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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華僑發展基金會

發布時間:2021-08-26 14:24:21

⑴ 中國華僑發展基金會的介紹

中國華僑發展基金會是由中國大陸各界代表人士、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同胞,台灣同胞和海外僑胞中的愛心人士自願結成,是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全球性、公益非營利性、綜合性社會團體。中國華僑發展基金會宗旨是高舉愛國主義旗幟,團結熱愛中華民族的海內外同胞,積極參與並推動祖國公益事業的發展,增進友誼,促進合作,為構建和諧社會,落實科學發展觀做出應有的貢獻,為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服務。中國華僑發展基金會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指導、監督和管理

⑵ 華僑基金是私募基金還是公募基金能否具體說說

華僑基金是一家私募基金。2016年底,我國私募基金規模擴大到10萬億元,同期公共基金規模超過9萬億元。換句話說,在歷史上,私人基金管理的資金首次超過了公共基金。一方面,這表明中國的民間投資將非常強勁,對非“主流”公共基金產品的需求很大。另一方面,對於那些投資私人股本基金的人是否真正理解他們所承擔的風險,可能存在一個問號。

私募基金只賣給一小部分授權投資者,因此政府假設這些“授權投資者”比普通人更有彈性。坦率地說,這些“被認可的投資者”有更多的錢,可以承受損失。同時,他們也更“了解”,所以即使失去也不會製造麻煩。正因為如此,私人股本在其戰略上可以靈活得多,要求披露的信息也少得多。購買私人股本的投資者應該首先問問自己,自己是否真的明白自己在買什麼。基金的投資策略是什麼,獲得超額投資回報的方式是什麼,涉及的風險是什麼,最壞的情況是什麼,等等。不了解這些問題的投資就是放棄政府為你設計的盔甲,徒手在叢林中狩獵。聰明的投資者會選擇這樣做。

⑶ 華僑基金主要做什麼的

華僑基金主要是服務於中國實體經濟的,本著引領僑資回歸的初衷,為中國的實體經濟發展注入新的力量。現在僑資的力量不可忽視,很多海歸精英從海外學習歸來都會為祖國的經濟發展做貢獻,聚集這一批力量,就可以為中國經濟的振興發展作出貢獻。

⑷ 中國華僑發展基金會的工作成就

2005年是中國華僑發展基金會的開局之年,主要開展了四項工作。
一、與全國婦聯中國婦女發展基金會聯合舉辦實施了「母親健康快車」項目。從當年4月份啟動,8月底告一段落,於8月26日在人民大會堂為西藏建區40周年捐贈30輛「母親健康快車」,顧秀蓮副委員長出席了發車儀式。該項目依據「為貧困地區婦女送健康理念、送健康知識、送健康服務」的宗旨,前後募集了290輛「母親健康快車」,分赴重慶、陝西、貴州、遼寧、甘肅、青海等地的縣、鄉,為婦女健康服務,目前已有200多萬人受益。實踐證明,「母親健康快車」項目對緩解西部貧困地區婦女就醫難的現狀,提高婦女保健意識和健康水平起到了極大的推動作用。
二、開展下崗職工再就業活動。基金會每年拿出200萬元專項資金對在建國以來為祖國工業發展有突出貢獻,現已下崗的產業工人,每年幫扶100名,基金會選項目、送資金幫助他們再就業,這樣不僅從根本上解決了部分優秀下崗職工的再就業難的問題,同時對緩解社會矛盾,保障下崗職工生活,擴大就業面具有很大的現實意義。
三、開展貧困大學生救助。基金會每年拿出200萬元專項資金,為有真才實學、家庭確有困難、面臨輟學的學生排憂解難。為確保這部分優秀學生能夠完成學業,畢業後很好地回報社會,基金會每年幫扶100名貧困大學生入校就讀,完成學業。現已有123名大學生得到救助,他們利用節假日積極參與基金會組織的慈善活動,以義工的形式回報社會。基金會雖然不能確保每位受救助的學生都能夠成才,但實踐證明他們都具有一份愛心去善待社會,對構建和諧社會是一股不可低估的力量。
四、開展招商引資工作,擴大專項基金來源。基金會成立後即動員海外有實力的華僑到國內投資,先後為深圳、北京引進4億多元資金,完成了深圳麒麟公寓、錦洲花園、觀瀾現代工業城、北京萬地名苑四個大型項目建設。2005年基金會為內蒙古呼和浩特引進資金2.8億元人民幣,取得3000畝土地使用開采權,已探明16個礦現正在勘探中。基金會積極組織華僑到國內部分地市考察調研,各地政府大力協助,深表感謝,各級政府都有招商引資的相關獎勵政策,這樣在積極支持國內各地大力發展經濟建設的同時,也擴大了基金會專項資金的來源。

