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中心是事業單位還是行政單位
一般「社保局」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都是政府行政機關,但養老保險中心或者社保中心是其直屬單位,如社會勞動保險管理中心、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管理中心、農村社會保險管理中心等都是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1、負責擬定全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村幹部養老保險經辦業務操作規范和工作流程。
2、負責市本級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村幹部養老保險的參保、基金征繳、待遇發放、內控稽核。
3、負責老農民技術員、老拖拉機手、農村老獸醫、老公路農民代表工、農村老放映員、老村幹部、老村醫、老民師八類「老字型大小」群體補助的發放。
4、指導各縣區以上業務的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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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責調整
(一)劃入的職責。
將原人事部、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職責整合,劃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二)取消的職責。
1、已由國務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2、制定技工學校年度指導性招生計劃。
3、綜合協調外商投資企業勞動工資政策。
4、制定企業懲處職工的基本准則。
B.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管理中心是什麼單位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管理中心是人社局直屬單位,工作地點按照實際需要地點不同,請咨詢當地人社局
以淮南市為例:
淮南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管理中心是淮南市人社局直屬單位
主要職責:
1、負責擬定全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村幹部養老保險經辦業務操作規范和工作流程。
2、負責市本級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村幹部養老保險的參保、基金征繳、待遇發放、內控稽核。
3、負責老農民技術員、老拖拉機手、農村老獸醫、老公路農民代表工、農村老放映員、老村幹部、老村醫、老民師八類「老字型大小」群體補助的發放。
4、指導各縣區以上業務的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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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法律法規規章,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全市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擬訂就業援助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
(四)統籌推進建立覆蓋全市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實施全國養老保險統籌辦法和全國統一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系轉續辦法。
組織實施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准,組織擬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擬訂相關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劃並建立全市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
(五)負責全市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有關制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商協調機制,擬訂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辦法,擬訂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七)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後管理等政策,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擬訂吸引留學人員來淮工作或定居政策。
組織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做好人才服務工作,構建全市人才服務體系。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規范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公開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
(九)貫徹實施國家表彰獎勵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表彰獎勵制度辦法,綜合管理全市表彰獎勵工作,承擔全市評比達標表彰工作,根據授權承辦以市委、市政府名義開展的市級表彰獎勵活動。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 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三)指導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培訓機構黨建工作。
(十四)負責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編委明確的安全生產職責。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C.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局是干什麼的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局的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編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事業發展規劃,開展政策性調研工作;
2、指導市轄縣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業務辦理,實施目標管理;匯總、編制、審核全市基金收支計劃,編報基金預、決算;
3、申報落實財政社保補貼資金並實施據實分配;
4、規范建立業務經辦管理,基金管理,財務管理及內控、稽核制度;實施保險費的收繳、養老金待遇核定和社會化發放及監控管理,開展內控審計和稽核工作;
5、收集匯總、編制上報基金財務、會計和各項統計報表;
6、負責業務經辦機構、人員培訓,強化業務隊伍建設;
7、負責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信息化建設維護和管理,在授權范圍內開展數據變更、糾錯審核工作;
8、辦理其他交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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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提前實現了我國建立覆蓋城鄉全體居民的養老保險制度目標,對於逐步縮小城鄉差距,緩和社會矛盾,維護社會公平意義重大。
現行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在實施中存在政策宣傳不到位、保障水平偏低、激勵性不強、制度轉移銜接問題缺少具體規定、基金保值增值形勢嚴峻等問題。
應加大宣傳力度、提高保障標准、完善激勵機制設計及轉移銜接的制度規定、擴大基金投資渠道,以期制度能夠順利推廣,並有效實現其預定目標。
2018年2月,河南出台《關於建立健全多繳多得激勵機制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提出加大政府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補貼力度,多繳多補;增發繳費年限養老金,長繳多得;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檔次,增加個人積累,切實提高城鄉居民養老保障水平。
