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清華大學教育基金會怎麼樣
簡介:清華大學教育基金會是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1993年12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核准登記(1994年1月)成立的,根據國家現行的《基金會管理辦法》,基金會屬於社會團體法人,可將資金存入金融機構收取利息,也可以購買債券、股票等有價證券,進行合理的資金運作。
『貳』 中國禁毒基金會的工作規劃
中國基金會將研究提出進一步改進和加強基金會工作的意見,並積極開展以下兩方面的工作:
—— 配合禁毒人民戰爭積極開展禁毒公益活動。
配合禁毒人民戰爭重點工作開展資助活動,包括贈送重點戒毒場所戒毒治療器材,募集資金資助戒毒康復場所建設,募集戒毒葯品、毒品檢測試劑支持吸毒人員動態管控機制建設;繼續開展禁毒英烈慰問活動,努力為有突出貢獻、有特殊困難的禁毒民警解決後顧之憂;配合《禁毒法》出台,積極開展相關宣傳教育活動;會同國家禁毒辦繼續辦好《禁毒周刊》,充分利用這塊陣地,普及禁毒知識,交流禁毒經驗,宣傳禁毒成效;著手開展民間的國際禁毒合作,重點與世界衛生組織、聯合國全球基金、香港禁毒基金等國際組織和非政府組織開展交流與合作,為推進國內禁毒公益事業服務。
—— 積極募集社會資金,進一步擴大基金規模。
充分利用禁毒公益捐贈稅前扣除的優惠政策和基金會基金管理辦法中規定的一些激勵措施,加大宣傳力度,擴大基金會的知名度和影響力,積極開辟多種渠道籌集資金,為更好的服務於禁毒人民戰爭創造良好的環境。
『叄』 國家教育基金會
關於進一步加強對企事業中小學領導的意見
【頒布單位】 國家教委 【頒布日期】 19870704 【實施日期】 19870704 【章名】 全文 國務院各部委及地方和軍隊所屬企業、事業單位舉辦中小學(簡稱企
事業辦學),是適應我國國情的一種辦學形式,是社會主義教育事業的重
要組成部分。它直接面向交通、能源、工業、林區、墾區、軍工生產和國
防科研等部門廣大幹部職工的子弟。1985年,全國企事業所辦中小學
有近3萬所,在校生近1000萬人,教職工80多萬。多年來,企事業
辦學為發展我國基礎教育、提高企事業勞動後備軍素質、穩定幹部職工隊
伍作出了重要貢獻。 黨和政府一向重視企事業辦學。《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義務教
育法》及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都鼓勵企事業舉辦各種教育事業,強調要
充分發揮企事業的辦學積極性。長期以來,各部委、各級地方政府和軍隊
有關業務部門、教育部門以及各企事業單位,為加強對企事業辦學的領導
做了大量工作,涌現出一批先進典型。但是,企事業辦學在管理體制、師
資、經費和教學業務等方面仍然存在不少問題,直接影響著企事業辦學的
質量和發展,影響著企事業幹部職工子女教育、幹部職工隊伍穩定和企事
業的現代化建設。為了認真辦好企事業中小學,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
不斷提高教育質量,各有關部門還須進一步加強領導。為此,提出如下意
見: 一、切實加強領導 隨著我國各項經濟建設事業的發展,眾多相對集中、自成系統的油田
、廠礦、鐵道、林區、墾區、水電及軍工生產和國防科研基地相繼建成,
企事業辦學日益發展。為了適應這種客觀形勢的需要,國務院有關部委教
育司(局),地方政府和軍隊有關業務部門、教育部門及企事業單位,必
須切實加強對企事業辦學的領導。 國務院有關部委教育司(局),地方和軍隊各有關業務部門、教育部
門,各企事業單位,要牢固樹立「教育必須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社會主
義建設必須依靠教育」的思想,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正確的辦學
方向,認真落實《中共中央關於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義務教育法》