⑸ 華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華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於2014年03月11日在杭州市江干區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成立。法定代表人楊宇瀟,公司經營范圍包括一般經營項目:非證券業務的投資、投資管理等。
法定代表人:楊宇瀟
成立時間:2014-03-11
注冊資本:280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331121000041613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公司地址:杭州市江干區西子國際中心1號樓31層

⑹ 第五屆魅力漢語比賽怎麼進入

可以去精銳教育直接報名的,並領取免費的學習資料。
上海市語言文字工作者協會 上海市教育發展基金會
上海市歸國華僑聯合會 上海精銳教育信息咨詢有限公司
關於舉辦精銳教育杯第五屆「魅力漢語」
青少年語言文字應用能力比賽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了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語言文字事業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2-2020年)》及其上海實施意見,全面提高國民語言應用能力,現決定舉辦精銳教育杯第五屆「魅力漢語」青少年語言文字應用能力比賽。有關事項如下:
一、比賽主題
親情中華,魅力漢語。
二、比賽內容
(一)個人
1.漢語知識比賽(包括語音、文字、詞彙、漢語文化、經典儲備等知識);
2.普通話比賽(包括朗誦、講故事、自我介紹等口語技能)。
兩項比賽獨立評獎。參賽者可以參加其中一項,也可以兩項都參加。
(二)集體賽
包括漢語知識和普通話技能的綜合性比賽;以區縣及精銳教育集團為單位組隊參賽。
三、主、承辦單位
(一)主辦單位:上海市語言文字工作者協會、上海市教育發展基金會、上海市歸國華僑聯合會、上海精銳教育信息咨詢有限公司。
(二)承辦單位:上海凱彤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四、組織機構
(一)組委會
顧 問 王榮華(上海市教育發展基金會理事長)
主 任 薛喜民(上海市語言文字工作者協會會長)
王 奇(上海市教育發展基金會常務副理事長)
副 主 任 張 癸(上海市歸國華僑聯合會副主席)
張 熙(上海精銳教育信息咨詢有限公司總裁)
秘 書 長 孫曉先(上海市語言文字工作者協會常務副會長)
王明復(上海市教育發展基金會秘書長)
吳志強(上海精銳教育信息咨詢有限公司總經理)
副秘書長 薛 飛(上海市教育發展基金會事業發展部部長)
杜 潔(上海市歸國華僑聯合會文化交流部負責人)
戴奇鋼(上海精銳教育信息咨詢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組委會下設辦公室、宣傳部、財務部。
(二)評委會
主任:陳醇(上海人民廣播電台播音指導)
成員:梁波羅、趙兵、過傳忠、王群、郝銘鑒、陳必祥、孫渝烽、劉安古、唐婷婷、印海蓉、毛世楨、王濤、劉劍、吳曉蕾等普通話專家、播音主持表演藝術專家、漢語言文字學專家。
五、參賽對象
幼兒園大班(含)以上、初三(含)以下學生,設幼兒組、少年組和青少年組三個組別。
(一)幼兒組:幼兒園大班至小學一、二年級學生。
(二)少年組:小學三年級至五年級學生。
(三)青少年組:初中學生(含預備年級學生)。
六、比賽程序和形式
(一)幼兒組(普通話比賽)
