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保險自律公約-福建
中國p2p行業自律公約
為保證我國P2P行業依法合規經營,維護P2P行業合理有序、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加強經營性P2P行業自律,規范P2P行業運作和從業人員行為,樹立P2P行業的良好形象,促進P2P行業健康運行,提高行業技術水平和服務質量,實現行業發展目標,中國擔保協會P2P工作指導委員會特製定本宣言,供全體會員互相監督,共同遵守。
第一章
自律篇
第一條
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以及監管部門的有關規章。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下開展業務,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眾利益、客戶利益和行業利益。
第二條
嚴格遵守P2P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規定,維護合同各方合法權益。
第三條
嚴格自律管理,規范經營行為,建立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合規控制制度和員工行為規范。提升風險管理能力,針對P2P項目的操作風險、市場風險、信用風險等制定切實可行的防範措施。
第四條
主動接受監管部門的監管,積極配合、通力合作,保證P2P行業監管工作的順利開展。
第五條
依法規范信息披露工作,保證所披露信息的真實、准確、完整和及時。在推出新業務、新產品時,應在產品推廣的同時及時向客戶提示相關風險。
第六條
建設以誠信為核心的P2P文化,傳播P2P文明,致力於P2P行業的宣傳及投資者教育,共同培育P2P市場。以規范的運作、專業的管理、穩健的經營,樹立P2P行業的良好形象,維護公眾對P2P行業的信心。關注公眾對P2P行業行為的評議並接受其監督。
第七條
各會員單位有責任和義務督促全體員工加強自我約束,實現自我管理,將誠信意識貫穿於各項業務的各個環節,共同營造良好的行業氛圍。
第八條
加強從業人員培訓和管理,提高從業人員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加強員工職業道德行為規范教育,倡導無私奉獻和克己奉公。強化廉潔自律,堅決反對以權謀私、貪污受賄等不法行為,加大反腐倡廉的工作力度,完善有關規章制度。
第九條
倡導會員間以多種形式進行經驗交流,互通信息,團結協作,互相促進,共同發展。
第十條
維護行業聲譽,禁止下列行為:
1、以經營P2P或者相關業務的名義吸收存款、發放貸款;2、利用行業地位謀取不當利益;3、將P2P資金挪用於非P2P目的的用途;4、惡意競爭,貶損同業;5、進行虛假或誤導性宣傳;
6、利用受託人身份協助他人違反或變相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
第二章維權篇
第十一條
依法維護P2P行業合法權益,制止和糾正各種損害會員單位合法權益的行為,改善P2P行業經營環境,促進實現P2P行業的健康發展。
第十二條
遵循公平競爭原則,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謀求建立一個公平、公正的P2P市場環境,統一市場規則。實現P2P業務市場的各類參與主體公平有序競爭,維護P2P投資者本身應該具有的合法、平等的經營權益。
第十三條
維權范圍包括:公平的市場准入規則,平等的P2P業務經營權利;P2P公司的金融債權、物權、知識產權、名譽權等其他各項權益不容受到損害。
第十四條
維權工作堅持依法合規、集體認定、協調一致和聯合行動的原則,各會員單位共同制定和修訂有關維權方面的制度性文件,依靠行業力量,維護P2P行業的合法權益。加強與社會各界的交流與溝通,共同營造和諧的社會環境。在有關P2P行業的重大問題、重大事件的宣傳與訴求上,應盡量採取聯合行動,協調配合,最大限度地爭取公眾和媒體的理解與支持。
第十五條
建立行業聯合維權工作制度,協調落實聯合懲戒措施。各會員單位依據相關法規或約定,共同提出並認真履行聯合懲戒措施,及時向有關各方通報情況。開展防治、懲戒損害P2P行業權益行為的聯合調研,調查和客觀評判損害P2P行業權益行為人的信用狀況,並在維護P2P行業合法權益的立法、司法建議等方面加強合作。
第十六條
在P2P行業實施聯合制裁過程中,如被制裁人對損害P2P行業權益的行為進行了切實整改並取得實際效果的,可撤銷有關制裁。
第十七條
對損害P2P行業權益行為的認定、申報和制裁,實行會員單位申報,集體認定,同業制裁,統一執行的維權操作規程。
第十八條
建立信息溝通與情況通報制度。通過日常信息交流、召開專題協調會、高層聯席會議及協會網站披露等多種途徑和方式,促進信息共享。
笫十九條
中國擔保協會P2P工作指導委員會負責P2P行業維權工作的組織、協調與溝通。各會員單位應履行本宣言規定的義務,配合和支持P2P行業協會所開展的維權工作。
第二十條
聯合維權措施包括:
1、內部通報:根據協商結果,將有關損害P2P行業權益行為的情況向各會員單位發出內部通報。2、警示通知:對P2P行業權益沒有得到有效維護的,可向損害P2P行業權益責任人發出警示通知。
3、實行同業制裁:對不履行相關義務損害P2P行業權益行為的,應實施同業制裁。各會員單位接到同業制裁實施決定後應及時執行。
