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運輸公司惡意提高保險怎麼辦
如果運輸公司惡意提高保險額度的話,那可以進行舉報。
⑵ 什麼是營運車輛營運車輛保險規定有哪些
1、按照我國1986年出台的《公路運輸管理暫行條例》規定:公路運輸分為營業性、非營業性兩種。營業性運輸指為社會提供勞務、發生各種方式費用結算的公路運輸;非營業性運輸則指為本單位生產、生活服務,不發生費用結算的公路運輸。因此,交通局某專業人士認為,發生了各種方式的費用結算,收取報酬的運輸應屬營業性運輸,反之,則屬非營業性運輸。
2、營運車輛投保,就要遵守營運車輛保險規定,這是車主們應盡的義務。即保護了保險公司的合法利益,但更重要的是保障了車主自身的安全。於人有利,於己方便。
⑶ 貨物運輸時運輸公司要求加保險費,那麼保費怎麼計算比較合理,國家有相關規定嗎
保費
=CIF價*(1+投保加成)*保費率
=(CFR價+運費+保費)*(1+投保加成)*保費率
投保加成,據客戶要求的保險種類和投保加成慣例來的,一切險按110%CIF價來計算,即加成是10%。
保費率,保險公司報價
兩邊都含保費,要計算出來哦。
⑷ 什麼是營運車輛營運車輛保險規定有哪些
1986年,我國出台了《公路運輸管理暫行條例》,條例規定將公路運輸分為兩種,即營業性和非營業性。各種為社會提供勞務、發生各種方式費用結算的運輸被歸類於營業性運輸,而其他的為本單位的生產生活服務的沒有產生費用結算的運輸稱之為非營業性運輸。用於營業性運輸的車輛就是我們提到的營運車輛,比如說計程車就是其中的一種。對於非營業車輛,尤其是私家車,保險公司會有一些優惠政策,例如平安網銷車險私家車商業險多省15%,但是相對於非營運車輛來說,營運車輛使用頻率較高,容易超載,所以發生事故的頻率也比較高,對保險公司來說,它的賠付率也是很高的,投保時的保費也相對較高。因此車主遵循營運車輛保險規定非常必要。營運車輛保險規定其實耳熟能詳,但卻經常被車主們忽視。比如說第一條,要求車輛載客數和載物量不能違反規定,即不能超載;第二條,要求車主不能用運輸貨物的車輛運輸旅客,要保障旅客的安全;第三條,要求載物車載的貨物的長寬高不能違反裝載的要求。這些規定即保障了車主和旅客的安全,避免不必要的交通事故的發生,同時也是為了保障保險公司的利益。做到以上幾點,可以說是對營運車輛車主最基本的要求。但是,這些簡單的規定在我們的生活中卻沒有完全落實,改善這種狀況不僅需要車主們的自覺,也需要社會大眾的相互監督。營運車輛投保,就要遵守營運車輛保險規定,這是車主們應盡的義務。即保護了保險公司的合法利益,但更重要的是保障了車主自身的安全。於人有利,於己方便。如果想要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可以登錄平安車險網銷平台,在那裡會有專業人士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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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交通運輸車輛與車輛保險方面的法律
最近有一些卡友私信我有關車輛內保的問題,今天就來給大家說一說什麼是車輛內保。
內保就是運輸公司掛靠車輛到一定數量時,積累了一定的保費規模,表面上採用風險共擔的方式,實際以斂財為目的,自立名目開展類似車輛保險業務的經營活動。
這樣說可能很多卡友不太明白,下面來舉個例子:例如一輛車除去交強險(必買)後,商業險保費是15000元,一個運輸公司1000輛車,理論上一年的保費收入是15000000元。根據風險共擔,利益不共享的原則,少賠一分錢,運輸公司就會多一分的利潤。
這樣一來,想必大家都清楚了,內保實際上就是將保險費交給掛靠公司,當出了交通事故後,由公司出面進行賠償,但是如果一年內沒有出險,那麼這年的保險費就流入了掛靠公司的口袋裡。
而相比較保險公司,內保更是有以下三點風險:
一、車輛出了道路交通事故,當你拿出保單時,交警一看是內保保單,不具有法律意義上保單的效力,同時對方受害人對保單也沒有信任感。那麼就將面臨兩種結果,第一種,交警想辦法把車輛暫扣的時間延長或者變相要求你財產擔保,第二種,受損方向法院起訴對你的車輛財產保全。
二、車輛出了道路交通事故,公司「保費」不足以支付所有車輛的賠償金(前期其他車輛事故已經賠付),只有你自掏腰包支付所有的損失賠償。
三、車輛出了道路交通事故,掛靠公司想辦法拖延賠償時間,然後捲款走人。最終交通事故的一切賠償問題都會落到卡友身上,風險極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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