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年末在未分配利潤中提取總經理獎勵基金的帳務處理
借:利潤分配——提取總經理獎勵基金
貸:其他應付款——總經理獎勵基金
『貳』 如何制定子公司核心人員薪酬管理制度
為了制定適合市場化運作的分配體系,激發企業經營活力,激勵經營層等核心員工,制定子公司核心人員薪酬管理制度。適用於企業集團下屬各企業經營層人員及技術、營銷等核心業務人員。薪酬分配的主要依據是:企業分類等級、經營業績、實際創造值。薪酬設計的性質在於:薪酬改革重在結構調整,結合適當的總量調整,對既有工資體系進行重新設計。 薪酬激勵主要依據以下基本原則: (一)市場競爭性原則:在薪酬結構調整的同時,體現一定的市場競爭力; (二)動態化管理原則:薪酬基數及薪酬總額隨著企業經營狀況而動態化管理; (三)業績和價值雙導向原則:體現企業經營業績和實際創造值導向; (四)短期和長期結合原則: 年薪制體系的組成要素主要包括:基本年薪、績效年薪、獎勵年薪和特殊獎勵; 其中,基本年薪和績效年薪為年薪制的主要組成部分,基本年薪基數:績效年薪基數=1:1;企業集團總經理辦公會領導下屬各企業核心人員的薪酬管理工作,授權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中的具體工作。 一、基本年薪 基本年薪是企業經營層成員的基本收入,基本年薪依據企業等級和任職時間系數確定;企業總經理基本年薪=企業等級系數×任職時間系數×企業基本年薪基數。企業等級系數 任職時間系數 任職時間系數=考核年度實際任職月數/12;其中,實際任職月數不足半月的按照半月計算;超過半月,不足一個月的,按照一個月計算; 企業基本年薪基數 企業基本年薪基數參照經營者市場價格水平、系統工資水平和本企業工資水平,根據公司效益由企業集團總經理辦公會確定。企業其他其他經營人員的基本年薪由企業根據其任職崗位、風險、貢獻確定,合理拉開差距,原則上控制在企業總經理基本年薪的60-90%以內。企業專職黨委書記的基本年薪按企業總經理的基本年薪的90%確定。採用經審計並通過審核確認的企業上年度財務決算數據計算;企業經營人員的基本年薪每年核定一次;企業經營人員的基本年薪納入企業工資統計,按月支付,實際支付額為本人基本年薪額的十二分之一。 二、績效年薪 績效年薪是根據企業經營者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公司年薪經營目標責任制所確定的風險責任報酬。企業經營者績效薪金與經營業績考核結果掛鉤,以績效年薪基數為基礎,根據企業經營人員的年度經營業績考核結果確定。 企業經營人員的績效年薪納入企業工資統計,根據考核結果,由企業一次性提取,分期兌現。其中,績效年薪的70%在年度考核結束後當期兌現,其餘30%延期兌現。延期兌現收入與企業經營人員任期經營考核結果掛鉤。 三、獎勵年薪 企業集團根據各企業年度實際創造的經濟增加值(EVA),分別提取一定比例用於經營者獎勵年薪。 四、特別獎勵 總經理獎勵基金主要用於為企業做出特殊貢獻的人員而設置的獎勵基金。由年度EVA提取一定比例構成,總部統一調配,即:總經理獎勵基金年度提取數額=企業集團年度EVA×k%;各年度提取比例具體值k%由總經理辦公會確定; 為鼓勵重大研發創新及重大工程建設,企業集團可以根據需要設置企業年度特別獎勵。