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保險箱的五大隱患
很多配備了保險箱的公司仍然存在著失竊的事件,細細探訪其中的緣由,發現眾多失竊案件中,導致保險櫃失盜的因素往往在於公司的保險箱管理中存在的諸多隱患:
⒈保險箱使用人員:
使用保險箱的人員多而雜的情況下,保密性差,容易造成密碼密鑰泄露和財物丟失。應當配備專職使用人員,專職的開啟人員。
⒉保險箱密碼設置:
很多財物管理人員,以為保險箱設置了密碼就不存在失竊的問題了,殊不知密碼設置的安全度也直接影響著保險箱扥防衛能力,位數長,數字重復率低的密碼安全度高,不易被破解,而位數短,設置簡單的密碼則容易讓人識破而輕易突破保險箱的防衛。
⒊保險箱密碼管理:
保險箱的密碼不應當是一成不變的,如果不是固定密碼的保險箱結構,那麼就應當在恰當的時候修改密碼,如出納員調動工作,保管人員離職,保管程度高的財物也應當定期更換密碼。
出廠後的密碼沒有更改,或者財物管理人員的頻繁調動,經常性的在多人情況下開啟密碼,都容易造成密碼的泄露。
⒋保險櫃鑰匙管理:
鑰匙可分別交由保險箱使用部門和企業保衛部門分別保管,交有保衛部門的應當封存。
例如,曾有企業只注重財務部門的安全管理,保衛部門卻沒有良好的封存制度,就給某些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機,當他竊取超控鑰匙後,很輕易的就繞開了密碼口令,打開了保險箱。
⒌保險箱日常使用制度的制定:
只有制定了相關制度,才能有據可依的去執行。
比如:節假日滿兩天以上或相關人員離開兩天以上沒有派人代其工作的,應在保險櫃鎖孔處貼上封條,到位工作時再揭封。曾經有企業由於欠缺這一管理制度,造成財物失竊後多日才被發現。
可見,沒有保險箱管理制度的企業,就很容易使造成使用人員隨性而為,一旦發生了盜竊事故,很可能連破案的線索都無據可查。因此,真正管理好保險箱的應用,才能真正做到防範於未然。
⑵ 新、新、新、新手出納工作中需注意什麼,保險櫃使用注意什麼
1、轉動機械密碼鎖時,需靜心順勢緩轉,切勿猛力旋轉,同時記清方向及次數,如不慎超過標記線,不可倒回,必須重新開始
。
2、設置密碼最好保險櫃門打開的情況下進行,密碼設置完畢後,應輸入新密碼操作幾次,確認無誤後,方可將櫃門鎖上。
3、切勿把說明書,應急鑰匙鎖入保險櫃內。
4、報警器使用時,對內部的各開關及電子元件,不要隨意調動,發現聲音變小,表明電池用完,應急時更換。若發生誤報可將靈敏度適當調低。
5、為保證保險櫃固定可靠,膨脹螺母中的錐銷心須錘擊至螺母脹開脹緊。螺母在牆孔中充分堅固。
6、必須將保險櫃緊固於混凝土牆上。
7、長期有用外接電池時,應將電池從電池盒中取出。
⑶ 中國工商銀行的保險箱
出租保管箱業務是工行接受客戶申請,以出租保管箱的形式代客戶保管各類物品的中間業務。
如需辦理出租保管箱業務,請您攜帶本人合法有效身份證件到工行指定營業網點辦理。辦理時,需填寫申請表、與工行簽訂協議,並預留個人身份驗證信息(指紋、密碼等)。如需查詢經辦網點信息,請撥打客服電話95588查詢。
(作答時間:2019年6月18日,如遇業務變化,請以實際為准。)
⑷ 公司重要文件存放保險箱管理辦法~~
實際是流程。你把每一步流程分別寫明,誰提出,誰審批,誰歸還,每一步都設計簽字表格,有日期和經辦人員簽字。好查到文件的流向和接觸過的人員。
祝順利
⑸ 保險櫃的使用和規定
保險櫃管理制度-適用公司,工廠財務室雙擊自動滾屏發布者:易濤 發布時間:2008-6-4 11:33:31 閱讀:71次 【字體:大中小】
保險櫃管理制度1 目的及適用范圍
1.1 維護公司內部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公司財產及人員安全;
1.2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各部門的安全管理;
2 管理組織
2.1 行政部負責本辦法的實施;
3 管理內容
3.1 管理原則: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安全責任制分級管理原則;公司行政總監負責公司的安全保衛工作;行政部作為公司的職能部門,負責公司內部日常安全保衛管理工作;各部門經理負責本部門的安全保衛工作;
3.2 各部門職責
3.2.1 行政部職責
3.2.1.1 嚴格執行總部制定的各項安全防範管理規定,完善安全保衛防範組織體系,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日常安全管理細則;
3.2.1.2 對公司的重點要害部門(位)採取有效保護措施,對各重要部位配備的技術防範裝置(如有)進行審定,並負責技術防範設備(如有)的安裝認證;
3.2.1.3 制定保安員崗位責任制,負責簽定有關聘請保安公司人員或保安員的合同,負責對保安員進行專業培訓;
3.2.1.4 制定有關安全保衛工作的實施辦法,對有關安全問題提出專業結論。定期對各部門安全工作提供指導;
3.2.1.5 對公司內部發生的刑事、治安案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並協助進行調查處理,對發生的經濟詐騙,財產侵佔類刑事案件開展前期調查並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配合偵察;
