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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扶貧基金會監事

發布時間:2021-09-27 09:13:14

❶ 中國扶貧基金會的四大領域

1.健康與衛生:貧困人群的保健水平、健康水平普遍較低。貧困地區的醫療服務不足,醫療保障水平偏低。在邊遠山區,許多兒童在膳食結構單一、營養不足的生活環境中成長,不但正常生長發育受到危害,學習成績也難以提高。貧困人群的健康保障問題,是社會各界乃至全球關注的焦點之一。
中國扶貧基金會於 2000 年、2008 年先後啟動了「母嬰平安 120 行動項目」、「愛加餐」等項目,通過救助貧困母嬰,關注兒童衛生健康及營養等措施,提高孕產婦住院分娩率、降低孕產婦死亡率;提高貧困母嬰生命保障水平和健康水平;改善貧困山區兒童營養狀況和生長發育狀況,減少兒童的營養不良率和貧血率;提升貧困地區人口的健康水平。
2.教育與成長:我國老少邊遠地區因自然環境惡劣、地理位置偏僻等因素制約,經濟發展緩慢,許多鄉村小學宿舍年久失修,不僅存在隱患且不能滿足學生住宿需求,近年來的撤點並校計劃加劇了貧困地區學生住宿難的狀況;貧困地區的學生學慣用品缺乏;特困高中生和特困大學生日常生活費面臨困難。
為此,中國扶貧基金會啟動了築巢行動、愛心包裹、新長城助學等項目,致力於促進貧困地區農村學生的綜合發展,改善生活條件。通過為貧困地區鄉鎮完小援建學生宿舍、圖書室,發放愛心包裹、組織音體美教師培訓、志願者支教及資助特困高中生和特困大學生等形式,解決貧困地區學生住宿難問題,改善貧困地區農村小學音體美教學現狀和學習條件,幫助特困高中生和特困大學生完成學業,給貧困學生送去關愛。
3.社區與生計:老少邊貧的貧困弱勢人群,由於缺乏金融支持,或是生產規模小,或是交通不便等原因,在市場競爭中處於劣勢地位,改善生活質量的速度慢。為了讓貧困地區、貧困人群在市場經濟活動中有更多的發展受益機會,中國扶貧基金會努力改善貧困地區基礎生產生活條件,幫助貧困農戶轉變經營模式。
4.災害救援:我國是自然災害多發國家,因災致貧和因災返貧也是致貧成因之一。中國扶貧基金會於 2003 年開始實施緊急救援項目,減輕貧困災區同胞的疾苦與不安,提升災害響應的及時性和針對性;倡導和推動政府與非政府組織、非政府組織之間在災害救援領域的合作,搭建人道救援網路,開展減防災培訓,加強相關方的能力建設和網路建設。2014 年,我會緊急救援項目啟動全領域災害管理,包括減防災、備災、災害救援和災後重建等。

❷ 中國扶貧基金會

C、建立個人愛心基金
編輯「95」發送到「10699999」,根據簡訊回復提示,輸入您想設立的手機個人基金名稱,即可建立屬於您的個人基金(次日凌晨生效),基金發起人可帶動身邊的親朋給自己的個人基金捐款
如:張三建立了「張三愛心基金」, 張三身邊的親人朋友,可編輯「1愛張三」、「2愛張三」、「5愛張三」,為張三愛心基金單次捐贈1、2、5元;或編輯「95愛張三」、「910愛張三」、「915愛張三」發送到10699999,為張三愛心基金每月捐贈5、10、15元。

詳細請登陸http://www.fupin.org.cn/news/zzy.asp?newsid=904071147458265

❸ 中國扶貧基金會可以相信嗎

中國扶貧基金會成立於1989年3月,是以扶貧濟困為宗旨的公益機構

基金會簡介:

中國扶貧基金會堅持扶貧公益理念,貫徹對捐贈人和受援人高度負責的原則,奉行公開透明的方針,提倡艱苦奮斗的志願精神,以嚴密的內部管理和優異的業績,獲得了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及社會各界高度評價,取得顯著成績並得到迅速發展,社會知名度不斷提高,良好的社會形象得到公眾的廣泛認同,現在已經成長為我國扶貧公益領域最大的公益組織。2007年,在民政部組織的全國基金會等級評審中,中國扶貧基金會會被評為最高等級5A級基金會。截至2012 年底,累計籌措並投入扶貧資金和物資57.45 億元,受益貧困人口和災民1496.17萬人。

