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杭州市社保局中心電話
杭州市勞動保障咨詢服務中心電話:12333
地址:杭州市中河中路242號勞動大樓郵編:31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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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杭州市社會保險怎麼辦
杭州市個人可以以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繳交社會保險基金。以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繳交社會保險基金,只要繳交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兩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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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杭州個人社保如何繳納
其用人單位按月代扣代繳,與用人單位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一並向地方稅務機關繳納。
依據《杭州市社會保險費征繳辦法》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費應當當月確定、次月徵收,地方稅務機關另有規定的除外。職工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其用人單位按月代扣代繳,與用人單位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一並向地方稅務機關繳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和阻撓。
靈活就業人員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其本人按規定的時間、方式向地方稅務機關或者地方稅務機關委託代為收繳社會保險費的機構繳納。用人單位在與職工形成勞動關系的30日內為其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在登記當月或者次月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出具社會保險參保證明用於購房、落戶、入學和小客車調控管理等時,該職工勞動關系形成當月和次月的社會保險費,視為連續繳納。
(3)杭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費的相關要求規定:
1、社會保險費的職工個人繳費基數,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確定。當年新成立的用人單位的職工或者用人單位當年新增的職工,以當年第一個月工資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
2、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低於上一年度浙江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照上一年度浙江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確定;高於上一年度浙江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照上一年度浙江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確定。
❹ 杭州市社保局的電話是多少
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人工業務咨詢:12345
勞動維權:86612333
單位地址:杭州市解放東路18號市民中心D座18-20層
郵編:310026
舉報投訴:浙江政務服務網統一政務咨詢投訴舉報平台。
受理政府信息公開信函、傳真、電報申請的機構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工作日受理時間,夏令時9:00-12:00,14:30-18:00;冬令時:9:00-12:00,14:00-17:30。聯系電話:0571—85252637,傳真號碼:0571—87214246。
(4)杭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擴展閱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編制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擬訂相關政策、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相關領域的統計工作。
(二)負責促進就業創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和就業援助制度。
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和大學生創業政策,負責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創業指導和服務工作,推進大學生創業實訓和見習工作。負責全市技工院校畢業生就業的指導工作。建立健全就業失業的預測預警、監測分析制度。
(三)負責綜合管理全市人才開發工作。協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人才發展戰略、規劃和人才工作有關重要政策措施,指導和協調全市人才選拔、培養、引進等人才項目的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和技能人才隊伍的綜合管理。
完善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負責人才國際交流合作有關工作。負責博士後相關管理工作和留學人員來杭工作。
(四)負責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工作。擬訂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政策和標准,依法對其基金進行監督,提高基金統籌層次。會同有關部門完善社會保險市級調劑制度和組織編制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組織實施預測預警分析,擬訂應對措施,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擬訂補充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監督制度並組織實施。完善經辦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各類補充保險相關內容的審核和備案。負責全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工作。
❺ 杭州市社會保險費征繳實施細則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到杭州市上城區清吟街123號社保大樓2號樓大廳辦理。
設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2、《杭州市社會保險費征繳辦法》(杭州市人民政府第219號令)
3、《杭州市社會保險費征繳實施細則》(杭勞社險[2005]197號)
4、《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通知》(杭政[2007]1號)
5、《杭州市基本養老保障辦法》杭政[2013]104號
6、《杭州市基本養老保障辦法主城區實施細則》杭政辦[2014]4號
7、《杭州市基本醫療保障辦法》杭政[2013]68號
8、《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完善我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若干意見》(杭政[2004]4號)
受理條件
因辭職、合同期滿等原因與參保單位中止勞動關系,需辦理停止繳費的參保人員
服務指南
1、《杭州市社會保險參保職工減少申報表》一式兩份;每年上半年辦理參保人員繳費截止時間為1-6月的,應同時上報該職工上年度工資收入,當月結清預收基金。
2、下列情況人員,分別提供:
(1)因工傷退出工作崗位減少,需提供情況說明及《杭州市職工工傷保險費用支付申報表》;
(2)50周歲且55周歲以下的,有行政部門相關批文憑證和女職工管理崗位的,需提供管理崗位合同。
(3)欠款企業應同時提供相應的清欠憑證;
(4)企業在職人員全部停保,須同時提供最後三個月的稅收通用繳款憑證或銀行托收憑證。
個人辦理,需帶身份證,復印件,單位公章,勞動關系中斷書。
❻ 杭州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網
浙江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
體育場路538號金祝大廈
郵編:310007
總機:85119199
基金管理科:85112796
企業養老保險科:85112795
行業養老保險科:85112785
工傷生育保險科:85112780
參考資料:杭州招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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