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施工現場班組文明施工獎罰制度
永遠記住罰不是目的,是一種手段。下文是制度,你參考一下,祝你工作順利。
質量管理獎懲制度
7.1總則
⑴為保證現場施工質量及各種資料及時上報,根據質量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制定相應的獎懲政策。以達到鼓勵先進,鞭策後進的目的。
⑵為促進全員參與質量控制、質量管理,項目部從獎懲基金中提出一定比例基金作為獎金,以獎勵在QC小組中有突出貢獻的個人和小組成員,質量管理小組定期根據各單位QC小組開展情況,評比先進個人和先進小組。獎金專款專用。
7.2質量管理獎罰
7.2.1質量獎勵
⑴認真按規范、圖紙、技術交底、質量標准操作施工,分項工程優良率達到90%以上的施工班組,獎勵1000-1500 元(按月考核)。
⑵認真執行技術交底,組織施工班組進行質量自檢,分部工程所含分項工程優良率在90%以上,獎勵架子隊長300-500 元(按月考核)。
⑶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業主有關質量的規章制度、標准,支持質檢工作,積極配合施工現場解決技術問題,沒有因技術工作影響工程質量成績顯著者,獎勵值班技術人員和技術主管300-500 元(按月考核)。
⑷嚴格按國家規范、標准和設計圖紙進行質量檢查,監督,認真按質量管理規定和質量檢查程序工作,認真負責,堅持原則,查出重大質量隱患者,獎勵質檢工程師300-500 元。
⑸工程技術、施工管理、質量檢查人員在強化質量管理,提高工程質量工作中有顯著成績者,獎勵300-500 元。
7.2.2質量懲罰
1、違章罰款
⑴對同一質量通病,經二次以上檢查仍無明顯改進時,對責任班組處以200-500 元罰款,對架子隊長處以50-100 元罰款。
⑵對違反項目部的成品、半成品保護制度,造成成品、半成品的施工班組,視其情節輕重,每次罰款100-200 元。
⑶對不重視質量、違章指揮、對抗質檢人員檢查造成不良後果的生產人員或管理人員,視情節輕重每次罰款50-100 元。
⑷施工管理人員接受手續不齊的設計修改文件或擅自修改工程設計(不按圖施工),視情節輕重每次罰責任人20-200 元。
⑸施工管理人員未及時收集整理施工技術、質量資料或資料不真實、不齊全、不完整或資料丟失,視情節輕重每次罰責任人20-200 元。
⑹技術交底或測量交底文件出錯,每次罰相關責任人50-100 元,由此而造成事故的,再按經濟損失的2-10%罰款。
⑺施工班組不按設計圖紙、設計變更單、技術核定單、作業指導書、質量標准、施工規范、地方標准及規定、技術交底等操作,視情節輕重每次罰款200-500 元,由此而造成事故的,再按經濟損失的2-10%罰款。
2、工作質量罰款
⑴不認真操作,粗製濫造,偷工減料,弄虛作假,或因此造成不良後果的施工班組,違反一次罰款50-100 元。
⑵工程施工中,架子隊長或者班組長不負責任,不按照測量交底的軸線、標高施做,每次罰50-100 元,由此而造成事故的,再按經濟損失的5-20%罰款。
⑶值班技術人員和質檢工程師對工程質量不認真檢查,對質量等級不認真核定,違反一次罰款50-100 元。
⑷項目施工管理人員工作不負責任,不堅持原則,發現問題不及時反映,不督促整改,主管范圍內經常發生質量事故,經教育仍無改進者,罰款50-100元。
⑸項目施工管理人員違章指揮,視情節輕重每次罰20-200 元,由此造成質量事故,再按經濟損失的5-20%罰款。
⑹對違反責任制度、技術制度、檢驗制度、成品、半成品保護制度、崗位培訓制度、砼施工管理規定的相關人員,視情節輕重罰款30-100 元,當有多條違反時,罰款取大值。
3、工程質量事故罰款
⑴未進行材料和機械設備進場檢驗,導致進場材料不合格,對有關責任人罰每次罰款50-100 元。
