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房屋維修基金最新收費標准
看門狗財富為您解答。
商品住房的維修基金收費標准:
(一)非單一產權商品住房(含經濟適用住房、集資建房、拆遷安置住房、建設單位自用房屋)、住宅小區內的非住房和與住房結構相連的非住房,由業主按照各自擁有房屋專有面積每平方米二十元元至一元標准繳存;
(二)住宅小區內單一產權的獨立式住房,由業主按照擁有房屋專有面積每平方米二十元至八十元標准繳存;
(三)與住房結構相連的汽車車庫中,通過合法轉讓方式取得的屬於業主專用的車位,由業主按照每車位三千元至五千元標准繳存;屬於全體業主共用的車位,不單獨計算繳存;
(四)設電梯的房屋,另由建設單位按照業主擁有房屋專有面積每平方米二十元至一百元標准,一次性繳存屬業主所有的維修資金。
商品住房的維修資金具體繳存標准,由房屋所在地市、縣(市)人民政府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房屋層數、結構、電梯設備等情況確定。超過上述規定標準的,應當報省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貳』 維修基金2020年收費標准
政策執行法規依據住宅維修資金收費依據,元謀縣執行的是《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建設部財政部令第165號)及《雲南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交存管理規定》(雲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公告第22號)。
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規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資金。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實行專戶存儲、專款專用、所有權人決策、政府監督的原則。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指導和監督工作。
(2)2019年四川省維修基金管理條擴展閱讀
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
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根據《雲南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交存管理規定》(雲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公告第22號)規定。
結合我省實際,我省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6%。
『叄』 公共維修基金管理辦法出台以前所發生的維修支出怎麼處理
以前的那就沒有辦法了,可能要申請一下才能夠補。
『肆』 維修基金繳納標准2020
購房者應當按照購房款的2%-5.2%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維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確定。
根據《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第五條的規定,商品住房在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訂有關維修基金繳交約定。
(4)2019年四川省維修基金管理條擴展閱讀:
維修資金只有在保修期滿後,對物業公共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維修、更新時才能使用。具體業主按照投票權的確定標准分攤費用比例。
維修資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購房者從開發商處購買房屋、辦理產權過戶時按照總房價2%~3%或每平方米100至200元的標准繳納至物業所在市房地產主管部門指定的商業銀行。維修資金的具體收取標准由各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實際確定。
『伍』 2019維修基金繳納標準是什麼
維修基金繳納標準是:
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
(二)售房單位按照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從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5)2019年四川省維修基金管理條擴展閱讀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旨在加強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正常使用,維護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及有關法律法規而制定;
經2007年10月30日建設部第142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與財政部聯合簽署發布,共六章四十四條,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
『陸』 2020年公共維修基金收費標准自8月1日起改了嗎
商品房公共維修資金由購房者繳納,比例為購房價格的2% ,自2008年2月1日起實行新標准辦法。 在此之前,北京是支付2% 的全部住房支付公共維修基金。 新標准為: 多層住宅每平方米100元,高層現澆結構每平方米150元,高層框剪結構每平方米200元。 「這是因為不同住宅樓的建設和安裝成本不同,」市建設委員會的一位負責人說。 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和與單幢住宅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專項維修費。 維修基金專門用於保修期滿後物業管理區內的公用部件、公用設備和公共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 由發展商代收,由房屋委員會監管,業權歸購買人所有,不得作其他用途。
『柒』 房屋維修資金有哪些規定
設立住宅維修基金的目的是為了保障商品住宅及其相關公共設施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延長房屋的使用壽命,為維護住宅小區的良好環境,保證住宅小區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創造必要的條件。
