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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保險財務管理

發布時間:2021-09-06 09:34:46

㈠ 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財務管理是在一定的整體目標下,關於資產的購置(投資),資本的融通(籌資)和經營中現金流量(營運資金),以及利潤分配的管理。財務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個組成部分,它是根據財經法規制度,按照財務管理的原則,組織企業財務活動,處理財務關系的一項經濟管理活動。簡單的說,財務管理是組織企業財務活動,處理財務關系的一項經濟管理工作。學習之前先來做一個小測試吧點擊測試我合不合適學會計

為提高企業整體經濟效益,將企業管理的職能化整合為企業管理的整體化,全面預算將聯合管理、聯合行動,大大提高了管理效率,從而增進企業經濟效益。

全面預算實行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結合的主與性編制方法。根據下達需要完成的年度利潤指標,財務人員測算產品的銷售毛利(先計算單位產品的生產成本以及與銷售人員結合市場情況確定出銷售單價),以及年度費用總體預算,從而測算出為完成利潤指標所要達到的最低目標銷售任務。

學習財務管理可以找恆企教育,經過多年的發展,恆企教育業務涵蓋了財經類職業教育、設計類職業教育、IT類職業教育、學歷輔導、職業資格培訓、產教融合、公共培訓、高端課程研發、圖書文化出版等多個領域,致力於為社會培育優質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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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新華保險公司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財務部主要職能如下:
1、及時了解、審核公司原材料、設備、產品的進出情況,並建立明細帳和明細核算,了解經濟合同履約情況,催促經辦人員及時辦理結算和出入庫手續,進行應收應付款項的清算。
公司財務部門在此職能下主要有3個工作任務:
A,仔細並且准確的記錄每天的流水帳,每個月將此流水帳以月度報表的形式匯報給總經理進行審核.
B,審核每天的流水帳,出現問題一定要及時的向總經理進行匯報,出現不明確的資金進入和資金流出問題,必須向總經理確認後,方可執行.
C,督促並監督生產部門,銷售部門以及任何產生資金流的部門.確保他們的資金往來屬於公司許可的規章制度范圍.如有問題,及時向總經理匯報.
2、負責制定公司利潤計劃、資本投資、財務規劃、銷售前景、開支預算或成本標准。制定和管理稅收政策方案及程序。
財務部門在此智能下主要的工作內容是將每張定單的成本核算表建立起來,並且將其完善.完善的同時要將此表格交給總經理進行瀏覽.並且能對非正常的利潤情況加以說明反饋給總經理.同時能夠給出解決此問題的方案.
3、建立健全公司內部核算的組織、指導和數據管理體系,以及核算和財務管理的規章制度。
在此職能下,公司的財務部門主要工作是規范公司財務制度,嚴格按照公司的規章制度來執行每項工作.
4、組織公司有關部門開展經濟活動分析,組織編制公司財務計劃、成本計劃、努力降低成本、增收節支、提高效益。
任何公司都是以利潤最大化為基本原則,吳江百爍公司的財務人員在此職能下的主要任務就是嚴格監督生產和銷售部門的開支作業問題,目的就是盡量做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對每個經濟活動都要進行嚴格的審查和計量.不符合公司規章制度的堅決給予拒絕和警告.
5、監督公司遵守國家財經法令、紀律,以及董事會決議。
遵守法律是每個財務部門的基本職業道德,也是如此.財務人員必須及時的學習國家新出台的法律法規,並及時與總經理進行溝通,使得公司健康的成長.

㈢ 醫療保險管理中心是什麼單位這個單位有什麼業務

醫療保險管理中心是為政府舉辦的經辦醫療、生育保險業務的社會公益類事業單位,隸屬醫療保障局管理。

《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和應急救援標準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根據中國基本醫療保險給付的基本要求,被保險人必須到醫療保險機構報銷看病的醫療費用。一般來說,被保險人必須滿足以下條件。被保險人必須到基本醫療保險指定的醫療機構購葯,或持指定醫院醫生開具的醫療處方到社會保險機構確定的指定零售葯店購葯。被保險人在就診過程中發生的醫療費用,必須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的范圍和支付標准,才能按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被保險人符合基本醫療保險繳費范圍的醫療費用中,高於社會醫療統籌基金起付標准、低於最高繳費限額的,由社會醫療統籌基金按統一比例繳納。

㈣ 醫療保險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城鎮從業人員的基本醫療,合理利用醫療資源,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省城鎮下列單位及其從業人員必須按照本條例參加基本醫療保險:

(一)企業及其從業人員;

(二)機關、事業單位、中介機構、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從業人員;

(三)部隊所屬用人單位及其無軍籍的從業人員。

上述單位的退休人員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建立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實行個人醫療帳戶(以下簡稱個人帳戶)與基本醫療統籌基金(以下簡稱統籌基金)支付相結合的制度。

個人帳戶的所有權屬於個人。統籌基金的所有權屬於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全體人員。

第四條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從業人員雙方共同負擔。

第五條基本醫療保險原則上以市、縣、自治縣為統籌單位,實行屬地化管理。

第六條基本醫療保險費由本省地方稅務機關(以下簡稱徵收機關)征繳。

第二章基本醫療保險費征繳

第七條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從業人員共同繳納。其中用人單位按本單位從業人員月工資總額的5%—7%繳納,從業人員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費率不低於本人月工資總額的2%。

第八條從業人員的月繳費工資額按本人實際工資總額確定,但不得低於所在市、縣、自治縣上年度從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60%,低於部分應當由本人繳納的醫療保險費改由用人單位繳納。

第九條從業人員本人月工資總額超過所在市、縣、自治縣從業人員上年度社會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也不作為核定個人帳戶定額的基數。

