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管理辦法的第三章 項目經費預算編制、審批和執行
第八條 項目申請人在申報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時,參考全國社科規劃辦公布的經費資助額度,根據研究的需要編制項目概算;對評審後的擬立項項目,學科評審組審核概算,提出建議資助金額;全國社科規劃辦對建議資助金額進行復核,報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全國社科規劃領導小組)審批。第九條 全國社科規劃辦在評審工作結束後一個月內,向項目負責人所在單位發出《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立項通知書》。項目負責人接到立項通知書後,按批準的資助金額編制項目預算,並根據要求填寫回執,於一個月內將列有預算的回執報全國社科規劃辦。凡無特殊原因逾期不寄回執者,視為自動放棄資助,不再辦理撥款手續。第十條 項目預算編制要求:(一)項目預算的編制應當根據項目研究的合理需要,堅持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和經濟合理性原則。(二)應根據項目經費開支范圍確定的支出科目編制項目預算,並對主要用途和理由進行詳細說明。(三)編制項目預算應接受本單位財務管理部門和科研管理部門的指導和審核。第十一條 全國社科規劃辦對列有項目預算的回執進行審核,批准後將項目啟動經費撥付項目負責人所在單位。項目經費由項目負責人所在單位統一管理,一般不能轉撥其它單位。如確需轉撥協作單位,應書面報全國社科規劃辦審批。協作單位不能在轉撥經費中提取管理費。第十二條 項目經費根據項目類別和完成期限,分期撥付。重大項目、特別委託項目、年度項目中的重點項目一般撥款三次,立項當年以回執為憑,撥付資助經費的30%,次年以檢查合格的書面報告和《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年度檢查表》為憑,撥付50%,其餘20%在項目驗收結項後撥付;年度項目中的一般項目和青年項目、西部項目一般撥款二次,立項當年以回執為憑,撥付資助經費的80%,其餘20%在項目驗收結項後撥付;後期資助項目立項後撥付30-50%繼續研究經費,其餘經費待驗收合格後撥付給有關出版社資助出版。未通過驗收結項的項目,不予撥付剩餘經費。第十三條 項目負責人應嚴格執行批准後的項目預算,一般不能調整。確因項目研究需要進行調整,應當按照以下程序進行核批:(一)項目預算總額調整,應當按照程序報全國社科規劃辦批准。(二)項目支出預算科目中勞務費、專家咨詢費和管理費預算一般不予調整。其他支出科目,調整金額超過項目預算總額10%的,應按程序報全國社科規劃辦批准;未超過項目預算總額10%的,應報所在單位科研管理部門批准並報財務部門備案。第十四條 項目負責人所在單位應當嚴格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制定內部管理辦法,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加強對項目經費的監督和管理。第十五條 項目負責人應當嚴格按照本辦法規定的項目經費開支范圍和標准辦理支出。嚴禁使用項目經費支付各種罰款、捐款、贊助、投資等,嚴禁以任何方式變相謀取私利。第十六條 項目完成後,項目負責人應會同所在單位財務部門清理該項目收支賬目,編制《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結項審批書》中的項目決算表,並附上財務部門列印的項目經費開支明細賬。項目負責人和所在單位應實事求是地填寫項目決算表。第十七條 項目預算執行過程中實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在項目實施期間出現項目名稱、成果形式改變;項目研究內容重大調整;項目負責人或項目管理單位變更;未能按計劃完成研究任務,要求延期一年以上(含一年)或多次延期和其他重要事項變更的,須由項目負責人或所在單位提交書面請示,經省(區、市)社科規劃辦或在京委託管理機構審核並簽署意見,報全國社科規劃辦審批。經全國社科規劃辦檢查發現有重大事項變更未予報告者,暫停撥款,待報告並經審批後,再恢復撥款。第四章 經費的管理與使用
第十七條 項目負責人接到立項通知後,填寫回執,按批準的資助金額編制開支計劃,在一個月內寄回全國社科規劃辦,無特殊情況,逾期視為自動放棄,不再辦理撥款手續。
全國社科規劃辦接到列有開支計劃的回執後,將項目經費撥到項目負責人所在單位的銀行帳戶,由所在單位統一管理。項目經費不分撥給項目研究成員個人。
第十八條 項目資助經費一次核定,分期撥付,包干使用,超支不補。特別委託項目、重點項目一般撥款三次,立項當年以回執為憑,撥付資助經費的40%,次年以檢查合格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年度檢查表》為憑撥付30%,其餘30%為預留經費。一般項目和青年項目一般撥款二次,立項當年以回執為憑,撥付資助經費的70%,其餘30%為預留經費。預留經費在項目驗收結項後撥付,未通過驗收結項的,不予撥付。
第十九條 項目負責人在本單位科研管理部門和財務管理部門的指導下,按計劃自主支配項目經費。項目資助經費的使用范圍主要包括:
1. 管理費:指項目負責人所在單位科研管理部門和財務部門提取的管理費(特別委託項目和重點項目每項2000元,一般項目和青年項目每項1500元,不得超額提取和重復提取)。科研管理部門和財務部門分配管理費的比例可為3:2。
2. 資料費:指開展項目研究所需的資料收集、 復印、翻拍、翻譯等費用,以及必要的圖書購置費等。