基金會管理:

1、內部管理

宗旨和目標確立——功能和機構設置——崗位描述和權責劃分——工作流程有序化——工作記錄和檔案建設——監測評價與激勵機制——全面合約管理。

2、項目管理

項目研究與策劃——工作流程與培訓教材制訂——瞄準受援人的機制建立——達成目標的管理機制形成——全過程記錄與管理——監測與矯正——評價與研究。

❹ 善行者的關於中國扶貧基金會

中國扶貧基金會成立於1989年,是在民政部注冊、由國務院扶貧辦主管的全國性扶貧公益組織。在社會各界的支持下,截至2013年底,累計籌措扶貧資金和物資95.7億元,受益貧困人口和災區民眾1783.05萬人次,已經成為中國扶貧公益領域規模最大、最具影響力的公益組織。中國扶貧基金會以不斷發現並促進解決社會問題為己任,致力於改善衛生健康條件、促進教育公平、推動農村社區發展、開展災害人道救援四大業務領域,視捐贈人、志願者和一切愛心人士為解決社會問題的夥伴,不斷改革創新,向籌資資助型、國際化公益慈善組織轉型。良好的內部治理、項目管理和社會績效得到了公眾的廣泛認同,社會影響力不斷提高。2007年、2013年在民政部組織的全國基金會等級評審中,均被評為最高等級5A級基金會。2013年,籌措扶貧資金和物資24.28億元,受益貧困人口和災區民眾286.88萬人次。

