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基金業協會是第一步,如果不行就去證監會 .基金業協會官網上有投訴流程
『貳』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禁止行為有哪些
私募基金管理人等相關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從事私募基金業務,不得有下列九種行為:
(一)將其固有財產或者他人財產混同於基金財產從事投資活動;
(二)不公平地對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
(三)利用基金財產或者職務之便,為本人或者投資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進行利益輸送;
(四)侵佔、挪用基金財產;
(五)泄露因職務便利獲取的未公開信息,利用該信息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的交易活動;
(六)從事損害基金財產和投資者利益的投資活動;
(七)玩忽職守,不按照規定履行職責;
(八)從事內幕交易、操縱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交易活動;
(九)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叄』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運作中不得從事哪些行為
基金管理人在管理運作基金資產時,不得將本基金投資於其他基金;不得使用不屬於基金名義下的資金買賣證券;不得從事任何形式的證券承銷或者以管理人自有資金從事除債券以外的其他證券自營業務;不得動用銀行信貸資金從事基金投資;不得從事證券信貸業務;不得將基金資產用於抵押、擔保、資金拆借或者貸款;不得從事證券信用交易、不得以基金資產進行房地產投資;不得從事可能使基金資產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不得將基金資產投資於與基金託管人或者基金管理人有利害關系的公司發行的證券;不得進行內幕交易、操縱市場或通過關聯交易損害基金持有人的利益。
『肆』 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託管人不按照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責令改正,如何進行
銀行的託管資格由證監會審批批准,有很多的要求。託管的目的,就是為了對基金運作進行監督,對託管銀行資質進行核准,就是為了確保銀行具備託管及監督的能力。
『伍』 基金管理人能不能投資自己管理的基金
基金管理人能投資自己管理的基金
根據規定投資自己管理的基金,
申購或贖回都要出通告公示
『陸』 持有人能否要求封閉式基金提前封轉開
可以。但基金持有人想通過法律程序修改基金契約,改變基金的運行方式,必須通過《證券投資基金法》規定的以下幾個法律程序:
第79 條規定,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或者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基金可以轉換運作方式或者與其他基金合並。
第84 條規定,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設立日常機構的,由該日常機構召集;該日常機構未召集的,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管理人未按規定召集或者不能召集時,由基金託管人召集。代表基金份額10% 以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就同一事項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而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日常機構、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都不召集的,代表基金份額10% 以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有權自行召集,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第85 條規定,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人應當至少提前30 日公告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開時間、會議形式、審議事項、議事程序和表決方式等事項。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得就未經公告的事項進行表決。
第87 條規定,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應當有代表1/2 以上基金份額的持有人參加,方可召開。參加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持有人的基金份額低於前款規定比例的,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時間的3 個月以後、6 個月以內,就原定審議事項重新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應當有代表1/3 以上基金份額的持有人參加,方可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就審議事項作出決定,應當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表決權的1/2 以上通過;但是,轉換基金的運作方式、更換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託管人、提前終止基金合同、與其他基金合並,應當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表決權的2/3 以上通過。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的事項,應當依法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備案,並予以公告。
『柒』 基金管理人是基金管理公司嗎
基金管理人,是指憑借專門的知識與經驗,運用所管理基金的資產,根據法律、法規及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約的規定,按照科學的投資組合原理進行投資決策,謀求所管理的基金資產不斷增值,並使基金持有人獲取盡可能多收益的機構
『捌』 什麼是基金管理人,要具備哪些條件
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規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設立的公司或者合夥企業擔任。自然人不能登記為私募基金管理人。簡單說就是有個主體可做備案的公司,投資管理,資產管理,基金管理,資產管理都可以
2.注冊資金最好1000萬以上。最少實繳25%
3.至少有三名高級管理人員具備私募基金從業資格。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認定為具有私募基金從業資格:通過基金業協會組織的私募基金從業資格考試;最近三年從事投資管理相關業務;基金業協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4.申請機構具備滿足業務運營需要的場所、設施和基本管理制度。
成功幫助幾家管理人完成備案,有什麼問題都可以隨時問
『玖』 關於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公司),是指憑借專門的知識與經驗,運用所管理基金的資產,根據法律、法規及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約的規定,按照科學的投資組合原理進行投資決策,謀求所管理的基金資產不斷增值,並使基金持有人獲取盡可能多收益的機構。 基金管理人在不同國家(地區)有不同的名稱。例如,在英國稱投資管理公司,在美國稱基金管理公司,在日本多稱投資信託公司,在我國台灣稱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但其職責都是基本一致的,即運用和管理基金資產。
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職責終止: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資格;被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解任;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管理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將其固有財產或者他人財產混同於基金財產從事證券投資
(二)不公平地對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
(三)利用基金財產為基金份額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四)向基金份額持有人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