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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基金會教師一等獎

發布時間:2021-04-02 15:37:34

『壹』 中國有哪些教育方面獎項,關於教師個人的獎項,或者教育機構獎項。獲獎資格等等。

教育基金會有:優秀鄉村教師獎、優秀中小學校長獎。優秀「雙師型」教師獎、優秀職業院校校長獎、普通高校優秀教學獎。『教育功臣』獎、「徐特立」獎。

每個省都有自己的教育基金會,就連學校有的也有自己的教育基金會。是有獎項區別的。

『貳』 寶鋼獎學金的寶鋼教育獎獎勵金額和獎勵名額

寶鋼教育獎獎勵金額和名額分別為:

1、寶鋼優秀學生獎:金額為1萬元/人,名額400名左右;

2、寶鋼優秀學生特等獎:金額為2萬元/人,名額30人左右;

3、寶鋼優秀教師獎:金額為1萬元/人,名額200~300名;

4、寶鋼優秀教師特等獎:金額為10萬元/人,名額10名;寶鋼優秀教師特等獎提名獎:金額為3萬元/人,每年名額不定。

(2)教育基金會教師一等獎擴展閱讀:

評審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模範遵守國家法律和校紀校規,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行為習慣,誠實守信。

2、勤奮學習,成績優秀,具有一定的學習能力、創新能力、動手能力、靈活運用知識能力、口頭與書面語言表達能力。「創新創業」實踐中取得突出成果。

3、尊重師長,友愛同學,樂於助人,積極參加社會實踐和公益活動,能承擔社會工作,具有團結協作精神。

4、積極參加體育鍛煉,身心健康,樂觀進取。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寶鋼教育獎

『叄』 教育部教師發展基金會頒發的先進工作者證書相當於唧個級別

是合法的,它簡稱中國教師基金會,宗旨是促進教師發展。基金會登記管理機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業務主管單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肆』 關於印發《中國地質大學(北京)朱訓青年教師教育獎勵基金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中地大京發〔2012〕74號)

各單位、各部門:

現將《中國地質大學(北京)朱訓青年教師教育獎勵基金管理辦法(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學習並遵照執行。

附件:中國地質大學(北京)朱訓青年教師教育獎勵基金管理辦法(試行)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

2012年10月8日

附件: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朱訓青年教師教育獎勵基金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宗旨

第一條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朱訓青年教師教育獎勵基金由中國地質大學原校長朱訓先生捐資設立,用於獎勵中國地質大學(北京)為發展地質教育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的優秀青年教師,激勵廣大青年教師教書育人、刻苦鑽研、勇於創新,努力建設地球科學領域世界一流大學。

第二條 朱訓先生1930年5月出生,江蘇阜寧人,新中國地礦事業的領導人,找礦哲學學科的創始人,為中國地質工作和地質教育事業做出重大貢獻。他曾任地質礦產部部長、黨組書記兼全國礦產儲量委員會主任,全國政協秘書長兼政協機關黨組書記,全國政協港澳台僑委員會主任;是中國共產黨第十二屆至十四屆中央委員,第八屆全國政協委員,第九屆全國政協常委;曾先後兼任中國礦業聯合會會長,中國地質學會理事長,中國自然辯證法研究會理事長,全國地學哲學委員會理事長,中國地質災害研究會理事長,中國地質大學校長,歐美同學會副會長兼留蘇分會會長;教授級高級工程師,國際歐亞科學院院士,俄羅斯自然科學院榮譽院士,烏克蘭國立礦業大學名譽教授,俄羅斯南俄理工大學名譽博士,俄羅斯總統勛章和烏克蘭國家勛章獲得者。

第二章 基金來源

第三條 本基金共計人民幣50萬元。

第四條 本基金為動本基金,每年評選一次,進行獨立核算。

第三章 組織管理

第五條 學校成立朱訓青年教師教育獎勵基金管理委員會,由人事處、教務處、研究生院、科技處、學科建設辦公室、教育基金會等部門負責人和教師代表組成,委員會辦公室設在人事處。

第四章 獎勵范圍與評選條件

第六條 本基金獎勵范圍為在教育教學、科學研究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40歲以下的青年教師,每年評選出5至10名,每人獎勵6000元。

第七條 本基金評選條件為:

1.學校在編在崗青年教師並在教師崗工作滿三年,愛國愛校,熱愛地質教育事業,關心學校發展,教書育人,為人師表,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團隊精神。

2.主講本科生課程,本年度教學質量評價為良好或優秀。

3.重視教學內容、教學方法的改革和教材建設,或指導學生開展課外學術活動、科技創新,並取得突出成績。

4.在科學技術研究方面勇於創新、學術成果顯著。

第八條 學校授予本基金獲獎教師「朱訓青年教師獎」榮譽稱號。

第五章 評選程序

第九條 本基金評選程序為:

1.個人申報,學院推薦。每年上半年發布評獎通知,符合條件的教師提出申請,各學院根據評選條件擇優推薦並提交相應推薦材料。

2.組織評審。人事處匯總各學院推薦材料,會同教務處、研究生院、科技處進行初審,基金管理委員會就初審材料組織評審。

3.結果公示。基金管理委員會就評審結果在學校范圍內進行公示,無異議後由學校以文件形式正式公布,並呈送朱訓先生備案。

4.頒發獎勵。每年校慶前,學校為獲獎教師頒發「朱訓青年教師獎」榮譽證書和獎金。

第六章 其他

第十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基金管理委員會負責修訂和解釋。

『伍』 中國教師發展基金會給2014年教育系統的優秀老師發獎金嗎

是否發獎金,學校應該掌握

『陸』 仁壽縣省農村義務教育學校貢獻獎的教師獎

您好,可以看看
四川省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貢獻獎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激勵老、少、邊、窮地區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認真投身教育事業,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四川省教育基金會決定利用「廣州助學基金」的增值資金,設立「四川省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貢獻獎」項目,對長期從事農村義務教育工作並做出突出貢獻的優秀教師進行獎勵。
第二條四川省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貢獻獎的評定工作在四川省教育基金會的組織領導下,委託市(州)、縣(市、區)教育局(教育基金會)組織實施。
第二章 獎勵對象、標准、條件
第三條獎勵對象為省內農村(不含縣城)義務教育學校教師。重點獎勵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民族地區、集中連片特困地區、革命老區等「老、少、邊、窮」地區農村(不含縣城)義務教育學校(教學點)中,在教育教學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優秀教師。偏遠山區學校(教學點)中家庭經濟困難的優秀教師優先予以獎勵。
第四條獎勵標准為每名獲獎教師獎勵資金2000元,同時頒發「四川省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貢獻獎」榮譽證書。
第五條 申請獎勵教師的基本條件:
1.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忠誠黨的教育事業,具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和敬業精神,模範履行教師職責,得到學校和社會的良好評價;
2.治學嚴謹,師德高尚,關心愛護學生,關注學生發展,認真教書育人,做好學生管理,切實踐行《教師職業道德規范》,事跡突出;
3.在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育教學第一線工作六年以上的在崗教師;
4.近六年教育教學任務完成較好,考核合格;
5.近六年曾獲得縣級部門或以上表彰、表揚或獎勵。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師,不得提出申請: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2.違背教師職業道德規范,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3. 違反學校管理制度,組織或參與罷課、變相罷課、怠工等行為。

第三章 申請、審批程序
第七條四川省教育基金會每年5月底前將獎勵名額分配下達到各市(州)教育局(教育基金會),市(州)教育局(教育基金會)於6月15日前分配下達到相關縣(市、區)教育局(教育基金會),縣(市、區)接到通知後應在6月底前將名額分配下達到相關學校,並組織開展申請、評審工作。
第八條學校負責本校教師的初審及推薦工作。凡符合條件的教師皆可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提交《四川省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貢獻獎申請評審表》(見附件2,簡稱《評審表》)並提供相關材料。學校收到教師申請後,對申請教師的資格、條件進行初審。經初審通過的教師名單,必須在校內進行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學校將《評審表》及相關材料報送縣(市、區)教育局。
第九條 縣(市、區)教育局(教育基金會)按下達的名額,組織對學校推薦上報教師的材料進行評審,並填寫《四川省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貢獻獎教師名單匯總表》(見附件3),連同《評審表》於7月底前報市(州)教育局(教育基金會)。
第十條 市(州)教育局匯總填寫《四川省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貢獻獎教師名單匯總表》,連同《評審表》於8月10日前報四川省教育基金會。
第十一條 四川省教育基金會對各市(州)上報的材料組織終審,確定受獎勵教師名單,並於8月底前在四川教育網等相關媒介公布終審結果,並公示5個工作日。
第十二條 終審結果公布後,四川省教育基金會將獎勵資金撥付到市(州)教育局(教育基金會),縣(市、區)教育局(教育基金會)應在9月底前,將獎勵資金按標准發放給受獎勵教師。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三條 各地各校應嚴格按照本《辦法》的相關規定,認真做好申請、評審、推薦等工作,確保公開、公平、公正。因工作不嚴謹,程序不規范,出現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的,取消學校及候選人參評資格。情節嚴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門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第十四條嚴格獎勵資金管理,切實做到專款專用,嚴禁截留、擠占、挪用或滯留。否則,將依據國務院《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嚴肅處理。
第十五條 縣(市、區)教育局要建立四川省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貢獻獎教師檔案(包括電子檔案)。由受獎勵教師簽字的獎勵資金簽收單一律造冊登記並保存,以備四川省教育基金會和有關部門檢查。
第十六條 已經獲得本項目獎勵的教師,原則上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獎勵。
第十七條市(州)、縣(市、區)教育局(教育基金會)可根據本辦法,制定獎勵教師條件、評審辦法等具體細則。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試行,試行期三年。由四川省教育基金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柒』 "教師和教育工作者獎勵規定"是部門規章嗎