❺ 中國扶貧基金會的人物故事

到高原上扶貧的年輕人
未到玉樹,先聞陳濟滄其名。
中國扶貧基金會負責媒體事務的小姑娘說:「你們到玉樹,一定要采訪一下陳濟滄。3年了,他一直待在玉樹扶貧。
陳濟滄,湖南常德人,中扶貧基金會員工。他在結婚14天後即奔赴玉樹參與災後重建,其長期奮戰在高原地區的義舉,一直被他的同事引為美談。提起陳濟滄,青海扶貧局一名官員贊不絕口:「我認識他。地震那年,我跟他在山上住好幾個月的板房,一起救災扶貧,那小夥子幹事實在。」一位藏民翹起了大拇指,用半生不熟的漢語說:「陳濟滄,夠意思。」
有口碑的公益人不少,但像陳濟滄這么吃得開的還真不多見。但是,如果你因此對他產生了很高的期待,見面的時候只怕會有些小失望。
「小人物」陳濟滄
8月末,南方正值盛夏,但在高原玉樹之上,已經有幾分秋涼的味道。這一天,面朝大山的玉樹農畜交易市場竣工,這是陳濟滄促成的公益項目之一,耗資不菲,建設過程幾經周折。據說陳濟滄會到場,我滿懷期待地在現場東張西望,忽而有人指著一抹快速移動的黃色身影說:「看,那就是。」
陳濟滄很忙,當時的他正跑來跑去地干著一個後勤組織人員的活。他身材瘦小,皮膚黝黑,穿著一件黃色運動外套,腰間別著一個喊話用的「小蜜蜂」,毫無「范兒」可言,普通得就像一個路人甲。
陳濟滄年近30,但看上去比實際年齡還要小幾歲。在被記者截停後,他的娃娃臉上露出了有點羞澀的笑容,自嘲地說了句:「我就是幹活的、打雜的。」但是,這自稱打雜的人不一會站上了講台,立馬用一種中氣十足、慷慨激昂的語調向一眾高官匯報市場概況。末了,他還不忘加一句要求:「市場面臨著發展問題,我們希望政府繼續支持,讓老百姓早受益、多收益。」
後來,在一次酒醉後,陳濟滄跟人倒苦水說,他操辦那場竣工儀式很不容易,提意見的地方官員很多,但真正幹活的卻沒幾個,他不得已身兼數職,既當爹又當媽,最後還被某官員數落了一通,說他辦事不周。陳濟滄氣憤地說道:「我在現場忙死忙活的時候,他在辦公室里喝茶!」
若論地位、財富,陳濟滄在高官、富人扎堆扶貧的玉樹里排不上號,但正是這個來自民間的不起眼的年輕人,震後3年常駐玉樹,為1.5億元善款籌劃公益項目,並在一場由行政和資本力量主導的公益造城運動中,深層次地思考民間的訴求。
陳濟滄時常到結古鎮及附近的幾個村落調研,他發現,雖然一個現代化的城鎮在快速成型,可牧民的生活並沒有改變,他們依舊在白天把牛趕到草原吃草,晚上沒事就去喝酒、打麻將,沒錢就去找朋友們借。政府給災民重建了基礎設施和房子,但這些東西都不能當飯吃,他們沒有生產資料、生計來源,最後還是會受窮。政府沒來得及關注藏民們的生計,民間可以有什麼作為呢?
按專家們的說法,應該引導藏民組建村民合作社,發展集體經濟。可是,藏人社區沒有合作經商的傳統,漢人聚居地流行的做法,在玉樹頗有點「水土不服」。這是一個讓駐點扶貧的公益人士普遍頭疼的問題:你認為好的做法,當地不接受,能怎麼辦?
走進藏人社區
幸好,陳濟滄是比較願意開動腦筋的。他在甘達村調查時發現,當問「你們需要什麼」時,女人總會讓他去問自己的男人,而男人總會讓他去問村裡的帶頭大哥。陳濟滄就把有威望的村莊精英聚了起來,想著先給大哥們灌輸先進理念,再鼓搗他們帶領村民一塊奔小康。但他很快發現:沒那麼容易。
巴桑扎西就是一位村莊精英,他在沒多少商業氣息的藏區依靠蟲草生意發家致富,在藏人之中並不多見,可不是一個容易被忽悠的人。面對陳濟滄的提議,他客氣地提出了反對意見:「之前聽說過合作社模式,村裡也嘗試過,但從沒分過紅,做的事情也不是我們自己希望做的。」
