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可以接受個人捐贈。
以下報道可參供考:
SEE基金會成立於2008年,是由國內近百位知名企業家發起成立的非公募基金會,其主要捐贈收入來自於約200個固定的SEE會員,這些企業家承諾固定每年向基金會捐款不少於10萬元,這部分收入每年約有3000萬。
事實上,SEE基金會2011年通過的新戰略規劃顯示,計劃用五年的時間對環保行業累計投入不少於5億人民幣的公益資金。現在看來,其募集到的資金顯然與此相比還有一段距離。「整個經濟形勢不好,我感覺對公益很有影響。」劉小鋼說。
面臨籌資壓力的非公募基金會不僅僅是SEE基金會一家,即使有著非常專業的金融背景的上海真愛夢想公益基金會(下簡稱真愛夢想)也難逃經濟下滑帶來的影響。
針對其捐贈收入,上海真愛夢想公益基金會秘書長吳沖介紹說,從2012年初到現在,基金會共募款4500萬,同比去年約增長40%,已經完成了年初設定的目標。但是「對比以往的增長率,40%算是很低的」。
上海真愛夢想公益基金會2008年8月成立,由國內曾從事金融行業的專業人士以私人財產創立。因為每年詳細公開審計報告和財務數據,並從2009年開始公開舉辦年報發布會,真愛夢想公益基金會因而成為國內首家按照上市公司標准公開發布年報的基金會。
但是,即便如此,2011年,基金會投資還是出現了虧損,雖然虧損總額不到10萬元,但是,「我能明顯感覺到經濟的虛脫。」吳沖坦言。
公募基金會「沒什麼影響」
相對於非公募基金會的「心裡沒底」而言,有著政府背景的公募基金會受經濟危機的干擾則要小得多,捐贈收入幾乎沒什麼影響。
「企業對基金會的捐贈,並未因經濟危機而減少。」中華少年兒童慈善救助基金理事長魏久明說。他表示,今年共收到捐贈8000多萬,其中有655次企業捐贈,一共捐了4300多萬,個人捐贈近3900萬。按百分比算下來,企業捐贈佔54%,個人捐贈佔46%。
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秘書長塗猛雖然表示,基金會起初對於經濟形勢的下滑,的確「沒有信心,而且感覺不安全」。但現在看來,「今年募款達到目標問題不大(2.5億元)。」但他也表示,企業稅社會公益式的捐贈是財富創造的效應,經濟下滑肯定會受影響。
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會也感受到了來自經濟形勢下滑帶來的壓力和挑戰,但值得高興的是,「大額捐贈下降,小額捐贈卻在穩定持續的增長。」秘書長楊鵬表示,因此壹基金現在還是籌到了3470萬元,預期年底會達到4500萬元,比去年增長20%左右。
但楊鵬也坦言,即便這樣,在進行結構分析時卻發現企業的捐贈下降。企業捐贈下降不是企業捐贈數量的下降,而是單個企業的捐贈額下降。「比如原來說好捐100萬,因今年經濟不好只給30萬。」
作為大型的、老牌的基金會,中國扶貧基金會卻沒有受到經濟形勢的影響,反而做了一筆大單,「他們賺了10億。」王振耀笑著說。
王振耀稱,在今年10月17日,中國扶貧基金會與國家開發銀行簽署了微小貸款扶貧試點合作協議,將雙方合作金額由2億元提高到10億元,用於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小額信貸扶貧項目,這是目前國內小額信貸領域最大的一筆批發貸款。
對此,騰訊公益慈善基金會執行秘書長竇瑞剛沒有感到驚訝,他表示,在中國,企業與公益組織合作的動機大多都是與政府的溝通與博弈,即通過向公益組織的捐贈來和政府換取利益。原因在於,「公募基金會有政府資源,它們可以給予捐贈企業以各種各樣的榮譽和隱形好處,所以很多大企業會選擇給傳統公募基金會捐款。」
騰訊公益慈善基金會是由騰訊公司發起的,成立於2007年6月。基金會成立之初,董事會就承諾將企業每年不超過一定百分比的利潤捐贈給基金會。「所以我們基金會也不存在募款問題。」竇瑞剛笑著說。
竇瑞剛還分析說,從美國來看,經濟形勢好壞與否,基金會決不會討論籌資問題,只會說因為股市不好,投資收益少了,所以只能減少資助支出。「基金會有籌資問題,恰恰說明在中國沒有美國典型意義上的基金會。」竇瑞剛說。
走出籌資困境
自2004年以來,我國非公募基金會發展迅猛。截至11月20日,2012年中國非公募基金會數量達到1591家。但因為生非貴胄,籌資問題就成了非公募基金會發展永遠的「硬道理」,而在經濟形勢趨緊時期,這一問題變得尤其重要。
魏久明就在會場上分享了兒慈會的三個募款經驗:一是先項目後募款。「項目是基礎,把救助和募款相結合,比如基金會為打拐的孩子募款,設計了一個項目叫『回家的希望』,受助兒童會得到生存救助和醫療救助兩方面共計不超過5萬元的一次性救助。我們把這個項目設計出來,錢說清楚,拿著項目再向社會募捐。」魏久明說。
二是「合作募資」,即設立專項基金。魏久明舉了個例子,有一個老闆捐了5萬元要救助西部兒童,於是基金會就專門設立了一個「西部兒童救助基金」,讓老闆自己來管理,基金會再配備專職人員一起做。
第三個方法就是奉行「把捐贈者當上帝」的原則,做好捐贈者和受助者的服務,「基金會要求在收到捐贈後,5天之內一定要把感謝信和發票寄給捐贈人,捐一塊錢的也要寄,感謝他為基金會、為社會做出的貢獻。所有善款的去向及時公開,用公開透明來增加機構的公信力。」
⑵ 公募基金會和非公募基金會的區別是什麼
一、募捐對象不同:
1、公募基金會:可以直接面向公眾募捐;
2、非公募基金會:不直接面向公眾募捐。
二、募捐活動的地域范圍不同
1、公募基金會:分為全國性公募基金會和地方性公募基金會。全國性公募基金會的公開募捐活動可以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地方性公募基金會的公開募捐活動只能在登記注冊地行政區域內開展。
2、非公募基金會:因不面向公眾募捐,所以無地域限制。
三、登記注冊的原始基金(單位:人民幣)不同
1、公募基金會:全國性的不低於800萬元,地方性的不低於400萬元;
2、非公募基金會:不低於200萬元。
四、登記管理機關不同
1、公募基金會:全國性公募基金會由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負責登記;地方性公募基金會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
