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小型企業愛心基金會如何成立
企業愛心基金會,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設立;
(二)全國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800萬元人民幣,地方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400萬元人民幣,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三)有規范的名稱、章程、組織機構以及與其開展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申辦材料 申請設立基金會,申請人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章程草案; (三)驗資證明和住所證明;
(四)理事名單、身份證明以及擬任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簡歷;
(五)業務主管單位同意設立的文件。 基金會設立登記的事項包括:名稱、住所、類型、宗旨、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原始基金數額和法定代表人。 基金會擬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應當向原登記管理機關提出登記申請,並提交擬設機構的名稱、住所和負責人等情況的文件。 辦理程序 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內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准予登記的,發給《基金會分支(代表)機構登記證書》;不予登記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境外基金會在中國內地設立代表機構,應當經有關業務主管單位同意後,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基金會在境外依法登記成立的證明和基金會章程;
(三)擬設代表機構負責人身份證明及簡歷;
(四)住所證明;
(五)業務主管單位同意在中國內地設立代表機構的文件。 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內,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准予登記的,發給《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登記證書》;不予登記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設立登記的事項包括:名稱、住所、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和負責人。 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應當從事符合中國公益事業性質的公益活動。境外基金會對其在中國內地代表機構的民事行為,依照中國法律承擔民事責任。 基金會、基金會分支機構、基金會代表機構和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的登記事項需要變更的,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一)按照章程規定終止的;
(二)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從事公益活動的;
(三)由於其他原因終止的。 基金會撤銷其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注銷登記。 基金會注銷的,其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同時注銷。 基金會在辦理注銷登記前,應當在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完成清算工作。 基金會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在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基金會、基金會分支機構、基金會代表機構以及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的設立、變更、注銷登記,由登記管理機關向社會公告。
Ⅱ 如何編寫私募基金公司的章程
私募基金公司章程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的行為, 保障公司股東的合法權益,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以下簡稱 「公司法」 ) 和有關法律、 法律規定, 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製訂本章程。
第二條 各方本著平等互利、風險共擔、友好協商的原則,同意 共同設立本公司。本公司適應當代資產管理形勢需要,在基金發起設立、投資管理、財富管理、另類資產(含不良資產)處置、金融教育 培訓等領域開展業務, 力爭發展成為國內以及全球具有較強影響力的 資產管理者。
第三條 本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經理等均具有 約束力。
第四條 股東按照公司法的規定享有相應權利並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二章 公司名稱、住所、組織形式和法定代表人
第五條 公司名稱:******有限公司。
第六條 公司住所:******。
第七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長擔任。
第八條 公司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第三章 公司經營期限和經營范圍
第九條 公司經營期限:50 年。 第十條 公司經營范圍:******等。本公司最終經營范圍以工商行政機關核準的經營范圍為准。
第四章 公司注冊資本、出資方式和出資額
第十一條 股東名稱或姓名(排名不分先後)
一、法人股東 ******
第十二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
第十三條 各股東均以人民幣現金出資。各股東出資形式、出資額、出資比例如下:
名稱/ 姓名
出資 形式
認繳出資 (萬元)
認繳比例 (%)
實繳出資 (萬元)
實繳比例 (%)
合 計
現金
第十四條 各方繳付出資後, 應由注冊會計師驗資,並出具驗資 報告。
第十五條 公司成立後根據驗資報告向已繳付出資的股東出具出資證明書。
出資證明書包括以下事項: 公司名稱、公司成立時間、注冊資本總額、股東名稱或姓名、出 資時間和繳納的數額、 出資的累計數額、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及簽發時間。出資證明書由公司董事長簽名並加蓋公司公章。
第十六條 股東責任承擔和分紅比例: 公司每個股東以其認繳的 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東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第五章
公司組織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