3.2.1.6 組織公司內部的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
3.2.1.7 保證財務取送款的安全工作;
3.2.1.8 負責政府領導、重要客人和外賓參觀公司時的安全保衛工作;
3.2.2 各部門職責
3.2.2.1 各部門經理是本部門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人,負責檢查公司安全保衛的各項規章制度落實情況;
3.2.2.2 根據「誰主管誰負責」 的原則,各部門安全保衛負責人指定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防火、防盜、防事故等安全保衛工作,確保本部門的各項安全;
3.2.3 行政總監職責
3.2.3.1 組織落實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監督行政部日常的安全保衛工作,並定期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安全檢查;
3.2.3.2 負責監督行政部聘請(招聘)的保安員的日常管理、檢查工作;並落實好節假日期間的值班人員;
3.2.3.3 指導行政部對本公司的重點部位制定防範措施,建立檔案,對存在的隱患要及時報上級領導解決;
3.2.3.4 確保本公司安全技防報警系統(如有)和其它技防設備完好有效;
3.2.3.5 對本公司發生的刑事案件,要保護好現場,並報告上級領導;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協助破案(緊急情況也可根據上級的指示先報告公安機關);
3.2.3.6 對發生的經濟詐騙、財產侵佔類刑事犯罪案件要及時向上級領導和法務部匯報;
3.2.4 財務、商務等部門職責
3.2.4.1 財務、商務等部門是公司經濟活動的重要部門,為保障公司財產和員工人身安全,各部門安全保衛工作的基本任務是:防盜、防搶、防騙、防假、防破壞等;
3.2.4.2財務室窗戶要有金屬防護網,出入口安裝防盜門,配備的保險櫃必須是國家技術監督部門和公安機關認可的品牌,並根據實際情況考慮安裝報警系統;
3.2.4.3 財務備用金或收入的現金,必須及時存入保險櫃,夜晚保險櫃內存放的現金不能超過銀行規定的數額。工作中要嚴格執行各項財務規定,識假防欺詐,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財務室;
3.2.4.4 商務等部門要對各種票據、信息資料妥善保管,嚴防丟失,對重要資料還應確保機密;
3.2.4.5下班前要鎖好保險櫃,打亂密碼,將鑰匙帶走,印章和支票要分開保管;檢查關閉好門窗、電器,開啟報警裝置(如有),鎖好防盜門窗;
3.2.4.6 財務人員到銀行或其它單位取送款和購買增值稅發票等重要票據時,要有保安人員隨行護送並有專車負責接送;
3.2.4.7 財務人員不得在無保安人員隨行護送的情況下,自行到銀行取送款;不得在取送款途中辦理無關事項,攜款者不準隨意下車、離車;
3.2.4.8 押運款車輛要專車專用,保證車況良好,油料充足,無關人員不能搭乘,司機在押運款途中和等候時不得辦無關事項;
3.3 安全保衛的具體措施
3.3.1 各公司新租用辦公房屋時,應將具體地址、使用情況、部門安全責任人等情況填寫基本情況表報總部行政部;安裝報警系統要在行政備案;
3.3.2 辦公區域的個人辦公桌抽屜內,嚴禁存放現金和貴重物品,更不能將現金、存摺、重要文件資料、印鑒放置於桌面而人離去;
3.3.3 各部門員工未經部門總監和行政部批准,不能私配辦公室的鑰匙,各部門保管的辦公室大門鑰匙丟失,要立即報告行政部,並及時更換門鎖;
3.3.4 公司及部門印章使用要有專人審批,嚴禁開具及持空白介紹信外出辦事,遺失印章、單據和有價證券等材料,應及時向行政部及相關領導報告;
3.3.5 各公司自行招聘的保安員要依照公司保安員招聘條件;聘用社會保安公司的人員,一定要查看保安公司的營業執照和公安機關批文,與保安公司簽定合同要寫明任務、職責、值勤地點、期限、費用、雙方權力與義務,違約賠償及節假日加班費用支付等項內容;
3.3.6 對發生在公司內部的案件,每名員工都有義務配合行政部了解調查,積極提供線索;
3.3.7 員工在辦公區域撿拾到物品,應及時交行政部或部門領導妥善保管,設法查找失主;
3.3.8 任何部門發生物資丟失或經濟犯罪案件,應立即向行政部報告備案,行政部將視情況向公安機關報案;報告時要將丟失物品名稱、數量、價值及發案的時間、地點、經過、經辦人姓名講清,以便立案偵察;
3.4 獎懲
3.4.1 對在安全保衛工作中盡職盡責做出突出貢獻,使公司財產免受重大損失或挽回重大損失的部門和個人,由行政部根據具體情況,提請公司給予表彰及物質獎勵;
3.4.2 對違反本管理辦法,給公司的財產或利益造成損失的部門和個人,經行政後部調查核實後報請總經理批准予以處罰;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
⑹ 保險櫃里不能放私人物品是哪裡規定的
沒有具體的規定,但保險櫃只放公家東西是常理,好比辦公室晚間不能是私人卧室一樣!
