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光大銀行理財產品風險提示中的管理風險(操作風險)是指什麼
光大銀行理財產品風險提示中的管理風險(操作風險)是指在產品運作過程中,可能因投資管理各方對經濟形勢和金融市場走勢等判斷有誤、獲取的信息不全、或對於投資工具使用不當等影響資金收益水平和本金安全。由於受託人經驗、技能、管理等因素的限制,可能會影響其在管理新股產品的過程中對信息的佔有和經濟形勢的判斷,導致受託管理資產管理方面的風險。
溫馨提示:銀行銷售的理財產品與存款存在明顯區別,具有一定的風險。各產品涉及的主要風險包括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管理風險、政策風險、信息傳遞風險等,購買時請仔細閱讀本說明書「風險提示」部分。在慎重考慮後自行決定購買與自身風險承受能力和資產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財產品。
Ⅱ 理財產品售後管理內容
理財產品售後管理內容肯定要麼別人來贖回大規模的贖回,這是很麻煩的。特別要注意網上的負面消息炒作。
Ⅲ 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管理辦法的第八章
銷售內控制度
第五十七條 商業銀行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應當充分了解理財產品銷售可能存在的合規風險、操作風險、法律風險、聲譽風險等,密切關注理財產品銷售過程中各項風險管控措施的執行情況,確保理財產品銷售的各項管理制度和風險控制措施體現充分了解客戶和符合客戶利益的原則。
第五十八條 商業銀行應當明確規定理財產品銷售的管理部門,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銷售業務的性質和自身特點建立科學、透明的理財產品銷售管理體系和決策程序,高效、嚴謹的業務運營系統,健全、有效的內部監督系統,以及應急處理機制。
第五十九條 商業銀行應當建立包括理財產品風險評級、客戶風險承受能力評估、銷售活動風險評估等在內的科學嚴密的風險管理體系和內部控制制度,對內外部風險進行識別、評估和管理,規范銷售行為,確保將合適的產品銷售給合適的客戶。
第六十條 商業銀行應當建立健全符合本行情況的理財產品銷售授權控制體系,加強對分支機構的管理,有效控制分支機構的銷售風險。授權管理應當至少包括:
(一)明確規定分支機構的業務許可權;
(二)制定統一的標准化銷售服務規程,提高分支機構的銷售服務質量;
(三)統一信息技術系統和平台,確保客戶信息的有效管理和客戶資金安全;
(四)建立清晰的報告路線,保持信息渠道暢通;
(五)加強對分支機構的監督管理,採取定期核對、現場核查、風險評估等方式有效控制分支機構的風險。
第六十一條 商業銀行應當建立理財產品銷售業務賬戶管理制度,確保各類賬戶的開立和使用符合法律法規和相關監管規定,保障理財產品銷售資金的安全和賬戶的有序管理。
第六十二條 商業銀行應當制定理財產品銷售業務基本規程,對開戶、銷戶、資料變更等賬戶類業務,認購、申購、贖回、轉換等交易類業務做出規定。
第六十三條 商業銀行應當建立全面、透明、快捷和有效的客戶投訴處理體系,具體應當包括:
(一)有專門的部門受理和處理客戶投訴;
(二)建立客戶投訴處理機制,至少應當包括投訴處理流程、調查程序、解決方案、客戶反饋程序、內部反饋程序等;
(三)為客戶提供合理的投訴途徑,確保客戶了解投訴的途徑、方法及程序,採用本行統一標准,公平和公正地處理投訴;
(四)向社會公布受理客戶投訴的方式,包括電話、郵件、信函以及現場投訴等並公布投訴處理規則;
(五)准確記錄投訴內容,所有投訴應當保留記錄並存檔,投訴電話應當錄音;
(六)評估客戶投訴風險,採取適當措施,及時妥善處理客戶投訴;
(七)定期根據客戶投訴總結相關問題,形成分析報告,及時發現業務風險,完善內控制度。
第六十四條 商業銀行應當依法建立客戶信息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防範客戶信息被不當使用。