⑵試塊製作作假、製作組數不足、未按要求養護,超齡送壓,試塊強度達不到設計要求或超過設計值的30%,使用未經檢驗材料或使用不合格材料,對有關責任人罰每次罰款50-100 元。
⑶漏放、錯放受力主筋,主筋長度(含錨固、搭接)嚴重不足(<95%),主筋嚴重不倒位,每次罰施工班組50 元。
⑷模板剛度不足,支撐系統失穩、支撐不牢,導致跑模及變形嚴重,或者漏漿,罰施工班組和值班技術員各50 元。
⑸因漏振或泵送壓力不足造成砼孔洞、蜂窩、露筋及縫隙夾碴,超過驗評標准合格允許值1 倍,視情節輕重罰施工班組200-500 元。
⑹發生上述事故,經返修、返工處理造成較大經濟損失(超過10000 元)或造成嚴重影響的,再處以上述等額罰款。
⑺發生工程質量事故,項目部隱瞞不報,每次罰質檢工程師和項目經理1000 元,並報請公司安質部進一步處理。
4、質量獎懲的實施
⑴所有被罰款當事人必須在接到罰款通知一星期內一次性現金支付,否則從其工資或結算單上扣除。
⑵項目部設立質量獎勵基金,獎罰款項歸入質量獎勵基金,專款專用。
⑶質量獎罰填寫《工程質量獎罰通知單》,由項目經理審批,送財務執行。對施工班組的獎罰由項目部質檢人員、架子隊長執行,對管理人員的獎罰由項目經理或項目總工程師實施。
② 施工單位員工獎勵制度有哪些
主要有以下內容:
⑴為保證現場施工質量及各種資料及時上報,
根據質量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制定相應的獎懲政策。
以達到鼓勵先進,鞭策後進的目的。
⑵為促進全員參與質量控制、質量管理,
項目部從獎懲基金中提出一定比例基金作為獎金,
以獎勵在QC小組中有突出貢獻的個人和小組成員,
質量管理小組定期根據各單位QC小組開展情況,
評比先進個人和先進小組。獎金專款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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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求一份「項目部質量獎懲制度」
項目施工質量管理制度
(文件編號:ZNJZ--X--ZL--2005)
1、質量計劃編制管理規定
《質量計劃管理規定》參見《工程項目前期策劃管理制度》。
2、質量檢查管理規定
(1)自檢:施工班組在作業過程中,由組長按工長技術交底要求對本組作業段進行檢查,發現不合格的地方必須責令工人立即整改,直至達到標准。
(2)互檢:施工在完成近70~80%工作量時,由工長組織各組長嚴格按技術員的交底要求,對各組作業段質量進行互檢,發現不合格點,責令班組立即整改,直至符合質量驗收標准後,填寫分項工程質量互檢紀錄表格,有關人員簽字後,報請項目質量員進行驗收。
(3)專檢:施工在完成80~90%工作量時,並經自檢、互檢合格後、由工長向質量員報驗,質量員會同技術員嚴格按照國家、地區施工規范驗收規范和公司內部質量驗收標准對施工段進行驗收,技術員對重點部位進行技術復核,對驗收不合格點,責令整改直至符合驗收標准,方可進入下道工序施工。
(4)定期檢查:項目經理每周組織對各工種作業質量進行檢查,對查出的質量問題、違反質量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並對各班組施工質量進行評比,獎優罰劣,並予以公布。
(5)以上四條如有違反,罰責任人200~500元。
(6)總承包與安裝聯合施工項目關於驗收事項作如下規定:
平時報驗由安裝直接報建設(或監理)單位;階段性驗收和竣工驗收以總承包為主,安裝公司配合;階段性驗收和竣工驗收發生的正常費用由總承包公司負責。
3、施工過程中質量控制辦法
3-1、地基與基礎施工質量管理辦法
(1)進行基礎工程施工前,工程前期手續資料必須齊全(開工報告、施工許可、規劃許可、質監、安監委託等),項目部資料員負責收齊相關手續的復印件存檔;建築物測量放線經監理復核後,建設方邀請市規劃部門驗收通過,其手續方辦理齊全;