1.初賽:自我介紹+普通話朗誦(內容自選);通過微信向比賽專用公共平台上傳相關聲頻文件,時長不少於40秒、不超過1分鍾(微信錄音至60秒時將自動停止)。選拔大約1%的選手進入復賽。截止日期為2014年5月31日。
2.復賽:現場講故事比賽,內容自選,時長3分鍾以內。選拔10人進入決賽;視人數等具體情況,可能進行多輪復賽。時間為6月下旬,具體日期、地點另行通知。
3.決賽:現場講故事比賽,內容自選,時長3分鍾以內。時間為7月上旬,具體日期、地點另行通知。PPTV全程錄播決賽情況。
(二)少年組、青少年組(漢語知識比賽)
1.初賽:網路在線答題,通過「上海市語言文字工作者協會」網站專門網頁進行。賽題逐一呈現,選手逐題解答,每題答題時限20秒,答錯3題比賽結束;2013年曾參加過本項比賽的選手可以增加一次復活機會,但以復活後第二次答題的情況為准。以答對的賽題數量為標准,兩個組別分別選拔10%的選手進入復賽。截止日期為2014年5月31日。
2.復賽:內容、形式同初賽。各類選手均無復活機會,只有一次答題機會。兩個組別各選拔20名選手進入決賽。截止日期為2014年6月30日。
3.決賽:現場答題比賽。視具體情況可能抽簽分組舉行多個場次,最後再進行總決賽。時間為7月上旬,具體日期、地點、內容、形式等另行通知。PPTV全程錄播決賽情況。
(三)少年組、青少年組(普通話比賽)
1.初賽:由各區縣自行組織,並按照各區縣參加漢語知識比賽網路答題人數的千分之一(1‰)的比例推薦優秀選手進入復賽。各區縣上報復賽選手截止日期為2014年5月31日。
2.復賽:普通話朗誦比賽,內容自選,時長3分鍾以內。兩個組別各選拔10名選手進入決賽。視情況可能舉行多輪復賽。時間為6月下旬,具體日期、地點另行通知。
3.決賽:普通話朗誦比賽,內容自選,時長3分鍾以內。時間為7月上旬,具體日期、地點、內容、形式等另行通知。PPTV全程錄播決賽情況。
(四)集體賽(少年組、青少年組)
每區(縣)及精銳教育集團少年組、青少年組各1支代表隊,兩個組別各18支代表隊,共36支代表隊。每支代表隊2人,由該區(縣)及精銳教育集團漢語知識比賽得分最高的選手和普通話比賽得分最高的選手組成;共72名選手。
1.初賽(淘汰賽):每個代表隊的每名選手均需同時參加漢語知識比賽(現場書面答題)和普通話比賽(現場朗誦比賽,內容自選);綜合兩項比賽情況,兩個組別各選拔6支代表隊進入決賽。時間為8月,具體日期、地點另行通知。
2.決賽:現場綜合性比賽。時間為9月全國推普周期間,與大賽頒獎儀式同時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內容、要求等另行通知。PPTV全程錄播決賽和頒獎儀式情況。
七、比賽設獎
(一)各組別各單項比賽分別評選入圍獎(進入復賽選手)若干名,優勝獎(進入決賽選手)4名,三等獎3名,二等獎2名,一等獎1名,頒發相應獲獎證書與獎品。
(二)集體比賽各組別分別評選三等獎3名、二等獎2名、一等獎1名,頒發相應獲獎證書與獎品。
(三)以區縣為單位,根據參賽人數和參賽成績評選優秀組織獎若干名,頒發證書和獎牌。
(四)評選優秀指導教師獎若干名,頒發證書。
(五)遴選部分優秀選手代表上海參加8月份在澳門舉行的「上海、台北、香港、澳門青少年朗誦比賽」。
八、比賽報名
(一)各組別參加網路聲頻文件上傳(幼兒組)或網路知識答題比賽(小學組、初中組)即獲得參賽資格:
1.市語協網站http://ywgx.shyywz.com;
2.市僑聯網站http://www.shanghaiql.org
3.精銳教育網站http://www.1smart.org;
4.誦苑網站http://www.songyuansh.com
(二)比賽不收取報名費和參賽費。
上海市語言文字工作者協會
上海市教育發展基金會
上海市歸國華僑聯合會
上海精銳教育信息咨詢有限公司