第六十五條 商業銀行應當建立文檔保存制度,妥善保存理財產品銷售環節涉及的所有文件、記錄、錄音等相關資料。
第六十六條 商業銀行應當具備與管控理財產品銷售風險相適應的技術支持系統和後台保障能力,盡快建立完整的銷售信息管理系統,設置必要的信息管理崗位,確保銷售管理系統安全運行。
第六十七條 商業銀行應當建立和完善理財產品銷售質量控制制度,制定實施內部監督和獨立審核措施,配備必要的人員,對本行理財產品銷售人員的操守資質、服務合規性和服務質量等進行內部調查和監督。內部調查應當採用多樣化的方式進行。對理財產品銷售質量進行調查時,內部調查監督人員還應當親自或委託適當的人員,以客戶身份進行調查。
內部調查監督人員應當在審查銷售服務記錄、合同和其他材料等基礎上,重點檢查是否存在不當銷售的情況。
Ⅳ 理財產品的管理費率是什麼
管理費就是某個理財產品年扣費用。
一般用於:聘請理財管理人員的薪資和其它一些相關的費用
Ⅳ 購買理財產品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項
小心選擇結構性出借產品,結構型出借產品的回報率通常取決於掛鉤資產的表現。根據掛鉤資產的屬性,結構型出借產品大致可以細分為外匯掛鉤類、指數掛鉤類、股票掛鉤類和商品掛鉤類等。與非結構性出借相比,風險相對較大。出借者在買結構性產品的時候一定要看說明書里的保本比例。
Ⅵ 理財產品的監督管理採取什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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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bs.xueshandai.com/thread-13175-1-1.html
(出處: 【雪山貸p2p論壇】)
Ⅶ 理財產品哪些環節涉及匯率風險
銀行產品分為人民幣產品和外幣產品,外幣主要有美元、港幣、澳元、歐元,其餘的則還有英鎊、加元、日元以及新加坡元等。不過,這種分類方式是以投資者購買產品的幣種來劃分。在產品投資運作過程中,有四個環節涉及到幣種問題。
投資本金幣種,指投資者購買產品時所採用的幣種,銀行通常採取投資本金幣種對產品進行幣種分類。投資者在購買產品時,如果是兌換貨幣去購買產品,則需要考慮匯率風險,這個兌換的過程並不是產品的環節,風險需要投資者自身承擔。
產品運作幣種,指銀行將本金募集後,運作過程中所採用的幣種。有些產品可能是單一幣種運作,而有些產品則是兩種甚至兩種以上幣種運作;有些產品是以投資本金幣種進行運作,而有些產品則是兌換為其他幣種進行運作。
比如光大銀行陽光理財外幣「T計劃」2010年第一期產品,投資者購買產品的幣種有美元、歐元、港幣、澳元,但光大銀行在運作時,將募集資金在經過金融避險交易後以人民幣投資於信託公司發放給鐵道部的信託貸款。可見,投資本金幣種和產品運作幣種不同。如果銀行在運作過程中進行幣種兌換,均會採取一定的避險措施,以保證資金的安全和投資者的回報。
兌付本金幣種,指產品到期,銀行支付給投資者本金所採用的幣種。一般情形下,投資本金幣種和兌付本金幣種是一致的。不過,和前面投資本金對應,如果兌換幣種購買產品,產品到期後再次兌換為非投資本金幣種,兩次兌換之間則產生匯率風險。
收益兌付幣種,指產品到期,銀行支付給投資者收益所採用的幣種。多數產品兌付收益幣種與投資本金幣種一致,但仍有不少外幣產品兌付人民幣收益。
比如招商銀行「金葵花」-安心回報匯贏51號理財計劃,產品到期支付人民幣收益,每收益計算單位人民幣理財收益=收益計算單位份額×理財計劃到期年化收益率×美元兌人民幣基準匯率×實際理財天數÷365,基準匯率為產品成立日央行公布的美元兌人民幣中間匯率。如果產品到期時,美元兌人民幣匯率相對於期初時出現貶值,而投資者在到期後因自身需求而進行實際意義上的貨幣兌換,則實際的美元收益將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