2、非公募基金會:省、自治區、直轄市及以上的人民政府民政部門都可以登記。(但是原始資金超過2000萬,且發起人向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提出申請設立的,可以去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登記)
(2)能發起成立非公募基金會嗎擴展閱讀
《基金會管理條例》
第三條 基金會分為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以下簡稱公募基金會)和不得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以下簡稱非公募基金會)。公募基金會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圍,分為全國性公募基金會和地方性公募基金會。
第四條 基金會必須遵守憲法、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政策,不得危害國家安全、統一和民族團結,不得違背社會公德。
第五條 基金會依照章程從事公益活動,應當遵循公開、透明的原則。
第六條 國務院民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是基金會的登記管理機關。
國務院民政部門負責下列基金會、基金會代表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
(一)全國性公募基金會
(二)擬由非內地居民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基金會;
(三)原始基金超過2000萬元,發起人向國務院民政部門提出設立申請的非公募基金會
(四)境外基金會在中國內地設立的代表機構。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地方性公募基金會和不屬於前款規定情況的非公募基金會的登記管理工作。
第七條 國務院有關部門或者國務院授權的組織,是國務院民政部門登記的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的業務主管單位。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授權的組織,是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的基金會的業務主管單位。
⑶ 基金會成立條件
以下內容是從《基金會管理條例》中摘抄的: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基金會,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捐贈的財產,以從事公
益事業為目的,按照本條例的規定成立的非營利性法人。
第三條 基金會分為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以下簡稱公募基金會)和不得面向公眾募捐
的基金會(以下簡稱非公募基金會)。公募基金會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圍,分為全國性公募基金會和地方性公募基金會。
第五條 基金會依照章程從事公益活動,應當遵循公開、透明的原則。
第六條 國務院民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是基金會的登記管理機
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地方性公募基金會和不屬於前款規定情況的非公募基金會的登記管理工作。
第二章 設立、變更和注銷
第八條 設立基金會,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設立;
(二)全國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800萬元人民幣,地方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400萬元人民幣,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三)有規范的名稱、章程、組織機構以及與其開展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九條 申請設立基金會,申請人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章程草案;
(三)驗資證明和住所證明;
(四)理事名單、身份證明以及擬任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簡歷;
(五)業務主管單位同意設立的文件。
第十條 基金會章程必須明確基金會的公益性質,不得規定使特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受益的內容。
基金會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名稱及住所;
(二)設立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
(三)原始基金數額;
(四)理事會的組成、職權和議事規則,理事的資格、產生程序和任期;
(五)法定代表人的職責;
(六)監事的職責、資格、產生程序和任期;
(七)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審定製度;
(八)財產的管理、使用制度;
(九)基金會的終止條件、程序和終止後財產的處理。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二十條 基金會設理事會,理事為5人至25人,理事任期由章程規定,但每屆任期不得超過5年。理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用私人財產設立的非公募基金會,相互間有近親屬關系的基金會理事,總數不得超過理事總人數的1/3;其他基金會,具有近親屬關系的不得同時在理事會任職。
在基金會領取報酬的理事不得超過理事總人數的1/3。