⑺ 單位內部現金管理制度的內容有哪些
單位內部現金管理制度一般包括:錢賬分管制度、現金開支審批制度、日清月結制度、現金清查制度、現金保管制度、保險櫃的配備使用制度等幾個方面的內容。
1.錢賬分管制
錢賬分管即是管錢的不管賬,管賬的不管錢。一方面非出納員不得經管現金收付業務和現金保管業務,另一方面,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但是,也不是說出納員不能管理任何賬。出納員在辦理現金收付業務和現金保管的同時,兼登記現金日記賬和編制現金日報表,由會計員登記現金總賬。也有的單位由出納員登記現金總賬和日記賬,出納人員編制現金日報表。
2.現金開支審批制
現金開支審批制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現金開支范圍
各單位應根據《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確定現金開支范圍。如,職工工資、個人勞動報酬,支付給個人的各種獎金,各種勞保、福利費用,差旅費,收購單位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支付的價款。
(2)制定各種報銷憑證,規定報銷手續和辦法 一般單位是由單位領導在報銷憑證上簽章,交會計人員登錄作會計分錄,最後交由出納人員付款。
(3)確定各種現金支出的審批許可權
各單位規定不盡相同。出納員應根據按規定許可權審核批准並簽章的付款憑證及其所附原始憑證辦理現金付款業務。沒有經過審批並簽章,或者超越規定審批許可權的,出納員不予付款。
3.日清月結制度
出納員辦理現金出納業務,必須做到按日清理,按月結賬,按日清理是指出納員應對當日的經濟業務進行清理,全部登記日記賬,結出庫存現金賬面余額,並與庫存現金實地重點數核對相符。它包括以下幾點:
(1)清理各種現金收付款憑證,看看單證是否相符也就是說各種收付款憑證所填寫的內容與所附原始憑證反映的內容是否一致;同時還要檢查每張單證是否已經蓋齊「收訖」「付訖」的戳記。
(2)登記和清理日記賬
將當日發生的所有現金收付業務全部登記入賬,在此基礎上,看看賬證是否相符,即現金日記賬所登記的內容、金額與收、付款憑證的內容、金額是否一致。清理完畢後,結出現金日記賬的當日庫存現金賬面余額。
(3)現金盤點
出納員應按券別(如壹分、貳分,伍分、壹角、貳角、伍角、壹元、貳元、伍元、拾元、伍拾元、壹佰元)分別清點其數量,然後加總,即可得出當日現金的實存數。將盤存得出的實存數和賬面余額進行核對,看兩者是否相符。如發現有長款或短款,應進一步查明原因,及時進行處理。所謂長款,指現金實存數大於賬存數;所謂短款,是指實存數小於賬面余額。如果經查明長款屬於記賬錯誤、丟失單據等,應及時更正錯賬或補辦手續,如屬少付他人則應查明退還原主,如果確實無法退還,應經過一定審批手續可以作為單位的收益;屬於短款如查明屬於記賬錯誤應及時更正錯賬;如果屬於出納員工作疏忽或業務水平問題,一般應按規定的由過失人賠償。
(4)按規定實際庫存現金不得超過庫存現金限額如實際庫存現金超過庫存限額,則出納員應將超過部分及時送存銀行;如果實際庫存現金低於庫存限額,則應及時補提現金。
4.現金清查制度
由有關領導和專業人員組成清查小組,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庫存現金情況進行清查盤點,重點放在賬款是否相符、有無白條抵庫、有無私借公款、有無挪用公款、有無賬外資金等違紀違法行為上。
一般來說,現金清查多採用突擊盤點方法,不預先通知出納員,以防預先做手腳,盤點時間最好在一天業務沒有開始之前或一天業務結束後,由出納員將截止清查時現金收付賬項全部登記入賬,並結出賬面余額。這樣可以避免干擾正常的業務。清查時出納員應始終在場,並給予積極的配合。清查結束後,應由清查人填制「現金清查盤點報告表」,填列賬存、實存以及溢余或短缺金額,並說明原因,上報有關部門或負責人進行處理。
5.現金保管制度
現金保管制度一般應包括如下內容:
(1)超過庫存限額以外的現金應在下班前送存銀行。
(2)為加強對現金的管理,除工作時間需要的小量備用金可放在出納員的抽屜內,其餘則應放入出納專用的保險櫃內,不得隨意存放。
(3)限額內的庫存現金當日核對清楚後,一律放在保險櫃內,不得放在辦公桌內過夜。
(4)單位的庫存現金不準以個人名義存入銀行,以防止有關人員利用公款私存取得利息收入,也防止單位利用公款私存形成賬外小金庫。銀行一旦發現公款私存,可以對單位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凍結單位現金支付。
(5)庫存現金,包括紙幣和鑄幣,紙幣的票面金額和鑄幣的幣面金額,以及整數(即大數)和零數(即小數)分類保管。
紙幣一定要打開鋪平存放、並按照紙幣的票面金額,以每一百張為一把,每十把一捆紮好。凡是成把、成捆的紙幣即為整數(即大數),均應放在保險櫃內保管,隨用隨取;凡不成把的紙幣視為零數(或小數),也要按照票面金額,每十張為一紮,分別用曲別針別好,放在傳票箱內或抽屜內,一定要存放整齊,秩序井然。
鑄幣也是按照幣面金額,以每一百枚為一卷,每十枚為一捆,同樣將成捆、成卷的鑄幣放在保險櫃內保管,隨用隨取;不成卷的鑄幣,應按照不同幣面金額,分別存放在特別的卡數器內。
6.保險櫃的管理使用
各單位都配備有專用保險櫃,專門存放現金,各種有價證券,銀行票據,印章及其他出納票據。
一般來說保險櫃的使用應注意以下幾點:
(1)保險櫃的管理 保險櫃一般由總會計師或財務處(科、股)長授權,由出納員負責管理使用。
(2)保險櫃鑰匙的配備
