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麼叫非稅收入管理
房產規費是限制「炒房」的有力武器。(資料圖片)非稅收入主要包括以下六類:一、行政性收費。即行政機關和其他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職權的組織進行行政管理,司法機關進行訴訟活動收取的證照性、管理性等收費。二、事業性收費。即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提供特定服務收取的非經營性收費。如培訓費、檢驗、檢測、檢疫費等。三、政府性基金(附加)。即政府為支持特定事業發展徵收的具有專門用途的資金。如水利建設基金、價格調節基金等。四、罰沒收入。五、國有資產(資源)收益。即利用國有資產(資源)進行投資、經營、出讓、轉讓、出租等收取的收益。如世界文化遺產門票收入、公共場地停車泊車費、土地出讓金、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等。六、其他非稅收入。主要包括主管部門收取的管理費、以政府名義接受的捐贈收入、彩票公益金、非經營性單位直接收取的廣告收入、無主財物等。(陳棟柳正坤)
2. 什麼是財政非稅收入
意思是:
除稅收以外,由各級政府、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依法利用政府權力、政府信譽、國家資源、國有資產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務、准公共服務取得的財政性資金,是政府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
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范圍主要包括:
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彩票公益金、國有資源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益、罰沒收入、以政府名義接受的捐贈收入、主管部門集中收入、政府財政資金產生的利息收入等,在我國社會保險基金、住房公積金不納入非稅收入管理。
(2)非稅收入和性基金管理擴展閱讀
非稅收入包含的類型
1、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
2、政府性基金收入;
3、罰沒收入;
4、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
5、國有資本收益;
6、彩票公益金收入;
7、特許經營收入;
8、中央銀行收入;
9、以政府名義接受的捐贈收入;
10、主管部門集中收入;
11、政府收入的利息收入;
12、其他非稅收入。
3. 財政收入、非稅收入基金收入區別
非稅收入是政府參與國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種形式,屬於財政資金範疇。廣義地說,非稅收入是指政府通過合法程序獲得的除稅收以外的一切收入。
非稅收入票據是指用於納入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各種財政資金的收繳憑證。有非稅收入通用票據和非稅收入專用票據兩類。
非稅收入通用票據是指能夠滿足一般非稅收入需要、具有通用性的票據,用於收取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主管部門從所屬單位集中的資金、非經營性國有資產出讓、轉讓收益等其他非稅收入。
非稅收入專用票據是指非稅收入通用票據不能滿足某些非稅收入的特殊需求,根據其徵收特點而特別製作的票據,包括定額票據和非定額票據。
4. 什麼是非稅收入,交了稅的收入算不算非稅收入
非稅收入裡面的出租收入 只是包括政府部門非盈利性的出租收入。
5. 哪些收入屬於非稅收入
非稅收入是指除稅收以外,由各級政府、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依法利用政府權力、政府信譽、國家資源、國有資產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務、准公共服務取得的財政性資金,是政府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
非稅收入是政府參與國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種形式,屬 於財政資金範疇。廣義地說,非稅收入是 指政府通過合法程序獲得的除稅收以外的一切收入(不包括社保基金及住房維修基金)。
非稅收入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彩票公益金、國有資源有償使用收 入、國有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益、罰沒收入、以政府名義接受的捐贈收入、主管部門集 中收入、政府財政資金產生的利息收入等。
(5)非稅收入和性基金管理擴展閱讀