理事會設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秘書長,從理事中選舉產生,理事長是基金會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是基金會的決策機構,依法行使章程規定的職權。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2次會議。理事會會議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理事會決議須經出席理事過半數通過方為有效。
下列重要事項的決議,須經出席理事表決,2/3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選舉或者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章程規定的重大募捐、投資活動;
(四)基金會的分立、合並。
理事會會議應當製作會議記錄,並由出席理事審閱、簽名。
第二十二條 基金會設監事。監事任期與理事任期相同。理事、理事的近親屬和基金會財會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監事依照章程規定的程序檢查基金會財務和會計資料,監督理事會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況。
⑷ 成立非公募基金會流程
設立基金會,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 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設立;
●全國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800萬元人民幣,地方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400萬元人民幣,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有規范的名稱、章程、組織機構以及與其開展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有固定的住所;
●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申請設立基金會,申請人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申請書;
●章程草案;
●驗資證明和住所證明;
●理事名單、身份證明以及擬任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簡歷;
●業務主管單位同意設立的文件。
基金會章程必須明確基金會的公益性質,不得規定使特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受益的內容。基金會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名稱及住所;
●設立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
●原始基金數額;
●理事會的組成、職權和議事規則,理事的資格、產生程序和任期;
●法定代表人的職責;
●監事的職責、資格、產生程序和任期;
●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審定製度;
●財產的管理、使用制度;
●基金會的終止條件、程序和終止後財產的處理。
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本條例第九條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內,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准予登記的,發給《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不予登記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基金會設立登記的事項包括:名稱、住所、類型、宗旨、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原始基金數額和法定代表人。(摘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的《基金會管理條例》)
非公募基金會的一般架構
基金會的一般架構由理事會,監事會和一般機構組成。
基金會設理事會,理事為5人至25人,理事任期由章程規定,但每屆任期不得超過5年。理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用私人財產設立的非公募基金會,相互間有近親屬關系的基金會理事,總數不得超過理事總人數的三分之一;其他基金會,具有近親屬關系的不得同時在理事會任職。在基金會領取報酬的理事不得超過理事總人數的三分之一。理事會設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秘書長,從理事中選舉產生,理事長是基金會的法定代表人。理事會是基金會的決策機構,依法行使章程規定的職權。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2次會議。理事會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理事會決議須經出席理事過半數通過方為有效。理事會會議應當製作會議記錄,並由出席理事審閱、簽名。
基金會應設監事。監事任期與理事任期相同。理事、理事的近親屬和基金會財會人員不得兼任監事。監事依照章程規定的程序檢查基金會財務和會計資料,監督理事會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況。監事列席理事會會議,有權向理事會提出質詢和建議,並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以及稅務、會計主管部門反映情況。(摘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的《基金會管理條例》)