及國務院有關文件精神。企事業單位所辦的中小學,實行辦學單位為主、
地方教育部門為輔的領導體制。因此,企事業業務主管部門和地方教育部
門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加強對企事業所辦學校的領導。國務院有
關部委、地方和軍隊有關業務部門,要進一步健全教育管理機構,加強對
企事業辦學的宏觀指導。有關企事業單位,要加強學校領導班子和教師隊
伍的建設,選派熱心教育事業並懂得教育規律的同志擔任學校領導,尤其
要配好一二把手。要從實際出發,搞好辦學的總體規劃,保證辦學經費,
並不斷改善辦學條件。各級地方教育部門要積極協助各企事業主管部門搞
好基礎教育的發展規劃、師資隊伍建設、教學質量檢查、教學業務指導及
其他工作,為發展企事業辦學做出切實的努力。 二、加強師資隊伍建設 師資問題是企事業辦學的關鍵。目前,企事業中小學師資隊伍數量不
足,質量較低且不穩定,初中和職業高中尤為突出。教師結構也不配套,
史、地、生、音、體、美、外語、政治等教師尤為缺乏。這種狀況嚴重影
響了教育質量和學生的全面發展。 解決企事業辦學的師資問題,當前仍應堅持以企事業部門自力更生為
主的原則。各部委、地方和軍隊各有關業務部門、各辦學的企事業單位,
要通過內部調整、自培、委託代培、外部調入、社會招聘等多種渠道擴大
師資來源。首先,國務院各有關部委要認真辦好現有的部屬師范大專院校
、教育學院、中等師范學校和教師進修學校。部委所屬的非師范性的大專
院校,每年應撥出一定數量的畢業生,分配到企事業中小學任教。此外,
也可酌情增設師資班。這是解決企事業中小學和中等職業學校師資的一條
重要途徑。其次,各企事業中小學的主管單位,每年在向各部委申報師資
需求計劃時,應同時報送地方政府。各級地方政府在規劃培養本地區師資
時,應當把企事業中小學所需的師資列入規劃。對老、少、邊、山、窮地
區的企事業中小學,分配師資時應予以照顧。要鼓勵大專院校、師范學校
畢業生到邊遠艱苦地區任教。此外,各企事業單位還要嚴格遵守中央、國
務院有關規定,保證師范畢業生到位,不得隨意扣留師范畢業生做企事業
的行政幹部,更不要任意抽調現有合格教師。要努力改善教師的待遇,提
高教師地位,穩定教師隊伍。企事業中小學教師的工資、福利不應低於當
地教師的平均水平。要認真執行民辦教師(含代課及以工代教教師)轉公
辦教師、教師家屬農村戶口轉城鎮戶口等有關規定,努力解除教師的後顧
之憂,使之安心於教育崗位。各級地方教育部門,要關心、愛護當地企事
業中小學教師,把他們的培訓、進修、考核、職務評定等項工作列入計劃
,提供方便。所需經費由業務主管部門負責。企事業中小學教師應努力提
高自己的政治、業務水平,改革教學方法,關心愛護學生,教書育人,為
人師表。 三、增加辦學經費,改善辦學條件 目前,企事業中小學辦學經費不足,辦學條件差,尤其是虧損企業單
位更為困難。這種狀況嚴重影響著企事業中小學的發展和教育質量的提高
,必須採取多種積極有效的措施,努力解決。 《中共中央關於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明確指出,中央和地方不但要
使教育撥款的增長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而且要做到生均教育費用
逐步增長。這「兩個增長」的原則精神,也適用於企事業舉辦的學校。為
了增加教育投資,改善辦學條件,許多部委和企事業單位,除認真按中央
規定在企業營業外項目列支外,還在擴大企業自主權以後,在利潤留成中
設立了教育科學基金,並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制定了許多增加辦學經費
、改善辦學條件的具體措施。這些做法都收到了較好的效果。為更好地支
持企事業辦學,各級地方政府和教育部門,應按國發〔1986〕50號
文件的規定,將一定比例的教育費附加返還給企事業中小學。對虧損企業
單位,在返還時還應酌情給予適當照顧。各企事業單位要支持和幫助所屬
學校開展勤工儉學,興辦校辦工廠、農場,用其收入補充教育經費。對企
事業中小學在基建、購置教學儀器和教學設備等方面,應與地方中小學同
等對待,減免各種應減免的稅收,不應按企事業生產性建設、生產性購置
對待,以利於企事業中小學改善辦學條件。 四、認真解決分散企事業職工子弟的入學問題 各部委都有一些企事業或企事業所屬的站、隊、派出單位分散在全國