1、行政事業性收費。是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等有關規定,依照國務院規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務的過程中,按照成本補償和非盈利原則向特定服務對象收取的費用。
2、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級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央有關文件規定,為支持某項特定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公共事業發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無償徵收的具有專項用途的財政資金。
3、國有資源有償使用收入。是指各級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根據法律、法規、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及其財政部門的規定,設立和有償出讓土地、海域、礦產、水、森林、旅遊、無線電頻率以及城市市政公共設施和公共空間等國有有形或無形資源的開發權、使用權、勘查權、開采權、特許經營權、冠名權、廣告權等取得的收入。
4、國有資產有償使用收入。是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黨團組織按照國有資產管理規定,對其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出租、出售、出讓、轉讓等取得的收入。
5、國有資本經營收益。是指國家以所有者身份從國家出資企業依法取得的國有資本收益,包括國有資本分享的企業稅後利潤,國有股股利、紅利、股息,企業國有產權(股權)出售、拍賣、轉讓收益和依法由國有資本享有的其他收益。
6、彩票公益金。是指國家為促進社會公益事業發展,根據法律、法規、國務院和財政部的規定,特許發行彩票籌集的專項財政資金。
7、罰沒收入。是指執法機關依據法律、法規和規章,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實施處罰取得的罰款、沒收款、沒收非法財物的變價收入。
8、以政府名義接受的捐贈收入。是指各級政府、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以政府名義接受的非定向捐贈貨幣收入。
9、主管部門集中收入。是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根據同級財政部門的規定,集中的所屬事業單位收入。
10、政府財政資金產生的利息收入。是指稅收和非稅收入產生的利息收入。
6. ★ 行政性收費與政府性基金都是政府非稅收入,有什麼區別
行政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都是政府為提供特定社會公共產品和服務,參與國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種形式,是政府籌集資金的一種手段,是政府非稅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兩者的主要區別:
(1) 收取方式不同。政府性基金一般不與被徵收主體發生直接管理或服務關系;而行政性收費與提供具體服務或行使管理職責相聯系。
(2)
收入特性不同。政府性基金屬於非補償性的,是政府憑借行政權力強制地、無償地徵收,與具有特定目的的稅收性質相同,是比較典型的「准稅收」;而行政性收費除專項收費外,一般具有補償性特點。
(3)
收入來源不同。政府性基金的徵收渠道和形式較多,既有以稅收、價格為載體徵收,也有按銷售(營業)收入、固定資產原值、工資或政府非稅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而行政性收費收入一般只能來源於被管理或服務對象。
(4)
資金規模和使用方式不同。政府性基金徵收數額一般都比較大,具有專門用途,嚴格實行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行政性收費數額一般較小,用於相關管理或服務中的開支。
7. 如何科學管理非稅收入
非稅收入就是2001年前使用頻率較高的預算外收入資金,它是在建立公共財政體系中,不斷發展和創新財政管理體系的一個思想認識深化與探索實踐的結果。長期以來,大量的政府非稅收入游離於財政預算管理體系之外,既造成了對稅基的侵蝕,加重了企業和社會負擔,又滋生了社會腐敗。隨著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加強對政府非稅收入的科學管理迫在眉睫刻不容緩。現筆者結合自身實際,就加強縣級政府非稅收入科學管理談談自己的淺見。
縣級政府非稅收入改革工作穩步向前推進,但面臨的宣傳不力、管理不嚴等問題較為突出。如何加強對縣級政府非稅收入的科學管理?筆者認為應從加大宣傳力度、健全組織機構、落實各項政策規定和嚴格支出四方面做好工作。