一般機構主要包括投資管理部門和項目審批部門。以下是一個非公募基金會組織架構示例圖。
關於非公募基金會
國內非公募基金會的發展狀況
從1981年7月28日,我國第一個公益基金會中國兒童少年基金會成立開始,我國基金會已經走過了近30年的發展歷程。在我國基金會當中,大多數還是公募基金會,非公募基金會的發展起步較晚。非公募基金會歷史的開始,准確的說,應該是從2004年《基金會管理條例》條例發布之日起。隨著新《條例》的頒布,首次將基金會分為公募基金會和非公募基金會,這在國際上是一個創舉。由於成立非公募基金會門檻降低,客觀上達到了鼓勵民間力量積極參與成立非公募基金會的結果。隨著國家「001號」非公募基金會——香江社會救助基金會的正式成立,陸續有一些非公募基金會投入到了中國公益事業中。
自2004年6月實施《基金會管理條例》以來,中國非公募基金會發展的迅速。2006年,全國基金會總數量為1144個,其中非公募基金會增至349個,2007年,據民政部最新公布的數據,全國基金會增至1369個,其中非公募基金會436家,非公募基金會的增幅遠遠超過公募基金會。其中地方性非公募基金會穩步上升,截至2007年上半年,廣東省從當初1家非公募基金會增至34家,上海的非公募基金會已接近其總量的一半,北京市的非公募基金會在2007年已經占據總數的75.6%。各種數字均已表明非公募基金會已成為公益事業的主力軍團。北京、天津、江蘇、甘肅、福建、海南等省市的非公募基金會數量已經超過公募基金會。
⑸ 在沒有財力名氣的情況下個人如何合法申請非公募基金會
成立非公募基金會需要向當地民政局申請,民政局會在60天內處理。
成立條件:
1.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設立;
2.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3.有規范的名稱、章程、組織機構以及與其開展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4.有固定的住所;
5.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非公募基金會成立需要的申請材料
1.申請書;
2.章程草案;
3.住所證明(房產證或一年期以上租賃合同)和詳細地址、聯系電話;
4.擬任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簡歷及基本情況(姓名、性別、民族、政治面貌、身份證號、工作單位或家庭住址,聯系電話)、身份證復印件;
5.理事名單(姓名、性別、民族、政治面貌、身份證號、工作單位或家庭住址,聯系電話);
6.業務主管單位同意設立的文件;
7.其他需要說明的材料;
8.市民政局初審符合規定後,發《社會組織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以此辦理刻制印章、設立銀行臨時賬戶、驗資報告三種手續;
9.驗資報告;
10.非公募基金會籌備情況說明(理事會召開情況、會議通過的事項:法定代表人、章程等);
11.填寫非公募基金會登記的相應表格;
12.所有提交的材料一式兩份。以上材料齊全後,市民政局進行資料審查、實地考察驗收合格,經市民政局研究通過後,發同意登記文件《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
⑹ 非公募基金會有哪些規定
非公募基金會是指不得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的簡稱。基金會分為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以下簡稱公募基金會)和不得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以下簡稱非公募基金會)。公募基金會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圍,分為全國性公募基金會和地方性公募基金會。
非公募基金會的一般架構:
基金會的一般架構由理事會,監事會和一般機構組成。
基金會設理事會,理事為5人至25人,理事任期由章程規定,但每屆任期不得超過5年。理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用私人財產設立的非公募基金會,相互間有近親屬關系的基金會理事,總數不得超過理事總人數的三分之一;其他基金會,具有近親屬關系的不得同時在理事會任職。在基金會領取報酬的理事不得超過理事總人數的三分之一。理事會設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秘書長,從理事中選舉產生,理事長是基金會的法定代表人。理事會是基金會的決策機構,依法行使章程規定的職權。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2次會議。理事會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理事會決議須經出席理事過半數通過方為有效。理事會會議應當製作會議記錄,並由出席理事審閱、簽名。
基金會應設監事。監事任期與理事任期相同。理事、理事的近親屬和基金會財會人員不得兼任監事。監事依照章程規定的程序檢查基金會財務和會計資料,監督理事會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況。監事列席理事會會議,有權向理事會提出質詢和建議,並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以及稅務、會計主管部門反映情況。(摘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的《基金會管理條例》)
⑺ 個人能成立非公募基金會嗎
ok
⑻ 求高人解答,關於企業發起設立非公募基金會的法律文件,特別是稅法有否關於這方面的規定。
你是設立怎樣的?可以看看參考資料中的PDF
⑼ 企業非公募基金會要怎麼成立
當地民間組織網有詳細的成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