D.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如何辦理
參保范圍:
具有本地戶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以上、60周歲以下,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和城鎮非從業居民,均可在戶籍地自願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基金籌集: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籌集主要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重點:個人繳費部分。
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目前設定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100元、1200元12個檔次,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可根據經濟發展水平適當增設繳費檔次。
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按規定逐年繳納保費,多繳多得。
省根據國家要求和經濟發展及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
各地可按制度規定,結合本地實際確定繳費方式。
集體和政府補助:根據各地實際情況確定(可參照當地相關文件)
養老金待遇:
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支付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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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原則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工作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要求,逐步解決城鎮無養老保障居民的老有所養問題。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試點的基本原則是「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
一是從城鎮居民的實際情況出發,低水平起步,籌資標准和待遇標准要與經濟發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
二是個人(家庭)和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對應。
三是政府主導和居民自願相結合,引導城鎮居民普遍參保;四是中央確定基本原則和主要政策,地方制定具體辦法,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實行屬地管理。
二、任務目標
建立個人繳費、政府補貼相結合的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鎮居民老年基本生活。
2011年7月1日啟動試點工作,實施范圍與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試點基本一致,2012年基本實現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
E.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服務中心是做什麼工作
工作職責:
(一)負責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農村養老保險和企業退休人員待遇結算、調整、發放,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配合局有關科室制定養老保險有關政策;具體實施市級統籌工作;負責制定全市養老保險基金收支預算,擬定三縣養老保險征繳工作目標,協同做好市本級養老保險擴面征繳參保登記等。 (
二)負責制定全市農村養老保險工作的實施方案;負責宣傳和貫徹執行農村養老保險有關政策;負責對縣區的業務指導、人員培訓和檢查考核;負責農村養老保險費的匯集、上繳和使用;承辦市本級農村養老保險業務的具體登記、檔案管理、帳戶處理、待遇核定和發放等工作。
(三)負責企業退休人員基本信息審核、接收、移轉,接收退休人員人事檔案;指導督促區街居做好退休人員的日常管理和各項服務工作;建立和完善退休人員基本信息庫,統計上報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基礎數據;建立健全退休人員檔案庫,指導退休人員社會保險事務服務中心保管和使用退休人員人事檔案;對異地居住退休人員進行社會化管理服務;配合開展離退休人員生存狀況調查,對領取養老金資格進行認證;積極開展和推進「銀發幫扶工程」等。
(四)負責新批退休人員的待遇核定;死亡離退休人員喪葬補助費、一次性困難補助費及供養直系親屬撫恤金的結算;在職、個體繳費人員死亡及繳費不足十五年人員帳戶一次性返還結算;負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日常管理;負責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指導退休人員社會保險事務服務中心工作。
(五)負責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養老保險市級統籌、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費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工作;反映和監督基金及各項資產的運行狀況,及時編制各項會計報表等工作
F. 社會保險基金征繳中心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管理中心有什麼區別
在當地打114查詢具體位置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服務中心工作職責:
(一)負責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農村養老保險和企業退休人員待遇結算、調整、發放,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配合局有關科室制定養老保險有關政策;具體實施市級統籌工作;負責制定全市養老保險基金收支預算,擬定三縣養老保險征繳工作目標,協同做好市本級養老保險擴面征繳參保登記等。
(
二)負責制定全市農村養老保險工作的實施方案;負責宣傳和貫徹執行農村養老保險有關政策;負責對縣區的業務指導、人員培訓和檢查考核;負責農村養老保險費的匯集、上繳和使用;承辦市本級農村養老保險業務的具體登記、檔案管理、帳戶處理、待遇核定和發放等工作。
(三)負責企業退休人員基本信息審核、接收、移轉,接收退休人員人事檔案;指導督促區街居做好退休人員的日常管理和各項服務工作;建立和完善退休人員基本信息庫,統計上報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基礎數據;建立健全退休人員檔案庫,指導退休人員社會保險事務服務中心保管和使用退休人員人事檔案;對異地居住退休人員進行社會化管理服務;配合開展離退休人員生存狀況調查,對領取養老金資格進行認證;積極開展和推進「銀發幫扶工程」等。
(四)負責新批退休人員的待遇核定;死亡離退休人員喪葬補助費、一次性困難補助費及供養直系親屬撫恤金的結算;在職、個體繳費人員死亡及繳費不足十五年人員帳戶一次性返還結算;負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日常管理;負責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指導退休人員社會保險事務服務中心工作。
(五)負責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養老保險市級統籌、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費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工作;反映和監督基金及各項資產的運行狀況,及時編制各項會計報表等工作
G.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管理中心事改的前景如何
我國的社保制度正在逐步完善中,其代遇和發展只會越來越好,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管理中心隸屬於社保局管,單位前景不錯,相當於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