⑺ 華僑基金會對基金產品的存續期負責嗎

這個肯定會了,華僑基金會對基金產品進行投後管理,並定期提供投後報告。

⑻ 中國華僑發展基金會的資金管理

中國華僑發展基金會經費來源
1. 捐贈;
2. 基金本金利息收入;
3. 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收入;
4. 其它合法收入。
中國華僑發展基金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發展,不得在理事和工作人員中分配。中國華僑發展基金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准確、完整。中國華僑發展基金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中國華僑發展基金會的資金管理必須執行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理事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向社會公布。中國華僑發展基金會換屆或法定代表人交換之前必須接受指定的會計事務所組織的財務審計。中國華僑發展基金會的資金,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中國華僑發展基金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有關規定執行。

⑼ 中國華僑發展基金會的基金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會名稱為中國華僑發展基金會。英文名稱:CHINA DEVELOPMENT (OVERSEAS CHINESE) FUND ASSOCIATION。英文縮寫:CDFA.
第二條:本會由中國大陸各界代表人士、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同胞,台灣同胞和海外僑胞中的愛心人士自願結成,是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全球性、公益非營利性、綜合性社會團體。
第三條:本會宗旨是:高舉愛國主義旗幟,團結熱愛中華民族的海內外同胞,積極參與並推動祖國公益事業的發展,增進友誼,促進合作,為構建和諧社會,落實科學發展觀做出應有的貢獻,為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服務。
第四條:本會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指導、監督和管理。
第五條:本會會址設在:
(一).中國北京市海淀區西四環中路39號
(二).香港九龍九龍城沙埔道79號二樓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六條:本會的業務范圍:
1. 遵照捐贈方的意願設立專項基金,資助僑胞所關心的各項公益事業;
2. 資助為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促進海內外文化藝術等方面的交流、合作開發等項目;
3. 獎勵為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支持國家建設和發展、尤其是對環保、教育、扶貧等做出突出貢獻者。
第三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罷免
第七條: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理事會。理事會的職權是:
1. 制定和修改章程;
2. 選舉和罷免理事;
3. 審核常務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4. 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八條:理事會須有2/3以上的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會議。
第九條:理事會每屆5年,因特殊情況 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條:本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是理事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日常工作,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會由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和常務理事組成。常務理事每年召開一次會議,在特殊情況下採取通訊形式召開。
第十一條: 常務理事會的職權是:
1. 執行理事會的決議。
2. 選舉和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3. 籌備召開理事會。
4. 向理事會提交工作報告和財務狀況。
5. 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專項基金。
6. 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7. 領導本基金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8. 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9. 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三條:本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 堅持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2. 在僑界基金會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3. 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9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4. 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5. 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和刑事處罰。
6.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十四條:本會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秘書長任期五年(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任期最長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延長任期的,須經理事會2/3以上的理事表決通過。
第十五條:本會秘書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
第十六條:本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1. 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 理事會)。
2. 檢查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議落實情況。
第十七條:本會副理事長協助理事長處理應辦事項。
第十八條:本會理事長行使以下職權:
1. 主持辦事機構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2. 協調各分支機構,各專項基金管理委員會開展工作。
3. 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專項基金管理委員會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4. 決定辦事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5. 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6. 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7. 處理其它有關本會重大事項。
第四章 資金管理使用原則
第十九條:本基金會經費來源:
1. 捐贈;
2. 基金本金利息收入;
3. 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收入;
4. 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條: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發展,不得在理事和工作人員中分配。
第二十一條: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准確、完整。
第二十二條: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十三條:本會的資金管理必須執行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理事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四條:本會換屆或法定代表人交換之前必須接受指定的會計事務所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二十五條:本會的資金,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
第二十六條: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七條:對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報理事會審議。
第二十八條: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理事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核准後生效。
第六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二十九條: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並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三十條:本會終止動議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並報上級部門審查同意。
第三十一條:本會終止前,須在有關單位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三十二條:本會經主管部門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三十三條: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資金和財產,在有關部門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經本會一屆一次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

⑽ 中國華僑發展基金會的組織機構

顧問(註:按姓氏筆畫排序)
於友先(中國新聞出版署原署長)
王照華(中央組織部原常務副部長、中國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執行主任)
王定國 (謝覺哉同志夫人、中國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總顧問)
劉海榮(全國人大黨委會委員,中國婦女發展基金會副會長)
史樹青(著名學者、史學家、文物鑒定家、中國收藏家協會會長)
庄炎林(全國僑聯原主席)
連行健(台灣中華黃埔協會會長、台胞)
陳昊蘇(中國人民對外友好協會會長)
陳福坡(日本)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會長」
陳本昌(美國共和黨亞裔黨部主席)
李 釗(胡耀邦同志夫人)
李文放(中國秦文研究所所長)
李 鐸(全國著名書法家、軍事博物館研究員、中國書法家協會顧問)
李志同(武警森林指揮部原政委,少將)
李嘉誠(長江實業、和記黃埔集團董事長)
單 聲(全英和平統一促進會會長)
羅啟東(香港兩岸三地基金會主席)
張序三(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科學研究院原政委、中將)
金凱平(澳大利亞澳中商會會長)
榮智健(中信泰富集團董事局主席)
黃錦西(新加坡星島集團總經理)
程萬琪(世界華人協會創辦人兼會長)
榮譽理事長
曾憲梓(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金利來集團董事局主席)
理事長
郝盛琦(原中央顧問委員會副秘書長)
常務副理事長
傅建立(中盛新華國際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秘書長
韓豐徽(《市長與經濟》雜志總編)
常務理事
王銀友(法國) 倪鐵平(奧地利)
肖樹強(中國香港) 黃榮本(英國)
季志雄(中國香港) 韓豐徽(中國)
鄭健文(英國) 周建雲(中國)
郝盛琦(中國) 傅建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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