第十條用人單位在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獲准成立後30日內,必須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醫療保險登記。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依法終止繳納義務時,應當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將登記情況及時通知徵收機關。

用人單位應當在辦理基本醫療保險登記手續後的10日內,按照有關規定到徵收機關辦理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登記。

第十一條用人單位和從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數額,由用人單位按月向徵收機關申報,並由徵收機關核定。

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數額的,由徵收機關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110%確定應繳數額;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徵收機關按該單位的經濟狀況、從業人員人數等有關情況確定其應當繳納人數和金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並按規定數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後,由徵收機關據實結算。

第十二條基本醫療保險費按月征繳,用人單位和從業人員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向徵收機關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從業人員個人應當繳納的部分,由用人單位從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基本醫療保險費不得減免。

第十三條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工資總額的構成,按國家有關規定計算。

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按國家有關財務規定列支。

基本醫療保險費不計入個人當期的工資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

用人單位不得以為從業人員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為由而降低其工資標准。

第十四條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實行年檢制度。凡未經徵收機關辦理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檢手續的用人單位,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不予辦理工商年檢手續。

用人單位在辦理營業執照注銷手續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先審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基本醫療保險關系終結書。

第十五條從業人員退休後,本人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所在單位也不再為其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十六條用人單位依法破產、關閉以及因其他原因終止的,或改制減員達2/3以上的,其退休人員在退休前實際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不足10年的,應當交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補償金。基金補償金按每名退休人員現年至75周歲的年數乘以同期退休人員平均基本醫療費的標准計算,從清算後變現的資產中一次性繳納,確無能力繳納的,其處理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規定。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七條用人單位因宣告破產、撤銷、解散或者其他原因終止的,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清償其欠繳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及利息、滯納金、罰款。

用人單位合並、分立、轉讓時,由合並、分立、受讓的單位負擔欠繳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及利息、滯納金、罰款。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八條本條例實施前的醫療費欠帳,仍由原渠道解決。

第三章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管理

第十九條從業人員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其個人帳戶。

用人單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25—35%用於建立退休人員和從業人員的個人帳戶,具體分配辦法由省人民政府按照顧年長者原則制定;所余資金用於建立統籌基金。

第二十條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納入社會保險基金財政專戶,專款專用,全部用於從業人員和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條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計息辦法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個人帳戶和統籌基金應得利息分別計算和劃入。

第二十二條個人帳戶不得提取現金,不得透支,超支不補,節余滾存使用。從業人員、退休人員死亡時,其個人帳戶的資金余額可以繼承。

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條例規定為其從業人員或者其他人員增加個人帳戶資金。

第二十四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為從業人員和退休人員建立基本醫療保險檔案,發給基本醫療保險證件。

第二十五條遷離本省或者在本省內流動的,個人帳戶的資金余額可以轉移使用;無法轉移的,應當退還本人。

劃入統籌基金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歸原統籌單位全體參保人員所有,不予轉移,也不退還。

第二十六條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年度預算、決算,應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編制和審定。

第四章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二十七條依照本條例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用人單位的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二十八條個人帳戶用於支付統籌基金支付范圍之外的醫療費;個人帳戶不足支付的,由本人自負。

第二十九條嚴重疾病住院治療的醫療費,按下列辦法支付:

(一)起付標准原則上控制在市、縣、自治縣從業人員上年度年社會平均工資的9%—11%。

(二)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控制在市、縣、自治縣從業人員上年度年社會平均工資的3—5倍。

(三)起付標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主要由統籌基金支付,個人負擔一定比例。對退休人員負擔醫療費的比例,給予適當照顧。

嚴重疾病的范圍,起付標准、最高支付限額的具體標准,起付標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醫療費的分擔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確定。

第三十條起付標准以下、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第三十一條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部分費用的診療項目和乙類目錄的葯品,其個人自付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確定。

第三十二條霍亂、鼠疫等甲類傳染病的醫療費用由統籌基金全部支付。衛生行政部門確認的暴發性、流行性傳染病的醫療費用由人民政府撥專款解決。

第三十三條國家公務員及符合規定的其他人員,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實行醫療補助。

為解決前款規定以外人員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問題,省人民政府可以組織實施補充醫療保險。

第三十四條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時年滿50歲,且按國家規定計算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不足5年的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滿1年後,方能享受統籌基金支付醫療費的待遇。

第三十五條本條例規定的繳費年限包括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

上款所稱視同繳費年限,指本條例施行前符合國家規定的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

第三十六條本條例修訂施行後退休的從業人員,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年限,男性滿30年、女性滿25年的,退休後其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標准按本條例規定執行。

從業人員退休時,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年限未達到前款規定的,繳費年限每少1年,其退休後享受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在規定的待遇標准上相應降低5%。

第三十七條退休人員在退休前實際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滿10年的,退休後原單位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不影響其享受本條例規定的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退休人員在退休前實際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不滿10年,退休後原單位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不享受本條例規定的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三十八條從業人員、退休人員因酗酒、自殺自殘、違法犯罪等支出的醫療費,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因交通肇事及醫療事故等支出的醫療費,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十九條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批准在異地醫療機構治療,退休人員在異地居住1年以上的,其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依照本條例執行。

第四十條從業人員、退休人員在國外或者香港、澳門、台灣地區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依照本條例執行。

第五章基本醫療保險的醫療服務管理

第四十一條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會同計劃、經貿、財政、衛生行政、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確定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

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會同計劃、財政、衛生行政、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確定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目錄、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和支付標准。

使用未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范圍的葯品、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其費用統籌基金不得支付。

