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保險是指專為農業生產者在從事種植業和養殖業生產過程中,對遭受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提供保障的一種保險。
農業保險理賠的標准
設置起賠點。理賠起點為30%,即承保的農作物因自然災害造成損失率達到30%(含30%)以上到70%時,按農作物生長期劃分保險金額和損失率計算賠款。
具體理賠計算公式為:賠償金額=各生長期保險金額*損失率*受損面積。對於損失率達到70%以上時,按該農作物生長期保險金額全額賠付。
1、種植的水稻因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自然災害事故但損失率在30%以下,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
2、實際損失率在30%(含)以上按比例賠付,70%(含70%)以上全額賠償。每位被保險人保險水稻地塊面積小於實際種植面積時,按承保面積占實際種植面積的比例計算賠償。
Ⅱ 農業保險承保理賠內控管理制度
首先,內控風險管理是一個管控過程,而不是停留在規章制度中的教條,因而企業、單位中的每一個員工、每一個崗位、每一個流程都屬於內控管理的一部分。
建立內控管理分析制度,先要要找出社會保險內控管理的「風險點」,包括崗位職責是否有交叉;業務銜接是否存在漏洞隱患;健全規章制度;內控環境建設;優化管控過程實現管控體系。
建議建立內控管理制度的步驟:
1.內控評測——提高內控評測的質量與效率;
2.缺陷整改——實現內控管理持續跟蹤,解決部門間配合問題;
3.報告呈現——保證內控管理的實時性;。
本來想提及自動化管理的部分,但感覺不太適應樓主的提問。
如果資金充裕的話,建議找專業的風險管理評估公司做專業質詢。
如,普華、慧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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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政策性農險承保理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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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初,保監會將啟動為期三個月的農業保險專項檢查工作。檢查旨在推動保險公司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農業保險承保理賠管控,有效提升承保理賠檔案完整性、真實性水平,夯實農業保險合規經營基礎,促進農業保險健康持續發展。
從2004年首次試點開始,我國農業保險已走過10多年歷程,規模由小到大,品種由少至多,覆蓋面由窄變寬,總量已位居全球第二、亞洲第一。去年,農業保險原保險保費收入為417.71億元,同比增長11.42%,提供風險保障達2.2萬億元,為廣大農民安心從事農業生產撐起了一把保護傘,保障了糧棉油等重要農產品(8.780,0.06,0.69%)的生產。然而,當前農業保險大而不強,還存在深度不夠、產品單一、運行機制不完善等短板。
站在農民的角度看,他們對農業保險還有諸多期待:在保險深度上,理賠比例較少。例如當前種一畝水稻農民投入成本在800元左右,但遇到自然災害絕收後保險公司賠付金額不到成本的一半;在保險品種上,有些特色的種植養殖品種因為量少保險沒有覆蓋,投保無門;還有投保、定損、理賠手續繁雜等。
從保險公司立場說,其在經營政策性農業保險過程中,受費率低、保費收入少、自然風險高、賠付金額多、政策補貼不到位等因素影響,導致部分險種賠付率超過100%。虧本的生意自然沒法干,加之保險公司缺少農保業務人才,導致不少保險公司積極性不高。
近年來,為了調動農民和保險公司開展農業保險的積極性,中央財政資金給予了大量補貼。但由於農險點多面廣,監管往往鞭長莫及,一些人便打起了小九九,想方設法從政府的惠民政策中套取資金。比如,某些鄉鎮、村組造假,虛報投保數量,或將農戶未投保標的打包投保,騙取財政補貼,又通過虛假理賠將資金裝進個人口袋。同時,在農業保險業務開展過程中,還存在保單代簽名、承保前標的查驗不規范、農業保險憑證不發放到戶,災損勘察不及時,不能根據災情賠償等問題。此外,一些保險公司為了省事,賠付時搞「普惠制」,存在協議賠付、平均賠付等行為,導致農業保險在一些地方走了樣。
針對農業保險存在的種種問題,監管部門開展專項檢查非常必要。從檢查方案看,將重點核查違規問題屢禁不止、市場反映比較突出、基層機構服務能力差距明顯的地區以及農業保險承保理賠檔案的完整性、真實性,並視情況對業務真實性開展延伸檢查。這有助於摸清情況,進一步規范農業保險業務,維護農業保險健康發展的市場環境。
當然,檢查不應只是一陣風,除了發文定期明查,也要不時到現場暗訪。檢查過後還應對農業保險當前暴露出的突出和普遍性問題系統梳理和總結,進一步完善農業保險相關制度和機構,充實基層監管力量,讓農業保險這一惠民業務既受廣大農民歡迎,也使保險公司有動力。
Ⅳ 2019年內蒙古農業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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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比較宏觀。保險業的發展離不開當地經濟的發展,隨著當地經濟社會的發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保險業自然有了不斷發展的堅實基礎。在經濟水平一定狀況下,發展保險業,主要應該從以下幾點考慮:
一、提高保險經營主體的服務水平,這既包括保險業務的營銷水平的提高,也包括保險理賠水平的提高。總之,首先是保險經營主體發展了,保險業務的開展才能夠健康有序。所以說保險經營主體的發展是保險業發展的一個重要的因素。
二、擴大保險的宣傳力度。到目前為止很多人還對保險業務不了解,對保險的看法也難免偏頗,因此,應該加大正面宣傳力度,尤其是廣大農牧區,提高大家通過參加保險抵禦自然災害以及意外災害與傷害的意識。
三、針對內蒙來說,首先要分析內蒙的經濟狀況,分析內蒙各地區的經濟特點。針對內蒙經濟發展現狀,有針對性的開發一些險種。
四、加的政府扶持力度。尤其對於農業保險這一塊,沒有政府的支持,是難以開展的,只有各級政府的大力支持,對保費補貼的及時到位,才有利用內蒙地區農業保險的順利開展,才能擴大農業保險的影響力度,才能讓廣大群眾更真切的認識到保險的經濟補償功能。不但支持了農業生產也帶動了保險業本身的發展。
先說這么多吧
Ⅳ 農業保險承保理賠管理暫行辦法
中國保監會
關於印發《農業保險承保理賠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保監發〔
2015
〕
31
號
各保監局、中國保險行業協會、中國保險信息技術管理有限責任
公司、各財產保險公司、中國財產再保險有限責任公司: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農業保險條例》
,規范農業保險承保理賠
業務管理,切實維護參保農戶利益,確保國家強農惠農富農政策
有效落實。經會簽財政部、農業部,我會制定了《農業保險承保
理賠管理暫行辦法》
,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中國保監會
2015
年
3
月
17
日
農業保險承保理賠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農業保險承保理賠業務管理,
切實維護參保農
戶利益,防範農業保險經營風險,保障農業保險持續健康發展
,
根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
《農業保險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
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種植業保險和養殖業保險業務。
價格保
險和指數保險等創新型業務、以及森林保險業務另行規定。
第二章
承保管理
第一節
投
保
第三條
保險公司應嚴格履行明確說明義務,在投保單、保險
單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並向投保人說明投保險種
的保險責任、責任免除、合同雙方權利義務、理賠標准和方式等
條款重要內容。由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組織農戶投保
的,可組織投保人、被保險人集中召開宣傳說明會,現場發放投
保險種的保險條款,講解保險條款中的重點內容。
第四條
保險公司和組織投保的單位應確保農戶的知情權和
自主權,不得欺騙誤導農戶投保,不得以不正當手段強迫農戶投
保或限制農戶投保。
保險公司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向投保人、被保險人承諾給予保
險合同約定以外的保險費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第五條
保險公司應准確完整記錄投保信息。
投保信息應至少
包括:
(一)客戶信息。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姓名或者組織名稱、身
份證號碼或組織機構代碼、聯系方式、居住地址;
(二)保險標的信息。保險標的數量、地塊或村組位臵(種
植業)
、養殖地點和標識信息(養殖業)
;
(三)其他信息。投保險種、保費金額、保險費率、自繳保
費、保險金額、保險期間。
上述信息應在業務系統中設臵為必錄項,
確保投保信息規范、
完整、准確。
第二節
承
保
第六條
保險公司應根據保險標的風險狀況和分布情況,
採用
全檢或者抽查的方式查驗標的,核查保險標的位臵、數量、權屬
和風險狀況。條件允許的,保險公司應從當地農業、國土資源、
財政等部門或相關機構取得保險標的有關信息,以核對承保信息
的真實性。
承保種植業保險,應查驗被保險人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或土
地承包經營租賃合同。被保險人確實無法提供的,應由相關主管
部門出具證明材料。承保養殖業保險,應查驗保險標的存欄數量、
防災防疫、標識佩戴等情況。被保險人為規模養殖場的,應查驗
經營許可資料。
保險公司應對標的查驗情況進行拍攝,影像應能反映查驗人
員、查驗日期、承保標的特徵和規模,確保影像資料清晰、完整、
未經任何修改,並上傳至業務系統作為核保的必要內容。
第七條
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組織農戶投保的,
應
製作分戶投保清單,詳細列明被保險人及保險標的信息。投保清
單在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核對並蓋章確認後,保險
公司應以適當方式在村級或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公共區域進行不少
於
3
天的公示。如農戶提出異議,應在調查確認後據實調整。確
認無誤後,應將投保分戶清單錄入業務系統。
第三節
核
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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