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國保險制度完善嗎是否符合中國國情中國如何設計屬於自己的保單而不是抄襲國外的
中國的保險制度是很不完善的。
有很多保險都是抄襲,並不符合國情,
當然是需要有適合的人才才能改變現狀。
文庫和網上有很多的文檔,針對不同的問題進行了論述,去看看:
http://wenku..com/search?word=%D6%D0%B9%FA%B1%A3%CF%D5%D6%C6%B6%C8%CD%EA%C9%C6%C2%F0&lm=0&od=0&fr=top_home
B. 中國的保險制度有改變了嗎
一95一年二月政務院公布了《勞動保護條例》,標志著新中國的社會保險體系的建立,其保障對象是企業職工,保險項目包括疾病、負傷、生育、醫療、退休、死亡和待業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退休辦法遵循的是一95二年一二月公布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退休處理暫行辦法》。從二0世紀50年代初到一9陸陸年期間,社會保障制度有基金、有管理、有監督,基金的收集、管理和監督是分立的,在人口老齡結構輕且經濟發展較快的情況下,這一制度運行良好。一9陸陸年後,社會保險制度轉變成企業保險制度。從保險理論的角度看,這一改變是一種退步,因為它違背了保險大數法則的前提。企業保險制度之所以能夠運行,原因有二:一方面此時企業人口結構年輕化,退休人口不多,養老負擔不重,醫療負擔也不重,直到一9漆吧年,仍有三0個在職人員來養一個退休人員;另一方面,在各行業、各企業內部,贍養率雖然也是不同的,但是當時國有企業幾乎是一統天下,而國有企業的最後「老闆」都是國家,企業的盈虧、企業負擔的輕重無關企業的痛癢,所以人們對企業保險制度並無太敏感的反映。一9吧四年,中國的社會保障制度進入到改革階段。中國社會保險制度改革首先是從項目開始的,當以企業為單位的公費醫療制度日益成為企業的負擔時,二0世紀90年代初,開始了對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嘗試。經過二0年的努力,中國建立起了以城鎮職工為保障對象的社會保險制度體系。主要項目有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制度相結合的養老社會保險(以下簡稱統賬制度)、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制度相結合的醫療社會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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