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基金管理 > 基金會稅收

基金會稅收

發布時間:2021-09-15 15:39:52

A. 中國慈善事業的稅收是怎麼判定的,如何能夠夠得上企業免稅

一、我國稅法現階段對慈善業方面的政策

根據中國目前的稅法規定,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用於公益、救濟性的捐贈,在年度納稅所得額3%以內的部分,准予免除。個人向慈善公益組織的捐贈,沒有超過應納稅額30%的部分,可以免除。

二、現階段我國慈善公益捐贈的情況

據介紹,中國每年有近6000萬以上的災民需要救濟,有2200多萬城市低收入人口享受低保,有7500多萬農村絕對貧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需要救助。另外還有6000萬殘疾人和1.4億60歲以上的老人需要社會提供幫助。為了保障這些困難群體和特殊群體的基本生活權益,僅靠政府的努力是遠遠不夠的。中國有句老話,叫做『共襄善舉』,就是說善舉是要大家共同來做的。解決中國的問題,不能僅僅依靠政府。所以慈善組織應運而生。

我國現代慈善事業從上世紀80年代末開始經歷了艱難起步、緩慢發展的階段,到90年代中期才有明顯的改觀。目前,我國慈善事業正在恢復中發展壯大。民政部門登記注冊的各類民間組織已經發展到28.9萬個,基金會1016個。這些民間組織中,專門從事慈善活動的中華慈善總會和各級慈善總會有731家,從事救死扶傷等人道主義救助的紅十字會有7萬多家。社會捐助站從無到有,從少到多迅速發展,目前全國建立了3.2萬個社會捐助接收站,初步形成了社會捐助服務網路。

根據目前國內最大的慈善組織——中華慈善總會的統計數據顯示,他們所獲捐贈的70%都是來自國外和港台的,國內富豪的捐贈僅佔15%還不到。我國捐贈的公民與美國相比少了75%。從中我們可以看出,我們和美國在慈善事業上的差距,並不僅僅在企業捐贈上。而這需要提高慈善組織的自身建設,讓慈善組織取得社會公眾信任的前提下才有可能。

三、國內企業富翁不積極參與慈善捐贈的原因

前段時間一份慈善組織的公益調查顯示,國內工商注冊登記的企業超過1000萬家,但有過捐贈紀錄的不超過10萬家,意味著有99%的企業從來沒有參與過捐贈。這份調查讓公眾把「缺乏責任感」的帽子戴到了中國企業的頭上。這令很多企業感到「太委屈」。

多數企業認為國內稅法中的按照企業只有3%捐贈免稅的政策,會造成企業捐款越多,納稅就越多的情形,所以他們認為這實際上是不主張他們捐贈。目前的稅收政策對企業而言,不僅不能帶來多少稅收減免,還要對限額以外的捐贈支付相應的稅費,影響了企業捐贈的積極性。捐款越多,納的稅越多,這對以盈利為目的的企業來說是不堪重負的。企業不是不想做好事,而是有時候做了好事沒有好結果。而對今天的民間慈善組織來說,它們面臨著和民營企業成長中所遭遇的問題幾乎相同:在民間缺乏公信度而難以得到資金支持;在征稅政策上處於不平等地位;難以注冊,被迫掛靠「集體」或者「國家」。

對於國內企業不積極參與公益事業的問題,社會上也有很多探討。比如,從大的方面來看,中國經濟總體水平還不高,民營企業尚在發育之中,可用於慈善的資金本來就比較少;中國在慈善捐贈方面的稅前減免制度不完善,現行的稅收政策並不鼓勵企業家捐款,捐獻的款項越多,額外支付的稅也就越多,從而抑制了富豪的捐獻熱情;目前的慈善組織基本上還是政府部門的延伸,而濃厚的政府色彩,多少會挫傷人們的積極性,因為沒有人會喜歡「壓力捐贈」等等。從小的方面來看,有的富豪發家致富本不是通過合法的途徑,怕捐獻會引起社會對自己財富來源的關注,招來麻煩;更多的則是國人慈善意識淡薄,富人有錢寧願一擲千金購買名車別墅,也不願拿出一塊錢去救濟那些生活無著落的窮人。