村莊大佬不會輕信一個外來的毛頭小伙。這時,陳濟滄充分發揚了湖南人「耐得煩」的傳統,三天兩頭往村裡跑,跟藏人們喝酒聊天,稱兄道弟。他還不忘反復告訴大佬們:農民合作社是民主選舉負責人,由村民自己當家做主,賺了錢就是村民自己的。幾次下來,藏人們覺得這漢人小伙的確「夠意思」,說的話也有點道理,便依其言成立了合作社,巴桑扎西當選首屆理事長。
有了合作社,陳濟滄趁熱打鐵,又把大佬們召集到一起,討論這村子有什麼優勢,合作社可以干點什麼。捕捉商機,這是商人巴桑扎西擅長的事,他提議:「災後重建,有很多地方都要修房子,要拉磚、拉水泥、拉沙子,搞個運輸隊吧!」
組建運輸隊,這不在扶貧基金會原本的計劃中,但陳濟滄覺得這想法契合玉樹造城發展的需要,也能保障藏民的生計。在他的協調下,中扶貧重新調整了公益項目,撥出了248萬元為當地添置了車輛,還投入48萬元作為項目的啟動資金。
自己的提議得到了大筆資金的支持,巴桑扎西的積極性也上來了,他放棄了自己的蟲草生意,開始全力為運輸隊拉生意。在他的努力下,甘達村的村民當年就拿到了分紅。目前,甘達村運輸隊發展得不錯,截至今年3月,已經賺了9萬多元。
發生在甘達村的故事,只是陳濟滄業績的其中一起,在玉樹周邊眾多的村莊里,他總是入鄉隨俗,並很快與當地藏民打成一片,在玉樹的3年裡,除了運輸隊,他還折騰了一個蔬菜大棚、一個奶牛基地、一個農貿市場。這幾個公益項目,地方政府、出資企業與當地藏民都比較滿意。
在藏民看來,陳濟滄像是一個聖徒,他從富饒的平原地區而來,卻願意到高原上與牧民同吃同住,他帶來了組織方式,帶來了資金,甚至從政府處爭取來對村民有利的政策,卻不圖回報。然而,真的是這樣嗎?
異鄉人的苦與樂
酒是個好東西。要不是有酒,很難想像平日笑容羞澀、言語拘謹的陳濟滄會如此徹底地發泄出內心的苦悶與豪情。
那一晚,玉樹農畜交易市場竣工了,陳濟滄苦心經營的最後一個公益項目也告完成,他迎來了功成身退的時刻。陳濟滄的藏人老朋友們,在玉樹新城中設宴款待,席間觥籌交錯,懷舊情緒濃烈。陳濟滄來者不拒,酒到杯乾,這時的陳濟滄,言語不再拘謹,「說實話,我沒想到要在玉樹待這么久,但我就是想著,一定得干出個樣子來!」
「但是,我虧欠我的家人太多了。」說到這,陳濟滄頓了一頓,臉部劇烈抽搐,語音很快變成了哭腔,「那年,我媽初診得了癌症,我卻不在她身邊,只得搭飛機趕回去,我在路上不斷為她念經。」說著說著,陳濟滄痛哭出聲,他說,後來母親的病情出現了轉機,但他很快又要趕回玉樹工作,未能照顧患病老母,他常常心懷愧疚。
陳濟滄說,在玉樹的日子裡,望著雪山草原,他總會思考一個問題,在這偏遠的地方蹲了3年,究竟值不值。他又說,自己在玉樹過得很苦,但在某些時刻里,卻能觸碰到生命的真諦。玉樹很偏僻,離得最近的一個大城市是青海省會西寧,但是,途中重山隔阻,開車須10多小時才能跑一趟。「我開車跑了很多回,在盤山公路上,我看到了狼,看到了氂牛、羚羊、禿鷹,看到了草原上無盡的星海。」說這話時,陳濟滄語調放慢,眼望遠方,彷彿又回到了那個靜寂的星夜,「在那一刻,我感受到了生命的厚度,我想明白了,生命不在其長度,而在其厚度,我在玉樹這幾年,是值的!」
陳濟滄這幾年的生活是苦逼的,也是精彩的,而讓人感嘆的是,他將繼續這種苦逼而精彩的旅程—從玉樹下來後,他又被基金會派往了蘆山。
「有企業高薪挖我,我不知道我還會堅持多久,也許有一天,我就不做公益了。」說這話時,酒宴已殘,人漸走散,「我也要顧及我的家人,我的生活,但是,我的心裡,永遠有公益。」

