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價格調節基金的稅率是怎麼確定的
價格調節基金的稅率是怎麼確定的?
以實際繳納的流轉稅額為計稅基礎,即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一般稅率為0.1%--0.2%,具體看各地稅務局規定.
2. 價格調節基金是什麼時間開始徵收的用途是什麼什麼時間停徵
價格調節基金,是國務院(1988)23號文件《關於試行主要副食品零售價格變動給職工適當補貼的通知》中開始要求徵收的,此後全國先後有22個省區的部分市縣實施了價格調節基金制度。 但進入新世紀(14.18,-0.40,-2.74%),由於征管困難和經濟通縮的到來,這一基金在很多地方停止徵收,有的雖未明確停止徵收,但已無來源。 1998年5月1日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章第二十八條規定:政府可以建立重要商品儲備制度,設立價格調節基金,調控價格,穩定市場。這被認為是此次設立價格調節基金的法律依據。 目前全國各地正在集中出台價格調節基金管理辦法,並表示從9月或10月開始向生產經營企業和個體戶徵收這筆資金。
3. 價格調節基金如何做會計分錄:
價格調節基金做的分錄是
借:管理費用-價格調節基金
貸:現金
價格調節基金應該先計提營業稅金及附加,即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付價格調節基金
借:應付價格調節基金
貸:現金
4. 「價格調節基金」是什麼意思按照什麼來計提的
價格調節基金,是政府為了平抑市場價格,用於吞吐商品、平衡供求或者支持經營者的專項基金。
(一)住宿業(包括各類賓館、旅店、招待所等)按營業收入(含會議室收入)的3%計征。
(二)餐飲業按應納營業稅額的10%計征。
(三)服務業(包括美容美發、保健服務、洗浴、照相、休閑健身、網吧、茶飲、文化娛樂業以及中介等)按應納營業稅額的5%計征。
(四)廣告業按廣告收入的1%計征。
(五)電力、郵政、電信、鐵路和其他信息傳輸服務業按營業收入的0.1%計征。
(六)采礦業(包括煤炭、金礦石、鐵礦石、鋁土礦等)按照「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恢復,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企業每生產、銷售1噸徵收1元。
(七)煙草生產加工企業按應納增值稅額的0.35%計征,卷煙批發企業按營業收入的0.1%計征。
(八)房地產開發企業(包括建築、安裝企業)按工程造價的0.15%計征。
(九)從事石油銷售的單位或個人,按增值稅入庫級次劃分各單位收入的5%計征。
(4)安陽縣價格調節基金管理辦公室擴展閱讀:
價格調節基金的主要使用方向是:用於實施價格調控措施時對主要生活必需品相關的生產者、經營者或消費者造成的損失給予適當補償。支持農畜產品和主要副食品生產、流通、儲運,防止副食品等農產品價格的暴漲暴跌。自然災害救濟。
特別是發生特大洪澇災害、地震和疫病時,用於群眾生活必需品、抗災救災用品、疫疾防治用品的緊急組織調運。使用價格調節基金對農業生產資料經營企業或者直接向農戶提供生產資料價格補貼。
價格信息服務。使用價格調節基金支持價格監測和信息發布,向消費者、經營者、生產者免費提供價格信息。
5. 價格調節基金怎麼做會計分錄
按現行新會計准規定,則「價格調節基金」不在「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營業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和教育費附加等相關稅費,與投資性房地產相關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在本科目核算。
因此,「價格調節基金」應當計入「管理費用」科目,
1.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價格調節基金
貸:其他應付款-價格調節基金
2.上交時:
借:其他應付款-價格調節基金
貸:銀行存款
3.如果不採取計提方式,上交時:
借:管理費用-價格調節基金
貸:銀行存款;
4.如果在企業籌建期間發生的土地價格調節基金是可以列入長期待攤費用的。