新建商品住宅隨著使用年限的增長而逐漸損壞和老化,直接影響到業主的正常生活,從我國目前經濟發展水平和居民的經濟承受實際能力出發,不能等到住宅需要大中修和更新改造時再臨時籌集。為此,必須在購買公房和商品房的同時,為居住質量預訂「養老保險金」。建立起住宅這項專項維修基金,這對解除購房人後顧之憂起到了未雨綢繆的作用。其二,維修基金是為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而建立的儲備資金,對延長房屋的使用壽命、實現物業的保值增值起到了積極作用。其三,目前出售的商品房與公房,多為同幢異產,結構相連,一般情況下,房屋及其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局部損壞會直接影響到部分業主的切身利益。隨著房屋產權日趨多元化,如果相關業主誰都不願意承擔一定的義務,往往容易造成損壞面的擴大,引發使用糾紛。維修基金的建立,可以有效地解決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修繕、更新、改造,化解業主之間的矛盾,有利於物業管理公司與業主建立新型的合作關系,有利於明確物業管理收費與維修基金的關系。
購買多層商品住房的,購房人按購房款的2%繳交;購買高層商品住房或設有電梯的多層商品住房的,購房人按購房款的3%繳交;
已購公有住房的,售房單位按多層住宅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售房款的30%繳交。購房人按購房款2%繳交;
拆遷安置實行產權調換的,安置多層房屋的按安置房評估價的2%,安置高層房屋的按安置房評估價的3%由被拆遷人繳交;
其他住宅和整棟住宅中的非住宅房屋按照同類型住宅維修基金繳交標准繳交;
開發建設單位的自用房屋,多層或高層房屋按同類購房款的2%或3%繳交。
商品房銷售時是歸集維修基金的第一時間;商品房銷售時是宣傳歸集維修基金的黃金時間;商品房銷售時歸集維修基金是房屋保障機制建立的有利時間。開發企業的商品房維修基金的歸集這個時間段是最為關建的時間段,對於歸集維修基金起著中流砥柱的責任,負有義無旁貸的第一責任。
售房單位在售房時應代為歸集首期維修基金。售房單位在申辦《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時應提供物業管理與維修基金歸集方案,在辦理房屋產權初始登記手續時,須將歸集的首期維修基金移交市房產局代管。
關於物業管理企業代收維修基金是否交納營業稅的問題,國家稅務總局1998年12月15日出台《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物業管理企業的代收費用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8]第217號中明確規定原文如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地方稅務局:
關於物業管理企業代收費用是否計征營業稅的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精神,現通知如下:
物業管理企業代有關部門收取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維修基金、房租的行為,屬於營業稅「服務業」稅目中的「代理」業務,因此,對物業管理企業有關部門收取的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維修基金、房租不計征營業稅,對其從事此項代理業務取得的手續費收入應當征當徵收營業稅。
物業在保修期內不得使用維修基金。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屬於人為損壞的,由責任人承擔維修費用,不得使用維修基金。無法確定責任人的,按照受益人原則分攤維修費用:
①物業管理區域內住宅樓房外的共用設施的維修工程,除由專業管理部門維護管理外,其餘部分的維修費用由全體產權人按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②住宅樓房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費用由該幢住宅樓房內全體產權人按所擁有的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
③一幢住宅有兩個或兩個以上單元門的,專屬一個單元全體產權人使用的設施設備的維修費用由該單元門內全體產權人按所擁有的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
④開發企業應根據以上原則依其尚未售出的房屋面積佔全部房屋面積的比例分攤維修費用。
『捌』 成都市房屋維修基金申報程序
成都市房屋維修資金使用申報程序如下:(一)物業管理公司或施工單位在管理信息系統內錄入工程信息。
(二)物業管理公司或施工單位持所需資料到所在地區(市)縣專項維修資金監管機構備案。
(三)所在地專項維修資金分支機構核實無誤後向物業管理公司或施工單位出具備案手續。
(四)物業管理公司或施工單位持備案手續到市監管辦辦理專項維修資金撥付手續;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窗口審查。
(五)物業管理公司或施工單位憑使用通知到市監管辦財務部開具轉帳支票。
(六)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窗口審查,不符合受理條件的,在當場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應當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3個工作日作出核准或者駁回申請的決定。
詳細內容可到成都市城鄉房產管理局網站進入維修資金模塊中的辦事指南的維修資金使用這部分查詢。希望能給你幫助。
『玖』 新房維修基金收取標准2020
根據建設部和財政部165號令《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的規定:
1、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
2、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
(二)售房單位按照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從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房屋維修金的啟用
2007年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規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適用於承重牆、屋頂、樓梯間以及電梯等等。然而,《辦法》規定,若要支出維修基金,需遵循"雙2/3特別多數原則",即占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
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規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最終都要得到房產行政部門或相應管理部門的備案與審核同意才能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