年度特別獎勵是在普通年薪之外單設的獎勵,主要劃分為重大研發創新項目獎勵和重大建設項目獎勵等。具體獎勵辦法另行制定。特別獎勵實行一次性發放。 五、協議工資制 主要適用於公司臨時聘用或有長期合約的高級技術人才和高級管理人才。協議工資的適用需經人力資源部提出,並經總經理辦公會批准。協議工資以市場價格為基礎,由雙方談判確定,實行協議工資制的員工與公司之間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規定薪酬總額、發放方式、工作內容和考核方法。協議工資制員工的收入納入企業工資統計。 六、薪酬的管理 企業經營人員的住房公積金和各項社會保險費,應由個人承擔的部分,由企業從其基薪中代扣代繳;應由企業承擔的部分,由企業支付。企業經營人員的薪酬為稅前收入,應依法交納個人所得稅,由發出單位代扣代繳。各企業應當逐步規范企業經營人員的職位消費,增加職位消費透明度,逐步將職位消費貨幣化。 對禮品費、招待費等公務消費,應當規范預算管理,加強財務監督、審核,接受職工的民主監督。 對企業經營人員住房,按照屬地化原則,嚴格執行其住房所在地的房改政策。實行公務車改革的企業,可合理確定企業經營人員交通費用補貼標准,其補貼暫在基薪和績效薪金外單列,按月發放。 採取包干制等方式支付通訊費的企業,通訊費暫在基本年薪和績效年薪外單列,按月發放。企業經營人員因工作需求在一個會計年度內發生崗位變動的,按照時間段計算當年年薪;企業經營人員在任期未滿時,無正當理由辭職或調出公司系統的,其當年的績效年薪不予兌現,只兌現應得的基本年薪。 企業經營人員在任期內,因經營不善造成企業虧損或效益大幅度下滑、或決策失誤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視情況相應扣減企業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的績效年薪和延期兌現收入;對弄虛作假套取年薪的,公司將按套取額的兩倍,從其延期兌現收入中扣除,不足部分由個人繳納。扣減的延期兌現收入納入企業應付工資項下。 企業經營人員的基本年薪和績效年薪、符合國家規定和經企業集團審核同意的其他貨幣性收入,由企業按照企業經營人員的具體收入與支出設置明細賬目,單獨核算。企業經營人員薪酬計入企業工資總額並在企業工資統計中單列。經營層人員的延期兌現收入由企業集團分別設立個人賬戶代為管理。 各企業應成立薪酬與績效委員會等相應的機構對獎勵年薪進行管理:制定獎勵基金激勵對象的考核標准,進行考核並提出建議,研究和審查長期激勵對象薪酬政策與制度;制定獎勵基金激勵計劃的具體條款,包括獎勵基金規模、考核條件、具體授予對象、執行日的確定、執行方式和程序等;對未充分考慮到的情況進行修改和完善,在發生重大事件時可以提請變更或終止獎勵基金激勵計劃;負責獎勵基金激勵計劃的管理工作及相關信息披露工作。
『叄』 怎樣計提經理、廠長獎勵基金
為了充分調動工作積極性,體現對管理能力與水平的認同,計提經理、廠長獎勵基金,應體現公平、公正、合理、合法。 1、可以按完成總銷售收入計,好處:促進規模效益。 2、可以按稅後利潤計,好處:可以將收入與支出費用綜合考核,能夠直觀地體現經營成果。比第一種要更全面。 但有時為了企業的發展及後勁的聚積,有些付出不能在一個年度內表現出來,對於這種情況,也必須加以考慮,以保證企業走上持續發展之路。
『肆』 誰有具體的典當公司業務管理制度和績效考核方案,急需!!!
