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村裡人想自己建立一個基金會,這個基金會的方案應該怎麼寫
建議找一下類似的基金會網站看看
⑵ 農村成立基金會的資金來源有那些
農村成立基金會的資金來源,主要是村民聯合就是場外融資所得來的。
⑶ 村裡能隨便成立一個基金會嘛
不可以,設立基金會要有必備的手續才行。
⑷ 農村黨支部可以成立基金會嗎
不可以
農村合作基金會興起於上世紀80年代中期,至1999年1月被國務院嚴令全國統一取締,經歷了十多年的興衰。
農村合作基金會是主要依賴於農戶的資金注入的准正規金融組織,其經營活動歸農業部而不是中國人民銀行管轄,並迅速呈現星火燎原之勢。大多數農村基金會的運作都違背了合作基金會的互助宗旨,把農村基金會變成了辦理存貸業務的第二個農村信用社。
到1996年,農村合作基金會的存款規模達農村信用合作社的九分之一。然而,由於普遍的高息吸存、內部管理混亂、基層政府行政干預及缺乏必要的金融監管,農村基金會很快出現了大面積的兌付風險,甚至在局部地區出現了擠兌風波。1996年,中央發布《國務院關於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農村基金會進入了整頓發展階段。1997年11月,中央決定全面整頓農村合作基金會。農村合作基金會自身積累的矛盾也突然表面化,並在部分地區釀成了危及農村社會及政治穩定的事件。1999年1月,國務院發布3號文件,正式宣布全國統一取締農村合作基金會。經過清產核資、分類處理、清收欠款和存款兌付等階段,各地農村基金會得到了徹底清理。但由此帶來的資產損失相當嚴重。由鄉鎮政府向銀行申請貸款兌付基金會債務,給鄉鎮財政造成壓力較大,廣大農民也被轉嫁了相當部分的債務負擔。
⑸ 農村合作基金會是否合法
農村合作基金會,是社區內為農業、農民、農村服務的資金互助組織,不是金融機構。 徽標
農業部負責制定有關的政策法規,指導農村合作基金會的管理和發展。地方農業行政部門為農村合作基金會的主管部門。中國人民銀行依法對農村合作基金會的業務活動進行監督,並會同農業行政部門對違反規定辦理存貸款業務的行為進行處理。
農村合作基金會要維護其合法權益,規范其行為,有關部門要一如既往指導和支持農村合作基金會健康發展。
堅持正確方向。要做到「四堅持」、「四防止」:即堅持互助性,防止辦成金融機構;堅持社區性,防止資金外流;堅持群眾性,防止走「官辦」道路;堅持民主性,防止變成領導幹部「小金庫」。
建立健全制度。
強化監督管理。
要通過上述工作,做到辦會方向正確,辦會質量提高。
⑹ 村裡成立自己的基金會要政府批准嗎
要的
基金會是金融互助組織屬於民間金融組織
民間金融組織要到當地人民銀行備案
也要到當地工商或者民政部門登記才可以合法運行運營。
⑺ 農村成立公益基金會資金額度有規定嗎
成立公益基金會,資金額度有規定嗎?我覺得肯定會有規定的
⑻ 農村基金會成立於哪一年
不知道您說的是不是農村合作基金會。
萌發階段(1984年至1986年)早在1983年下半年,黑龍江、遼寧、江蘇等地的一些鄉村,為有效地管理和用活集體積累資金,通過清理整頓集體財產,試行集體資金「隊有村管」或「隊有鄉管」等辦法,利用所統管的集體資金在鄉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有償借用,進行內部融資。
改革試驗階段(1986年至1991年)1986年8月,中央指出:在不開展存貸業務的情況下,這種在內部相互融資的辦法應允許試行。後來又指出通過中國農業銀行在信貸業務上予以指導。中央對農村合作基金會的鼓勵、支持、試驗及推廣,使得全國農村合作基金會蓬勃發展。1986年底至1988年底是農村內部資金融通總量增長最快的時期,兩年間增加了約40億元。到1992年,全國已建立的以農村合作基金會為主要形式的農村合作金融組織,鄉(鎮)一級1.74萬個,村一級11.25萬個,分別占鄉(鎮)總數的36.7%和村總數的15.4%,年末籌集資金164.9億元。其中,四川、江蘇兩省以上指標均已超過20億元,河北、山東兩省也接近20億元。
⑼ 有限責任公司可以在村裡設立公益專項基金並自己管理么需要成立基金會或委託其他基金會管理求高人指點
有限責任公司可以在村裡設立公益專項基金的,設立公益基金需要向政府,金融管理部門,工商,全國紅十字會等部門備案設立專門的基金賬戶由專人負責公益的使用審批,目前設立公益基金只是接受其他機構監督日常管理還是由設立方負責派人進行專款專用日常管理的。同樣也可以由第三方進行基金運作,費用參照中國紅十字會公益活動費用指南。一定要取得許可才可以設立,一定要備案辦理相關審批手續才可以進行金融活動,一定要設置專門的基金賬戶專款專用。滿足相關條件才是合法機構公益基金國家認可否則沒有手續是非法會被國家取締甚至追究法律責任的。
⑽ 村裡要成立基金會怎麼寫方案
按照置頂貼,指導貼,來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