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企業年金的管理中受託人、賬戶管理人、託管人和投資管理人關系是什麼
受託人分別與賬戶管理人、託管人、投資管理人之間是委託管理關系。企業年金受託人選擇、監督、更換賬戶管理人、託管人、投資管理人以及中介服務機構;接受委託人、受益人查詢,定期向委託人、受益人和有關監管部門提供企業年金基金管理報告。發生重大事件時,及時向委託人、受益人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
受託人可以委託具有資格的企業年金賬戶管理機構作為賬戶管理人,負責管理企業年金基金的個人賬戶;可以委託具有資格的投資運營機構作為投資管理人,負責企業年金基金的投資運營。受託人應當選擇具有資格的商業銀行或專業託管機構作為託管人,負責託管企業年金基金。
受託人與賬戶管理人、投資管理人和託管人確定委託關系,應當簽訂書面合同。在選擇賬戶管理人時主要應考慮其企業信譽、賬戶管理經驗、賬戶管理系統的先進性和方便性、服務水平等因素。
在選擇投資管理人時主要應考慮其資本實力、企業信譽、投資管理的業績、服務水平等因素;在選擇託管人時主要應考慮其資本實力、企業信譽、託管經驗、服務水平、從業人員素質等因素。
(1)基金管理人受託人投顧擴展閱讀
受託人、賬戶管理人、託管人和投資管理人應當完善各自相應的內部控制制度。在實際經濟生活中,內部控制制度是企業的一種基礎性的風險管理制度,它的有效運行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發現和化解這些機構本身遇到的外部風險,阻斷風險傳遞鏈條,從而降低企業年金運作的整體風險。
完善信息披露機制,及時發現從業機構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把各種風險因素化解在萌芽狀態。在每季度和年度結束後規定的時限內,受託人應向委託人提交企業年金基金管理報告;賬戶管理人應當向受託人提交企業年金基金賬戶管理報告;託管人應當向受託人提交企業年金基金託管和財務會計報告。
投資管理人應當向受託人提交經託管人確認的企業年金基金管理報告。相應地,應同時建立起定期審計的制度。委託人每年應聘請會計師對企業年金基金的財務會計報告進行審計,並把審計的結果作為對相關當事人的工作績效進行考核的重要依據。
Ⅱ 為什麼基金管理人也稱基金委託人 而基金託管人也稱基金受託人
1、基金投資人,即基金單位或受益憑證的持有人,所以投資人又是受益人和委託人和持有人。基金持有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基金持有人的權利包括:本金受償權、收益分配權、剩餘財產分配權及參與持有人大會表決等;
2、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指負責管理和運作基金資產的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的規定,證券投資基金的管理人由基金管理公司擔任;
3、基金託管人 :基金託管人指依據「管理與保管分開」的原則對基金管理人進行監督和保管基金資產的機構,在我國通常由取得託管資格的商業銀行擔任;
基金當事人之間的關系
1.持有人與管理人之間的關系。
基金持有人是一般的社會投資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社會團體;基金管理人是由職業投資專家組成的專門經營者,是依法成立的法人。
2.管理人與託管人之間的關系。
管理人與託管人的關系是經營與監管的關系。基金管理人由投資專家組成,負責基金資產的經營,本身絕不實際接觸和擁有基金資產;託管人由主管機關認可的金融機構擔任,負責基金資產的保管,依據基金管理機構的指令處置基金資產,並監督管理人的投資運作是否符合法規。
3.持有人與託管人之間的關系。
持有人與託管人的關系是委託與受託的關系,也就是說,基金持有人把基金資產委託給基金託管人管理。
Ⅲ 投顧投顧用戶和基金管理人的利益能夠一致嗎
基金投顧試點機構的商業模式應該是建立在客戶資產的長期保值增值上,通過做大客戶資產實現自身的商業價值,而不是從客戶資產的短期周轉上獲利。盈米且慢回歸行業初心,真正以「投資者賺錢」為目的,將來自資管領域的良好收益,轉化成為客戶賬戶的收益。
Ⅳ 私募投顧業務,怎麼做私募基金管理人備案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制定了《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參考如下:
第十一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在私募基金募集完畢後20個工作日內,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進行備案,並根據私募基金的主要投資方向註明基金類別,如實填報基金名稱、資本規模、投資者、基金合同(基金公司章程或者合夥協議,以下統稱基金合同)等基本信息。公司型基金自聘管理團隊管理基金資產的,該公司型基金在作為基金履行備案手續同時,還需作為基金管理人履行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 私募基金備案材料不完備或者不符合規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根據基金業協會的要求及時補正。
