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國法制史張晉藩適合非法學考研嗎
法律碩士(Juris Master簡稱JM)是專業學位之一,我國自1996年試辦法律碩士按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專業學位設置審批暫行辦法》規定設置。 法律碩士學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職業背景的職業性學位,主要培養面向立法、司法、律師、公證、審判、檢察、監察及經濟管理、金融、行政執法與監督等部門、行業的高層次法律專業人才與管理人才。
法學碩士的培養目標是以教學、學術、實務多方面為指向,而法律碩士則是以致用、實務為指向。
2000年開始試行全國聯考。2003年法碩招生入學考試中的初試科目由5門改為4門,政治理論、外國語、綜合基礎課(含憲法、法學基礎理論、中國法制史)和專業基礎課(含民法學、刑法學)。其中,政治理論和外國語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統一考試。綜合基礎課和專業基礎課等業務考試科目為全國聯考科目。聯考科目的考試范圍和要求依據全國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編寫的《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聯考考試大綱》和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司法部法規教育司組織編寫的《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聯考考試指南》(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