典當行績效考核辦法
為了確保典當行健康、穩定、持續發展建立、健全激勵和約束機制實施績效掛鉤充分調動員工主觀能動性和創造性進一步提高企業的綜合競爭力。根據本行實際特製訂本實施細則
一、 基本原則
1、 有利於公司健康、穩定、持續發展的原則
2、 責、權、利相統一的原則
3、 有利於「積聚人才」公司與員工共同發展的原則。
二、 績效考核分配比例 凡本行操作典當業務已辦理回贖的即付清典當款本金和費用按下列比例提取獎勵基金
1、正常性的典當業務按該筆業務營業收入的5%提取獎勵基金
2、特殊性的典當業務按本辦法之第五條規定專項辦理。 本辦法之「營業收入」指我行所得之凈營業收入(僅綜合服務費和利息部分)如與其他典當行合作的業務應扣除其他典當行所得營業收入部分如經他人介紹並提介紹費的應扣除介紹費。
三、 分配辦法 績效考核採取任務基數考核、逐筆計提、半年發放的辦法執行。
1、 個人業務按該筆業務的營業收入5%提取獎勵。每筆業務須由 兩人操作分第一責任人和第二責任人。其每筆核算計提的獎勵按照70%和30%的比例分享如發生按照本辦法之第四條規定應承擔的損失賠償部分也相應按照同樣比例分擔
2、 公司業務由業務員操作的業務按該筆業務的營業收入5%提取 獎勵其中50%作為業務員獎勵逐筆核算計提50%作為總經理獎勵基金。總經理獎勵基金用於獎勵工作先進或有突出成績的人員。
3、獎勵基金按季發放發放日期為次月十五日前。
四、 風險承擔 遵照責、權、利相統一的原則如果因典當業務發生風險而造成損失的相關責任人員應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
1、 本辦法所指之「損失」為每筆業務的凈損失即典當本金減去 已經收取的營業收入和收回的典當本金的差額
2、 責任人按照凈損失金額的5%逐筆核算進行賠付但年賠付金 額不超過其個人年度總收入的30%
3、 賠付按照首先沖抵在風險准備金總額中相應比例部分再沖抵 已計提未發放獎勵再當月工資最後現金補足的次序執行對第一次發生損失的其現金補足部分可以考慮在其後的工資和提成中逐月扣除
4、 業務人員操作業務第一次發生損失的按照前述辦法執行如 再次發生損失的除依照前述辦法執行外立即停止其新業務的操作和工資的發放而僅發放每月600元的生活費並責令其進行追討限時六個月。如有必要考慮辭退
5、 按本辦法規定已由相關責任人承擔並作出賠付的損失後又經 追討
① 收回相當於上述「凈損失」部分的首先補足在風險准備金總 額中相應比例部分再補發原已扣除的提成獎勵其此前如有扣發的工資也於當月予以補發
② 收回超過「凈損失」的首先補足在風險准備金總額中相應比 例部分超過「凈損失」的部分再按照前述有關規定計提分成其此前如有扣發的工資也於當月予以補發
③ 收回部分不足彌補「凈損失」的按照收回的金額優先補足 在風險准備金總額中相應比例部分其後以前扣發的提成獎勵及工資彌補「凈損失」後仍有結余的部分予以退還於當月補發。
五、 特殊業務的獎懲辦法 鑒於此類業務在風險和收益上的特殊性本辦法特作出如下專項規定
1、對是否屬於特殊業務由廣業典當行總經理室討論予以制定認定標准
2、原則上該類業務由公司指定的專門人員操作
3、該類業務不參照前述逐筆核算計提獎勵和承擔損失的規定。其專門操作人員由總經理室根據業績給予獎勵如發生損失的由公司承擔但因操作人員未能完全按照公司制定的該類業務的操作流程及相關規定或未能嚴格按照所報操作方案落實執行的仍按本辦法第四條相關規定執行。
六、 其他
1、 本辦法適用范圍為我行業務部人員(前述第三條第2款除外)。 但專門負責櫃台傳統業務的和管理人員原則上不參照本辦法執行而根據其工作業績由總經理室考評給予相應的獎懲。
2、 對完全按照公司業務規程和實施方案操作但因不可抗力原 因發生的損失操作人員個人不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3、 凡參與業務提成分配及獎懲的業務人員公司不再另行承擔 相關業務費用等開支。