❻ 中國扶貧基金會是一個什麼性質的組織他的成員都是義工嗎還是要有工資的

他的成員不是義工,分為志願者和工作人員兩種,其中志願者包含簽約志願者和活動志願者,一般活動志願者都是大學生,有40元每天的補助,而簽約志願者則是有工資的,但是非常非常的低,好像不到2000.而且沒有保險,什麼都沒有,就是完全的奉獻,但是正式員工相對好很多,給繳納保險和住房公積金,要是從簽約志願者變成正式工作人員叫做轉正,一般是必須滿一年的志願期,還要有其他的考核才可以轉正,轉正還是比較難的!

❼ 中國扶貧基金會是事業單位嗎

中國扶貧基金會當然也是屬於事業單位,因為這種都是有國家公派人員的。

❽ 中國扶貧基金會的組織章程

中國扶貧基金會章程(2005年4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基金會的名稱是中國扶貧基金會。英文譯名China Foundation for Poverty Alleviation,縮寫CFPA。
第二條 本基金會屬於公募基金會。本基金會面向公眾募捐的地域范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境外。
第三條 本基金會的宗旨是:扶持貧困社區和人口改善生產條件、生活條件、健康條件並提高其素質和能力,實現脫貧致富和持續發展。
第四條 本基金會的原始基金數額為人民幣壹仟萬元,來源於有關組織與企業捐贈。
第五條 本基金會的登記管理機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業務主管單位是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六條 本基金會的住所:北京市海淀區雙榆樹西里36號南樓四、五層。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七條 本基金會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
(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接受海內外熱心支持中國扶貧事業的政府、組織、團體、企業和個人提供的資金、物資捐贈及技術援助;
(二)按照合法、自願、有效的原則,開展各種扶貧濟困活動,通過各種渠道,募集扶貧資金、物資等;
(三)資助中國貧困社區進行必要的教育、衛生、環境和文化建設;
(四)扶持貧困家庭和人口改善其生產條件和生活條件,促進其素質和能力提高,以達脫貧致富之目的;
(五)對遭受自然災害的地區進行緊急救援,減輕災民的疾苦,實施災後重建;
(六)促進中國貧困地區與沿海經濟發達地區以及海外的聯系、交流與培訓,為貧困地區的開發儲備人才;
(七)為一切關懷、支持和熱心中國扶貧事業的海內外政府、組織、團體、企業和個人開展的消除貧困等公益活動提供優良的咨詢、代管和服務等扶貧合作;
(八)積極參與公共事務,自覺承擔社會責任,為推進社會公共事務問責制度的建設而努力;
(九)本基金會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基金會管理條例》和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設立人民幣帳戶和外匯帳戶,實行獨立核算。按照科學、合法、公開的原則對基金的募集和使用進行管理。
第三章 組織機構、負責人
第八條 本基金會由不少於5名,不多於25名理事組成理事會。本基金會理事每屆任期為4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九條 理事的資格:
(一)熱心於中國扶貧事業的知名人士;
(二)對中國扶貧事業有重要貢獻者;
(三)本基金會主要捐助人;
(四)公益扶貧領域的專家學者。
第十條 理事的產生和罷免:
(一)第一屆理事由業務主管單位、主要捐贈人、發起人分別提名並共同協商確定。
(二)理事會換屆改選時,由業務主管單位、理事會、主要捐贈人共同提名候選人並組織換屆領導小組,組織全部候選人共同選舉產生新一屆理事。
(三)罷免、增補理事應當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四)理事的選舉和罷免結果報登記機關備案。
(五)具有近親屬關系的不得在理事會任職。
第十一條 理事的權利和義務
(一)本基金會的選舉、被選舉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基金會舉辦的活動的權利;
(三)對基金會工作的批評、監督和建議權;
(四)遵守本基金會章程,維護本基金會的合法權益;
(五)熱心和支持本基金會的工作;
(六)向本基金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本基金會的決策機構是理事會。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選舉、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決定重大業務活動計劃,包括資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計劃;
(四)年度收支預算及決算審定;
(五)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
(七)決定由秘書長提名的副秘書長和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聽取、審議秘書長的工作報告,檢查秘書長的工作;
(九)決定基金會的分立、合並或終止;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三條 理事會每年召開2次會議。理事會會議由理事長負責召集和主持。特殊情況下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有1/3以上理事提議,必須召開理事會會議。如理事長不能召集,可由提議理事推選召集人。召開理事會會議,理事長或召集人須提前5日通知全體理事、監事。理事會會議閉會期間,由理事長、副理事長及秘書長組成常務理事會,在理事會決議原則框架范圍內代行理事會職權,確有重大事項需要決策又難以及時召開理事會的,召開常務理事會先行決策,再於理事會認可。 理事會會議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理事會決議須經出席理事過半數通過方為有效。下列重要事項的決議,須經出席理事表決,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選舉或者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章程規定的重大募捐、投資活動;
(四)基金會的分立、合並。
第十四條 理事會會議應當製作會議記錄。形成決議的,應當當場製作會議紀要,並由出席理事審閱、簽名。理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章程規定,致使基金會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理事應承擔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反對並記載於會議記錄的,該理事可免除責任。
第十五條 本基金會設監事2至5人。監事任期與理事任期相同,期滿可以連任。
第十六條 理事、理事的近親屬和基金會財會人員不得任監事。
第十七條 監事的產生和罷免:
(一)監事由主要捐贈人、業務主管單位分別選派;
(二)登記管理機關根據工作需要選派;
(三)監事的變更依照其產生程序。
第十八條 監事的權利和義務:
監事依照章程規定的程序檢查基金會財務和會計資料,監督理事會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況。監事列席理事會會議,有權向理事會提出質詢和建議,並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以及稅務、會計主管部門反映情況。監事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會章程,忠實履行職責。
第十九條 在基金會領取報酬的理事不得超過理事總人數的1/3。監事和未在基金會擔任專職工作的理事不得從基金會獲取報酬。
第二十條基金會理事遇有個人利益與基金會利益關聯時,不得參與相關事宜的決策;基金會理事、監事及其近親屬不得與基金會有任何交易行為。
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設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秘書長,從理事中選舉產生。
第二十二條 本基金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基金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二)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擔任本基金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一)屬於現職國家工作人員的;
(二)因犯罪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執行完畢之日起未逾5年的;
(三)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正在執行期間或者曾經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的;
(四)曾在因違法被撤銷登記的基金會擔任理事長、副理事長或者秘書長,且對該基金會的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基金會被撤銷之日起未逾5年的。
第二十四條 擔任本基金會理事長、副理事長或者秘書長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以及外國人,每年在中國內地居留時間不得少於3個月。