第十三條
私募基金備案材料完備且符合要求的,基金業協會應當自收齊備案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以通過網站公示私募基金基本情況的方式,為私募基金辦結備案手續。網站公示的私募基金基本情況包括私募基金的名稱、成立時間、備案時間、主要投資領域、基金管理人及基金託管人等基本信息。
第十四條 經備案的私募基金可以申請開立證券相關賬戶。
Ⅳ 私募走信託通道發產品是管理人還是投顧
基金公司肯定是管理人,如果投到一級、一級半、二級市場,投顧可以任意選擇。
信託公司發行得單一信託計劃,只作為放款得通道,因為私募基金不具備法人資格,必須藉助金融機構(如:信託、銀行、券商)放款並投向管理人所指定的標的。
Ⅵ 私募基金管理人從事投資顧問業務條件
1、成為中國基金業協會會員滿一年。(觀察會員、正式普通會員均可)。
2、符合相關數量的人員配置並具備相關的資質和能力,即投資管理人員不少於3人,並具備3年以上連續可追溯投資管理業績,無不良從業記錄。(投資管理人員均須具備基金從業資格)。
注意:該條件中的「投資管理業績」是指能夠明確歸屬於投資管理人員本人且滿足連續3年條件的投資管理業績,不限於最近連續 3 年。
Ⅶ 私募基金管理模式 投顧模式是什麼意思
私募基金的管理模式:
按照基金管理者與基金的關系劃分,私募投資基金的管理模式分為直接管理和委託管理。所謂直接管理是指私募股權基金由其投資人或者發起人自行管理,基金管理者與基金本身具有直接的血緣關系。委託管理是指私募基金委託專業的基金管理公司進行管理,基金管理公司一般與基金發起人或者投資人沒有關系,但也存在基金公司就是發起人組織設立的情況。
Ⅷ 投顧和基金管理人的區別,投顧是管理人嗎
投顧,是你做投資。我給你做顧問。收取咨詢費。基金管理人是管理基金de。兩個不是一回事
Ⅸ 基金管理人是受託人,而基金託管人就是委託人嗎
基金託管人不是委託人。
基金託管人:依據「管理與保管分開」的原則對基金管理人進行監督和保管基金資產的機構,在我國通常由取得託管資格的商業銀行擔任。
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指負責管理和運作基金資產的機構,證券投資基金的管理人由基金管理公司擔任。
基金投資人,即基金單位或受益憑證的持有人,所以投資人又是受益人和委託人和持有人。
基金持有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基金持有人的權利包括:本金受償權、收益分配權、剩餘財產分配權及參與持有人大會表決等。
(9)基金管理人受託人投顧擴展閱讀:
《基金公司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
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設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擔任。
擔任基金管理人,應當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基金公司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設立基金管理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並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一)有符合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章程;
(二)注冊資本不低於一億元人民幣,且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
(三)主要股東具有從事證券經營、證券投資咨詢、信託資產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資產管理的較好的經營業績和良好的社會信譽,最近三年沒有違法記錄,注冊資本不低於三億元人民幣;
(四)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人員達到法定人數;
(五)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設施和與基金管理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六)有完善的內部稽核監控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和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基金公司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