4、 本辦法涉及的「風險准備金」的提取辦法參照我行財務制度的 有關規定執行。
5、總經理及常務副總經理考核辦法另行制定。
6、本辦法有關核算口徑和期限的確認以財務報表為准。
本實施細則從20年10月8日起試行試行期一年。
『伍』 資金管理辦法
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對公司系統內資金使用的監督和管理,加速資金周轉,提高資金利潤率,保證資金安全,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管理機構
1.公司設立資金管理部,在財務總監領導下,辦理各二級公司以及公司內部獨立單位的結算、貸款、外匯調劑和資金管理工作。
2.結算中心具有管理和服務的雙重職能。與下屬公司在資金管理工作中是監督與被監督,管理與接受管理的關系,在結算業務中是服務與被服務的客戶關系。
第三條 存款管理
公司內各二級公司除在附近銀行保留一個存款戶,辦理小額零星結算外,必須在資金部開設存款賬戶,辦理各種結算業務,在資金部的結算量和旬、月末余額的比例不得低於80%,10萬元以上的大額款項支付必須在資金管理部辦理,特殊情況需專題報告,經批准同意後,方可保留其他銀行結算業務。
第四條 借款和擔保業務管理
1.借款和擔保限額。集團內各二級公司應在每年年初根據董事會下達的利潤任務編制資金計劃,報資金管理部,資金管理部根據公司的年度任務,經營發展規劃,資金來源以及各二級公司的資金效益狀況進行綜合平衡後,編制總公司及二級公司定額借款,全部借款的最高限額以及為二級公司信用擔保的最高限額,報董事會審批後執行。年度中,資金管理部將嚴格按照限額計劃控制各二級公司借款規模,如因經營發展,貸款或擔保超限額的,應專題報告說明資金超限額的原因,以及新增資金的投向、投量和使用效益,經資金管理部審查核實後,提出意見,報財委、董事會審批追加。
2.集團內借款的審批。凡集團內借款金額在300萬元(含300萬元,外幣按記賬匯率折算,下同)以內的,由資金管理部審查同意後,報財務總監審批;借款金額在300萬元以上的,由資金管理部審查,財務總監加簽同意後報董事長審批。
3.擔保的審批。各二級公司向銀行借款需要總公司擔保時,擔保額在300萬元以下的由財務總監審批,擔保額在300--21000萬萬元的,由財務總監核准,董事長審批。擔保額在21000萬元以上的,一律由財務總監加簽後報董事長審批,並經董事長辦公會議通過。借款擔保審批後,由資金部辦理具體手續。對外擔保,由資金部審核,財務總監和總裁加簽後報董事長審批。
第五條 其他業務的審批
1.領用空白支票。在資金部辦理結算業務的企業,可以向資金部領用空白支票,每次領用張數不超5張,每張空白支票限額不超過5萬元,由資金部辦理,領用空白支票時,必須在資金部有充足的存款。
2.外匯調劑。集團內各二級公司的外匯調劑由資金部統一辦理,特殊情況需自行調劑的,一律報財務審批,審批同意後,方可自行辦理。
3.利息的減免。凡需要減免集團內借款利息,金額在5.1萬元以內的,由資金部審查同意,報財委審批,金額超過5.1萬元,必須落實彌補渠道,並經分管副總經理加簽後,報財委審批。
第六條 資金管理和檢查
查情況,定期向財委、總經理、董事長作專題報告。
1.定期檢查各二級公司的現金庫存狀況;
2.定期檢查各二級公司的資金部的結算情況;
3.定期檢查各二級公司在銀行存款和在資金部存款的對賬工作;
4.對二級公司在資金部匯出的____萬元以上大額款項進行跟蹤檢查或抽查。
第七條 統計報表
各二級公司必須在旬後一日內向資金部報送旬末在銀行存款、借款、結算業務統計表,資金部匯總後於旬後兩日內報財委、總經理、董事長。資金部要及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並且每兩天向財務總監及副總監報一次存款余額表。
『陸』 公司安全生產季度獎勵基金管理辦法