第四十二條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會同衛生行政、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管理辦法。

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會同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基本醫療保險定點葯店管理辦法。

勞動保障、衛生行政和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對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葯店的資格實行動態管理。

第四十三條勞動保障、衛生行政、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依據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葯店管理辦法,按中西醫並舉,社區、專科和綜合醫療機構兼顧,方便參保人員就醫的原則,確定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葯店,並向參保人員公布。

第四十四條病人使用個人帳戶時,可以在任何一個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葯店就醫、購葯。

醫療費用按規定由統籌基金支付的,病人應當到指定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

第四十五條統籌基金支付醫療費用,根據總量控制原則,可以實行總額預付制結算。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根據定點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數量、質量及參保人員合法醫療權益保障情況,對預付的統籌基金數量進行調控。

第四十六條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葯店應當遵守國家和本省醫葯衛生和基本醫療保險規定,不得以任何方式損害參保人員的合法醫療權益。

定點醫療機構必須向病人告知有關醫療服務及收費明細情況。

第四十七條基本醫療服務項目的收費標准由省勞動保障和價格管理部門會同衛生行政、財政等部門制定和修訂,並報省政府批准。

基本醫療保險葯品價格,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葯品定價的規定。

違反基本醫療服務項目收費標准和葯品價格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各帳戶不支付超標準的醫療費。

第六章基本醫療保險的組織管理和監督

第四十八條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是本省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的行政主管機關,其職責是:

(一)編制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事業發展規劃;

(二)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統計制度和內部審計制度;

(三)對全省基本醫療保險工作進行監督管理,依法行使行政處罰權;

(四)每年向社會公告基本醫療保險工作情況;

(五)其他應當由行政主管機關履行的職責。

市、縣、自治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照規定,對本行政區域內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工作進行管理和監督。

第四十九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管理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業務,其職責是:

(一)負責辦理基本醫療保險登記;

(二)管理基本醫療保險基金;

(三)對基本醫療保險的醫療服務進行監督;

(四)負責給付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五)提出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出的預算、決算編制建議;

(六)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委託,進行與基本醫療保險有關的檢查和調查工作;

(七)按國家規定負責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保值、增值;

(八)提供有關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咨詢及其他服務;

(九)負責辦理國家及本省規定的其他基本醫療保險事項。

第五十條徵收機關負責辦理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登記;提出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入的預算、決算編制建議;依法征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對繳費單位和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進行監督檢查和違規處理。

第五十一條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葯店的管理和監督,協助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展基本醫療保險工作。

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醫療機構違反醫療衛生和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損害參保人合法醫療權益的行為進行處理。

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大葯品監督管理力度,保證醫療機構和定點葯店為病人提供質量合格、安全有效的葯品;依法對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葯店發生的葯事事故進行處理。

價格管理部門應當對基本醫療保險收費項目和收費標准進行檢查監督,加強管理,對擅自增加收費項目和提高收費標準的行為依法予以處理。

第五十二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每年至少向繳費個人發送一次個人帳戶記錄清單。

用人單位應當每年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和退休人員公布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情況,接受其監督。

第五十三條徵收機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有權核查用人單位的從業人員名冊、工資發放表、財務會計帳冊等有關資料,必要時審計部門應當予以配合。參與核查的部門或者機構應當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

用人單位應當如實提供從業人員名冊、工資發放表、財務會計帳冊等有關資料,不得偽造、變造、謊報、瞞報或者隱匿。

第五十四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有權檢查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葯店在診斷、檢查、治療、供葯及收費過程中執行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情況;有權在支付醫療費用前審驗醫療處方(醫囑)、診療報告單、病案、費用收據等有關資料。必要時衛生行政、葯品監督管理和價格管理等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葯店或其他當事人應當如實提供醫療處方(醫囑)、診療報告單、病案、費用收據等有關資料,不得偽造、變造、謊報、瞞報或者隱匿。

第五十五條定點醫療機構、定點葯店違反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視不同情況,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可以取消其定點資格。

第五十六條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及社會保險基金監事會應當依法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徵收、管理工作進行監督,加強對用人單位和從業人員依法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情況的監督。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年度收支情況應當由審計機關審計後,於次年6月30日前向社會公告,接受社會監督。

第五十七條用人單位和個人有權查詢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個人帳戶繳費記錄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情況,徵收機關、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者其他相關機構應當提供服務。

用人單位和個人有權對徵收機關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徵收工作,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基本醫療保險工作進行監督;有權就與本人有關的基本醫療保險爭議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訴訟。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和個人對基本醫療保險費徵收、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給付中的違法行為有權舉報。勞動保障行政、監察等部門接到舉報後應當及時調查,按有關規定處理,並為舉報人保密。

第五十九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管理基本醫療保險所需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未按本條例的規定辦理基本醫療保險登記、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一條用人單位未按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數額的,由徵收機關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未按本條例規定的數額、期限繳納和代扣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由徵收機關責令限期繳納欠繳的款額及利息;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欠繳額2‰的滯納金,但不同時計繳利息。滯納金並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

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違反有關財務、會計、統計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偽造、變造、謊報、瞞報、隱匿、故意毀滅從業人員名冊、工資發放表、財務會計帳冊等資料,或者不設帳冊,致使基本醫療保險費繳費基數無法確定的,除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紀律處分、刑事處罰外,依照本條例第十一條的規定征繳;遲延繳納的,由徵收機關依照前條規定決定加收滯納金,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四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未按規定給付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其給付;拒不給付的,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定點醫療機構未按規定給付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責令其給付;拒不給付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依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理。