(2)進行基礎施工前必須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編制土石方、降水排水、護坡、基樁、地下室以及冬雨季的專項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必須充分在項目三人領導小組充分討論的基礎上編制。在該項工程施工前10天經項目三人領導小組會簽後報分公司。由技術質檢科組織相關人員(安全、材料、技術、預算、生產)進行方案審核,形成書面記錄,報分公司總工審批,時間必須在3天內完成。經公司審批後的方案方能報監理(建設)單位。項目必須嚴格按審批方案進行施工。在施工前一天項目技術員結合工程和現場實際負責對工種進行技術、質量、安全交底。施工作業前,由工長對各施工作業班組進行班前施工交底。
(3)施工過程中,必須按照技術交底進行,技術交底上的所有施工工藝和質量要求只有項目技術負責人有權更改和修正,各工種和相關人員必須執行,若發現有錯誤地方或者有更好的工藝,可向技術員提出,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簽署書面同意文件後,方可實施,嚴禁擅自更改技術交底做法。
(4)地基的處理方式,必須按設計要求進行,施工現場出現和設計不符時,必須報請建設單位,讓設計單位出處理方案,嚴禁擅自處理,地基處理後必須進行檢測,滿足設計要求後,方可進行下步施工。
(5)樁基礎施工前,必須與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確定樁基礎的檢查、檢測事宜,包括擴樁、樁底、鋼筋、混凝土的驗收;試塊的留置;樁身的檢測等,並行成書面文件。
(6)樁基礎混凝土施工,每班質量員跟班監管,並對每樁的施工過程進行詳細的描述,記錄施工過程中的突發、異常情況及異常情況發生時對應的樁身施工位置,必要時立即通知技術負責人,採取有效措施,以保證混凝土質量。
(7)人工挖孔灌注樁開挖遇到塌方、流沙、移位等異常現象,技術員必須報請建設單位,同時上報分公司技術質檢科,會同設計單位確認處理方案,不得擅自處理,嚴禁隱瞞不報。
(8)地下室防水施工的工藝和材料應考慮基礎施工的濕度因素,對濕度要求小,干作業要求嚴的防水,技術員需向設計院提出更改材料和工藝,滿足設計和質量要求。重要部位(如樁頭、設備基礎等)的防水大樣做法需經設計院認可。地下室防水效果應在地面回填或砌體施工前進行,合格後質量員負責報建設、監理檢查驗收並在驗收記錄上簽字。
(9)所用的防水材料必須在施工前10天進場,試驗員根據規范規定辦理材料抽檢,合格後方可使用,嚴禁在沒有抽檢,或者抽檢結果沒出來前進行防水施工。
(10)基礎混凝土施工前,項目經理必須會同技術員落實應急預案,包括機械故障、天氣變化、混凝土供應、夜間連續施工等,做到按計劃,連續施工,嚴禁出現施工冷縫。
(11)基礎混凝土施工,技術員必須進行詳細的施工方案的可行性論證和落實,澆注方向、泵管的布設、混凝土進場驗收、混凝土下料、振搗、養護是現場控制的重點,項目經理必須落實專人專項負責,並做好記錄備案,以便查實和追蹤。摻加抗滲劑或膨脹劑的砼養護必須嚴格按規范落實澆水養護14天的要求,防止砼裂縫。
(12)基礎底板後澆帶留設考慮設置坡度,同時,必須具有完備的後期施工後澆帶清理污水的排除措施。
(13)回填土:回填的土質必須滿足設計要求。室外基坑回填若設計沒有特別要求,可以進行大面的機械回填,但必須有可靠措施,保證外牆的防水層不被破壞。室內回填必須是在設備基礎、排水溝等施工完畢後進行,按規范要求分層夯實。對設計有要求的,必須按要求進行相關的檢測和試驗。
(14)基槽(坑)開挖至設計標高後,應由建設方組織勘察、設計、監理進行基槽(坑)工程隱蔽驗收。
(15)基礎工程結構完成後,項目經理應及時催促建設單位組織設計、監理進行結構驗收,樁基工程應由建設方委託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基樁檢測並經建設、監理、設計進行樁基工程結構驗收。
