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企業員工和車輛保險制度(含駕駛員)
深圳市亞太龍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
用車管理制度試用辦法
一、目的:
為合理使用公司的車輛資源,達到安全、高效、節約的目的,加強公司用車的管理,特製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1.適用於公司高級管理人員,項目管理人員及經公司審批確認符合條件的工作人員。
2.適用於車輛行駛證、車輛購置稅、車牌、保險單等各種證件、證照齊全並投保強制險的車輛。
3、適用於本地市級范圍內使用。
三、車輛使用范圍:
1、聯系、辦理公司業務需要。
2、接送公司客戶。
3、工程用車。
4、個人辦公用車。
四、用車費用管理:
1、公司公車用車費用標准
①因公產生的過路費、停車費、車輛保險費、年審費、車輛維修維護保養費等費用按發票實際報銷。
②洗車費、違章罰款不予報銷。
③如駕駛車輛發生交通意外導致傷亡事故,屬工作時間內發生的交通意外視責任情況大小由公司及駕駛人承擔相應的責任;屬工作時間外發生的交通意外由駕駛人承擔全部責任;
④未經過領導同意私自出車一律作為公車私用,一切費用自理。
⑤報銷相關費用必須附正規票據。
⑥每人每車每月補助交通費200.00元整。
2、員工自帶車費用標准:
①因公產生的過路費、停車費按實際發票報銷。年審費、車輛保險費、車輛維修維護保養費、洗車費等費用不予報銷。
②其餘標准按上述第四項的1條(除第1條的第①款外)用車費用管理的條款執行。
③油耗補助(含車輛使用折舊費)
3、用車費用報銷程序
①用車費用報銷需填寫《公司用車費用報銷審批單》,行車里程按《公司用車費用報銷審批單》內容由駕駛人如實填寫,每月累算。
②駕駛人員需認真記錄自己車輛的每月行駛里程數,以便填表內容及時准確。
③報銷人需如實填寫應減私人用車里程數,如發現不符,按當月行駛里程數的30%扣除。
(註:私人用車里程數包括:完全私人用車、每天上下班的里程數、節假日非上班時用車產生的里程數等)。
④每月的1-5日為費用報銷日、報銷費用由財務按月統一支付。
4、燃油定價標准
燃油費用的價格以深圳現行市價93號汽油7.65/每升為准,並按市場油價波動情況次月初進行調整。
5、油耗計算標准:
A類車(公司車):油費按每月出車行駛的里程數計算
汽車排量油耗標准報銷費用標准
1.6以下(含1.6)
8升/每百公里6.60元
1.8以上(含1.8)
12升/每百公里
8.90元
B類車(自帶車):油費按每月出車行駛的里程數計算
汽車排量油耗標准報銷費用標准
1.6以下(含1.6)
8升/每百公里6.90元
1.8以上(含1.8)
12升/每百公里
9.20元
六、駕駛員管理
1、堅持行車安全檢查,行車前檢查車輛,發現問題及時排除,確保車輛運行。
2、安全駕駛,正確執行駕駛操作規程,聽從交通管理人員的指揮,行車時集中精力駕駛。
3、嚴禁酒後駕車。駕駛員工作時間內酒後駕車的按600元/次在當月工資中扣除;酒後駕車肇事,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
4、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車輛使用和管理辦法;
5、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保持車輛常年整潔和車況良好。
6、認真填寫車輛檔案資料,對車輛事故、違章、損壞等異常情況及時匯報。對車輛運行里程和耗油情況進行統計分析,提出報告和降低成本的建議。
7、遵守《交通法》及公司《車輛管理規定》。
七、附:公司用車費用報銷審批單:
《公司用車費用報銷審批單》
用車部門:費用時段:年月
用車基本情況
駕駛人姓名使用車牌號車輛類型(勾選)
粵A類車□B類車□
報銷內容
汽車排量本月起始里程數本月累計里程數本月行駛里程數應減私人用車里程數實際報銷里程數
停車費路橋費其他費用(含200元
上下班交通補貼)
總經理審批財務審核金額領款人簽名
註明:請報銷人如實填寫應減私人用車里程數,如發現不符,按當月行駛里程數的30%扣除。
八、本用車管理制度試用辦法從2012年1月1日起執行。
簽發(總經理):
深圳市亞太龍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辦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B. 公司車輛及司機管理制度
轉載以下資料供參考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1、本標准適用於公司所有涉及車輛的相關管理活動。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所有的
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准,然而,鼓勵根據本標准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准。
《車輛保修申請單》
《車輛使用申請審批表》
《車輛管理登記表》
3 要求
一切對於車輛的管理和控制的活動應按本標准規定。
3.1 公司公務用車的證照保管,車輛年審、車輛保險及養路費支出等事項統一由銷售部負責管理。公司車輛由銷售部主管指派專人駕駛、保養、維修、檢驗、清潔等。
3.2 本公司人員因公用車,須事前向銷售部主管申請調派,銷售部主管應事先得到董事長批准,銷售主管或董事長依其重要性指定派車,不按規定申請,不得派車。
3.3 車輛駕駛人必須具有合法的相應駕照。
3.4 未經銷售部主管或總經理批准,公司車輛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員使用。
3.5 費用報銷
3.5.1 公務車油料由銷售部主管指定單位辦理,外出購油及維修須經銷售部主管批准後,憑發票實報實銷。
3.6 車輛維修應事先填寫「車輛保修申請單」,註明行駛里程,經銷售部主管核准後方可送修;清洗、打臘等事先應向主管及時報告。
3.7 公司一般公務用車應指定特約修理廠維修,否則維護費不準報銷。如情況特殊,經銷售部主管同意可據實報銷。可自行修復的,報銷購買材料零件費用。
3.8 車輛於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耗損急需修復、更換零件時,可視實際需要進行修理,但無迫切需要或修理費超過200元時,應事先徵得銷售部主管批准。