6. 新建項目繳納價格調節基金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港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國務院、省政府的有關文件規定及省發展改革委《關於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運用價格調節基金加強和改善價格調控的通知〉精神,進一步搞好全省價格調節基金工作的通知》(豫發改價調〔2006〕548號)精神,根據周邊縣市基金徵收范圍、標準的情況,結合我市實際,現就調整我市價格調節基金徵收范圍、標准和徵收方法等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價格調節基金徵收范圍、標准
(一)住宿業:仍按經營收入的1.5%。
(二)餐飲業(含旅遊業附屬的飲食業)按營業收入的0.5%計征。
(三)服務業(美容美發、保健服務、洗浴、照相、休閑健身、文化娛樂業以及中介等服務業)仍按營業收入的1%計征。
(四)房屋出租按租金收入的1%計征。城區房地產交易按成交額的0.5%計征。
(五)建築、安裝、裝潢等施工企業,按承攬工程造價的0.25%計征。
(六)廣告業按廣告經營收入的1.5%計征。
(七)采礦業(包括煤炭、金礦石、鐵礦石、鋁礦石、採石業等):煤炭行業按原煤銷售量每噸3元計征;其他礦產資源行業按銷售量每噸1.5元計征。
(八)煙草生產企業按納稅額的0.3%計征。卷煙批發流通業按營業收入的0.15%計征。
(九)電力、電信和其他信息傳輸服務業按營業收入的0.1%計征。
(十)房地產開發企業按工程造價的0.15%計征。
二、基金徵收管理辦法
(一)為確保價格調節基金專款專用,價格調節基金管理辦公室負責基金徵收的管理,由市財政部門在銀行開設價格調節基金專戶,對價格調節基金進行專戶管理;各單位(含代征單位)應於每月10日前將上月徵收的價調基金納入基金賬戶。
(二)徵收價格調節基金統一使用由財政部門提供的「河南省行政事業性收費基金專用票據」,使用時加蓋「新鄭市價格調節基金管理辦公室財務專用章」。
(三)對逾期不繳納價格調節基金的單位或商戶,依照有關規定,每日處以應繳金額5‰的滯納金;拒不交納的,價格主管部門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河南省價格監督檢查條例》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進行處罰。
三、價格調節基金的減免條件和辦法
價格調節基金原則上不得減免。符合下列條件的,可申請減征或免徵價格調節基金:
(一)經省、鄭州市稅務部門批準的全額免稅企業,在免稅期間免徵價格調節基金;部分免稅的企業,要相應免徵部分價格調節基金。
(二)殘疾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免徵價格調節基金。
(三)停產企業下崗職工從事個體經營的,減半徵收價格調節基金一年。
(四)因不可抗拒使企業遭受嚴重自然災害的,可在一定期限內減免或免徵價格調節基金。
(五)其他可以申請減免基金的情況。
凡申請減免繳納價格調節基金的單位或個人,應填寫《新鄭市價格調節基金減免申請書》,並附減免報告一式三份及年度財務報表,送交新鄭市價格調節基金管理辦公室。對符合減免條件並提出減免申請的單位或個人,從提供所需材料之日起30日內,市價格調節基金管理辦公室進行審查,並根據許可權由市價格調節基金管理領導組或市價格調節基金辦公室批復。
四、價格調節基金的使用
價格調節基金實行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原則。使用價格調節基金,須有使用單位提出使用申請,市價格調節基金管理辦公室審核,報請市政府批准後方可撥付使用。價格調節基金主要用於以下幾個方面:
(一)與居民日常生活關系密切的重要商品價格出現劇烈波動時,進行市場價格平抑。
(二)在發生水災、旱災、疫情等突發事件時,進行市場價格平抑。
(三)肉、蛋等城市居民日常生活所需重要副食品的儲備。
(四)用於對困難群體的動態價格救助。當基本生活必需品價格大幅度上漲,或者政府提價影響低收入群體基本生活時,可使用價格調節基金對低收入困難群體提供生活必需品動態價格補貼。
(五)用於為保障供給、促進流通和結構調整進行的政府資助。當市場供不應求造成價格持續上漲時,可運用價格調節基金支持生產基地建設;支持價格信息發布,向消費者、經營者、生產者提供價格信息;支持與副食品等農產品相關的科研活動和科技成果的引進,示範及推廣;扶持科技含量高、無公害、綠色環保等農產品的生產。
(六)用於政府規定的其他調控價格的相關工作。
(七)用於價格調節基金日常管理費用。包括代征單位徵收價格調節基金手續費及任務完成獎勵費用、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經費、政策宣傳費用、基金項目調研、專家論證、評審以及聘用中介機構審計監督等費用。
五、其他