(16)基礎分部施工結束後,由項目部經理組織相關人員對工程實體進行檢查,對砼砂漿強度進行統計評定,並對質量控制資料進行整理檢查,符合要求後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填寫「基礎分部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記錄表」報建設、監理組織驗收,通過後報市質監站備案(當地有要求時)。
3-2、主體結構施工質量管理辦法
(1)進行主體施工前必須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編制主體部分分項施工方案以及冬雨季施工方案,包括鋼筋、模板、混凝土、砌築工程,施工方案必須在項目三人領導小組充分討論的基礎上編制。在該項工程施工前10天經項目三人領導小組會簽後根據《技術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進行審批。經公司審批後的方案,方能報監理(建設)單位認可。施工必須嚴格按施工方案實施。在施工前一天項目技術員結合工程和現場實際,對工種進行技術、質量、安全交底。施工作業前,由工長對各施工作業班組進行班前施工交底。
(2)施工過程中,各工種必須按照技術交底進行施工,技術交底上的所有施工工藝和質量要求只有項目技術負責人有權更改和修正,各工種和質量員、放線員、翻樣等相關人員必須執行,若發現有錯誤地方或者有更好的工藝,可向技術員提出,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簽署書面同意文件後,方可實施,嚴禁擅自更改技術交底做法。
(3)大模板的加工計劃由項目技術負責人落實,上報加工計劃時,應經分公司技術質檢科審核。大模進入現場由木工工長和項目質量員進行驗收,對不合格產品有權拒收。平台、梁等水平構件的模板配備使用數量應結合施工段劃分和周轉次數以及拆模條件綜合考慮,不得單純追求快、省而影響砼質量。
(4)堆放大模的架子必須執行安全管理制度規定,若大模堆放在工程的頂板(地下室頂板,裙房頂板)上時,技術員必須進行平台的承載力計算,滿足不了要求時,必須進行樓板加固、支撐處理,編制專項措施,報分公司技術質檢科審批,經建設(監理)或者設計同意後實施。在施工使用過程中,定期(不得大於10天)定人(技術員、質量員)對樓板的加固、支撐情況進行檢查。大模的堆放由木工工長負責按方案要求堆放。
(5)在進行鋼筋隱蔽驗收時,鋼筋翻樣必須參加進行技術復核,對鋼筋工程的漏、錯現象被帶入下道工序,技術員、質量員、鋼筋翻樣和工長負對等責任。
(6)放線員必須參加包括軸線位置,界面尺寸,標高等技術復核工作,對模板工程的漏、錯現象被帶入下道工序,技術員、質量員、技術助理(放線員)和工長負對等責任。
(7)模板的拆除,必須根據規范要求,達到拆模條件,由項目技術負責人開出拆模令後,方可進行。對梁板、陽台、樓梯等結構構件的模板和支承體系的拆除必須有同條件養護試塊強度檢測報告,經技術負責人下達拆模令後連同試驗報告報監理部批准後進行項目應根據工程特點、料具、進度、天氣情況,在模板施工中採取相應的加固、隔離、斷開等措施,減小有效跨度,達到提前拆模的目的,嚴禁採取拆模後加固的辦法。有預應力的混凝土結構拆模的條件,必須辦理設計或建設(監理)單位、預應力施工對書面認可文件,拆除時,必須得到監理的書面認可。
(8)混凝土的澆注必須有管理人員值班(澆注現場由:工長、質量員、技術員負責;自攪拌後台由工長、質量員負責),現場監控、落實技術質量措施,並記錄在案,保證其可追溯和可查性。
(9)混凝土的養護:混凝土的養護工作的方法和時間控制由項目技術負責人負責,養護的具體實施由工長負責,養護的監督工作由質量員和項目經理(生產經理)負責,並由養護人做好養護記錄。