下面提供一份關於礦業安全生產獎勵制度一份,希望能對你有些幫助。
一、獎勵目的
1、確保完成興業礦業及各所屬企業2012年度總體經營目標。
2、強化各企業內部管理,提高生產效率,降低經營成本。
3、激勵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的主觀能動性、創造性,提高全體員工主人翁意識,增強管理和技術團隊的核心凝聚力。
二、獎勵原則
1、公司利益與企業員工利益相結合,價值增值,利益分配。
2、注重工作質量,合理拉開差距,公平、公正、科學、合理。
三、獎勵辦法的制定
1、各企業成立以執行董事或總經理為組長的獎勵方案考核小組,自行制定獎金分配方案和考核辦法,報公司生產技術部、企管部、人力資源部及審計部等部門審核。
2、獎金分配方案的制定要充分考慮各級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各工種的技術含量、難易程度、風險大小及工作條件優劣等因素,向貢獻傾斜,向效益傾斜,向智力傾斜。
3、各企業獎金分配方案要分解到月份,並明確獎勵方案考核小組責任,堅決杜絕弄虛作假等瀆職行為,總公司將不定期進行審計。
四、獎勵方案說明
1、各企業提取的季度獎勵指標須經公司生產技術部審核通過。
2、各企業提取的季度獎勵指標含在季度績效工資考核指標之內。
3、一季度獎勵指標提取要充分考慮春節放假、復工證件辦理等影響生產的因素,一季度完不成的獎勵指標可調節到二季度完成,但不能調節至三、四季度。
4、該獎勵方案自2012年開始試行,季度驗收考核後即計算獎勵結果,一季度獎勵結果在二季度兌現,其它季度獎勵結果當季兌現。
5、該獎勵方案適用於各企業領導班子、管理人員、技術人員、行政後勤工作人員及選廠員工。
五、獎勵標准
1、出礦任務
錫林、融冠、儲源三企業季度出礦任務超1噸獎勵2元,巨源、富生二企業:超1噸獎勵3元。
2、掘進任務
完成季度掘進計劃,超1米獎勵50元,重點工程超1米獎勵100元。
3、選礦任務
錫林、融冠、儲源三企業季度選礦任務超1噸獎勵3元,富生二企業季度選礦任務超1噸獎勵5元。
4、成本費用
錫林、融冠、儲源三企業采、選直接成本在下浮1%的基礎上,節余獎勵20%,巨源、富生二企業采、選直接成本在下浮2%的基礎上,節余獎勵20%。
5、季度回收率提高部分多創造的價值按以下比例進行獎勵
錫林、融冠、儲源6%;巨源、富生10%。
6、入選品位
錫林、融冠:鋅品位每提高0.1%,獎勵2萬元;鐵品位每提高1%,獎勵2萬元。
儲源:鉬品位每提高0.001%,獎勵3萬元。
巨源、富生:鋅品位每提高0.1%,獎勵2萬元;鉛品位每提高0.1%,獎勵2萬元。
五、其它
1、季度末對所屬企業進行獎勵核算時,經過公司許可調整的任務指標以調整後的數據為准。
2、除儲源礦業公司外其它企業考核兩種金屬。
『柒』 總經理獎勵基金的提取如何做賬
為了充分調動工作積極性,體現對管理能力與水平的認同,計提經理、廠長獎勵基金,應體現公平、公正、合理、合法。
1、可以按完成總銷售收入計,好處:促進規模效益。
2、可以按稅後利潤計,好處:可以將收入與支出費用綜合考核,能夠直觀地體現經營成果。比第一種要更全面。
但有時為了企業的發展及後勁的聚積,有些付出不能在一個年度內表現出來,對於這種情況,也必須加以考慮,以保證企業走上持續發展之路。
『捌』 企業董事會基金管理辦法
公司董事會基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加強公司董事會基金(以下簡稱基金)的管理,充分發揮基金在公司經營管理工作中的調節激勵作用,依照基金設立原則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基金的資金來源為以5%的比例從公司當年的銷售收入總額中提取。
第三條 基金主要用於對公司具有特殊貢獻的、在經營管理上具有高精尖技術的、在工作中表現突出、成績卓著的等人員的津貼性補助或獎勵。