各地。這些企事業單位職工子弟不多,很難集中辦學,只能到地方學校入
學。目前,一些地方學校在吸收這部分企事業職工子弟入學時,提出了一
些不合理的要求,使職工和企事業單位感到為難。今後,分散和流動性較
大的企事業單位職工子女,應由地方教育部門負責,按戶籍就近到地方學
校入學。其收費標准,應嚴格執行地方政府統一規定,學校不得任意向企
事業單位要錢、要物、派勞務,更不得借故將企事業職工子女拒之門外。
有條件的企事業中小學,也要盡量吸收一部分當地居民子女入學。企事業
中小學畢業生報考地方學校,在錄取條件上應與地方學校畢業生一視同仁
。 五、加強教研工作,切實提高教育質量 管理水平不高、教育質量差是當前企事業中小學存在的主要問題之一
。為了提高企事業辦學的管理水平和教育質量,各企事業主管部門和學校
要加強教研機構,開展教研活動,不斷探索企事業辦學的特點、規律和企
事業職工子女的心理特徵,充實教學設備,改進教學方法,全面提高教育
質量。國務院有關部委要注意總結推廣這方面的先進經驗。地方教育部門
對企事業中小學要在行政管理和教學業務上給予積極的支持和指導。在閱
讀教育文件及資料、參加有關會議和教研活動等方面,要與地方學校一視
同仁,促使企事業所辦學校與地方學校互相學習,共同提高。 六、擴大學校辦學自主權 企事業所辦的中小學不同於車間,管理學校不能簡單地採取管理生產
的方式,必須尊重教育自身的特點和規律,充分調動和發揮學校領導和教
職工的積極性,給學校以較多的辦學自主權,逐步實行校長負責制,增強
學校活力和責任感。辦學主管部門要幫助學校搞好規劃,完善規章制度,
堅持正確的辦學方向,並在人力、物力、財力上給予積極的支持,不斷改
善辦學條件。對於學校幹部的任用及教師的考核和聘用、招生錄取、教學
教研等有關教學業務方面的工作,要尊重學校的意見,充分發揮校長和教
師的作用。企事業的領導同志,既要加強對學校的領導,又要防止統得過
多,管得過死,挫傷學校的積極性。 企事業辦學是我國發展基礎教育的一支重要力量。希望有關部委、地
方和軍隊主管業務部門以及地方教育部門切實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密
切合作,在實踐中不斷創造和總結經驗,推動企事業辦學的健康發展,並
努力使之辦出特色。
『肆』 中國社會福利教育基金會的組織機構
辦公室
負責基金會日常行政事務,承擔人事文秘、檔案機要工作,負責與理事的聯絡,承擔基金會信息網路工作。
項目部
策劃和組織實施公益項目,募集資金和合理有效使用資金,開展扶持社會福利教育事業和救助社會弱勢群體的公益項目。
宣傳活動部
負責制定基金會宣傳工作計劃,做好有關籌集基金大型會議、活動的宣傳策劃和對外聯絡工作,負責對外交流合作的宣傳聯絡工作,承擔理事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
民政部管理幹部學院(簡稱民政學院)前身是1959年成立的內務部幹部學校。1983年12月經民政部批准,教育部備案正式成立民政部管理幹部學院。1995年,民政部成立民政部培訓中心,與學院合署辦公,一個機構,兩塊牌子。1997年9月,中國假肢矯形技術中等專業學校並入學院。2007年4月,民政部成立民政部社會工作研究中心,具體工作由學院負責。2007年7月,經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民政部管理幹部學院的基礎上組建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開展學歷教育。目前學院一方面作為全日制公辦普通高校面向全國招生,另一方面承擔民政系統幹部職工在職培訓任務。
『伍』 教育基金會與教育基金理事會的區別
基金會與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雖然同樣是基金管理機構,但有著本質的差別:
1、組織形式不同。基金會是非營利組織,不以營利為目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是以營利為目的的組織。
2、所有權關系不同。基金會的基金的建立基於捐贈關系,所有權發生轉移;而證券投資基金的形成則是投資行為,所有權歸投資人。