3. 調研差旅費:指為完成項目研究工作而進行的國內調研活動開支的差旅費,其標准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涉及港、澳、台的調研差旅費須經全國社科規劃辦審批。與課題有直接關系,確需赴國外調研的差旅費,須經全國社科規劃辦審批。
4. 小型會議費:指圍繞項目研究舉行的小型研討會的經費開支。
5. 計算機及其輔助設備購置和使用費:因項目研究確需使用計算機,而項目負責人又確無計算機或其所在單位沒有配置或無法提供計算機的,經項目負責人所在單位批准後,可以購買一台計算機,其所有權歸所在單位。計算機使用費指上機費、錄入費以及用於項目研究的資料查詢、信息交流等上網費和軟體費用等。
6. 咨詢費:指為開展項目研究而進行的問卷、專家咨詢等支出的費用,提取額一般不得超過項目資助經費的8%。
7. 印刷費:指項目研究成果的印刷費、列印費和謄寫費等。
第二十條 成果鑒定費(包括鑒定專家勞務費、鑒定材料郵寄費等)由全國社科規劃辦撥付。根據本辦法第三十四條分級鑒定辦法,重點項目最終成果的鑒定專家勞務費由全國社科規劃辦核定撥付;一般項目、青年項目的成果鑒定費由全國社科規劃辦委託省社科規劃辦、在京委託管理機構撥付。每位鑒定專家的勞務費根據最終成果形式和字數掌握在300—800元。
第二十一條 項目研究成果通過驗收後,其資助經費結余(包括預留經費)可用於項目研究成果的出版補助。其餘部分由項目負責人所在單位繼續用於開展其他社會科學研究工作。在同等條件下,原項目負責人有優先使用權。
第二十二條 項目進行過程中,凡有本辦法第三十條規定的項目重要事項變更者,暫停撥款。審批同意後,恢復撥款。
第二十三條 項目負責人因工作調動等原因更換科研管理部門及財務管理部門,須經調出、調入單位和省社科規劃辦或在京委託管理機構同意並簽署意見,報全國社科規劃辦審批。
第二十四條 對因項目負責人出國、生病、死亡或其他原因不能繼續研究的項目,停止撥款,並追回已撥經費的剩餘部分;對按本辦法第三十二條予以撤銷的項目,追回已撥經費。
第二十五條 項目完成後,項目負責人應會同所在單位財務部門清理歷年收支帳目,如實編制《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結項審批書》(下稱《結項審批書》)中的經費決算表,接受管理部門檢查。
第二十六條 自籌經費項目的經費籌集、使用和管理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財務制度及本管理辦法的規定。自籌經費由項目負責人所在單位管理。
第二十七條 項目資助經費的管理實行分級負責制。省社科規劃辦和在京委託管理機構受全國社科規劃辦委託,對管理范圍內項目資助經費的使用行使監督、檢查和指導職責;項目負責人所在單位科研管理部門和財務部門對項目資助經費實施具體管理,按財務制度要求,對項目資助經費的預算、決算和開支情況進行審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財務部門應妥善保存項目資助經費帳目和單據,以備上級有關部門監督、檢查、審計。
對於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地方和部門可給予配套資金予以支持。
❷ 自然科學基金 財務結算 怎樣做
你是指財務決算報告怎麼寫嗎?
一、總述項目整體成本情況( 研製期間、總預算成本、實際執行成本、預算執行率);
二、按科目敘述項目成本完成情況(根據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經費管理辦法、按照八大項科目逐項敘述),對預算和實際差異大的(一般±20%)科目進行原因分析;
三、單位針對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管理辦法,或者一般科研項目管理辦法(就是在制度建設方面對項目的貢獻);
四、敘述項目經費對項目研製的貢獻,項目經費管理過程中的問題及今後努力方向。
❸ 部門決算報表系統事業基金怎麼填
《事業單位財務規則》明確規定,事業基金和專用基金應遵循收支平衡的原則,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規模。單位編報決算時,事業基金和專用基金年初存在負結余,屬於歷史遺留問題,應逐年消化,不再擴大負結余;如當年出現超支,單位應及時更正賬務。
❹ 基金資金的清算是怎麼進行的
基金的資金清算依據交易場所的不同分為交易所交易資金清算、全國銀行間市場資金清算和場外資金清算三部分。(一)交易所交易資金清算:交易所交易資金清算指基金在證券交易所進行股票、債券買賣、回購交易時所對應的的資金清算。1、數據來源。交易所交易資金清算的數據來源於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託管人在每天交易結束後,通過衛星系統接收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的清算數據,將其按照一定的格式發送至基金清算與會計系統。2、清算時間。根據滬深交易所現行的資金清算規則,交易資金採用T 1日交割制度。因此,交易所交易資金清算時間為T 1日收盤前(下午3:00)。3、交易所資金清算步驟:(1)接收交易數據。T日閉市後,託管人通過衛星系統接收交易數據。(2)製作清算指令。託管人對當日交易進行核算、估值及核對凈值後,製作清算指令,完成T日的工作流程。(3)執行清算指令。T十1日託管人將經復核、授權確認的清算指令交付執行。(4)確認清算結果。基金託管人對指令的執行情況進行確認,並將清算結果通知管理人。(二)全國銀行間市場交易資金清算,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資金清算包括基金在銀行間市場進...基金的資金清算依據交易場所的不同分為交易所交易資金清算、全國銀行間市場資金清算和場外資金清算三部分。(一)交易所交易資金清算,交易所交易資金清算指基金在證券交易所進行股票、債券買賣、回購交易時所對應的的資金清算。