者履行義務。
『伍』 公司強制收取基本工資的百分之一(互助基金)違法嗎
違法。是否參加互助金,應該是每個員工自主自願的行為,不得強制。
『陸』 每月從工資中扣去10元做為「互助基金」這種方式合法嗎
可以,但是必須得徵得員工的同意,所謂的慈善是應該做,但是卻是不能強迫的 那也就失去了他的意義了。那是違法的
『柒』 員工關愛互助基金會簽訂協議要從工資扣款還不能不簽合法嗎
不違法。這種互助基金會扣款等於是半強制性的了,如果錢不多的話可以交,真出事也是一份保障。
『捌』 個人成立的商業互助基金會是不是合法的啊
合法,要求:
1、合法與否首先是國家是否許可這類組織成立。
2、即使許可成立這類組織,你也得走設立的程序。
這類基金會一般在法律上是財團法人,你可以去看相應的法律規定。
據我所知,沒有有個人成立的。但個人出資是可以的,個人出資的,不等於是個人成立的
『玖』 私營企業成立互助基金合法嗎
成立商會,是不是就可以部分解決你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