(10)混凝土牆的標高控制:根據工程特點,由項目技術員進行牆體澆築標高交底,應為板底或者梁底標高向上10㎜處,由混凝土工長具體實施,由質量員監督檢查。
(11)主體結構砼強度試塊留置應包括標養強度試塊,同條件養護拆模試塊,結構實體檢驗同條件養護試塊,冬期施工規定增加相應試塊,結構實體檢驗同條件養護試塊留置數量、部位應預先由項目技術負責人會同建設、監理方按規范商定。
(12)主體結構砼施工完成後,項目部技術員應對砼實體強度採用砼回彈儀進行全面抽查,並做好記錄,並按當地質監部門的規定由建設方委託有資質的檢測部門進行結構抽檢(高層建築可分段進行),抽檢合格由建設方組織設計、監理進行主體結構驗收。
(13)主體砼施工結束後,項目部應對建築物垂直度、標高、總高進行測量,對砼,砂漿試塊(標養)進行統計評定,並對質量控制資料和結構安全檢測資料核查後,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填寫主體分部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記錄表報建設、監理組織主體分部驗收,驗收通過後報市質監站備案(當地有規定時)。
3-3、建築裝飾裝修質量管理辦法
(1)進行主體施工前必須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編制屋面和裝修階段的專項施工方案。包括屋面、室外、室內牆面、樓地面、室內裝飾工程以及冬雨季施工方案,技術方案編制完成後,技術員根據《技術管理制度》報相關領導進行審批,經公司審批後的方案,方能報監理(建設)單位認可。項目技術負責人依據監理(建設)單位認可的施工方案,結合工程和現場實際,在施工前一天對工種進行技術、質量、安全交底。施工作業前,由工長對各施工作業班組進行班前施工交底。
(2)施工過程中,必須按照技術交底進行,技術交底上的所有施工工藝和質量要求只有項目技術負責人有權更改和修正,各工種及相關人員必須執行,若發現有錯誤地方或者有更好的工藝,可向技術員提出,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簽署書面同意文件後,方可實施,嚴禁擅自更改技術交底做法。
(4)屋面的做法,核實屋面的詳細做法,注意屋面施工後的女兒牆高度、出屋面門下檻高度等,特別是細部做法必須得到設計的認可,使用的防水材料必須施工前10天進場試驗員負責辦理材料抽檢,合格後方可使用,嚴禁在沒有抽檢,或者抽檢結果沒出來前進行防水施工。
(5)屋面施工前,必須有防雨措施,相關防雨材料進場,找坡層和保溫層施工必須分段進行。防水施工後,關鍵部位(後澆帶、後澆洞、出屋面的管道,出屋面的設備基礎等)必須進行24小時蓄水試驗。嚴禁改變屋面的坡向和坡度。
(6)裝修階段的各分項施工前,必須進行樣板施工,分材料樣板和工藝樣板,材料樣板必須在工藝樣板前確定。材料樣板必須在建設(監理)單位認可後方可組織材料進場,工藝樣板報分公司驗收合格後,經建設(監理)單位同意後方可進行大面的施工。若同一部位需前後有幾個分項工程施工,後續的樣板可在前期認可、且沒有質量缺陷的樣板上施工。
(7)牆面抹灰施工縫,根據工程特點和使用的材料,由技術員提出防止牆面風裂、通長裂縫的措施,工長負責實施,質量員負責監督和落實。
(8)裝修階段由於上下、前後工序穿插較多,實行交接檢和會簽制度,一個作業面完成後,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質量員、本道工序施工負責人、下道工序負責人及相關人員參加,進行工序交接檢查,並在會簽單上簽字。
(9)廚衛間的防水施工要求同上面第5條「屋面的做法」,屋面、衛生間蓄水試驗結果必須經建設、監理檢查驗收,並在上簽證認可。
上述管理施工質量管理規定,針對項目管理人員,對違反上述規定的責任人,項目經理、生產經理、技術員、質量員及相關工長處以200-500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