強化宣傳,為科學管理非稅收入創造外部環境。非稅收入徵收是面向全社會開展的一項系統工作,牽涉到社會各個階層的經濟利益,因此應充分利用新聞媒體等多種行之有效的方式面向社會深入廣泛地宣傳非稅收入的重大意義,讓非稅收入收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的理念深入人心,爭取最廣泛的群眾的理解與支持,使廣大群眾充分認識到政府實行非稅收入不僅是拓寬財源,更是改變社會收入分配不公現狀、反腐倡廉、踐行科學發展的重要舉措。
健全機構,確保非稅收入科學管理工作順利推行。這就要求當地政府要以人為本,打造一支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都過硬的非稅收入征、管、稽查隊伍;在非稅收入征管機構設置上建立包括徵收、稽查、票據管理、財會、辦公室等在內的專職人員,並配套制定崗位職能,使其各負其責,各司其職,團結協作,切實做好非稅收入管理工作;建立監督機制,充分發揮地方人大、政協、紀檢、審計等部門的職能,對非稅收入的征管及使用等環節嚴格監督,做到公開公正,陽光透明,確保非稅收入的持續發展。
收繳分離,以票管費。各執收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各項政策規定,切實履行非稅征管職責,嚴格做到應收盡收。堅持「收繳分離、以票管費」的原則,非稅局必須做到票款同行,教育收費和醫療收費納入財政專戶管理。其他各類收費收入和罰沒收入納入一般預算收入管理,收入全部按照現行財政管理體制規定的收入預算級次繳入國庫。做到1萬元以上的大宗收入當天解庫,零星收入逢10日解庫,月末解清,月末非稅收入過渡戶余額為零 。
嚴格支出管理。支出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收入納入一般預算管理的,支出通過部門預算或基金預算安排;收入實行專戶管理的,支出由財政部門根據單位的用款申請,從財政專戶中核撥。政府非稅收入一方面是財政收入的組成部分,應該給予一定的激勵政策,返還安排執收執罰單位部分經費,以調動其積極性,促進非稅收入合理增長。返還比例要定的適度不宜過高,過高則會造成較大的負面影響,導致部分單位逐層下達罰款任務,將工作中心轉移,把行政執法變成以罰款收費為目的,甚至亂收亂罰,造成單位與單位之間經費收支不均,而財政卻只有收入數字沒有可用財力。納入預算內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根據各執收單位收入和支出情況,在綜合考慮各單位工作性質和業務量的基礎上,確定返還比例,返還資金原則不得用於增加人員和公用支出,主要用於安排項目支出和專項業務支出,對項目和專項業務支出財政不在追加安排,各執收單位的具體返還比例應為:( 1)、政府性基金、專項收入、石油煤炭協調收入、耕地開墾費不予返還,縣級統籌使用。(2)、計生局的社會撫養費專項用於縣級計劃生育配套項目經費。(3)、國土資源局按20%予以返還。(4)、礦產辦、衛生監督所、法院、政法委、物價局、公證處按30%予以返還;(5)、其他單位按50%予以返還。(6)、對醫療機構的收費在醫院改革實施前,財政經費供給方案沒變的情況下,應繼續實行全額返還,待改革後再納入預算內管理,核定返還比例。(7)、對學校的收費,繼續實行財政預算外專戶審批制,資金重點用於校舍基建維修等項目。(
非稅收入是政府財政收入的組成部分,且大都以「費」的形式出現。當前,人們不僅在認識上存在「以費擠稅」、「重稅輕費」的思想,而且在實際工作中也存在片面強調「費改稅」,肯定「稅」而否定「費」的現象。然而,與稅收一樣,非稅收入也是一種歷史悠久的財政收入形式。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非稅收入與稅收作為兩個不同的分配范疇,在財經領域發揮著各自的功能,不能簡單地相互替代。
非稅收入(主要指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與稅收一樣,具有取得財政收入,維持相應的公共產出的職能,但二者在財政收入中的比重及地位有很大差別。稅收的徵收基礎是收入,因而在市場經濟中將始終處於財政收入的主體地位,而非稅收入則只能居於從屬地位。但是,如果把非稅收入的作用僅僅歸結為「彌補財政收入的不足」則太片面,非稅收入與財政收入「足」與「不足」沒有直接的關系。即使財政出現巨額盈餘,非稅收入也有存在的必要性。這關系著社會公平和公共資源的合理配置,而不僅是財政收支平衡問題。如罰沒收入設立的主要目的不是獲取收入,收取的量也並非越大越好,其主要起到一種懲戒和威懾作用;部分政府性收費能使外部不經濟內部化,從而起到矯正負的外部經濟效應、維護良好的市場經濟環境的作用;國有資產資源收入是政府代表國家行使資產資源所有權取得的收益,是國家權益的一種表現,有利於資產資源的有效利用和保值增值以及生態環境的保護。可見,與稅收相比,非稅收入的主要目的並不在於籌集財政收入,其大多是依法行政的附產品,是政府代表國家進行特殊管理、增進社會福利和降低籌資成本、抑制對某些准公共物品過度消費而採取的一種經濟手段,能夠增進社會福利和提高經濟效率,從而有效彌補稅收的不足。同時,地方政府直接服務於公眾,並提供公民日常生活所需的基本公共產品和服務,如教育、醫療、公共道路和橋梁等,這些公共產品和服務具有地方性,外溢少,如果一律採用稅收手段予以保障則有失公平和效率。此時,利用非稅收入手段予以保障則更具優勢,更能體現「誰受益誰付費」的原則,並且,隨著政府間權責的更加明晰,這種優勢將會更加明顯。因此,從這種意義上說,非稅收入必將長期存在。