4、實施公開曝光或投訴:對被同業制裁的損害P2P行業權益責任人中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可通過媒體公開披露,或向政府和有關司法部門反映和投訴。5、其他方式:根據損害P2P行業權益行為的具體情況,在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情況下,可採取其他方式實施維權。
第三章文明服務篇
第二十一條
規范P2P從業人員的服務行為,全面提升P2P行業服務質量和水平,以誠信為本,盡職專業的開展業務,樹立P2P行業良好的社會形象,促進P2P行業的健康發展。
第二十二條
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及相關規定,提倡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服務理念,以積極的態度、扎實的作風和文明的形象,向客戶提供高質量、高效率、高層次的優質服務。無論客戶大小、業務多少,都要一視同仁,保證客戶的正當權益不受損害。
第二十三條
建立科學、規范、合理的服務機制,採用方便、快捷的工作流程,提高研究創新能力,積極開發讓廣大客戶滿意的新業務、新產品,讓更多投資者享受P2P服務所具有的特色優勢。
第二十四條
大力開展職業道德和服務意識教育,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將"嚴格、規范、謹慎、誠信、創新"的風格融入各項服務中,努力提高員工的從業素質,弘揚忠於職守、恪守信用、公正廉潔、文明熱情、謙虛禮讓、耐心周到、注重效率、保守秘密的職業精神。
第二十五條
嚴把服務工作質量關,要求員工按照服務工作質量要求和規范化操作規程辦理各項業務,做到快捷准確,把差錯率降到最低。杜絕違規操作,發現內部違法違規行為必須及時向上級領導或有關部門報告。
第二十六條
要求員工保持文明規范的行為舉止,使用禮貌親切的工作用語。工作過程中,注重文明禮貌,保持端莊大方,精神飽滿,態度誠懇,不卑不亢,以良好的形象贏取公眾對P2P從業人員的信賴。使用文明用語,提倡說普通話,使用服務用語時,根據區域習俗和客戶特點靈活掌握。
第二十七條
公布服務監督電話號碼,設立意見簿。對客戶的服務需求和疑問咨詢要及時辦理、解釋。對客戶的批評要認真對待,虛心接受合理的意見和建議,並及時答復處理,妥善化解各種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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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湖南保險行業協會自律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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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煙花爆竹行業協會自律公約(2005年7月13日全國煙花爆竹行業協會發展論壇通過)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創建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保護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我國煙花爆竹行業的健康有序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和行業實際,制訂本公約。
第二條本公約通過建立行業自律和引導機制,規范和約束行業行為,實現行業的自主經營和協調發展。
第三條凡是從事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管理,承認並加入本公約的組織和個人,都應自覺遵守本公約,如有違反,可在公約的框架內協調解決。
第二章行業道德
第四條遵守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維護行業利益,促進煙花爆竹產業的健康、有序、科學發展。
第五條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安全生產經營和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
第六條維護產業政策,推進科技進步,推動技術創新;改進生產經營方式,降低生產經營成本,完善安全經營管理措施,促進生產流通的現代化。
第七條做到依法經營、誠信經營和優質服務;提倡企業之間互相尊重,互利協作,積極開展雙邊或多邊聯合;切實維護行業信譽,樹立良好的企業和行業形象。
第八條鼓勵、支持企業間開展合法、有序、公平競爭,反對和抵制任何不正當競爭行為。
第三章行業行為
第九條按照國家關於安全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和燃放的有關規定,取得相應的經營資格。
第十條在生產和經營中,鼓勵採取適度集中、科學規劃、定點定向、統一標識、連鎖經營、明碼標價等方式,便於安全管理、經濟運行和合理競爭。
第十一條不得採取以下不正當競爭行為:?