當事人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檢舉、控告。

第六十五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財政部門、徵收機關或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上一級行政機關責令其限期改正,追回被挪用或者流失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對其單位主要負責人、直接責任人分別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按規定將基本醫療保險費記入個人帳戶、統籌基金的;

(二)未按規定將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轉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財政專戶的;

(三)貪污、挪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

(四)違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保值增值規定,造成基金損失的;

(五)擅自減、免或者增加用人單位和從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的;

(六)擅自更改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

第六十六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計部門、徵收機關或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泄露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的,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第六十七條定點醫療機構、定點葯店或其他當事人採用下列行為之一,騙取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拒絕支付基本醫療保險費用或者如數追回已支付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用及利息;情節嚴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其他行政管理部門對有關醫療機構和葯店或者其他當事人處以發生金額2倍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偽造、變造醫療保險證件、醫囑醫案、醫療費憑證的;

(二)謊報、虛列就醫人員名單、診療項目、治療時間、醫用材料、葯品的;

(三)違反政府價格規定,虛報診療項目、醫用材料和葯品價格的。

第六十八條用人單位或者其他當事人對徵收機關或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的徵收基本醫療保險費及利息、滯納金、處罰等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復議、提起行政訴訟。逾期不申請復議、不提起訴訟,又不履行決定的,徵收機關或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八章附則

第六十九條離休人員、老紅軍、二等乙級傷殘退役革命軍人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七十條城鎮個體經濟組織和鄉鎮企業的從業人員是否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由省人民政府決定。