經過多年改革探索,我國已建立了一套基本完備的稅收管理體系,保證了稅收職能的正常發揮。但是,我國非稅收入管理才剛剛起步。盡管經過近幾年的努力,非稅收入「所有權屬國家,使用權歸政府,管理權在財政」的管理理念逐步深入人心。但其管理體系還不夠健全,還存在諸如立法層次較低、管理職能尚未完全理順、部分非稅收入資金脫離人大監督等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公共財政體系的構建,影響了宏觀調控水平的充分發揮。因此,為了完善公共財政體系,提高宏觀調控水平,給非稅收入管理「補課」刻不容緩,構成公共財政收入的非稅收入不能成為短腿,尤其在規范管理方面,更應該加大力度,著力構建科學規范的非稅收入管理體系。
(一)正稅清費,把非稅收入控制在政策允許的范圍和合理的額度內。對非稅收入進行全面、系統的清理整頓,避免「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建立科學的非稅收入項目庫,把非稅收入控制在政策允許的范圍和合理的額度內。一是加強收費清理整頓,建立有利於「兩型社會」建設的非稅收入體系。應按照非稅收入管理的范圍,區分不同項目實施分類管理。首先,要做好「減」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全面清理並取消不合理不合法的收費項目,嚴格控制新增項目審批,控制收費基金規模,減輕企業和社會負擔。如取消用地管理費和城市拆遷管理費以及土地交易服務費等,嚴格限制土地領域非稅收入的緩減免行為,做到政策外減免為零。同時,也要做好「加」法。按照建設「兩型社會」的要求,依照現行法律法規,設立新的收費項目和確定合理的收費標准。要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出台相關法規和規章,開征自然資源和非自然資源有償使用費,收取國有資產(資源)有償使用或佔用費。二是加快稅費改革步伐,建立綠色稅費體系。如將環保部門執收的排污(廢水、廢汽、廢渣、雜訊)費以及污水處理費等改為「環境保護稅」;將某些政府性基金和附加收入納入現有稅種或開征新稅。如將地方用於城市建設的收費、基金、附加等並入「城市建設維護稅」;將分散在勞動、民政、人事、衛生等部門的社會保障基金(專項資金)改為統一徵收「社會保障稅」等。三是加大規范管理力度,建立有利於科學發展的非稅收入管理機制。對應該保留、必然存在的非稅收入要加大管理力度。如國有資產(資源)有償使用或者出租、出售等都要實行聽證制度或招投標,所取得的非稅收入全部納入財政管理,確保國有資產(資源)不流失,並能保值增值。
(二)加強法制建設,建立完備的非稅收入法律法規體系。一要健全上位法。應盡快修訂預演算法及其實施細則,定義政府非稅收入,修改和增加關於規范非稅收入管理、實行統籌安排等方面的相關條款。同時應出台《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法》,明確規范非稅收入管理的相關事項。二要制定專門法規。根據《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法》和非稅收入的不同特點及管理需要,分類制定《政府性收費管理條例》、《政府性基金管理條例》、《罰沒收入管理條例》、《國有資產資源有償使用收入管理條例》等法規。三要完善具體規章制度。地方政府特別是省級政府,應盡快出台本省區的非稅收入管理條例,以及非稅收入收繳管理、退付管理、票據管理、資金管理等相關配套辦法。總之,通過從中央到地方加強法制建設,形成一套完備的非稅收入管理的法律法規體系,明晰非稅收入概念、范圍、類別,明確其管理主體、許可權以及政府各部門、各執法單位的職責,對非稅收入項目管理、徵收管理、票據管理、監督檢查、法律責任等作出明確規定,從而確保非稅收入管理規范運作。
(三)改變分散管理現狀,提高非稅收入管理效率。一是改變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收費標准由財政、物價部門交叉管理的現狀,將項目審批和收費標准制定職能配置給財政部門,由財政部門根據稅收與非稅收入結構比例,按照成本補償和非營利原則,綜合考慮經濟社會承受能力、協調發展等因素,實行立項審批、標准制定、資金使用一體化管理。二是根據「國家所有、政府使用、財政管理」的原則,明確財政部門徵收和管理主體地位及執收單位受託代征職責,逐步改變非稅收入主體多、徵收分散的現狀。可在廣泛推行財政開票、集中收費征管模式的基礎上,逐步推廣徵收大廳模式,擴大財政直接徵收范圍。三是整合非稅收入征管職能,將政策制定、清理整頓等職能與徵收管理、票據管理、稽查職能實行有機整合並實行歸口管理。同時完善財政內部非稅收入管理主體和各管理機構間的溝通機制,做到各管理環節緊密銜接、信息共享、相互協調,提高管理效率。
