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我國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的要求,推進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發揚工人階級團結合作、互助互濟的優良傳統,穩定職工隊伍,增強企業凝聚力,根據本企業實際決定設立職工互助補充保險基金會,並制訂本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職工互助補充保險基金會是在企業黨組織和行政的支持指導下,由工會直接領導和主辦、職工自願參加的群眾性互助保險組織。
第二條基金會的日常工作,由工會辦理,並設立專門管委會機構進行檢查、審核,討論開展工作。
第三條基金會在職工遇到工傷、意外傷害致殘、亡故、水災、火災、被盜財產損失、患重病等特殊困難時,在享受國家規定的勞動保險待遇外,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
第二章會員
第四條凡公司范圍內勞動合同制職工,承認本條例,均可申請加入本會,經批准後成為會員。入會手續每年4月份集中辦理(逾期不予補辦),保險期為1年。凡享受過互助保險待遇的會員,須再辦理變更手續。
第五條會員的權利:享受條例規定的各項保險待遇;對基金會經費使用實行民主管理和監督;對基金會工作提出批評與建議。
第六條會員的義務:在職工中宣傳基金會條例、宗旨和目的;熱愛企業,努力完成本職工作;關心支持基金會的發展,自覺遵守條例的規定,按時交納會費。
第七條會員在保險期內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外調、退休(退養)等作自動退會,不再享受會員權益,會費不予退還。
第三章基金來源及管理
第八條基金的來源。
調撥款(將原先投報到市保險公司的家財、人壽保險費用收回投入職工互助基金會);
工會撥款;
利息收入;
會員(一次性交納)會費;
單位、部門、個人的慈善資助等收入。
第九條基金的支出原則上只使用基金的利息、增值部分和會費收入,萬不得以時可動用基金,但需經管委會全體委員討論同意方可使用。
第十條基金會所籌基金實行銀行單獨開戶,立賬管理。
由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全權監督基金的收入和使用,基金會賬目定期公布,接受會員的監督,並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資金的使用情況。
第十一條基金會所籌基金只能用於會員發生特殊困難時的經濟補償,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善自挪用。
第四章會員享受保險的條件及標准
第十二條會員發生下列情況,可享受本保險的一次性補償。
為宏揚社會正氣,保護國家和企業財產,學雷鋒做好事,見義勇為而遭受傷殘的,一次性補償500~5000元;
會員因工死亡,本會一次性補償2000元;因工傷殘,按公司職工工傷等級標准給予確認,按傷殘程度一次性補償300~800元;
會員因意外傷害致殘,按職工工傷等級補償標准25%給予保險補償;
會員在保險期內發現患絕症等重病住院手術治療的,可一次獲得補償500~1000元;因病死亡的一次性補償800元;
會員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凡發生上述1~4款情況者,可享受會員保險補償標準的30%~50%。
第十三條會員家庭(限市內)發生火災、水災、冰雹等自然災害及盜竊等人禍,經當地公安部門查實,按其財產損失程度給予一次性補償,最高額為5000元。
第十四條會員因違法亂紀,斗毆、自殺、故意自傷致殘或死亡,不屬保險范疇,不得享受本保險待遇。
第十五條現保險待遇標准為暫定標准,以後隨基金的增加逐步提高標准。
第五章保險金的審批程序
第十六條會員凡發生本條例第十二條所規定的情況,都可以向基金會申請經濟補償。
第十七條申請者應填寫保險補償申請表,附醫院診斷書、派出所證明、發票等,報分工會互助保險工作小組,經同意後,交基金會管理委員會審批。
第十八條管委會在接到申請後,按照條例有關規定,核實後應提出補償金額,由主任簽發後辦理。
第六章基金會的管理機構
第十九條職工互助補充保險基金會的管理機構是基金管理委員會(簡稱管委會)。管委會共有7人,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第二十條管委會主要任務是向職工宣傳職工互助保險的宗旨目的,發展會員管理基金,審核辦理各種收支手續。
第二十一條管委會成員必須清正廉潔,秉公辦事,不得徇私或濫用權利。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條例由職代會聯席會議討論通過,於年月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條本條例解釋權屬公司工會。
② 職工互助保險報銷范圍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這個要看你參加的是哪種「職工互助保險」,「職工互助保險」是保險的一種存在形式,就像人身(壽)保險中的健康險、養老險、大病險、少兒險是一樣的道理。具體的保障范圍或者賠付范圍就要看你所參加的這個「職工互助保險」的約定條款了,應該有約定的。
另外,按照通常的情況,如果你是通過單位參加的「職工互助保險」應該會有意外傷害的基本保障。希望能幫到你。
③ 職工互助保險怎麼報銷
本人上海市企業退休職工,66周歲。住院自費醫療費用用去9800多元,不知道上海總工會保障互助會住院報銷樣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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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相互保險組織管理暫行辦法
相互保險區別於普通保險主要有三個主要特徵:一是會員共有,相互保險組織沒有外部股東,由全體會員共同所有,保單持有人兼具組織所有人和投保人的雙重身份,能夠避免保險人和投保人之間的利益沖突,有效防範道德風險;二是會員共治,相互保險組織實行會員自主管理和相互監督,最高權力機構會員代表大會一般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方式,社員可以平等參與公司管理;三是會員共享,相互保險不追求股東利潤,經營盈餘由全體會員共享,在運營上更加重視被保險人的利益,可以為會員提供最經濟有效的保險服務。
眾惠相互是《國十條》鼓勵發展,保監會批准開業的首家相互保險社,全稱是眾惠財產相互保險社,可參考這家企業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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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什麼是職工互助金
職工互助金是通過公司和員工的力量,用互助的方法救助生活有困難的員工,不以盈利為目的一種金錢幫助。 職工互助金有利於幫助有困難的職工,保障了員工的生活。
(5)某國企職工互助合作保險管理辦法擴展閱讀:
職工互助保障是由中華全國總工會倡導組織、廣大職工自願參加的一種保費低廉、保障力度較大、手續簡便、賠付及時、管理規范、不以贏利為目的的互助互濟保障活動。
職工只需繳納10元或數十元保費,當出現患病或意外災害等情況時,將可獲得萬元到數萬元不等的賠付,大大減輕職工的負擔,職工互助保障工作之前主要在國有企業開展,從2010年起開始向鄉鎮街道和非公有企業延伸,將加大向其他企業推廣力度。
互助保險對社會保險具有重要的補充作用。在我們這樣一個人口眾多,生產力水平較低,財政比較困難的國家,過快提高社會保險水平顯然不太可能。因此大力發展職工互助保險,可以滿足不同社會群體的社會保障需求,起到補充社會保險相對不足的作用。
⑥ 單位強迫職工交職工互助保險
互助保險即由一些具有共同要求和面臨同樣風險的人自願組織起來,是預交風險損失補償分攤金的一種保險形式。這種互助形式曾存在於古今各種以經濟補償為目的的互助合作組織之中。 互助保險,或稱相互保險公司是一種保險公司,沒有股東,而是完全擁有其保單。本所有權或者延伸到所有的投保人或僅限於某些類別的保單。職工互助保險是由社會團體提倡和組織,廣大職工在自願的基礎上所開展的一種操作成本低廉、形式靈活多樣,以互助互濟、分散風險為目的的民間保險。
職工互助保險的最大特點就是成本較小,建議你還是交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