保險櫃要配備兩把鑰匙,一把由出納員保管,供出納員日常工作開啟使用;另一把交由保衛部門封存,或由單位總會計師或財務處(科、股)長負責保管,以備特殊情況下經有關領導批准後開啟使用。出納員不能將保險櫃鑰匙交由他人代為保管。
(3)保險櫃的開啟
保險櫃只能由出納員開啟使用,非出納員不得開啟保險櫃。如果單位總會計師或財務處(科、股)長需要對出納員工作進行檢查,如檢查庫存現金限額、核對實際庫存現金數額,或者有其他特殊情況需要開啟保險櫃的,應按規定的程序由總會計師或財務處(科、股)長開啟,在一般情況下不得任意開啟由出納員掌管使用的保險櫃。
(4)財物的保管
每日終了後,出納員應將其使用的空白支票(包括現金支票和轉賬支票)、銀錢收據、印章等放入保險櫃內。保險櫃內存放的現金應設置和登記現金日記賬,其他有價證券、存摺、票據等應按種類造冊登記,貴重物品應按種類設置備查簿登記其質量、重量、金額等,所有財物應與賬簿記錄核對相符。按規定,保險櫃內不得存放私人財物。
(5)保險櫃密碼 出納員應將自己保管使用的保險櫃密碼嚴格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以防為他人利用。出納員調動崗位,新出納員應更換使用新的密碼。
(6)保險櫃的維護
保險櫃應放置在隱蔽、乾燥之處,注意通風、防濕、防潮、防蟲和防鼠;保險櫃外要經常擦乾凈,保險櫃內財物應保持整潔衛生、存放整齊。一旦保險櫃發生故障,應到公安機關指定的維修點進行修理,以防泄密或失盜。
(7)保險櫃被盜的處理
出納員發現保險櫃被盜後應保護好現場,迅速報告公安機關(或保衛部門),待公安機關勘查現場時才能清理財物被盜情況。節假日滿兩天以上或出納員離開兩天以上沒有派人代其工作的,應在保險櫃鎖孔處貼上封條,出納員到位工作時揭封。如發現封條被撕掉或鎖孔處被弄壞,也應迅速向公安機關或保衛部門報告,以使公安機關或保衛部門及時查清情況,防止不法分子進一步作案。
⑻ 辦公室管理制度
辦公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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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信管理制度
員工著裝管理規定
關於公司制服、工作服和其它勞保用品發放的規定
員工工作服裝制發及穿著辦法、使用年限
公司警衛人員值勤准則
值班室管理制度
工業安全管理准則
衛生管理准則
值班管理制度
總台值班管理規定
企業總機管理制度
企業電話機線管理制度
電話管理制度
長途電話管理辦法
電腦室管理規定
企業計算機管理制度
計算機安全管理制度
員工姓名牌管理辦法
員工識別證使用准則
識別證使用細則
保險庫管理辦法
保密制度
技術保密合同書
員工打卡管理規定
員工上下班遵守細則
公司來賓參觀接待辦法
公司圖書管理辦法
辦公室布置要點
辦公室主任工作責任制度
中小型企業行政事務管理事務
一、印信管理制度
第一條 印信的種類
(一)印鑒:公司向主管機關登記的公司印章或指定業務專用的公司印章。
(二)職章:刻有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職銜的印章。
(三)部門章:刻有公司部門名稱的印章。其不對外單位的部門章可加註「對內專用」。
(四)職銜簽字章:刻有經理及總經理職銜及簽名的印信。
第二條 印信的使用規定
(一)對公司經營權有重大關連、涉及政策性問題或以公司名義對政府行政、稅務、金融等機構以公司名義的行文,蓋總經理職章。
(二)以公司名義對國營機關團體、公司核發的證明文件,及各類規章典範的核決等由總經理署名,蓋總經理職銜章。
(三)以部門名義於授權范圍內對廠商、客戶及內部規章典範的核決行文由經理署名者,蓋經理職銜簽字章。
(四)各部門於經辦業務的權責范圍內及對於公民營事業、民間機構、個人的行文以及收發文件時,蓋部門章。
第三條 印信的監印
(一)總經理職章及特定業務專用章得由總經理核定本公司的監印人員。
(二)總經理職銜簽字章得核定由管理部主管為監印人員。
(三)經理職銜簽字章及部門章得由經理指定監印人員。
第四條 印信蓋用
(一)文件需用印時,應先填寫「用印申請單」(附表1),經主管核准後,連同經審核的文件文稿等交監印人用印。
(二)監印人除於文件、文稿上用印外,並應於「用印申請單」上加蓋使用的印信存檔。
第五條 各種印信由監印人負責保管,如有遺失或誤用情事,由監印人全權負責。
第六條 監印人對未經判行文件,不得擅自用印,違者受處。
第七條 印信遺失時除立即向上級報備外,並應依法公告作廢。
第八條 本辦法經呈總經理核准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二、員工著裝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會形象,進一步規范化管理,本公司員工應按本規定的要求著裝。
第二條 員工在上班時間內,要注意儀容儀表,總體要求是:得體、大方整潔。
第三條 男職員的著裝要求:夏天著襯衣、系領帶;著襯衣時,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著西裝時,要佩戴公司徽。不準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類(包括皮涼鞋)。
第四條 女職員上班不得穿牛仔服、運動服、超短裙、低胸衫或其他有礙觀瞻的奇裝異服,並一律穿肉色絲襪。