3.9 如因駕駛員使用不當或車管專人疏於保養,致使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其所需要修護費,應依情節輕重,由公司或責任人予以負擔。
3.10 在無照駕駛、非公駕駛外出、未經許可車輛駕駛員將車借予他人使用,違反交通規則、發生事故或造成車輛損壞等情況,由車輛駕駛員及其直接責任人承擔一切後果。
3.11 私闖紅燈、亂停車、駕駛未佩帶安全帶、駕駛時車速超規定等駕駛車輛違反交通規則行為,其罰款和費用由駕駛人員自行負擔。其餘根據具體情況,另行確定責任。
3.12 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向附近公安機關報案,並立即與銷售部主管聯絡處理。突發性其它類臨時事故或故障,也應遵守「先報告再處理」原則。
3.13 發生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時,按實際損失,責任者應賠償。
a.一般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經濟損失的50%處罰;
b.嚴重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5000元者):按經濟損失的40%處罰;
c.重大事故(經濟損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經濟損失的20%處罰;
d.特大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經濟損失的10%處罰。
3.14 因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其損失在扣除保險金額後,按3.13條執行。
3.15 發生交通事故後,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後,按3.13條執行。
3.16 公司領導自行出車,出現責任事故,按本制度規定處理。
3.17 在銷售部領導下,公司駕駛員要認真做好對公司領導和各部門的駕駛服務。
3.18 憑「車輛使用申請審批表」出車,未經銷售部主管批准,不得用公車辦私事。
3.19 工作積極主動,服從分配,同事之間搞好團結互助,有事提前請假,不得無故缺勤。
3.20 公司職工不得用公車學習汽車駕駛,否則,一切後果及損失由車輛保管者負責。
3.21 駕駛人應嚴守交通規則,交通違章按第十一條處理。
3.22 對用車者服務
a.不論用車者是否是本公司職工,司機都應熱情接待,禮貌服務,安全駕駛,遵守交通規則,確保交通安全;
b.維護公司的良好形象;
c.司機應在乘車人(特別是公司客人和幹部)上下車時,主動打招呼,開關車門;
d.當乘車人上車後,司機應向其確認目的地;
e.當乘車人下車辦事時,司機一般不得離車;
f.乘車人帶大件物品時,司機應予以幫助。
3.23 離車注意
a.司機因故需離開車輛時,必須鎖死車門;
b.車中放有貴重物品或文件資料,司機必須在離開時,應將其放與後行李箱後加鎖。
3.24 出發前後工作
a.清潔車內外衛生,確保整車干凈整潔;
b.行車前要堅持勤檢查,做到機油、汽油、剎車油、冷卻水備齊;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完好;確保車輛處於安全、可靠的良好狀態;
c.司機應根據目的地選擇最佳的行車路線;
d.隨車運送物品時,收車後需向管理責任者報告。
3.25 個人形象
a.司機要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保持服裝的整潔衛生;
b.注意頭發、手足的清潔;
c.注意個人言行;
d.在駕駛過程中,努力保持正確的姿勢。
3.26 因公外出晚間23時以後返回公司的車輛及員工,可根據情況憑票報銷一趟返回住所計程車費。
3.27 司機與公司領導或客戶同行時,應保守機密,不得隨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關信息及內容。
3.28 屬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種車輛(包括貨車、叉車、拖拉機等)參照本管理制度的有關條款執行。
3.29 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3.30 本制度經人事行政部起草,經總經理核定、批准後發布施行,人事行政部對其負有解釋權。贊同0| 評論
C. 公司車輛繳納保險的管理制度
車輛及駕駛員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嚴格管理車輛,合理使用車輛,節約費用開支,最大限度地發揮車輛的使用效益,以適應公司公務用車的需要,特製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指車輛系公司管理的公務車輛。
第三條公司車輛由綜合管理處統一管理、統一調度,並實行「一人一車制」。
第四條車輛的附帶資料,除行駛證、保險卡、養路費單、附加稅告知證由駕駛員隨車攜帶外。隨車攜帶資料由車輛責任人保管,不得遺失。如車輛交接或移轉時應辦理移交手續,隨車攜帶資料一並移交。
第五條車輛應由專職駕駛員駕駛(除公司許可自駕者外)。駕駛前駕駛員必須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包括:水箱、油量、機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
第六條車輛在行駛途中應遵守交通規則,注意安全。
第七條駕駛員應絕對服從公司領導的管理,認真、熱情地做好公司領導和各部門及公司客人的安全駕駛工作。
第八條因公司需要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用車的,駕駛員不得無故推諉。
第九條駕駛員必須保持通訊暢通。
第十條駕駛員不得有私自出車、公車私用、公車出借等行為。
第十一條駕駛員應保持清潔的車內衛生,禁止車內吸煙。
第十二條駕駛員應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保持服裝的整潔衛生。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