此外還應當看到,中國慈善事業現狀還與富人擔心捐贈可能導致「露富」,並可能招致外界的負面評價,甚至給自己帶來某種威脅或危險有關。近年來社會上對中國富裕階層及其財富有許多議論,其中有兩個十分熱門的關鍵詞,一個是「原罪」,另一個是「仇富」。所謂「原罪」,是指一些民營企業家要麼「第一桶金」來路晦暗不明,要麼通過一些灰色手段參與運作國家資源,在短期內積累起令人咋舌的巨額財富。

而在「仇富」者看來,絕大部分富人的財富都取之無道、來之不義。在這種社會文化心理的隱喻下,一個富人為慈善事業慷慨解囊,就可能容易被人理解為,他掙錢有不可告人的捷徑,他的錢來得實在太容易,所以即便捐得再多,他也絲毫不足為惜。另一種更極端的理解,就會認為富人捐獻慈善業只是一個幌子,真實的目的不過是為了「洗錢」。無論「原罪」概念是否成立,「仇富」心理是否適當,其對富裕階層投入慈善業都構成了現實的制約。

四、中美慈善業的差距以及美國慈善業對中國的啟示

國內的媒體和學者們喜歡引用下面一組數據:13歲以上人口中的50%每周平均志願服務4個小時;75%的美國人為慈善事業捐款,每個家庭年均約1000多美元。按志願者占總人口比例和慈善捐贈的規模來看,美國無疑是世界上獨一無二的慈善大國。

中國的慈善事業還處在起步階段。2002年的一項研究表明,中國人均捐款只有0.92元人民幣,共計10多億,大約占當年國內生產總值的萬分之一。和美國相比,2003年美國人均捐款828.7美元,占當年國內生產總值的2.19%。中美人均慈善捐款相差了7300多倍。雖然國情不同,但中國捐款份額之少值得我們深思。

其實慈善絕不是富翁的權利。我國捐贈的公民與美國相比少了75%,從中我們可以看出,我們和美國在慈善事業上的差距,並不僅僅在企業捐贈上。而這需要提高慈善組織的自身建設,讓慈善組織取得社會公眾信任的前提下才有可能。

亞洲開發銀行駐中國代表處首席經濟學家湯敏介紹,中國現有的慈善公益組織所掌握的資金總計僅佔到國內生產總值的0.1%,而美國從事與慈善、社會公益事業相關工作人數就占總就業人口的10%。相對來說,美國慈善業集資就要容易得多,美國1986年頒布的稅收法典就規定了公益性機構可以免徵所得稅。

美國現代慈善事業的發達,還離不開制度的建設。美國慈善部門以其活力、多樣性、經濟實力和成長速度而格外引人注目。一個影響慈善業發展的重要因素是,美國有一個對慈善部門發展有利的法律環境。法制、體制與機制的三位一體,是美國慈善事業一步步走向成熟的制度環境保障。

首先,完善的遺產稅和慈善基金管理制度刺激著美國慈善事業的發展。一方面,美國的遺產稅、贈予稅以高額累進著稱,當遺產在300萬美元以上時,稅率高達55%,而且遺產受益人還必須先繳納遺產稅,後繼承遺產,所以富豪的後代要繼承遺產會遇到重重阻礙。而另一方面,建立基金會或捐助善款則可以獲得稅收減免,捐出多少錢就在所得稅中相應扣除多少。進行慈善捐助不僅可以減少損失,而且有助於樹立公眾形象和產生模範效應。另外,國家還對基金會的運作有大量的免稅減稅優惠,使得慈善基金會可以獲得其他企業無法企及的高回報。大部分慈善組織它們不僅是免稅的,即不需要支付稅款,而且這類機構得到的捐款對捐贈者來說,還享有法律規定的限額扣除稅收的待遇。這些稅收待遇具體包括免稅、所得稅豁免和捐贈減稅。