第五條 女職員上班必須佩戴公司徽;男職員穿西裝時要求戴公司徽。公司徽應佩戴在左胸前適當位置上。
第六條 部門副經理以上的員工,辦公室一定要備有西服,以便有外出活動或重要業務洽談時穿用。
第七條 員工上班應注意將頭發梳理整齊。男職員發不過耳,並一般不準留鬍子;女職員上班提倡化淡妝,金銀或其他飾物的佩戴應得當。
第八條 員工違反本規定的,除通報批評外,每次罰款50元;一個月連續違反三次以上的,扣發當月獎金。
第九條 各部門、各線負責人應認真配合、督促屬下員工遵守本規定。一月累計員工違反本規定人次超過三人次或該部室員工總數20%的,該負責人亦應罰100元。
三、關於公司制服、工作服和其它勞保用品發放的規定
(一)公司制服的發放,必須是本公司的正式調入職工和已正式辦理了招工手續的合同制職工。借調人員、聘用人員和臨時工(含試用)的制服發放,先公司墊付,然後以在本公司服務的實際工作年限折舊報銷。
(二)各類人員工作服裝
1.公司的幹部、職工(含借調、聘用和臨時工)按其所從事的工種發放工作服裝。
2.凡是從事工種工作的職工,按工作時間最長的工種發給工作服裝。
(三)制服、工作服和其它勞保用品的製作(購買)和管理。
1.公司制服、工作服和其它勞保用品由公司總務部統一加工製作(購買)和發放。
2.對於公司制服和工作服裝,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更改。
3.對於調離公司的人員(含借、聘、臨工),要求收回服裝不足使用年限部分的成本費。成本費的計算公式:每年攤銷費=服裝價格÷使用年限
4.制服要按公司要求統一著裝,妥善保管,遺失自費補做。
(四)本規定從下文之日起執行,具體有關細則由公司人培部負責解釋。
(五)員工制服、勞保用品使用年限表附後。
四、員工工作服裝制發及穿著辦法、使用年限
(一)茲訂定本公司員工工作服裝制發及穿著辦法。
(二)工作服裝的制發:
1.工作服裝的製作由管理部統籌招商承製,按員工實有人數加制10%至15%以備新進人員之用,分支機構如有特殊原因可比照此項辦法在當地招商承製,但必需將製作計劃預算會管理部後辦理。
2.每一員工每年制發夏冬服各一套為限列入年度預算。
3.員工到職完成保證資料後即可領取工作服(臨時工及包工均不發服裝)。
4.制發服裝時由各部門依據人數造具領用名冊蓋章領用。
5.工作服數量
夏服:男性員工:淺藍色短袖襯衣一件,深灰色西褲一條。
女性員工:淺藍色短袖襯衣一件,深灰色短裙一條。
冬服:一律制發深灰色茄克一件同色長褲一條。
數量:男女性員工每年制發夏、冬服裝各一套。
6.套量:工作服裝大小尺碼由承製商製成樣裝由員工套量而定。
(三)換季:每年以四月、十一月為換裝時間。
(四)服裝穿著規定:
1.穿著工作服即代表本公司之精神,必須保持整潔,假日可免穿著。
2.為方便工作,工作服可以著出廠外。
(五)使用年限:
1.工作服穿著及保管以一年為期,按領用之日起算。
2.工作服如未達使用年限遺失或故意損壞者,應按原價賠償。
3.離職員工如領用服裝未屆保管年限應即繳還,如未繳還者,在其薪資內扣還。
(六)工作服裝制發費用由各部門按實發數量分攤。
(七)各部門未達該期營業目標不賺錢時,及全公司未達到營業總目標均不制發上項工作服裝(如經總經理核准者不在此限)。
表3.9.3 機械工業公司各單位舉辦營繕工程申請書
部室主管核簽
主辦單位工程費預估
財務單位預算編列意見
副總經理核判
總經理核定
五、公司警衛人員值勤准則
(一)總則
第一條 本公司為使警衛人員值勤執行任務有所依據,特訂定本准則。
第二條 警衛人員的服勤,系代表本公司執行職務。
第三條 警衛勤務應每日24小時執行不輟,其各班服勤時間,由警衛課訂定呈准公布實施。
第四條 警衛人員的職責規定如下:
1.工廠及辦公處所各種事故之預防,警戒及廠區(房)巡邏事項。
2.工廠及辦公處所突發事故之應急措施。
3.進出工廠及辦公處所的外賓及員工之管制,聯絡登記事項。
4.進出工廠車輛的管制事項。
5.進出工廠物品的查驗及放行。
6.防止竊盜,協助維持工廠及辦公處所秩序。
7.其他交辦事項的處理。
第五條 警衛人員除前條各項職責外應恪守本公司一切規定,尤應嚴遵下列守則:
1.應絕對服從上級命令,切實執行任務 ,不得偏袒徇私。
2.平時應謹言慎行,執行職務時態度和藹嚴正,不亢不卑。
3.服勤中應整肅服裝儀容,對於應急及防身器具等應經常佩帶,或儲備齊全,以應不時之需。
4.服勤中應時刻提高警覺,遇有重大災變時,更應臨危不亂,果斷敏捷,作適當之處置,並立即報告上級。
5.服勤中應嚴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或酗酒、閑聊、閱讀書報、睡覺等失職情事。
6.應熟記廠內各處之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放置地點,以免臨急慌亂,對重要路口電燈、門窗、籬牆等有缺損時,應即建議廠務單位處理。
7.應管制入廠人、物、車輛,對未掛識別證或未辦妥入廠手續者,一概不準入廠,並絕對禁止攜(夾)帶違禁品入廠,除工廠需料外對危險或易燃品應嚴拒攜入。
8.應遵照巡邏路線按時或不定時巡邏工廠各處。
9.交換班時,應將注意事項交代清楚,並將服勤中所見重要事項或事故,以及巡邏時間等登列)入「警衛日誌簿」,檢附有關資料逐日分呈廠單位及警衛課核閱。
(二)人員管制
第六條 輔導員工遵守各項規定,並制止不法行為的發生,維持工廠及辦公處所秩序。
第七條 確實管制員工上下班,遲到、早退、加班人員的考勤卡紀錄。
第八條 員工在勤務中因公或事(病)假離廠時,應切實查驗公出申請書或請假記錄卡,始允其外出,並在公出單或到工卡上記錄離廠,回廠時間以備查考。