(基金會的財產所有權不再屬於捐贈人,不能收回,捐贈人不再享有財產的佔有、使用、支配和收益權,財產的轉移不可逆。而證券投資基金類似於股票等有價證券,投資者可以投入一定的貨幣資金來購買對應份額的基金,也可以隨時出售或贖回。在投資證券投資基金過程中,財產所有權並未發生轉移,投資者可以隨時變現收回資金,並享有投資期間的增值收益。)
3、基金設立目的不同。基金會設立基金,目的是通過合理使用,服務於社會公益事業,謀求社會公共福利的增加和社會效益的最大化。證券投資基金則屬於一種金融產品,目的是為投資者的資金提供保值增值服務,歸根結底是營利性的,唯一的目標是獲取利潤。
4、基金的管理方式不同。由於所有權關系和追求目標的區別,兩種基金的管理方式上有很大區別。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機構接受投資人委託,將基金投資於證券市場,在管理中受投資者意願的影響,在收益性、風險性、安全性三者之間,更強調收益性。而基金會基金由於具有社會公共財產的屬性,管理上主要強調安全性,收益是次要的此外,證券投資基管理公司可以獲取管理費用,形成利潤,這部分利潤可用於管理者分配、而基金會雖然運營支出全部來源於基金及其增值,但基金會作為管理者,並沒有自己的利益,基金會的任何收入都不能用於分配。
公募基金會和非公募基金會的區別
2009-07-16 12:42
我國於2004年 通過的《基金會管理條例》中對基金會進行了分類規制。其中最具有法律意義的分類便是:公募基金會和私募基金會的分類。條例第三條規定:「基金會分為面向公 眾募捐的基金會(以下簡稱公募基金會)和不得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以下簡稱非公募基金會)。」可見兩者的在定義上的區別在於是否得以向公眾開展募捐活 動。涉及到非公募基金會特點時,就得將其與公募基金會作一比較。根據相關行政法規規定,兩者在具體法律規則還存在以下差異:
一者,起始資金的下限不同。
全 國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800萬元人民幣,地方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400萬元人民幣,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200萬 元人民幣
『陸』 在教育基金會上班怎麼樣公益事業的
1,每個人的看法都不一樣的
2,根據自己的情況定吧
3,只要自己覺得好就行,何必在乎別人怎麼說?
4,做自己覺得該做的事就行了
『柒』 如何創辦教育基金會
基金會,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捐贈的財產,以從事公益事業為目的,按照本條例的規定成立的非營利性法人。
基金會分為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和不得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公募基金會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圍,分為全國性公募基金會和地方性公募基金會。
對興辦、維持或發展某項事業而儲備的資金或專門撥款進行管理的機構。一般為民間非盈利性組織。宗旨是通過無償資助,促進社會的科學、文化教育事業和社會福利救助等公益性事業的發展。基金會的資金具有明確的目的和用途。基金會在20世紀蓬勃發展。1900年的卡內基基金會和洛克菲勒基金會最有名。1936年成立的福特基金會,由福特家族資助,擁有數十億美元。已成為世界最大的基金會。其他世界性的大型基金會還有:約翰·古根海姆紀念基金會、丹福思基金會、凱洛格基金會等。80年代以後,中國基金會也獲得了長足的發展,國務院常務會議在1988年9月通過了基金會管理辦法,對基金會的性質、建立條件、籌款方式、基金的使用和管理等一系列事項作出了規定。中國已建立的基金會有中國老年基金會、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中國福利基金會、宋慶齡基金會、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