其次,激勵與約束並舉又保證了慈善組織的規范運作。慈善組織一旦成立,就要不斷地募集捐款,管理者還要保證募集到的款項能夠保值、增值,所以資金的使用是一門深奧的學問。許多慈善組織除了進行慈善募捐活動和籌款宣傳,並把錢用於慈善事業之外,還會從事兩類營利性的投資以保證所募捐款的保值增值。美國對慈善組織的監管可分為四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政府的立法和監督。第二個層次是民間專業評估機構的監督。第三個層次是媒體以及關心慈善事業的民眾的監督。第四個層次是慈善組織的內部監管。

與市場經濟的演進相適應,美國慈善事業的發展經歷了漫長而又曲折的歷史,並積累了許多經驗。這一切對當代中國慈善事業的發展無疑具有重要的啟迪意義。

1994年,我國第一家綜合性的慈善組織中華慈善總會在北京成立。隨後,各地慈善組織迅速發展,成為我國民間組織中一支不可忽視的力量。與此同時,圍繞慈善事業的政策和法律制度建設也逐步展開。中國的慈善事業正在走上法制化的軌道。但從總體來看,特別是相對日趨成熟的市場經濟條件來說,中國慈善事業的發展尚處於初級階段。這集中體現在:慈善組織和機構的規模、活動能力等存在著先天不足;慈善事業發展所必需的法律制度、社會支持、文化背景和經濟基礎等相對來說還不夠健全;慈善事業在獲取資源、扶貧濟困、人道關懷等方面的巨大優勢尚未充分發揮出來。

借鑒國外有益的經驗,弘揚我國優秀的文化傳統,加快管理體制改革,激活中國慈善組織的創新能力,進一步完善有利於中國慈善事業發展的法制和稅收環境,逐步形成中國「本土化」的慈善救助模式和符合中國國情的慈善事業發展道路,無疑是十分必要的。專家建議,需要從以下三個方面開展工作:

(一)弘揚我國文化傳統,培育現代慈善理念。

(二)是優化激勵機制,加速積累慈善資源。根據國外的經驗,稅收制度是鼓勵公民積極參與慈善活動、推進慈善事業發展的重要杠桿。從政府角度來說,為非營利社會服務組織和基金組織創造有利發展環境的關鍵因素之一,是創造一個將對慈善捐贈的適當激勵滲透其中的運行良好的社會管理系統和稅收系統;對於慈善組織來說,則要通過制度和機制創新,有效利用、開發和配置民間慈善資源,做大慈善事業這塊「蛋糕」。

(三)是建立和健全將自律、互律與他律融於一體的社會約束機制。完善法制和道德環境,是促進慈善事業健康發展的基本保障。從國外的經驗來看,我國需盡快建立慈善組織資質評估和信用資格認證制度,加大社會監管力度,進一步規范慈善行為,並在慈善活動參與者的互動過程中逐漸地約定俗成。要加強誠信等方面的道德建設,完善慈善組織內部的管理和監督制度,培育慈善組織的社會公信度,提高從業人員的道德素質,進而增強慈善事業對公眾的吸引力。

從發達國家的經驗看,政府對企業和個人的慈善捐獻給予比較優厚的免稅待遇,並對有關慈善組織或機構給予必要的財政補貼,同時對個人所得或遺產徵收超額累進稅,引導富人在「財產約半數被征稅」與「捐贈慈善事業留下美名」之間傾向於選擇後者。中國現行稅法規定,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用於公益、救濟性的捐贈,在年度納稅所得3%以內的部分,准予免除。個人向慈善公益組織的捐贈,沒有超過應納稅額的30%的部分,可以免除。這實際上是「捐款越多,納稅越多」,是對企業捐贈的變相「打擊」。 至於申請退稅過程之繁瑣,生動而無奈的案例比比皆是。同時,中國慈善業的運作透明度不足,管理水平和公信力亟待提高,也影響了企業和個人的捐贈積極性。

B. 基金會必須稅務申報么

必須申報,最少也得有個人收入的申報--全員全額申報。

C. 基金買賣都會有哪些稅收

有關規定如下:

一、關於營業稅問題

●以發行基金方式募集資金不屬於營業稅的征稅范圍,不徵收營業稅。

●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在2003年底前暫免徵收營業稅。

金融機構(包括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申購和贖回基金單位的差價收入徵收營業稅;個人和非金融機構申購和贖回基金單位的差價收入不徵收營業稅。

二、關於所得稅問題

●對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在2003年底前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

●對個人投資者申購和贖回基金單位取得的差價收入,在對個人買賣股票的差價收入未恢復徵收個人所得稅以前,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對企業投資者申購和贖回基金單位取得的差價收入,應並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徵收企業所得稅。

●對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紅利收入,債券的利息收入、儲蓄存款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發行債券的企業和銀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時代扣代繳20%的個人所得稅;對投資者(包括個人和機構投資者)從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

三、關於印花稅問題

●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按照2‰的稅率徵收印花稅。

●對投資者申購和贖回基金單位,暫不徵收印花稅。

四、對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基金代銷機構從事基金管理活動取得的收入,依照稅法的有關規定徵收營業稅、企業所得稅以及其他相關稅收。

D. 個人通過基金會捐贈,如何抵扣個人所的稅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四條規定,稅法第六條第二項所說的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事業和其他公益事業的捐贈。

是指個人將其所得通過中國境內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教育和其他社會公益事業以及遭受嚴重自然災害地區、貧困地區的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義務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另外,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民政部《 關於公益捐贈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通知》第八條規定,公益性社會團體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在接受捐贈時,應按照行政管理級次分別使用由財政部或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印製的公益性捐贈票據,並加蓋本單位的印章。

對個人索取捐贈票據的,應予以開具。新設立的基金會在申請獲得捐贈稅前扣除資格後,原始基金的捐贈人可憑捐贈票據依法享受稅前扣除。部分經過批準的基金會,如農村義務教育基金會、宋慶齡基金會、中國福利會、中國紅十字會等,個人向其捐贈的所得,按照規定可以在計算個人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

(4)基金會稅收擴展閱讀

綜合所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適用7級超額累進稅率,按月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征稅。該稅率按個人月工資、薪金應稅所得額劃分級距,最高一級為45%,最低一級為3%,共7級。

經營所得適用5級超額累進稅率。適用按年計算、分月預繳稅款的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的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劃分級距,最低一級為5%,最高一級為35%,共5級。

比例稅率。對個人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適用20%的比例稅率。

E. 基金要交稅嗎

我國目前對投資者從基金獲得的紅利分配免徵所得稅;同時對個人投資者買賣基金的差價收入暫未徵收所得稅;對企業投資者獲得的差價收入應並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徵收企業所得稅。基金的投資對象是證券市場,基金的管理人在進行投資時已經交納了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各種稅率,所以投資者在申購和贖回開放式基金時也不需交納交易稅。印花稅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徵收,由開放式基金在股票交易中扣除,所以投資者不需單獨再支付。

F. 關於慈善基金及創業基金類稅收問題

慈善基金
具有一定組織性的個人、企業或社會團體,無償的為弱勢群體如殘疾人等通過各種方式籌集的資金。成立的組織通稱慈善機構。
創業基金

風險投資基金又叫創業基金,是當今世界上廣泛流行的一種新型投資機構。它以一定的方式吸收機構和個人的資金,投向於那些不具備上市資格的中小企業和新興企業,尤其是高新技術企業。 風險投資基金無需風險企業的資產抵押擔保,手續相對簡單。它的經營方針是在高風險中追求高收益。風險投資基金多以股份的形式參與投資,其目的就是為了幫助所投資的企業盡快成熟,取得上市資格,從而使資本增值。一旦公司股票上市後,風險投資基金就可以通過證券市場轉讓股權而收回資金,繼續投向其它風險企業。
創業基金計入補貼收入,要交企業所得稅。
個人通過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對紅十字事業、農村義務教育、公益性青少年活動場所、老年服務機構的捐贈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時可准予全額扣除。個人向慈善機構、基金會等非營利機構的公益、救濟性捐贈,准予在繳納個人所得稅前全額扣除。

G. 企業通過慈善基金會捐款,可抵扣哪種稅費比如是抵扣企業所得稅或是營業稅

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會計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公益性捐贈,是指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的公益事業的捐贈。捐贈會開具專門的收據,作為企業稅前扣除的依據.
其他性質的捐贈不允許計算企業所得稅時扣除.