各級人員公出或事(病)假之核准權責由各廠訂定列表送警衛室執行。
經副理以上人員由警衛登記進出。
第九條 上班時間內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謝絕會客。
第十條 外界來賓到廠接洽業務或參觀訪問,以及廠商的營業、采購、檢查、安裝人員等應至警衛室辦理入廠手續,發給來賓證,並聯絡有關單位接待。非經廠單位人員接待,不得任其進入廠區。
第十一條 協力廠商長期派駐工廠人員,得憑廠務單位發給之識別證進出工廠。
第十二條 假日加班人員或因事需進廠者,應憑廠務單位所送之名單核對相符後,准予進廠。但本廠課長(含副課長)以上人員得於登記後進廠。
第十三條 公司或其他各廠同仁得憑識別證辦理登記後進廠。
第十四條 廠內住宿人員,在勤務時間外,憑住宿證進出工廠,但夜間不按規定時間出入廠者,應即通知舍監室處理。
(三)物品管制
第十五條 物品放行應憑核準的放行單核對無誤始得放行。
經警衛簽認後之放行單由警衛室按順序裝訂保管。
放行物品的分類(如材物料、半成品、成品、用品、資產、廢料、機械設備等)及授權核准人員由各廠訂定列表送警衛室執行。
第十六條 各協力廠商交貨時所隨帶他家廠商物品的運出,在進廠時先由警衛人員查驗登記於離廠時再經警衛人員依原登記查對符合後始予放行。
第十七條 離廠人員經警衛查獲有私帶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暫扣留物品,並以下列程序處理:
1.記錄攜帶人所屬單位、姓名、時間、地點。
2.由攜帶者親書理由,註明品名、數量,由何處取得等。
3.情況嚴重時,不得讓當事人離廠,應速呈報處理。
第十八條 廠內住宿人員攜帶人個物品出廠時,按下列所定處理:
1.攜帶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應憑舍監室開立之放行單放行。
2.攜帶一般日常用品者,由警衛人員查驗後放行。
第十九條 本公司員工及一般外賓不準攜帶照相機進廠,遇有特殊情況,如參觀、訪問或外籍人員攜帶照相機者,應按廠單位主管所示處理。
第二十條 同仁進入工廠上班不準攜帶與本公司產品相似的產品,廠內住宿人員如因需要,經廠務單位開立證明單者(註明品種、型號)准予攜帶進廠。但攜帶出廠者,應憑廠務單位開立的物品放行單,經查驗無誤後放行。
(四)車輛管制
第二十一條 本廠各型車輛(汽車、機車)出廠憑廠單位的核派單放行。
第二十二條 外賓車輛進入工廠,除隨車人員按本准則第十條及第十一條辦理外,依下列所定處理:
1.持有證明來廠交貨或提貨之車輛,准予駛入廠區內有關處所。
2.一般接洽業務或參觀訪問,以及廠商之營業、采購、檢查、安裝等人員所乘車輛,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照規定者,警衛應即時糾正。
第二十三條 公司或其他各廠車輛進廠,除隨車人員按本准則第十三條處理外,應依第二十二條規定所處理。
第二十四條 進出工廠車輛應一律檢查,進廠車輛當注意有無載有違禁、危險或易燃物品,出廠車輛載有貨物時,應憑放行單查驗無誤後放行。
(五)緊急事件之處理
第二十五條 發現竊盜時,以收回失竊物為首要,並應立即呈請處理。
第二十六條 警衛人員應熟練安全裝備的使用。了解配置地點,緊急事發生時應鎮靜以最有效方法使災害減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張誤事,視情況按下列程序處置:
1.判斷情況若尚可鎮壓消除時,速採取行動,並報告上級及通知廠務單位。
2.判斷事故無法鎮壓,應急速通報有關單位。
3.日間災害急報有關主管,夜間災害急報派出所,消防單位或救難單位。
第二十七條 夜間或休假日近鄰發生災難時,應將所知及判斷是否波及本廠等情形,迅速通報有關主管。
(六)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准則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以命令補充或修正。
第二十九條 本准則經呈奉總經理核准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六、值班室管理制度
(一)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離職守,不做與值班無關的事項。
(二)熟悉業務,認真鑽研,提高業務水平。文明值班。積極妥善地處理好職責范圍內的一切業務。
(三)重大、緊急和超出職責范圍內的業務,應及時地向上級業務指揮部門、公司領導匯報和請示,以便把工作做好。
(四)加強安全責任,保守機密,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有關公司內部的情況。
(五)維護好室內秩序。做到整潔衛生。禁止在工作時間大聲喧華。無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該室。愛護公物,杜絕浪費。
(六)堅持批評與自我批評。團結互助,互相尊重。
(七)遇有特殊情況需換班或代班者必須經室主任或值班主管同意,否則責任自負。
(八)按規定時間交接班,不得遲到早退,並在交班前寫好值班記錄,以便分清責任。
七、工業安全管理准則
□ 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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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為維護公共安全及避免人員物品之損害特訂本准則。
