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國國際佛教基金會批復的養老院是真的嗎
不管真假,總之,佛祖說過,出家人不當蓄財。信佛之人,就當依法行事,不論其它。
⑵ 中國國際佛教基金會在民政部有備案嗎
當然沒有啦,他自己都說是家公司了!
http://www.acttb.com/page.php?id=1
中國國際佛教基金會簡介
二十世紀九十年代,籌建、成立了中國國際佛教基金會,並著手籌建吉祥萬佛城。中國國際佛教基金會基金,主要用於養老院建設、佛教公益、資助貧困等,由中國國際佛教基金會有限公司、鵾鵬展翅國際投資(北京)有限公司負責基金的管理。基金會設立會長一人,副會長若幹人,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若幹人。基金會宗旨在於開展社會慈善救助、佛教文化發展及養老設施資助等公益事業。
⑶ 中國佛教慈善基金會章程
可以參考長樂市的。內容框架基本一樣。http://www.zhfjzt.com/rxys/2010/0511/9669.html
⑷ 中國佛教慈善機構有哪些
佛教的慈善機構有許多,目前,許多大型寺院都創辦了慈善機構。例如
東林慈善功德會
河北省佛教慈善基金會
六祖慈善普濟會
深圳弘法慈善功德基金會
……
⑸ 中國國際佛教協會是什麼機構
這類組織很多的,大多是國外注冊的皮包公司。幾年前,有個人還借所謂的「國際僧侶協會」(好像是這個名稱,記不清了),宣告自己是佛教的教皇。。。。
贊嘆師兄的謹慎。
南無葯師琉璃光如來
⑹ 中國國際佛教協會是國家相關部門批准成立的合法組織嗎
那肯定是假冒的,中國只有中國佛教協會這樣的組織,而且是接受國務院管理的。
⑺ 佛教能成立基金會嗎
做慈善是一件好事
現在佛教的此類機構很多
不贊成樓下的說法,出家在家都可以做,利益眾生的事情,是每個人的義務,出家人也是佛弟子,除了自己的修行以外,也要去幫助更多的眾生,正所謂:弘法是家務,利生為事業
關於此類結果,審批會比較麻煩,現在這類機構比較混雜
建議先到當地民政部門等相關部門去詳細咨詢下,他們會告訴你審批流程和需要的材料
既然要做,就要做好,建立專門的管理團隊,這點的話盡量多採用在家信眾吧,出家人畢竟在社會上辦事有諸多的不變哦
有問題請追問
祝成功
望採納
⑻ 中國國際佛教基金會有建築菩薩道場嗎
1、中佛協絕無批准「中國國際佛教基金會」單位成立,不知道對方有沒有出具民政部發文批准;
2、佛教屬於「非盈利社會組織」,不可能借用「基金」一詞。
3、謹防假冒。必要時可以報警
⑼ 中國國際佛教基金會會長王世忠
佛教不應被商業化
⑽ 怎麼辦理佛教基金會手續
要看這個基金會是什麼性質的,全國性的社會團體,由民政部負責登記管理;地方性的社會團體,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負責登記管理;跨行政區域的社會團體,由所跨行政區域的共同上一級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登記管理機關負責登記管理。 對於相應的手續和所需的材料,依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中的相關條款進行:
第九條
申請成立社會團體,應當經其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由發起人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籌備。
第十條
成立社會團體,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 有50個以上的個人會員或者30個以上的單位會員;個人會員、單位會員混合組成的,會員總數不得少於50個;
(二) 有規范的名稱和相應的組織機構;
(三) 有固定的住所;
(四) 有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五) 有合法的資產和經費來源,全國性的社會團體有10萬元以上活動資金,地方性的社會團體和跨行政區域的社會團體有3萬元以上活動資金;
(六) 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社會團體的名稱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違背社會道德風尚。社會團體的名稱應當與其業務范圍、成員分布、活動地域相一致,准確反映其特徵。全國性的社會團體的名稱冠以「中國」、「全國」、「中華」等字樣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批准,地方性的社會團體的名稱不得冠以「中國」、「全國」、「中華」等字樣。
第十一條
申請籌備成立社會團體,發起人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 籌備申請書;
(二) 業務主管單位的批准文件;
(三) 驗資報告、場所使用權證明;
(四) 發起人和擬任負責人的基本情況、身份證明;
(五) 章程草案。
第十二條
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本條例第十一條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籌備的決定;不批準的,應當向發起人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