第二章 基金的管理
第四條 基金的日常管理由公司財務部和公司董事會秘書處共同管理。
第五條 財務部負責:(1)基金的收支等帳務往來及處理;(2)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基金的收支情況;(3)對基金的使用情況進行預算統計。
第六條
秘書處負責:(1)有關基金使用材料的匯總整理、送審、傳閱、歸檔;(2)有關基金收支方面的報告草擬;(3)有關基金使用方面的材料的擬定印發;(4)有關基金方面的規章制度的制訂以及執行情況的監督。(5)董事會對有關基金方面的決議精神的落實貫徹。
第三章 基金的使用
第七條 津貼部分
津貼分為一等技術津貼(每月2000元)、二等技術津貼(每月1000元)、管理津貼(每月500元)、人才津貼(每月500—2000元)。
1、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享受一等技術津貼:
(1)具備與公司現在或未來發展相關的高精尖技術且工作業績優良,具有較高的敬業精神;
(2)對公司產品或技術有著重大革新、發明且能夠帶來明顯經濟效益的。
2、凡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享受二等技術津貼:
具備與公司現在或未來發展相關的先進技術且工作業績良好,有著較高的敬業精神。
3、凡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享受管理津貼:
管理業績十分突出,具有較高的敬業精神,業績考核全年在95分以上的部門主管以上的管理人員。
4、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享受人才津貼:
(1)具有與公司業務相關的高精尖技術的高級人才;
(2)具有高級管理技能的高級管理人才;
(3)具有高級市場營銷技能的高級市場銷售人才。
人才補貼主要為符合上述條件的外部人才引進而設立的。
第八條 獎勵部分
凡符合下列條件者,獎勵基金2000—5000元:
1、在公司經營管理上取得突出成績的;
2、對公司有著突出貢獻的;
3、公司經營目標超額完成30%以上的,除按責任書給予的應有提成外;
4、公司總經理在任期內工作出色,經營有方或能夠連續盈利或扭虧為盈;
5、在任期內表現出色、業績突出的總經理辦公會成員;
6、董事會認為其他需要獎勵的。
第九條 基金的使用程序
1、公司董事會對基金擁有使用處理權。
2、基金的具體使用程序:
(1)對於符合享受津貼待遇的人員,應由總經理辦公會以書面報告的形式向董事會推薦,報告中必須載明該人員所享受的津貼種類、標准以及理由,並附相關材料。
(2)對於符合受獎標準的人員,應由公司總經理以書面報告的形式向董事會提出獎勵的建議,並附相關實際材料。
(3)公司董事會秘書處接到推薦材料,應先以「董事會會議簽單」的形式送董事長審閱後送董事會成員會簽。
(4)董事會全體成員會簽通過後,以董事會決議的形式,報董事長審批後發文執行。
(5)對於基金用於3000以上獎勵或超出津貼最高額度以外的特殊津貼補助,應由董事長召集董事會全體成員研究決定。研究通過後,以董事會議紀要形式,報董事長審批後發文執行。
第四章 附則
第十條 對於總經理的獎勵,由董事長推薦,董事會研究決定。
第十一條 基金除用於津貼補助和獎勵外,如用作其他用途,則由董事長召集董事會成員共同研究通過,如通過,則以董事會議紀要的形式行文執行。
第十二條 基金的發放為封閉式發放。
第十三條 本辦法的獎勵部分同公司《科技成果獎勵辦法》不發生任何關聯。
第十四條 本辦法中有關津貼補助與獎勵可同時獲得。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解釋權歸公司董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