㈡ 保險的財富管理市場
《保險法》第二十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保險人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也不得限制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險金的權利。
《合同法》第七十三條: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二條:債務人自身的債權是指基於撫養、贍養關系,繼承關系產生的給付請求權和勞動報酬:退休金、養老金、撫恤金、安置費、人身保險、人身傷害賠償請求權等。
《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保險賠款」免納個人所得稅。與此同時,我國《保險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保險人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也不得限制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險金的權利。
伴隨著有錢人越來越多,如何進行財富管理成為熱點話題。近日,北京出現了個人購買超過億元保額的壽險保單,藉助壽險產品的特殊功能來實現財富傳承。這主要依據壽險受益專屬權的特性來將財富最終轉給指定的受益人,除了實現財富保值增值外,還可以規避追債、稅負等問題。
目前,有錢人的財富被子女「敗家」並不鮮見,曾經的富豪因債務所逼破產也時有發生,繼承遺產而支付大筆稅金也曾經發生過。事實上,此類問題均可通過壽險產品來實現財富傳承。
據了解,壽險是主要以人的壽命為保障對象的保險,以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生存或身故為給付保險金的條件,通常以指定受益人來完成保險合同約定。隨著保險市場的發展,很多人藉助壽險來實現財富的傳承。正如華人首富李嘉誠所言,「別人都說我很有錢,其實我真正擁有的財富,是給自己和家人買了足夠的人壽保險」。
《保險法》就明確指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保險人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也不得限制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險金的權利。合理利用壽險產品就會有效避免稅款和債務的支付。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㈢ 年金保險在家庭財富管理中主要起到什麼作用
這個問題很專業,在這里提問,是因為業務員的解答不能讓你信服嗎?
我理解的年金險,簡單來說,它是一種財富傳承工具,就是把現在的錢,平穩、安全、有針對性的傳遞給未來的自己或者是下一代,或者是某個指定的人。
有疑問可以留言交流。
㈣ 保險作為財富管理的一部分有什麼功能
通俗地說,財富管理包括:現金儲蓄及管理、債務管理、個人風險管理、保險計劃、投資組合管理、退休計劃及遺產安排。
財富管理一直被用於組織企業財務活動的領域,近年來,隨著中產階級的崛起,家庭財富管理也被越來越多的提出。
理財市場,牛人輩出,各類財富規劃層出不窮。在我看來,單純的投資理財或者單純的保險計劃都不能稱之為理財規劃和財富管理。如果說基金定投負責進攻和提供彈葯,保險負責防守,那麼這兩者是各司其職,缺一不可的。
從家庭需求來看,資金基本可以分為三部分,實現三個基本職能。
第一部分資金,是修建家庭的「防火牆」。
這個功能只有保險才能實現。諸多金融工具中,沒有任何一個可以媲美保險的防守功能。
為什麼是保險?