第七十一條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條例制定實施細則。

第七十二條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㈤ 健康保險公司組織架構

同志們:
這次會議,是在全省系統業務轉型發展的關鍵時期,召開的一次非常重要的會議。兩天的會議,內容豐富,重點突出,高效務實。28日上午,**總經理助理傳達了集團公司、總公司和廣東保監局上半年經營形勢分析會精神,三大渠道分別做了下半年工作宣導;28日下午,裴賽進副總經理就推進依法合規經營做了工作安排,企劃部做了經營形勢分析報告,財務管理中心對地市公司財務資源配置方案進行了宣導;今天上午,會議邀請了知名的企業文化專家授課。會前,相關的會議材料我都看過,各位分管總、各個部門對下半年各項工作的安排和部署,我都贊同。上半年,我們的各項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基本符合省公司黨委、總經理室的預期,但從目前的發展態勢來看,下半年我們面臨更加嚴峻的挑戰,這要求全省系統務必堅定信心,全力以赴,把各項工作要求和安排落到實處,確保全面達成今年的各項任務目標。
下面,我代表省公司黨委、總經理室講三個方面的意見:
一、上半年工作回顧
**年,是壽險市場遭遇前所未有挑戰的一年。對於我公司而言,也是近年來發展形勢最為艱難的一年。面對復雜多變的內外部環境,全省系統認真貫徹落實集團公司與總公司各項工作部署,堅持遵循經營規律,扎實推進「服務廣東」建設,狠抓業務發展不放鬆,在多數主要競爭對手出現負增長的背景下,繼續領跑廣東市場,取得了來之不易的階段性成果。
(一)堅決落實積極進取的競爭策略,繼續保持市場領先地位
截止6月30日,公司保費收入(含集團)199億元,市場份額達39.6%,較去年同期上升1.9百分點。在行業發展整體放緩、主要競爭對手出現負增長的情況下,中國人壽成為扭轉行業負增長格局的中堅力量。我公司自營保費收入為192.4億元,同比增長11.4%,超過全國系統6.5的平均增幅近5個百分點。同時,上半年保費收入佔到全國系統的9.8%,保費貢獻度在系統內領先。其中新單保費108.4億元,同比增幅1.3%,超過系統平均增幅2.5個百分點,繼續以10.6%的貢獻度領先兄弟公司。
(二)著力打造綜合優勢,推進三大渠道均衡發展
**年,我公司繼續發揮個險、銀保、團險三大渠道協同作戰的綜合優勢,保障各條線均衡發展,基本達成了總公司下達的各項任務指標。個險渠道突出核心銷售渠道定位,在動態調整中有效推進業務轉型發展。上半年共完成長險首年期交保費20.7億元,預算完成率達63.6%;10年期及以上業務7.9億元,完成總部下達預算的42.1%,雖然進度暫時落後,但完成情況明顯好於去年。同時,通過進一步提高基礎管理水平,隊伍產能得到有效改善。上半年,我們以不到系統一成的銷售隊伍,貢獻了13.8%的短期險保費和15.4%的意外險保費,兩項指標均在系統內遙遙領先。銀保渠道突出規模,兼顧結構,堅決鞏固市場主導地位。受銀保新政的不利影響,在網點駐點受到限制的條件下,銀保渠道以銷售組織、大單開拓作為傳統駐點銷售的有效補充,上半年共完成長險首年保費87.2億元,預算完成率達54.5%;首年期交保費11.8億元,完成總部下達預算的42%。上半年,在廣東銀保全行業出現4.9%負增長的情況下,我公司的業務規模逆市上揚2.3%,對公司的整體市場份額起到了保駕護航作用。團險渠道堅持以效益為中心,加快發展步伐。通過積極開拓大渠道、大行業團險業務,為團險業務轉型提供有效的發展平台;同時重點發展銀行對公、計生保險、信貸保險及旅遊險等四個專項渠道業務。上半年,共完成短期險保費3.8億元,完成總部預算51.6%,意外險保費2.2億元,完成總部預算56.8%。無論從業務規模還是從同比增長、完成進度等多項指標看,公司意外險、短期險發展態勢均為近年來最好水平。
(三)大力推進業務結構調整,加快發展方式轉型步伐
在業務實現平穩較快發展的同時,我們進一步加大結構調整力度,總保費結構、新單結構和短期險結構進一步優化。一是續期拉動效果明顯。上半年,公司續期保費76.1億元,同比增長30.1%,占總保費的比例達到37.3%,較去年同期提高5.7個百分點。二是新單期交率領先行業。上半年的新單保費中,首年期交保費佔比達到30.1%,比去年同期提高了1.3個百分點。新單期交佔比繼續高於行業平均水平,領跑本地市場。三是短期險效益穩步提升。上半年,意外險占短期險的比重達到61%,較去年同期提升2.9個百分點。同時,短期險迅猛發展為結構調整贏得了主動權,上半年綜合賠付率較去年同期下降了10個百分點,效益提升明顯。
(四)著力激發基層活力,加快經營管理模式的創新探索
在加快業務發展的同時,省公司積極探索經營管理模式的創新,重點加強城區和四級機構建設,著力激發基層的活力和動力,提升一線應對市場競爭的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
城區市場方面,通過加大資源投入,提高城區專業機構的經營能力,把資源重點投放到銷售隊伍建設、教育培訓、客戶服務等影響城區競爭能力提升的基礎性、關鍵性領域,推進城區市場競爭力的提升。重點推進城區專業化支公司整合建設,進一步優化城區專業化機構設置,切實提升城區市場競爭能力,全省城區專業化機構由65家整合為58家。在競爭激烈的廣州、佛山、東莞和惠州等區域,組建四家新型營銷服務部,探索公司化組織擴張模式。
四級機構方面,通過完善薪酬分配製度及績效考核體系建設,加大資源配置的傾斜力度,按照「科學統籌,適度放權」的原則,率先在省公司個險部進行了競聘、雙選工作,精兵簡政,人員下沉,進一步理順省、市、縣三級機構的銷售管理職責,省市公司在加強基本法、團隊組織架構和基礎管理等領域的規范化、標准化運作的同時,著重給予四級機構在銷售策劃、業務推動、銷售運營費用等方面的自主權。同時,加強對基層經營管理者的教育培訓,從6月到7月,省公司先後組織舉行了4期全省中高級管理幹部培訓班,著重培訓了三四級機構班子成員,取得了顯著效果。
上述成績,是在上半年宏觀經濟增速放緩、通貨膨脹壓力加大、市場監管趨向嚴格的復雜環境下取得的,是全省系統同舟共濟、迎難而上、奮力拚搏的結果,來之不易,必須予以充分肯定。在此,我謹代表省公司黨委、總經理室,向全省系統幹部員工和營銷夥伴表示誠摯的感謝和崇高的敬意!
上半年,公司的各項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也面臨著一系列制約我們發展的問題和矛盾,亟待解決和突破。一是省級集中後,各級機構管理職責不清晰、管理流程尚未完全理順,難以適應公司應對市場,加快發展的需要;二是省市公司本部服務基層的意識和能力還有待提高,資源配置還有待進一步優化,基層「責權利」不對等的問題始終沒有得到根本性改善;三是基層管理隊伍老化,能力、活力和動力不足,銷售隊伍素質參差不齊、技能弱化、收入偏低等問題成為制約公司發展的瓶頸;四是有些經營管理者發現問題、分析問題的能力偏弱,無法從特殊的事件中發現普遍性問題存在的根源,在解決問題的過程中就事論事,頭痛醫頭,腳痛醫腳,長此以往,掩蓋和積累了公司發展過程中的矛盾,傷害了公司可持續發展的基礎;五是在公司轉型發展的關鍵時期,有些負責人改變現狀、創新突破的動機不足,缺少對歷史負責、對公司負責和對員工負責的責任心和職業精神。
要解決上述存在的問題,各級領導幹部首先要解決人的思想意識問題。尤其是各級機構的「一把手」,要把抓好意識形態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在自己所管轄的經營單位,要圍繞統一思想、堅定信心,強化意願、激發活力去開展工作,充分發揮下屬、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是我們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礎和前提。