其他稅收法規規定: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社會力量,通過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和政府部門向福利性、非營利性的老年服務機構、農村義務教育、公益性青少年活動場所等的捐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前准予全額扣除。

H. 接受基金會的捐贈是否有稅收優惠

納稅人向中國經濟改革研究基金會、香江社會救助基金會的公益性、救濟性捐贈稅前可按比例扣除。捐贈優惠分為企業捐贈和個人捐贈。其中,企業捐贈額在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3%(金融企業為1.5%)以內的部分,准予稅前全額扣除,超過3%的部分需要作納稅調整。個人在其申報應納稅所得額30%以內的部分在所得稅前扣除,超過規定扣除限額的部分應進行納稅調整。

I. 教育基金會的投資收益需要繳稅嗎

我國目前對投資者從基金獲得的紅利分配免徵所得稅。
同時對個人投資者買賣基金的差價收入暫未徵收所得稅;對企業投資者獲得的差價收入應並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徵收企業所得稅。基金的投資對象是證券市場,基金的管理人在進行投資時已經交納了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各種稅率,所以投資者在申購和贖回開放式基金時也不需交納交易稅。印花稅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徵收,由開放式基金在股票交易中扣除,所以投資者不需單獨再支付。

J. 基金有哪些費用、稅收及如何進行分配

在基金的運作過程中,基金要承擔一些必要的費用,這些費用主要包括:基金管理費、基金託管費、證券交易費、基金運作費四種。
基金管理費是指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資產而向基金會收取的費用。
基金託管費指基金託管人為託管基金資產而向基金收取的費用。
基金交易費指基金在進行證券買賣交易時所發生的相關交易費用。
基金的其他費用主要是維持基金運作的費用,包括審計費用、律師費用、上市年費,信息披露費、分紅手續費、持有人大會費用、開戶費等。按照有關規定,發生的這些費用如果影響基金單位凈值小數點後第五位的,即發生的費用大於基金凈值十萬分之一,應採用預提或待攤的方法計人基金損益。發生的費用如果不影響基金單位凈值小數點後第五位的,即發生的費用小於基金凈值十萬分之,應於發生時直接計人基金損益。
基金的稅收涉及的稅種主要有營業稅、所得稅和印花稅。
(一)收益分配原則
在我國,基金收益分配遵循以下原則:
1.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基金凈收益的90%;
2.基金當年收益應先彌補上一年度虧損,然後才可進行當年收益分配
3.若基金投資的當年發生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4.每一基金單位享有同等分配權;
5.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成立不滿3個月,收益不分配
6.基金收益分配後每基金單位凈值不能低於面值。
二)收益分配方式
基金收益分配一般有現金分紅、分配基金單位、分紅再投資三種方式。

閱讀全文

與基金會稅收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炒股可以賺回本錢嗎 瀏覽:367
出生孩子買什麼保險 瀏覽:258
炒股表圖怎麼看 瀏覽:694
股票交易的盲區 瀏覽:486
12款軒逸保險絲盒位置圖片 瀏覽:481
p2p金融理財圖片素材下載 瀏覽:466
金融企業購買理財產品屬於什麼 瀏覽:577
那個證券公司理財收益高 瀏覽:534
投資理財產品怎麼繳個人所得稅呢 瀏覽:12
賣理財產品怎麼單爆 瀏覽:467
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規定 瀏覽:531
保險基礎管理指的是什麼樣的 瀏覽:146
中國建設銀行理財產品的種類 瀏覽:719
行駛證丟了保險理賠嗎 瀏覽:497
基金會招募會員說明書 瀏覽:666
私募股權基金與風險投資 瀏覽:224
怎麼推銷理財型保險產品 瀏覽:261
基金的風險和方差 瀏覽:343
私募基金定增法律意見 瀏覽:610
銀行五萬理財一年收益多少 瀏覽: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