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失業保險怎麼在網上簽到
不能網上報到。如果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了,是本地常住戶口,就帶著身份證、戶口本、回工回執、到戶口所在地社保服務中心報到,進行失業登記。
② 社保中心:失業簽到一定是本人去簽嗎
1、申領失業保險待遇,需在失業或勞動爭議結案後六十天內,填寫《失業待遇申報表》,並攜帶小一寸彩照兩張、失業證明、戶口簿(屬幹部、固定工身份的職工還須帶個人檔案)復印件來待遇計發科辦理申領失業保險待遇手續。同時還需到市勞動就業服務中心辦理失業登記。
2、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的失業職工,每月固定日期(各地不同,法定休息日順延)必須帶本人《失業待遇證》親自來到社會保險局失業簽到處簽到,否則將停發當月待遇,以後也不予補發,連續二個月不來簽到的,按重新就業處理,停發所有失業保險待遇。
③ 中山怎樣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中山怎樣申請領取失業
國內(含中山市范圍內)被保險人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自願性失業;
(二)本人及單位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並連續繳費滿一年以上;
(三)進行失業登記;
(四)有求職要求並接受職業介紹和就業指導。
職工失業時,按以下程序申領失業保險待遇:
1、申領失業保險待遇,需在失業或勞動爭議結案後六十天內,填寫《失業待遇申報表》,並攜帶小一寸彩照兩張、失業證明、戶口簿(屬幹部、固定工身份的職工還須帶個人檔案)復印件來待遇計發科辦理申領失業保險待遇手續。同時還需到市勞動就業服務中心辦理失業登記。
2、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的失業職工,每月7-9號(法定休息日順延)必須帶本人《失業待遇證》親自來清遠市社會保險局失業簽到處簽到,否則將停發當月待遇,以後也不予補發,連續二個月不來簽到的,按重新就業處理,停發所有失業保險待遇。
3、失業救濟金委託清遠市工商銀行統一於每月最後一天發放,失業人員憑存摺到工商銀行儲蓄網點自行領取。
失業的被保險人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失業前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以下簡稱繳費年限)確定:繳費年限1至4年的,每滿一年可領取1個月的失業保險金;4年以上的,超過4年的部分,每滿半年可增加1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每次失業,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尚未領取完的失業保險金月份前後合並計算。
④ 失業了,一直領失業金,但是必須每個月要去指定地點簽到,忘記簽到了怎麼辦
發生停止情形的,其累計的尚未領取的待遇月數結轉,與下次失業時核定的失業金期限合並計算。
除非有正當理由,才能補發相應月數的失業金等待遇。符合省條例規定的正當理由情形(包括失業人員在住院治療期間、女性失業人員在懷孕期間、女性失業人員子女未滿一周歲等情形。)
根據國家規定,失業保險金是有著規范的發放標準的。失業保險金的發放以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為准則,主要是用來保障失業人員最根本的生活水平。
失業保險金領取金額一般為當地最低生活水平左右。如果參保了失業保險,可以在失業狀態下享受失業補貼金。享受失業金是有一定條件的: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按規定辦理失業和求職登記的。
只要滿足以上條件,是可以享受失業保險金的。其失業金的領取有這樣方面的規定:累計交納滿一年不足兩年的時間的,可以領取到三個月的失業金,滿兩年不足三年的為六個月,以此類推,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即兩年時間。
華律網-失業保險
⑤ 失業了,一直領失業金,但是必須每個月要去指定地點簽到,忘記簽到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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