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了加強對保險公司的監督管理,維護保險市場的正常秩序,保護被保險人合法權益,促進保險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以下簡稱《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2、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保監會)根據法律和國務院授權,對保險公司實行統一監督管理。中國保監會的派出機構在中國保監會授權范圍內依法履行監管職責。
3、本規定所稱保險公司,是指經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設立,並依法登記注冊的商業保險公司。
4、本規定所稱保險公司分支機構,是指經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保險公司依法設立的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營業部、營銷服務部以及各類專屬機構。專屬機構的設立和管理,由中國保監會另行規定。本規定所稱保險機構,是指保險公司及其分支機構。
5、本規定所稱分公司,是指保險公司依法設立的以分公司命名的分支機構。本規定所稱省級分公司,是指保險公司根據中國保監會的監管要求,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內負責許可申請、報告提交等相關事宜的分公司。保險公司在住所地以外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已經設立分公司的,應當指定其中一家分公司作為省級分公司。
保險公司在計劃單列市設立分支機構的,應當指定一家分支機構,根據中國保監會的監管要求,在計劃單列市負責許可申請、報告提交等相關事宜。
省級分公司設在計劃單列市的,由省級分公司同時負責前兩款規定的事宜。
6、保險業務由依照《保險法》設立的保險公司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保險組織經營,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或者變相經營保險業務。
『貳』 保險業的管理制度是怎麼樣的!
1.入司要取得國家保監委的《保代資格證》,只要通過培訓才能掌握保險方面的知識,從容過關。一般保險公司在入司時都要交培訓費,原因是怕你學習後不做,公司就增加了培訓負擔。不過,只要你學習後能開單,公司將會在你頭幾個月的工資中,以學習津貼的形式補發給你。
2.保險業的個人晉升與發展非常人性化,不需要耍社會上的流氓手段達到晉升的目的。在保險業發展分兩條線,一個是走個人發展道路,從業務員到高級專務的路線,不需要你去「拉從頭」。另一個是組織發展路線,就是從業務員到主任、經理等管理團隊的路線。做的好都有管理津貼。團隊越大,產生的保費越多,則待遇越高。各公司有專門的考核辦法。
3.保險代理人的工資被稱為「傭金」。一般是按新保業務的比例計算的,不同的險種計酬標准不一樣,一般期繳時間長的險種計酬點子要相對高一點,短險在5%~10%之間。(注意:按保費考核業務員的傭金是一種計酬制度,並不是拿的客戶的錢,不管公司給你多少傭金,客戶的保險利益是絲毫不會受損的,你盡管心安理得好了。)個人業績做的好的績效津貼要比一般業務員高許多,如果團隊發展的好的管理津貼則是一筆可觀的收入。
4.保險傭金制度是借鑒國外的管理方式而來的,國家法律許可,不是傳銷。
5.如果你想買較大數額的保險,加入業務員是一個不錯的辦法,因為保險只有一個價,不管你是在代理人手上買還是在公司總部、分部買都是一樣的。只有成為保險代理得回自己的傭金就相當於便宜了許多。哈哈,這是一個秘密,公司的人知道了會懲罰的喲
『叄』 保監會公布保險行業新聞發言人名單及聯系方式是真的嗎
央廣網11月8日消息 為貫徹落實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精神,主動回應市場關切,強化社會輿論對金融機構的監督,提升保險監管和行業透明度,保監會近期推動保險行業加強新聞發言人制度建設,並於11月8日向社會公布了保險行業新聞發言人名單和聯系方式。據悉,此次公布的名單包括了保監會和36個保監局、中國保險保障基金責任有限公司等9家會管單位、209家各類保險機構在內的316名新聞發言人及其聯系方式。
今年5月,中國保監會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新聞發言人制度建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提出,保險行業要健全新聞發言人工作機制,打造高素質新聞發言人隊伍,不斷推動新聞發言人工作規范化。鼓勵各單位通過新聞發言人解讀重要政策法規、權威發布重要信息、積極接受媒體采訪,主動回應公眾關切。強調新聞發言人要適應新媒體發展趨勢,創新新聞發布形式,擴大信息傳播受眾面,提高保險新聞影響力。要求各單位加大新聞發布協調力度,加強與新聞宣傳主管部門聯系,支持和參與保險行業新聞宣傳工作平台建設。強調各單位要加強新聞發言人履職條件保障,為新聞發言人配備必要的工作資源,強化培訓交流,提升新聞發言人履職能力。
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指出,加強新聞發言人工作,有利於促進監管部門信息公開,提升保險監管公信力;有利於推動保險公司主動回應社會關切,防範保險行業聲譽風險;有利於促進全行業不斷深化公眾宣傳,樹立保險行業良好形象,為加快現代保險強國建設提供有力的新聞輿論支撐。
下一步,保監會將加大全行業新聞發言人制度建設力度,定期組織第三方機構評估,通報各保監局、保險社團組織新聞發言人相關工作情況。同時,探索把各保險公司落實新聞發言人制度建設、新聞發言人開展新聞發布的情況納入聲譽風險監管評價,推動全行業新聞發言人工作落到實處。
『肆』 最權威的保險業新聞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央廣網11月8日消息為貫徹落實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精神,主動回應市場關切,強化社會輿論對金融機構的監督,提升保險監管和行業透明度,保監會近期推動保險行業加強新聞發言人制度建設,並於11月8日向社會公布了保險行業新聞發言人名單和聯系方式。據悉,此次公布的名單包括了保監會和36個保監局、中國保險保障基金責任有限公司等9家會管單位、209家各類保險機構在內的316名新聞發言人及其聯系方式。
今年5月,中國保監會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新聞發言人制度建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提出,保險行業要健全新聞發言人工作機制,打造高素質新聞發言人隊伍,不斷推動新聞發言人工作規范化。鼓勵各單位通過新聞發言人解讀重要政策法規、權威發布重要信息、積極接受媒體采訪,主動回應公眾關切。強調新聞發言人要適應新媒體發展趨勢,創新新聞發布形式,擴大信息傳播受眾面,提高保險新聞影響力。要求各單位加大新聞發布協調力度,加強與新聞宣傳主管部門聯系,支持和參與保險行業新聞宣傳工作平台建設。強調各單位要加強新聞發言人履職條件保障,為新聞發言人配備必要的工作資源,強化培訓交流,提升新聞發言人履職能力。
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指出,加強新聞發言人工作,有利於促進監管部門信息公開,提升保險監管公信力;有利於推動保險公司主動回應社會關切,防範保險行業聲譽風險;有利於促進全行業不斷深化公眾宣傳,樹立保險行業良好形象,為加快現代保險強國建設提供有力的新聞輿論支撐。
下一步,保監會將加大全行業新聞發言人制度建設力度,定期組織第三方機構評估,通報各保監局、保險社團組織新聞發言人相關工作情況。同時,探索把各保險公司落實新聞發言人制度建設、新聞發言人開展新聞發布的情況納入聲譽風險監管評價,推動全行業新聞發言人工作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