(二)本准則所稱安全管理,包括空襲、火災、竊盜、風災、地震、水災及身體傷害的預防及搶救之一切措施。
(三)本公司安全管理,除依政府法令規定外,悉依本准則辦理。
(四)安全管理之指揮監督除身體傷害由平時業務上的主管人員指揮監督外,應組織統一安全衛生委員會及消防隊。本公司人員均有防止災變及搶救損害的職責。
(五)領班以上的幹部均應熟悉有關安全管理的准則,並監督訓練屬下人員確實遵守。
(六)本公司現場工作人員應視其智力體力調配適當的工作,俾危險發生時,能從容應付。
(七)代理人員必須熟悉被代理人有關安全管理方面的職責。
(八)危險發生時,除採取必要行動外並應立即向上級人員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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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災防護
(九)倉庫及工廠內應嚴禁吸煙及攜帶引火物品,但在規定時間及地點吸煙不在此限。
(十)工場門戶應向外開,工作時間不得下鎖。
(十一)易燃及爆炸等危險物品應放於安全地點,除必要之數量外,不得攜入工作場所。
(十二)倉庫應指派專人看守,並標明「嚴禁煙火」字樣,如系儲藏揮發性易燃物,並應注意溫度及通風。
(十三)滅火設備應照規定設置,放在明顯容易取用之地點,並定期檢查,應保持隨時可用之狀態,同時要熟練使用方法。
(十四)電線不得接用過大保險絲,電力使用後,應確實關閉電源。
(十五)使用氧氣乙炔焊接時,應注意附近有無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員需經嚴格訓練,並應有監工人員在場。
(十六)電器設備應經常檢查,台風、地震後更應立刻檢查有無損害。
(十七)爐灶、煙囪、煤氣等易引起燃燒的設備應經常檢查。下班時並應檢查處理後始得離開工作場所。
(十八)使用電器設備或易燃物發生故障時,或增接電器設備均應請示上級人員,後通知專門人員辦理。
(十九)首先發現起火的人,應立即呼救,並停止工作,迅速關閉電源或其他火源。在場員工,均應立刻協同滅火。
(二十)發現火災應迅速將著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開。
(二十一)火災時工作單位主管應一面參加搶救,一面沉著指揮救火,並速通知本公司的消防隊,必要時應通知本地消防隊協同搶救,並應通知其他單位戒備,如有大鍾應即敲打。
(二十二)火警發生時,電話總機應優先接通火警電話。
(二十三)如火勢一時不能撲滅,主管人員應一面指揮救火,一面指揮搶救人員及物品。
(二十四)救火時,應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1.油類或電線失火,應用砂或地毯等物撲滅,切勿用水灌救。
2.衣服著火,立即在地上打滾,較易撲滅。
3.先救人,後搶物。搶救物品時,應先搶救帳冊、憑證及重要文件或貴重物品。
4.在火煙中搶救,應用濕手巾掩著口鼻。
5.如火焰封住出路口,應利用繩索或電線等物從窗口逃生。
□ 竊盜防範
(二十五)現金、貴重物品及機要文件,下班後應放置於安全之櫥櫃中,指定專員負責保管。
(二十六)守衛人員應隨時注意進出人員。
(二十七)夜間值勤的守衛人員,應於規定時間在公司內巡邏。
(二十八)主管對經管財物人員應隨時注意其私生活是否嚴謹,以防監守自盜。
(二十九)攜出物品時,應先取具公司規定之物品攜出證件,保衛人員憑證查驗放行。
(三十)辦公室應於夜間加班人員離去後關閉門窗,並確實下鎖。
(三十一)竊案發生後,應保護現場,報有關單位偵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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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風災、水災、地震之防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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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氣象機關發布台風警報後,守衛及有關單位應隨時注意收聽報告台風動向的廣播轉知總經理、經理或廠長。
(三十三)台風接近本地區前,採取下列預防措施:
1.關閉門戶,如有特別防範設備,亦應裝上。
2.熄滅爐火,關閉不必要之電源或煤氣。
3.重要文件及物品放置於安全地點。
4.放在室外不堪雨淋的物品,應搬進室內,或加以適當之遮蓋。
5.准備手電筒、蠟燭、油燈等照明物品及雨衣、雨鞋等雨具。
6.門窗如有損壞,應緊急修繕。
7.指定必要人員,集中待命,准備搶救災害。
8.准備必需葯品及干糧。
(三十四)強烈台風襲擊時,應採取下列措施:
1.關閉電源或煤氣來源。
2.非絕對必要,不可生火,生火時應嚴密戒備。
3.重要文件或物品應有專人看管。
4.門窗破壞時,警戒人員應採取緊急措施。
(三十五)公司房舍有被洪水沖及之處,應採取緊急預防措施。