二、當前面臨的形勢和任務
從宏觀經濟來看,外部需求疲軟和內部「騰籠換鳥」、「轉型升級」政策加速推進,導致廣東尤其是珠三角用工荒進一步加劇,勞動力成本進一步上升。勞動力用工成本和社會平均工資的上漲導致壽險行業的吸引力下降,「增員難」的問題更加突出。通貨膨脹進一步加劇,加息、存款准備金率上調和信貸緊縮導致銀行的資金壓力加大,存款、短期理財產品對保險的分流作用逐步顯現,保險理財產品收益率比較優勢下降,給銷售帶來一定影響。
從監管環境來看,銀保渠道不允許客戶經理駐點的新政出台,雖然有利於渠道的長遠經營和規范發展,但短期來看,對公司的業務和隊伍產生了一定的影響和沖擊,尤其是二季度以來,銀保業務日均平台下滑,預算目標達成率偏低。
今年上半年,我們遭遇的嚴峻局面,從表面上看,是由於宏觀經濟形勢和市場監管環境造成的,但根本原因,還是在於我們自身的核心競爭優勢不足,無法有效應對外部環境變化帶來的挑戰。市場對每一個參與者都是公平的,今天,我們遇到的困難,競爭對手同樣遇到了,要順利的克服困難,實現更大的發展,關鍵就看誰的承受能力和應變能力更強,誰能夠率先提升核心競爭力。從上半年的業務發展情況來看,我們的優勢較為明顯,只要我們善於運用優勢,充分發揮優勢,就能夠保持和擴大市場領先地位。
一是發展基礎良好。中國人壽作為國內最大的保險公司,我們的基礎是全行業最雄厚的。尤其是廣東公司,經過這幾年的快速發展,我們的市場地位、品牌形象、人才隊伍、財務資源和客戶基礎都在行業內遙遙領先,這是我們克服一切困難,贏得市場競爭的前提條件。
二是國有政策優勢。近10年來,中國經濟的一個突出特徵,就是「國進民退」,資源向政府部門、國有大中型企業集中。我們要清晰的認識這個趨勢,善於運用我們的國有政策優勢,不僅「找市場」,還要學會「找市長」。比如,我們的計生險業務,之所以有今天良好的局面,就是因為我們充分發揮國有優勢,善於「找市長」的結果。再比如,我們的銀保業務,雖然面臨90號文的監管,但前段時間,我在拜訪幾家國有銀行的行長時,他們都表示很希望發展銀保業務,尤其是希望和中國人壽加強合作,進一步做大做強銀保業務。關鍵是接下來我們如何轉變發展方式,建立雙方互利共贏的業務模式。還有我們的團險業務和企業年金業務,我們都要善於發揮國有政策優勢。
三是嚴格監管的機遇。雖然監管機構下發的90號文和10號文在短期內抑制了銀保業務的快速發展,但從中長期看,在規范銀保業務發展、推進銀保業務轉型,促進行業持續健康發展上,這兩個文件有著積極而正面的意義。我們必須看到,市場監管趨向嚴格和規范,是行業發展的必然要求,作為行業的龍頭,我們雖然面臨過渡時期的陣痛,但從長期來看,我們將是行業規范發展的最大受益者,市場上的「攪局者」和實力弱小的公司,必將因為規范監管,生存空間受到擠壓,甚至走向消亡,這正是我們進一步強化渠道建設,完善銀保合作機制,做大做強銀保業務的良好契機。
總之,今年我們的業務發展雖然面臨嚴峻的挑戰,但形勢總體是好的,對我們有利。結合當前的內外部形勢,我們下半年乃至今後一段時期,要重點抓好以下幾項任務:
一是加快發展。發展是解決所有問題的關鍵,是我們的首要任務和中心工作,沒有發展,一切無從談起,我們必須牢牢抓住當前保險業發展的重要機遇期,加大發展力度,在確保完成全年各項任務目標基礎上,能發展多快就發展多快,這是我們贏得主動、贏得優勢、贏得未來的關鍵所在。
二是依法合規。在集團公司的半年會上,袁力總裁指出,防範風險是一個企業賴以生存與發展的生命線。我們要從確保中國人壽健康可持續發展和基業長青的全局高度,採取堅決措施,下大力氣解決好依法合規經營的問題。近年來,在依法合規這個問題上,我們全省系統始終堅持高標准,嚴要求,妥善處置了歷史遺留問題,沒有新發生重大違規案件,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果。接下來,在狠抓業務發展的同時,我們要始終綳緊依法合規這根弦,深入落實上級機構的各項工作要求,鞏固和擴大依法合規經營的成果。
三是強化基層。這個基層,主要是指四級機構。在今年總公司半年會上,集團公司袁力總裁和總公司萬峰總裁都對基層問題給予了高度關注。萬峰總裁在講話中從戰略的高度論述了基層的重要性,從六個方面部署了強化基層的舉措。這幾年,我們廣東公司始終把激發四級機構的活力和動力,提升基層的核心競爭力作為開展工作的重要內容,接下來,我們要貫徹落實總部的要求,進一步推進「服務廣東」建設,關愛基層,服務基層,做到資源向基層傾斜,激發基層的活力和動力;進一步優化省、市、縣各級機構的管理職責和管理流程,做到精簡高效,充分發揮基層應對市場的主觀能動性和靈活性。
三、下半年的工作要求
關於下半年的工作,相關的分管總和部門已經做了宣導和要求,我完全同意。總體思路就是要按照年初省保會既定的工作方針和總體部署,抓推進、抓落實、抓執行。下面,我就幾項重點工作,談幾點要求:
(一)切實增強責任意識,堅決以「保增長」為核心,確保各項任務指標的達成
從目前各項核心指標的日均平台來看,下半年公司業務發展的壓力較大。實現業務平穩健康發展,確保各項指標達成,是對經營管理者最基本的要求。各級領導幹部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調動一切積極的因素,全力以赴的服務和支持一線隊伍,加快核心業務發展。個險渠道要通過優化銷售組織,加強基礎管理、營造銷售氛圍來加快10年期及以上業務發展;同時,要繼續加強銷售隊伍建設,通過新基本法的上線帶來人力發展的新突破,確保人力質量和數量共同提升;重點改善舉績率和人均產能等基礎性指標。銀保渠道要進一步加強渠道維護和開發力度。要按照監管機構要求,切實推進依法合規經營,積極創新,探索業務發展的新模式,要重點加快期交業務發展。團險渠道要繼續堅持以效益為中心,加快發展,積極開拓信貸保險、計生保險、旅遊險等新渠道,逐步調整業務結構,降低綜合成本率。
(二)切實增強憂患意識,從戰略高度謀劃個險轉型發展,發揮銷售主渠道的核心作用
自**年以來,我們在自營保費、首年期交、期交總量等核心指標上相繼實現了對江蘇公司的趕超,今年,我們還將實現續期保費對江蘇的反超。但我們必須看到,剔除銀保業務的優勢,和江蘇公司相比,個險一直是我們的短板,尤其是個險10年期及以上業務,我們一直和江蘇公司存在較大的差距,上半年,我們實現10年期及以上首年保費7.9億元,比江蘇少了2.7個億,給我們未來的續期保費增量帶來很大的壓力。如果沒有10年期及以上業務的快速發展,我們就沒有穩定的、長期的續期保費增量,就存在落後的危機。同時,個險10年期及以上業務的發展水平,是營銷隊伍素質、銷售技能和基礎管理水平的集中體現,是個險轉型發展的重要目標。
我多次強調,個險是公司銷售的主渠道,銀保業務做得再大,主動權還是掌握在銀行的手上。這幾年,我們之所以不斷做大銀保業務規模,尤其是全力以赴的做大銀保期交業務規模,就是要為個險的發展保駕護航,為個險的轉型發展贏得時間和空間。在當前銀保業務面臨政策沖擊的情況下,加快個險的轉型發展尤為緊迫。
近年來,公司業務發展的突出矛盾表現在個險,轉型發展的難點是個險,我們也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去解決,但效果並不理想,個險始終沒有實現有效突破。根本原因在於,我們談個險的轉型發展,始終停留在就事論事的層面,就「個險談個險」,而沒有從整個公司的思想認識、發展理念、組織文化和運營機制等方面去分析問題的根源,探索解決問題的辦法。廣州公司的個險為什麼能夠實現對平安和友邦的反超?根本原因就在於,他們成功的消除了各部門、各經營單位的「亞文化」,形成了統一的公司文化,統一了全體員工的思想,建立了以銷售為中心、為銷售服務的組織文化和運營機制。因此,要推進個險的轉型發展,我們各級領導幹部首先要走出認識的誤區,解決自身和員工思想意識方面存在的問題。對個險轉型發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有沒有深刻認識?員工的思想有沒有統一?傳統的行政官僚文化有沒有打破?服務基層、服務一線的組織文化和運營機制有沒有建立?這些問題,都是影響個險轉型發展的關鍵因素。在這里,就個險發展的問題,我重點強調幾點:
一是要統一思想,深刻認識個險轉型發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各級領導幹部,尤其是主要負責人,首先要抓意識形態工作,解決人的思想認識問題。要引導和教育員工深刻認識到:業務發展是公司的根基,銷售隊伍是我們的衣食父母。要積極主動的改變傳統的行政官僚文化,在員工中間倡導和樹立以銷售為主軸,以基層為中心的服務文化;要堅決的回歸壽險營銷的基本規律,在銷售隊伍中重新塑造營銷文化,激發夥伴幹事創業的激情和動力。在此基礎上,要按照發展的需要和營銷的基本規律,優化公司的運營機制,提升整體運營效率。
二是要增強整體運營服務能力,集中優勢資源重點投入。推動個險轉型發展,不是個險部一個部門的工作,而是整個公司的戰略任務,是一項系統性工程。從營銷員的招募、培訓、留存,再到保單的銷售、出單、理賠和售後服務,任何一個環節存在不足,任何一個部門的工作不到位,都會影響到個險轉型發展的質量。全省系統各級機構要圍繞個險的發展,整合優化銷售和後台資源,提升整體運營效率,為個險的轉型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支持和服務,尤其是今天在座的各地市公司和四級機構的一把手,要從戰略的高度,從事關公司興衰的高度,謀劃個險的轉型發展。
三是要遵循營銷規律,狠抓銷售隊伍建設。抓好拜訪活動量和增員活動量這兩個活動量管理,是做好壽險營銷的基本路徑。在日常經營中,公司與營銷員,不是領導與被領導的行政關系,而是平等的合作關系,公司要逐步減少對營銷隊伍的行政化干預,致力於加強營銷服務支持系統建設,引導和幫助主管做好兩個活動量管理,為夥伴做強做大提供良好的服務和支持。
四是要營造銷售氛圍,激發隊伍發展的意願。營銷離不開氛圍的營造,要按照「服務廣東」的要求,通過關心隊伍,服務隊伍,充分激發夥伴內心的動力,點燃團隊自我發展的意願和熱情,通過內在的激勵和氛圍的營造相結合,掀起銷售的熱潮。
(三)切實增強責權利意識,發揮財務政策「指揮棒」作用,進一步優化資源配置
昨天下午,財務管理中心就《地市公司財務配置標准》和《地市公司財務資源配置評價辦法》兩個方案進行了宣導。兩個方案統一了地市公司渠道以及縣支公司預算政策,明確了各項財務資源在各層級的配置標准,並確定了資源配置的評價方法,對引導各地市公司優化資源配置,確保資源投放的有效性和針對性,具有重要的意義。這兩個方案,其本質都是立足於建立科學的利益分配機制,使各級機構的責權利對等,解決發展活力和動力的問題。其指揮棒作用主要在三個方面:一是資源向基層傾斜。貫徹了全面預算的管控理念,統一了全省系統省市縣三級機構的資源配置標准,在統籌管理與簡政放權之間綜合平衡,積極探索解決四級機構事權下放、財權不足的問題,保證各級單位責權利對等,提高四級機構經營發展的主動性,進一步激發基層的活力。二是資源重點投放。堅持資源聚焦理念,引入了競爭性的分配機制,以經營效益為導向,建立資源投入產出效益標准,最大限度地發揮財務資源的作用。三是引導樹立長期經營理念。針對地市公司資源側重於業務投入而忽視長期規劃投入的現象,這個方案結合三年滾動考核,通過合理評價和有效激勵,鼓勵競爭力較強的單位率先發展,提高自主經營意識,引導競爭力較薄弱的單位科學調整資源投放結構,不斷夯實管理基礎,樹立長期經營和資源統籌管理理念,構築持續經營「體質」。
(四)切實增強服務意識,進一步落實「服務廣東」的要求,激發基層的活力和動力
要深入貫徹落實集團公司、總公司關於強化基層的總體部署,進一步落實「服務廣東」的要求,提升四級機構的競爭力和戰鬥力。一是高度重視。全省系統要認真學習袁力總裁、萬峰總裁在半年會上的重要講話,深刻認識四級機構在公司發展中的重要作用,要把關愛基層、服務基層的理念傳達給每一位員工,每一個崗位,在公司營造工作依靠基層,一切為了基層的良好氛圍。二是合理配置資源。下半年,各地市公司要按照省公司財務政策的導向,加強對四級機構的資源配置。在費用資源緊張、業務發展壓力大的情況下,省市公司本部要進一步厲行節約,規范開支,確保資源向一線傾斜。三是加強隊伍建設。一方面,要利用省公司本部開展競聘、雙選工作為契機,選拔一批優秀員工充實到四級機構,各地市公司要把培養符合發展需要的四級機構管理人才作為一項重要的工作長抓不懈。另一方面,要善於從四級機構管理隊伍中發現人才,選拔人才。要明確和完善四級機構管理人員的選拔、流動、晉升和淘汰機制,要讓那些有作為的四級機構負責人,優先充實到地市公司班子中去,激發基層發展的活力和動力。今年,省公司黨委先後從江門、佛山、惠州選拔了三位優秀的四級機構負責人,充實到所在的地市公司班子,進一步明確了省公司的用人導向。四是繼續抓好新型營銷服務部建設。對前期組建的四家新型營銷服務部,省市公司要及時跟進,加強支持和指導力度,不斷總結發展過程中的經驗和教訓。下半年,要利用省公司本部開展人力資源改革的契機,在尊重員工意願的基礎上,有計劃的組建更多的新型營銷服務部,在實戰中發現人才,培養人才。
(五)切實增強風險意識,大力推進依法合規經營
不管任何時候,依法合規經營都是公司的生命線。針對這個問題,昨天,裴總在會上已經進行了針對性的部署。在這里,我補充強調幾點意見:一是加強教育,深化認識。合規經營、防範風險本質上還是對人的管理,必須切實做好人的工作。要加強法紀教育和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教育,引導廣大幹部員工和營銷員不斷強化法紀觀念、道德觀念和合規意識,築牢依法合規經營的思想防線。我們的業務發展得再好,一旦觸碰了風險防範這根高壓線,一切成績都歸零。二是落實要求,加強防範。這幾年,我們的各項內控制度逐步完善,關鍵是要抓好落實,要進一步深化監督資源整合創新,積極推進「全覆蓋、高效能」的大監督模式,做好風險排查,強化問責機制,提高依法合規經營的水平。三是加強排查,消除隱患。下半年,集團公司、總公司將開展風險專項排查行動,全省系統務必按照上級部署,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抓緊部署,迅速行動;各級機構的「一把手」是第一責任人,要切實負起責任,確保專項排查行動平穩、有序、順利進行。四是繼續做好維穩工作。重點是妥善處置老保險員歷史遺留問題。前期,省公司和相關地市公司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果,受到了省委、省政府、總公司和監管部門的高度肯定。下半年,各級機構要繼續高度重視,一方面,按照既定的原則和方案,積極處理相關問題;另一方面,要保持高度警惕,做好應急預案,防範群體性事件發生,為公司發展營造良好的環境,為維護社會穩定作出貢獻。
同志們,下半年的是業務發展的關鍵時期,我們的使命艱巨而光榮。我們全體同仁務必認清形勢,堅定信心,積極進取,全面完成開局之年的各項任務,奠定「**」發展的良好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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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人保財險財務管理崗位