1、通過媒體或其他方式對本企業或產品進行誇大宣傳;散布虛假信息或暗箱操作,損害競爭對手的企業或產品形象;
2、通過行賄受賄等方式獲取產銷權等;?
3、通過劣質低價、在公開報價基礎上大幅度降價、以低於成本價及最低保護價等方式干擾正常的市場秩序;
4、過度行使「統一歸口經營」許可權;?
5、過度行使「屬地管轄」許可權;?
6、利用他人的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謀取不正當的利益。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十二條依靠政府和有關部門,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共同營造有利於政策法規、行業自律、輿論監督、群眾參與相結合的市場監管體系,共同維護和健全市場秩序。
第十三條各煙花爆竹協會應本著「自我約束、民主協商、互相監督、協調一致」的原則,加強對會員和公約締結各方權益的保護和行為的監督。
第十四條中國日用雜品流通協會鞭炮煙花專業委員會、各地協會及各締約單位,有義務大力宣傳本公約,自覺遵守並保證本公約的實施。
第十五條本公約締約方的權益在受到其他非締約方侵害時,可以向中國日用雜品流通協會鞭炮煙花專業委員會、各地協會申訴並請求幫助,被請求方有義務通過積極工作幫助協調。
第十六條非本公約締結方的從事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和個人,可以就本公約執行中發生的問題,請求中國日用雜品流通協會鞭炮煙花專業委員會、各地協會給予幫助和指導,但處理中不受本公約保護和限制。
第十七條締約各方要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對本行業的監督和批評,共同抵制和糾正行業不正之風。
第十八條為保證本公約的有效實施,由全國煙花爆竹行業協會自律大會推薦產生「全國煙花爆竹行業協會自律協調督導組」的組成單位,協調督導組在本公約范圍內對行業的重大事項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表彰或協調處理的意見,每年進行一次公約執行情況檢查、總結。
第五章獎勵和處罰
第十九條對模範遵守國家政策法規和本公約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年度表彰並在行業內通報表揚。具體可授予誠信經營、安全管理、科技創新等方面的榮譽稱號,並通過媒體公開宣傳。
第二十條對違反國家政策法規和本公約的單位和個人,根據情節輕重分別採取批評、內部通報和公開曝光等方式,要求其停止違約行為,適時進行行業譴責並通過媒體公開宣傳。參加締約單位和個人如有嚴重違規違約,要取消參加公約的權利,並建議有關部門撤銷其從業資格。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全國煙花爆竹行業協會自律大會為本公約的最高權力機構,每年召開一次。中國日用雜品流通協會鞭炮煙花專業委員會為本公約的執行機構,負責本公約的組織實施和有關會議的召集。
第二十二條本公約所有成員單位均有權對公約執行機構執行本公約的合法性和公正性進行監督和提議。
第二十三條本公約經公約發起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的代表簽字後生效,並在生效後的30日內由公約執行機構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四條本公約生效期間,經本公約十分之一以上成員單位提議,並經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單位同意,可以對本公約進行修改。
第二十五條國內從事煙花爆竹行業生產經營和科研的單位和個人,如自覺接受本公約的自律規則,可申請加入本公約,在經全國煙花爆竹行業自律大會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員單位表決同意後成為正式成員單位;本公約成員單位有退出本公約的自由,由本單位提出申請並經全國煙花爆竹行業自律大會表決通過後生效。
第二十六條本公約由中國日用雜品流通協會鞭炮煙花專業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公約如有不符合國家政策法規的,以國家政策法規為准。
湖北省保險行業協會自律公約
長沙市城市房屋裝飾裝修行業協會自律公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