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梅州市五險一金繳納
五險一金繳納比例如下:
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單位20%(全部劃入統籌基金),個人8%(全部劃入個人帳戶);
醫療保險繳費比例:單位10%,個人2%+3元;
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單位1%,個人0.2%;
工傷保險繳費比例: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0.5%,個人不繳納;
生育保險繳費比例: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0.8%,個人不繳納;
公積金:單位和個人都是工資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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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梅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梅縣經辦業務分理處怎麼樣
梅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梅縣經辦業務分理處,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於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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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梅州公積金誰可以幫我提現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公積金提取流程圖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七)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口遷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不在本市就業且離開本市的;
(九)職工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職工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造成生活嚴重困難的;
(十一)職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發生福建省勞動社保部門規定的特殊病症(參照公積金中心網站的「部門文件」欄目),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折疊
⑷ 梅州社保公積金繳交標准
目前適用的應該是2013年7月公布的標准,最低繳費基數應該是梅州市2012年社平工資的60%。但梅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沒有獨立的網站,梅州市政府官網上關於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介紹內容也很少,查不到相關的數據。只能建議你撥打梅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電話去咨詢了:0753-2285812、2283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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