隨著中國經濟持續、快速的發展,保險需求日趨旺盛,為保險業發展奠定了基礎。保險企業規模不斷擴張,各種創新業務不斷推出,以基層機構為主體的傳統分散化財務管理的缺陷越顯突出,如資金使用效率低下、財務信息透明度不足且時效性差、各財務主體會計制度及政策不統一等。信息技術的高速發展和應用,對企業生產活動和管理方式產生了重大的影響,為財務集中管理提供了信息支持,財務集中管理盡可能把能夠標准化、統一化、專業化操作的財務環節都予以整合,保證企業整體戰略目標的一致和信息流、資金流、單證流的統一,以達到強化內部管理、防範財務風險、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及促進公司穩步健康發展等目的,財務集中管理已經成為保險企業財務管理的趨勢。
保險企業財務集中管理一般有兩種形式,即總部集中和省級集中。主要以人保財險為例,對省級財務集中管理進行系統化分析,總結人保財險省級財務集中管理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問題,對問題進行原因分析並提出解決措施。
實施財務集中化管理還可以強化保險公司內部的全面預算以及全面費用控制,提高企業的財務管理控制能力。
首先,保險公司應該對財務管理信息系統進行擴容,重點將保險公司的各類信息化管理系統整合涵蓋入財務信息系統之中,加強保險公司內部所有涉及財務工作相關信息資源的整合以及共享力度。
其次,在財務信息系統的建設上,應該強化安全管理,避免由於財務信息系統漏洞導致財務風險問題的發生,特別是在財務信息系統的構建過程中積極採用數字簽名、訪問控制、安全證書等安全防護技術,在財務信息系統內部構建多層次的安全控制體系。第三,拓展財務信息系統的功能模塊設計,財務集中管理對於財務信息系統的要求更為全面復雜。因此,在財務信息系統的設置上應該進一步的拓展功能模塊設置,具體而言應該包括保險核心業務管理、理賠管理、薪金稅務管理、預算管理、合同保險管理以及審批控制、問題庫與消息中心等模塊,真正實現依靠財務信息系統完成財務集中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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