本通知之下發之日起執行。以前凡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有關規定停止執行,以本通知為准。
二○○七年七月十九日
7. 價格調節基金的各省情況
雲南省
雲南省級財政每年從預算中安排1億元資金,納入省級價格調節基金使用和管理,與此同時再向社會徵收一部分資金用於調節基金。省政府近日印發 了雲南省價格調節基金管理實施細則(暫行),這筆價格調節基金,將作為調控重要商品價格,保持市場價格基本穩定的專項資金,其中每年用於發放低收入群體臨 時價格補貼的比例,原則上不低於年度價格調節基金總額的60% 。
海南省
2016年3月6日從三亞市物價局獲悉,三亞市已向三亞各大酒店、景區正式下發通知,即日起停止徵收價格調節基金,並明令禁止以其他名目徵收相關費用。
據了解,三亞市自2000年1月開始徵收價格調節基金,徵收范圍包括三亞市轄區內的景區和旅遊飯店等。徵收標准方面,景區被劃分為兩類,按每張門票3元或5元繳納,旅遊飯店被劃分為5類,每人每天根據酒店檔次不同需繳納2元至11元不等的價格調節基金。從即日起,根據《三亞市財政局關於轉發財政廳關於取消、停止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項目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停止徵收價格調節基金後,各旅遊景區票價含價格調節基金的要及時調整票價,重新製作票價公示牌對外公布,價格調節基金徵收公示牌上交三亞市價格調節基金征管辦公室。
8. 閩價格調節基金按多少
省級價格調節基金徵收項目和標準是:(一)全省成品油批發行業按成品油銷售收入的0.08%徵收; (二)省級電網按電力銷售收入的0.08%徵收;(三)全省天然氣批發行業按天然氣銷售收入的0.08%徵收;(四)全省基礎電信運營商按電信業務收入的0.08%徵收;(五)省人民政府批準的其他項目和標准。」 市縣徵收的部分項目延續了「30號文件」的徵收范圍,對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重要商品消費關系密切的部分高利潤、高消費或享受型行業進行徵收,有些項目還下調了徵收標准,與其他許多省、市的徵收范圍相比,不僅范圍較小而且徵收的比例也較低。目前,市縣主要在餐飲業、娛樂業、建築業、住宿業等范圍內徵收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比例分別為1.5%、1%-2%、0.2%-0.5%、4%。各市(縣)人民政府還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在上述范圍內確定具體的徵收項目和標准。同樣,為相應增強當地調控價格的經濟實力,市、縣級政府也增加了一些基金徵收的來源項目。據此,《辦法》第九條規定:「市、縣級價格調節基金徵收項目和標準是:(一)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非公益性項目按營業額的0.1%-0.5%徵收;(二)建築業按營業額的0.1%-0.5%徵收;(三)娛樂業按營業額的1%徵收;(四)餐飲業按營業額的1%徵收;(五)住宿業按營業額的1%-2%徵收;(六)省人民政府批準的其他項目和標准。市、縣(區)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項目和標准范圍內確定具體的徵收項目和標准,並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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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價格調節基金停止徵收了嗎
根據《財政部關於取消、停徵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項目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11號)文件的規定,停徵價格調節基金。該基金停止通過向社會徵收方式籌集,所需資金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通過地方同級預算統籌安排,保障調控價格、穩定市場工作正常開展。本通知自2016年2月1日起執行。
10. 工程施工我繳納了價格調節基金,可是工程結算時,建設單位不給,說沒有標明:價格調節基金要進入工程結算。
價格調節基金是稅金附加,屬於稅前抵扣的,在工程價格中的稅多那欄,應該由建設單位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