為了鼓勵我國廣大教師和教育工作者長期從事教育事業,獎勵在教育事業中作出突出貢獻的教師和教育工作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制定本規定。
1998年1月8日發布
教人[1998]1號
第一條
第二條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對長期從事教育教學、科學研究和管理、服務工作並取得顯著成績的教師和教育工作者,分別授予「全國優秀教師」和「全國優秀教育工作者」榮譽稱號,頒發相應的獎章和證書;對其中作出貢獻者,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人事部門授予「全國模範教師」和「全國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榮譽稱號,頒發相應的獎章和證書。
第三條「全國優秀教師」、「全國優秀教育工作者」的基本條件是: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模範履行職責,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堅持素質教育思想,熱愛學生,關心學生的全面成長,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在培養人才方面成績顯著;
(二)認真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在教學改革、教材建設、實驗室建設、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方面成績突出;
(三)在教育教學研究、科學研究、技術推廣等方面有創造性的成果,具有較大的科學價值或者顯著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
(四)在學校管理、服務和學校建設方面有突出成績。
第四條獎勵「全國模範教師」、「全國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和「全國優秀教師」、「全國優秀教育工作者」,每三年進行一次,並於當年教師節期間進行表彰。
第五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向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推薦「全國模範教師」、「全國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和「全國優秀教師」、「全國優秀教育工作者」的比例控制在本地區教職工總數的萬分之二以內,其中「全國模範教師」、「全國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的比例不超過本地區教職工總數的十萬分之六。解放軍、武裝警察部隊獎勵人選的推薦比例另行確定。
第六條獎勵「全國優秀教師」、「全國優秀教育工作者」的工作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會同全國教育工會、中國中小學幼兒教師獎勵基金會統一組織領導;獎勵「全國模範教師」、「全國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的工作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人事部門統一組織領導,負責組織評審和批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解放軍、武裝警察部隊推薦的相應獎勵人選。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分別會同當地教育工會、教師獎勵組織和政府人事部門負責組織本地區的「全國優秀教師」、「全國優秀教育工作者」和「全國模範教師」、「全國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人選的評審和推薦工作。
解放軍總政治部負責解放軍和武裝警察部隊獎勵人選的評審和推薦工作。
第七條「全國模範教師」、「全國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的獎章和證書,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人事部門頒發;「全國優秀教師」、「全國優秀教育工作者」的獎章和證書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頒發,或者由其委託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解放軍總政治部頒發,並在評選當年的教師節舉行頒獎儀式。「全國模範教師」、「全國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的獎章和證書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人事部門統一製作。「全國優秀教師」、「全國優秀教育工作者」的獎章和證書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統一製作。
第八條教師獎勵工作應堅持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的原則。「全國模範教師」、「全國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和「全國優秀教師」、「全國優秀教育工作者」享受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會同中國中小學幼兒教師獎勵基金會頒發的一次性獎金。其中,「全國模範教師」、「全國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按照人事部人核培發[1994]4號文件規定,享受省(部)級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待遇。尚未實行職務工資制度的民辦教師,獲得「全國模範教師」、「全國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榮譽稱號時,獎勵晉升工資的具體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九條「全國模範教師」、「全國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和「全國優秀教師」、「全國優秀教育工作者」稱號獲得者的事跡和獲獎情況,應記入本人檔案,並作為考核、聘任、職務和工資晉升的重要依據。
第十條「全國模範教師」、「全國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或者「全國優秀教師」、「全國優秀教育工作者」榮譽稱號獲得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解放軍總政治部報請相應的授予機關批准,撤銷其稱號,並取消相應待遇:
(一)在表彰獎勵活動中弄虛作假、騙取榮譽稱號的;
(二)已喪失「全國模範教師」、「全國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或者「全國優秀教師」、「全國優秀教育工作者」榮譽稱號條件的。
第十一條本規定適用於《教師法》適用范圍的各級各類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中的教師和教育工作者。
第十二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解放軍總政治部可參照本規定,結合實際情況,獎勵所屬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的優秀教師和教育工作者。其具體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解放軍總政治部自行制定。
第十三條本規定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教師和教育工作者暫行規定》同時廢止。

『捌』 江西省果喜教育獎勵基金會優秀教師貳等獎是否屬省級獎勵

這個可以肯定地告訴你——是的。

『玖』 請問中國教師發展基金會發的教師獲獎證件算什麼級別

應是國家級的。

『拾』 學校推薦就一定能獲獎么 霍英東基金青年教師獎

學校推薦基本就是沒問題了哦,希望很大的,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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