很簡單,儲蓄型的壽險有著20-30年的繳費期,可以藉助杠桿,以小資金撬動大保障。消費型的意外險則可以將不確定的大額風險損失變成小額的確定的財務成本。
投保首先要考慮是意外保障,因為意外是最不能預料的,也是最突然的,意外的後果往往是不可挽回而對家庭又有毀滅影響的。小到有驚無險、大到人身傷殘甚至是傷亡,意外可以說無處不在,最應進行保障。風險事故的發生會造成直接損失或帶來間接損失。
比如意外事故造成殘廢,不但產生治療費用,還會影響未來收入。保險學有個詞,叫「風險自擔」。所以保險的配置應該結合三類,重大疾病、意外身亡和消費型。重大疾病保險採用儲蓄型,其他兩類配置消費型。保險金額100萬起,有實力者,多多益善。
以一個35歲男性,20年繳費為例,假設上述提到的保險類型對應的保險金額分別是100萬+100萬+300萬,每年的繳費合計不超過3萬。這樣,一個中產階級家庭的防火牆就穩穩當當地築建起來了。
第二部分資金,應該形成一個「蓄水池」的功能。
一來,可以滿足家庭日常資金流動性的需求,二是為「防火牆」和後續的資金增值提供穩定的現金支持。這部分資金配置固定收益類理財產品,標的內容是債權或者受益權轉讓,產品形式可以是信託、資管計劃、契約型基金、網貸產品。
按照最近三個月的行情,年化收益在8-9%之間大概率是可以實現的。收益基本是半年兌付一次,全年還本付息。
這個蓄水池大概要建多大?因家庭而異。
在珠三角地區,400-500萬的蓄水池容量會比較令人愜意。意味著每年蓄水池可以向家庭提供45萬元左右的流動性支持。相當於兩個成年人的年工資水平。也就是說,即使我不工作,那麼家庭理財每年產生的現金流將保證家庭生活維持在一個正常水平。
如果我還在工作,自己解決家庭日常開銷問題,那麼蓄水池產生的現金流就有了用武之地。要麼增加家庭成員的保險金額,要麼繼續投入到蓄水池擴充容量,要麼投入到浮動收益產品,作為資金進攻的「武器」。
第三部分資金,就是以資金增值為目的的進攻「武器」。
這部分資金配置浮動收益類理財產品、股票、信託、股權基金等標的。市場經濟下,不同融資主體的信用等級是不同的,這也就形成了差異化和層次性的市場利率水平。
金融生物鏈的每一層,仰望其風險層次高一級的融資業態,都會覺得風險太大。P2P從業人員認為民間高利貸動輒每月10%的利率太高;銀行從業人員覺得信託和資產計劃產品利率高達年化12%太不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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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好多家長給小孩買保險,給小孩買財富金瑞21有什麼用
財富金瑞21是平安人壽的保險產品, 你買保險有什麼用,給孩子買它就有什麼用。
㈥ 保險作為財富管理的一部分有什麼功能
保險功能:包意外,保重疾。住院報銷,平安一輩子可以補充養老,或財產傳承!還可以做保單貸款
㈦ 用保險給子女傳承財富有何好處
在財富傳承過程中,保險有哪些優勢?
1、輔助資產管理
財富所有者在世的時候,所有權,控制權以及收益權的這三個財富權利都能得到控制,但是當遇到突發意外的時候,各種資產的持有形式都會存在產生爭議的可能。保險就能夠針對資產管理起到輔助作用,盡量減少糾紛。
2、有助於養成好的財富習慣
如果是後代一次性拿到繼承的所有的資產,對於突然獲得這么一大筆錢的年輕人來說,是存在風險的。按照約定分期給付資產,這樣有利於後代養成良好的財富習慣。
3、防止子女揮霍
由於年金險可以分期給付保險金,因此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子女拿到大額財產後,迅速揮霍一空的局面。
4、避免財產外流
很多高凈值人士會擔心,傳承給子女的財產會因為離婚而被子女的配偶分割,導致財產外流。其實,年金險財富傳承可以很好地避免這種情況。
㈧ 保險公司 財富管理
很多人在選擇財富管理產品時,都在考慮風險,那麼眾所周知的華夏保險的財富管理產品可靠嗎,下面給大家分享我的看法?
1.財富管理以穩健為主,安全第一。華夏保險中有很多長期、安全、穩健的理財型保險產品受到越來越多消費者的青睞,主要從安全和收益這兩方面來看。
2.保險公司不論大小,都是向國家上交過保證金同時受到保監會監管的,所以不存在哪家保險好,哪家不好的情況。保險經紀人可以同時代理多家保險公司產品,從中選出適合客戶的,費率最低的保險產品。
3.世上所有財富管理產品所介紹的利率,在還未實際收到投資收益之前,都是預期利率。對於保險理財產品,保險合同都有明確表示:分紅和收益率是不確定,必須以實際收益為准。當然,保險合同會規定最低保底收益率。
相信華夏保險的財富管理將為您的生活保駕護航,為您優選最安全規范、實力更強的豐富多樣且本息有保障的財富管理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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