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大光華校友基金會章程
健康的牛市也有助於國企改革的順利實施。因此,不管市場如何大幅異動,牛市都不會輕易完結,目前仍可以判斷股指每一次調整都應該是投資者建倉布局的好時機。
從消息面上看,央行續作浦發銀行MLF給市場傳遞了資金寬松的信號,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指數的反彈。貨幣政策寬松和改革預期的提升是本次行情的主要動力。
2. 家族基金會章程
任氏家族基金會章程是任氏家族基金會的章程。3. 法律上對成立同學互助基金會有何規定
申請條件
申請基金會名稱預先核准,擬籌備成立的基金會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設立;
(二)地方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400萬元人民幣,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三)有規范的名稱、章程、組織機構以及與其開展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六)基金會名稱必須符合《基金會名稱管理規定》(2004年6月21日民政部令26號)的相關規定。
4. 復旦大學校友會的組織章程
復旦大學校友會章程(草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會定名為復旦大學校友會,英文譯名為Fudan University Alumni Association,英文縮寫為FUAA。
第二條本會為復旦大學校友自願組成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全國性、非營利性社會團體。
第三條本會的宗旨是加強海內外校友之間、校友與母校之間的聯系與交流,服務廣大校友,發揚復旦人愛國榮校的優良傳統,為母校的發展、祖國的統一、中華民族的繁榮富強貢獻力量。本會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第四條本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教育部和登記管理機關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本會會址設在復旦大學校內。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六條本會的業務范圍:
(一) 促進校友之間、校友和母校之間的聯系和交流;
(二) 促進與海內外各地校友組織的聯系與交流;
(三) 接受校友對母校的捐贈,籌集和管理校友活動基金;
(四) 組織校友聯誼活動,建立並發展校友公共關系;
(五) 推動學校及相關單位的校友工作;
(六) 編輯和出版校友刊物,建設和維護校友網站。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本會的會員種類為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
第八條凡在復旦大學(包括原上海醫科大學)學習和工作過的人員及在其附屬學校、附屬醫院工作過的人員,校內各單位校友組織以及各地復旦校友會,均可申請成為本會會員。
對復旦大學的建設和發展做出較大貢獻的非本會會員,經本會常務理事會審議通過,可授予名譽會員資格。
第九條會員入會程序:
(一) 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 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 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 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 參加本會組織的活動;
(三) 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和監督權;
(四) 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 遵守本會章程;
(二) 執行本會決議;
(三) 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四) 完成本會委託的任務;
(五) 按規定交納會費;
(六) 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對違背本會宗旨或損害本會聲譽的會員,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取消或暫停其會員資格。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三條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其職權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 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 決定終止事宜;
(五) 制定和修改會費標准;
(六) 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四條會員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五條會員代表大會每屆四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並報主管部門批准。
第十六條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理事會下設秘書處,處理日常工作。
第十七條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 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 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常務理事、秘書長;
(三) 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 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六) 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和代表機構;
(七) 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八) 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九) 解釋本會章程;
(十) 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八條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會議,必要時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十九條理事會決議須經到會理事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本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七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一條常務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會議,必要時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二條常務理事會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本會設會長一人,副會長若幹人,秘書長一人。
第二十四條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 在本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 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
(四) 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 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六)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教育部和民政部社團管理部門批准同意方可繼續任職。
第二十六條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四年,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報教育部和民政部社團管理部門批准同意後方可繼續任職。
第二十七條本會會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二) 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 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條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 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開展工作;
(三) 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主要負責人,交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 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 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條本會經費來源:
(一) 會費;
(二) 捐贈;
(三) 學校或政府資助;
(四) 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二條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三條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准確、完整。
第三十四條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負責財務工作,嚴格制度,遵守國家有關規定。
第三十五條本會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和財務管理制度管理經費,接受會員代表大會、財政部門和審計部門的監督。
第三十六條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依法接受教育部和民政部社團管理部門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七條本會的資產和經費,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八條對本會章程的修改,由理事會提交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三十九條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教育部和民政部社團管理部門審查、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條本會如因各種原因需要注銷時,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終止動議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教育部審查同意。
第四十一條本會經在民政部社團管理部門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二條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教育部和民政部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三條本章程經2009年9月19日復旦大學校友會成立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四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理事會。
第四十五條本章程自民政部社團管理部門核准之日起生效。
5. 發展會員收取會員費是否違法
老同學會擬建立基金會,按章程用於聚會活動,老同學會生日,疾病探望慰問,救濟困難老同學開支使用。會員自願募基金的基金合法嗎?求有識之士幫助解答,謝謝!
6. 我們公司愛心幫扶基金會章程是否可以由公司行政發文
建議由公司工會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