(四)全面規范管理,完善有利於科學發展的管理機制。一是加快非稅收入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步伐,盡快將所有非稅收入實行統一管理,統籌安排。逐步完善非稅收入預算編制方法,通過核定執收成本,加大統籌安排力度,將非稅收入全額納入預算同建立預算單位正常經費保障機制聯動,打消預算單位顧慮。二是結合「金財工程」,建立和完善全國統一的非稅收入征繳信息系統。以「金財」管理系統為依託,通過銀行代收和相關軟體的不斷完善,將項目管理、票據管理、賬戶管理和數據統計分析納入統一的信息管理系統,實現非稅收入信息規范化、科學化、智能化、網路化、精細化管理。三是嚴格非稅收入票據管理。嚴格管理印製、購領、使用、保管、核銷及監督各環節,力求票據與項目、收入、稽查相結合。嚴格界定稅務票據與財政票據的使用范圍,明確規定所有行政事業單位只能領購和使用財政票據,應交稅金由財政部門代扣代繳。四是建立非稅收入應收盡收的保障機制。盡快推行非稅收入執收責任制,通過明確工作目標、考核內容以及獎勵、處罰辦法等,進一步完善非稅收入征管激勵與約束機制,嚴格實行獎優懲劣,有效防止亂作為和不作為,確保非稅收入依法徵收、應收盡收。
8. 什麼是非稅收入
一、是指除稅收和政府債務收入以外的財政收入,是由各級政府、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依法利用政府權力、政府信譽、國家資源、國有資產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務、准公共服務取得的財政性資金,是政府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范圍主要包括:
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彩票公益金、國有資源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益、罰沒收入、以政府名義接受的捐贈收入、主管部門集中收入、政府財政資金產生的利息收入等,在我國社會保險基金、住房公積金不納入非稅收入管理。
三、將非稅收入統一為一個部門征管有利於降低企業負擔。通過統一為一個部門征管,一方面降低了企業的遵從成本,即企業再也不用跑七八個部門去交費,而只用跑一個部門,大量減少企業的跑路成本;
另一方面,由於是一個部門征管,再也不會多部門檢查,大量減少企業常年被多部門檢查的可能性。
(8)非稅收入和性基金管理擴展閱讀:
稅收收入與法律密不可分,有稅必有法,無法不成稅。國家的一切稅收活動,均以法定方式表現出來,非稅收入也應參照稅收收入,盡快結束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無法可依的局面。
健全非稅收入法規制度,以法規來明確收費項目的審批、收費項目的制定、收費票據的使用、收費資金的徵收分配、收費行為的監督檢查,如《行政許可法》的規定,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和對行政許可事項進行監督檢查,原則上不得收取費用,以往所說的「工本費」將成為歷史。
如果收費徵收管理行為的每個環節都處於法律法規的嚴密約束之下,則會形成依法收費和依法治費的法制化管理局面。
統一審批管理許可權,集中管理
取消不合法的項目,嚴格新增項目審批,將一部分具備稅收特徵且便於稅收征管的收費,納入稅收征管體系。政府性收費項目和標准制定,應當結合財政預算內資金的供給情況,考慮社會經濟的承受能力等。公告行政審批項目,接受社會監督。
如2004年7月1日開始實施的《行政許可法》,以國務院令的形式公布了500項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及其實施細節。頒布這一法律的核心意義是界定政府的行政許可權,打造一個適應市場經濟的有限政府。
對於這部凝聚著眾多立法者多年心血的法律,社會各界給予了很高的評價,認為是一部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法律。為此,力求盡快與它「接軌」。
9. 非稅收入管理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1)依法遵規,規范管理,按照《預演算法》和現行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遵照《財政部關於加強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通知》以及政府收支分類改革的要求,切實加強和規范政府非稅收入管理。
(2)總體規劃,分步實施。購建相對完善的政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體系工作規劃,根據不同時期的經濟發展狀況和條件,分部實施。在工作中,注意選准工作重點、爭取局部突破、以點促面,形成政府非稅收入的管理新格。
(3)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根據各地、各部門的實際情況,按照政府非稅收入的不同特徵,有區域的對各種政府非稅收入項目進行分類管理。
(4)規范要求,加強監督,按照「收支兩條線」、部門預算、政府收支分類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要求,逐步推進和完善綜合財政預算加強政府非稅收入的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