(三十六)為防止震災,易燃物不應放在高處,以免落地造成災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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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體傷害的預防
(三十七)有危險性之工作應由熟練人員擔任,派人在場監督。
(三十八)發生傷害時,應急將受傷者送勞工保險指定醫院治療。
(三十九)工作地點的頂上可能落下傷人物體時,工作人員應戴安全盔帽。
(四十)使用強烈腐蝕性的濃酸時,應使用安全的工具,避免與身體接觸。
(四十一)在灰塵飛揚中工作者,應帶上口罩及眼鏡。
(四十二)使用電氣器材時,應注意絕緣是否完全及是否有導電物體接近電源。
(四十三)操作起重機時,應注意吊起物體底下及附近是否有人。
(四十四)使用塔架或扶梯,應嚴密檢查是否堅固。
(四十五)玻璃、洋釘或鐵絲等不得任意拋棄。
(四十六)不得穿著鬆弛衣褲操作機器或走近操作中之機器。
(四十七)工具應放置於工具箱中,工具箱應盡量放在地面。
(四十八)尖銳工具應有防護圈蓋,且不得放置於衣袋中。
(四十九)鍛鑄或焊接時應注意遠離他人,並應戴必要的眼罩。
五十)汽車機車、堆高機、起重機其駕駛員必須領有駕駛執照或為公司指定人員,無照人員不得駕車,亦不得練習駕車。
(五十一)駕駛汽車或機車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五十二)特種作業的監督人員應明了該項作業的特殊危險,隨時告知其屬下工作人員。
(五十三)遇停電時要立刻關閉總開關,送電時在開各開關之前,要先開總開關。開主開關時須預先與關系者聯絡。
(五十四)凡電器機器的修理,更換保險絲檢查或其他有觸電之危險時必先關閉開關而後行之。
(五十五)高壓電線作業未先確認死線前不可進行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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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械工具的處理
(五十六)使用機械工具前必須先檢點有無異狀,無異狀時始可使用。
(五十七)初次用的機械或新裝置使用的機械類,必須得所屬主客的准許,並聽取說明後始可操作之。
(五十八)原動機或動力傳動裝置,開始發動時應先用口號(呼聲)或適當的方法聯絡同事周知,再確認周圍的安全狀態後行之。
(五十九)機械的清掃注油時應轉動停止後行之,但得特別許可時不在此限。
(六十)如無必要避免機械的空運轉。
(六十一)計器類要經常做正確的保養,尤其是密閉加壓機械更要嚴加留意。
(六十二)對於壓力計、溫度計及其他計器類要特別小心操作,並在其規定的示度范圍內使用。
(六十三)玻璃器具材料等的裝卸、切斷或其他使用均需留心,慎防破損,除非經特別允許作業外,一定要戴手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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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襲的防護
(六十四)關於空襲的防護,應嚴格遵守政府防空法令規定外,悉依本准則辦理。
(六十五)本辦法所稱空襲避難,系指發布緊急警報後,或突然遭受空襲
⑼ 貴重物品保管制度
貴重物品保管程序
一:請客人填寫一份「保險箱使用登記卡」:姓名、房號、日期、住址等,在登記卡反面填寫第一次使用日期、時間、使用人姓名。
二:客人填好「保險箱使用登記卡」後要仔細檢查,確保無漏填項目後,根據客人要求選擇適當規格的保險箱。經客人認可後,交給他一把鑰匙,然後將保險箱號碼填在登記卡的右上角,同時簽上自己的名字。
三:向客人說明,開啟保險箱只有必須同時使用兩把鑰匙:由浴場保管的鑰匙和客人保管的鑰匙,才能打開保險箱。請客人妥善保管鑰匙,一旦丟失,必須按保險箱價格賠償。
四:請客人存放物品。存放結束,即刻當著客人面取下鑰匙,一把交還客人,另一把由收銀員存放。
五:在保險箱記錄登記本上登記:日期、保險箱號、客人姓名、手牌號、開箱時間及經辦人簽名等。
六:當客人存取物品時,請他出示房卡,報出保險箱號,然後收銀員找出登記卡,請客人在登記卡背後每次使用欄中填寫有關內容。
七:填寫完畢,為了安全起見,收銀員應檢查客人的簽名自己是否與登記卡的簽名筆跡相同,如無疑異,則開箱存取。
八:開箱完畢,經辦人在登記卡上簽名,然後將此卡放回原處。並在保險箱記錄登記薄上登記。
九:如客人要終止使用保險箱,按照客人報出的保險箱號,取出登記卡,請客人在卡的終止使用保險箱欄中簽上日期、時間、姓名。
十:當客人從保險箱內取完所有物品時,應檢查一下保險箱,以確保客人的物品沒有遺漏,然後鎖上保險箱,將鑰匙放回存放櫃中。
十一:應在「保險箱使用登記卡」中間的空餘欄中劃上「Z」字樣,取消使用空間,註明日期和時間,並簽上自己名字。
十二:在保險箱使用記錄上登記時,將「保險箱使用登記卡」存檔。
十三:客人開始使用保險箱後,每次使用都必須請客人填寫使用日期、時間、簽名,並予以核對。
十四:如客人丟失了保險箱鑰匙,則應請工程部人員、保安部人員、收銀員和客人到場,撬開箱子,保險箱費用由客人承擔。開箱完畢可給客人換一個保險箱,一切手續必須重新辦理。
十五:每日當班都必須查看保險箱使用情況,使用保險箱數、鑰匙是否與保險箱使用登記卡相符,未使用保險箱數是否與鑰匙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