1、數據來源。交易所交易資金清算的數據來源於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託管人在每天交易結束後,通過衛星系統接收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的清算數據,將其按照一定的格式發送至基金清算與會計系統。2、清算時間。根據滬深交易所現行的資金清算規則,交易資金採用T 1日交割制度。因此,交易所交易資金清算時間為T 1日收盤前(下午3:00)。3、交易所資金清算步驟:(1)接收交易數據。T日閉市後,託管人通過衛星系統接收交易數據。(2)製作清算指令。託管人對當日交易進行核算、估值及核對凈值後,製作清算指令,完成T日的工作流程。(3)執行清算指令。T十1日託管人將經復核、授權確認的清算指令交付執行。(4)確認清算結果。基金託管人對指
全國銀行間市場交易資金清算,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資金清算包括基金在銀行間市場進行債券買賣、回購交易等所對應的資金清算。1、基金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生債券現貨買賣、回購業務時,基金管理公司將該筆業務的「成交通知單」加蓋管理公司業務章後發送基金託管人。2、基金託管人在「中央債券綜合業務系統」中,採取雙人復核的方式辦理債券結算後,列印出交割單,加蓋基金資金清算專用章,傳送管理公司,原件存檔。3、債券結算成功後,按照成交通知單約定的結算日期,製作資金清算指令,進行資金劃付。4、基金託管人負責查詢資金到帳情況,資金未到帳時,要查明原因,及時通知管理人。(三)場外資金清算,場外資金清算指基金在證券交易所和銀行間市場之外所涉及的資金清算。包括申購、增發新股、支付基金相關費用以及開放式基金的申購與贖回資金清算等。
❺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 合作單位決算怎麼做
合作研究經費要按照合作單位經費的實際開支並入《經費決算表》的各類開支科目。
❻ 債券型基金收益怎麼結算的,每天都結算還是幾個月結算一次是不是每...
你的收益表現在基金凈值上,只有你贖回基金的時候才會打入你的賬戶
❼ 2019年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結題成果報告 - 模板
2020年國自然基金模塊化寫作精講班(高清視頻)網路網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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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政府性基金都有哪些項目
征地管理費 國土部門
土地登記費 國土部門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費 建設部門
工程定額測定費 建設部門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費 建設部門
防空地下室易地工程建設費 人防部門
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 水利部門
特種設備檢驗費 技術監督部門
❾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助經費管理辦法的經費監督
第二十條 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除重大項目外)研究結束後,項目負責人應會同項目依託單位財務部門清理賬目,根據批準的資助項目經費預算,如實編報資助項目經費決算,由項目依託單位科研管理部門、財務部門審核簽署意見後存檔備查。項目依託單位科研管理部門根據審核後的項目資助經費決算表,編報項目資助經費決算匯總表並簽署審核意見後,於每年3月31日前報送自然科學基金委。
第二十一條 重大項目結束後,先由課題負責人編報經費決算表一式兩份,經所在單位科研管理部門、財務部門審核並簽署意見,一份存入課題結題檔案,一份送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及項目依託單位編報項目資助經費決算匯總表並附加說明,於六個月內報送自然科學基金委。
第二十二條 經自然科學基金委批准中止和提前結題的資助項目,項目負責人和項目依託單位應及時清理賬目,編制項目資助經費決算表,並列入項目依託單位項目資助經費決算匯總表。
第二十三條 項目資助經費的管理和使用應接受上級財政部門、國家審計機關和自然科學基金委的檢查與監督。項目負責人和項目依託單位應積極配合並提供有關資料。
第二十四條 項目依託單位應對項目資助經費進行不定期審計或專項審計。
第二十五條 自然科學基金委對項目依託單位或個人違反本辦法及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管理辦法規定的,視情節輕重分別採取緩撥項目資助經費、書面警告、通報批評、停止撥款、追回已撥經費、撤銷資助項目等處理措施。項目依託單位應對情節嚴重的有關人員,追究其相應責任。
第二十六條 自然科學基金委會同財政部制定適合自然科學基金特點的績效考評辦法,對項目經費使用效益進行考評。
第二十七條 自然科學基金委建立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庫,並按規定進行管理。
第二十八條 項目資助經費購置的資產屬於國有資產,其使用權和經營權歸項目依託單位,必須納入項目依託單位的固定資產賬戶進行核算與管理。資產的處置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