第二十五條 本基金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每屆任期4年,連任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超屆連任的,須經理事會特殊程序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 本基金會理事長為基金會法定代表人。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 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應當由中國內地居民擔任。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間,基金會發生違反《基金會管理條例》和本章程的行為,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相關責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職,導致基金會發生違法行為或基金會財產損失的,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個人責任。
第二十七條 本基金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議;
(二)檢查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基金會簽署重要文件。
本基金會副理事長、秘書長在理事長領導下開展工作,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理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基金會年度公益活動計劃;
(三)擬訂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計劃;
(四)擬訂基金會的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報理事會審批;
(五)協調各機構開展工作;
(六)提議聘任或解聘副秘書長以及財務負責人,由理事會決定;
(七)提議聘任或解聘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由理事會決定;
(八)決定各機構專職工作人員聘用;
(九)章程和理事會賦予的其他職權。
第四章 財產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八條 本基金會為公募基金會,本基金會的收入來源於:
(一)組織募捐的收入;
(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自願捐贈;
(三)投資收益;
(四)其他合法收入等。
第二十九條 本基金會組織募捐、接受捐贈,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符合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
第三十條 本基金會組織募捐時,應當向社會公布募得資金後擬開展的公益活動和資金的詳細使用計劃。重大募捐活動應當報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備案。本基金會組織募捐,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攤派及變相攤派。
第三十一條 本基金會的財產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挪用。
第三十二條 本基金會根據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使用財產;捐贈協議明確了具體使用方式的捐贈,根據捐贈協議的約定使用。 接受捐贈的物資無法用於符合本基金會宗旨的用途時,基金會可以依法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收入用於捐贈目的。
第三十三條 本基金會財產主要用於:
(一)實施本基金會章程規定的公益事業捐贈支出;
(二)公益資助項目的管理費用支出;
(三)本基金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行政辦公支出。
第三十四條 本基金會的重大募捐、投資活動是指:
(一)面向社會公眾的募捐活動;
(二)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實施規模較大的募捐活動;
(三)金額在200萬元以上的投資活動。
第三十五條 本基金會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則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
第三十六條 本基金會每年用於從事章程規定的公益事業支出,不得低於上一年總收入的70%。 本基金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行政辦公支出不超過當年總支出的10%。
第三十七條 本基金會開展公益資助項目,應當向社會公開所開展的公益資助項目種類以及申請、評審程序。
第三十八條 捐贈人有權向本基金會查詢捐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於捐贈人的查詢,基金會應當及時如實答復。本基金會違反捐贈協議使用捐贈財產的,捐贈人有權要求基金會遵守捐贈協議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捐贈行為、解除捐贈協議。
第三十九條 本基金會可以與受助人簽訂協議,約定資助方式、資助數額以及資金用途和使用方式。本基金會有權對資助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受助人未按協議約定使用資助或者有其他違反協議情形的,本基金會有權解除資助協議。
第四十條 本基金會應當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准確、完整。本基金會接受稅務、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
第四十一條 本基金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出納。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四十二條 本基金會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業務及會計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會對下列事項進行審定:
(一)上年度業務報告及經費收支決算;
(二)本年度業務計劃及經費收支預算;
(三)財產清冊。
第四十三條 本基金會進行年檢、換屆、更換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應當進行財務審計。
第四十四條 本基金會按照《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組織的年度檢查。
第四十五條 本基金會通過登記管理機關的年度檢查後,將年度工作報告在登記管理機關指定的媒體上公布,接受社會公眾的查詢、監督。
第五章 終止和剩餘財產處理
第四十六條 本基金會有以下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一)完成章程規定的宗旨的;
(二)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從事公益活動的;
(三)基金會發生分立、合並的;
(四)自行解散。
第四十七條 本基金會終止,應在理事會表決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第四十八條 本基金會辦理注銷登記前,應當在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完成清算工作。本基金會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在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九條 本基金會注銷後的剩餘財產,應當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通過以下方式用於公益目的:繼續履行已經簽定的對貧困地區及貧困人口進行資助項目的合同。無法按照上述方式處理的,由登記管理機關組織捐贈給與本基金會性質、宗旨相同的社會公益組織,並向社會公告。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五十條 本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報登記管理機關核准。
第七章 附則
第五十一條 本章程經2005年4月4日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五十二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理事會。
第五十三條 本章程自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❾ 中國扶貧基金會是個什麼組織

現在我媽也介入這基金會,我是不相信

❿ 有中國國際扶貧基金會這個組織嗎

的,我對這個組織不是十分的了解,有知道詳細情況的嗎? 不用復制一大堆中國扶貧基金會成立於1989年3月,是專業從事扶貧工作的全國性非政府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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