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殘疾人基金會是行政法中的行政主體嗎
行政法中的行政主體指的是行政管理法律關系的一方當事人,是指能以自己名義行使國家行政職權,作出影響行政相對人權利義務的行政行為,並能對外承擔行政法律責任,在行政訴訟中能作為被告應訴的行政機關或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一般來講,殘疾人基金會不具有行政職權,不是行政主體。但是,如果該基金會依據法律、法規的授權行使行政職權,則該基金會可作為行政訴訟的被告。
② 中國殘疾人基金會的性質是什麼
簡單的說,基金會就是有些人用來從殘疾人身上撈錢的為數不多的機構之一。
殘聯,就是鎮府設立的表面上為殘疾人服務的組織,目前所知僅限於頒發個小證。。。
③ 殘疾人的基金會屬於政府機構嗎
不屬於。
④ 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的業務范圍是什麼
(1)宣傳殘疾人事業,呼籲社會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鼓勵殘疾人自尊、自信、自強、自立;
(2)舉辦募捐活動為本基金會籌集基金;
(3)接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捐贈的財產;
(4)管理和使用殘疾人福利基金,在國家政策法律許可的范圍內進行基金保值增值;
(5)開展和資助有利於殘疾人康復、教育、勞動就業、文化生活、社會保障、社會服務和殘疾預防等社會公益活動;
(6)獎勵殘疾人優秀人才和為殘疾人事業做出傑出貢獻的個人和團體;
(7)開展與國內外友好團體、機構、人士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僑胞的交流與合作;
(8)支持、推動並組織實施殘疾人問題的研究工作;
(9)加強與地方殘疾人福利基金會的聯系,幫助其共同開展業務工作。
⑤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殘疾人福利基金會屬於什麼機構
組織名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殘疾人福利基金會
登記證號:組代管650000-348993
組織機構代碼:67341562-2
納稅人識別碼:11010469230168X
登記機關: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民政廳
業務主管單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殘疾人聯合會
章 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殘疾人福利基金會(簡稱基金會)是為殘疾人服務的社會團體。第二條 基金會的宗旨是:弘揚人道主義,動員社會力量,發展殘疾人事業,促進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第二章 任務第三條 宣傳殘疾人事業,溝通政府、社會與殘疾人之間的聯系,呼籲社會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鼓勵殘疾人自尊、自信、自強、自立。第四條 籌集、管理和使用殘疾人福利基金。第五條 開展和促進殘疾人的康復、教育、勞動就業、文化生活、福利、社會服務和殘疾預防等工作,全心全意為殘疾人服務。第六條 開展與國內外友好團體、個人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僑胞的交流和合作。第三章 基金第七條 基金來源(一)社會捐贈。(二)政府撥款。(三)基金增值收益。(四)其它。第八條 基金用途(一)資助符合本章程宗旨與任務的事業和活動。(二)遵照捐贈者的意願,定向資助有利於殘疾人事業的項目。第九條 基金管理(一)基金籌集遵循自願原則,嚴格捐贈手續,做好鳴謝工作。(二)執行國家《基金會管理辦法》和有關會計制度。(三)獨立核算,單獨建帳,實行預決算管理。(四)嚴格審計,定期公布收支情況,接受有關部門的指導和社會的民主監督。第四章 組 織第十條 理事會基金會設理事會,由理事長、副理事長、理事和秘書長組成,理事長和副理事長在理事中推選產生,理事長主持基金會工作。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推選產生理事長和副理事長,聘請名譽職務。
(三)審議工作報告和年度收支預決算。第十一條 名譽職務基金會設名譽理事長、名譽理事,由理事會聘請。第十二條 基金會設秘書處,承辦日常工作。第五章附則第十三條 本章程的制訂和修改,須經基金會半數以上理事通過。第十四條 本章程自通過之日起生效。
⑥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性質和用途是什麼
根據《財政部關於公布保留的政府性基金項目的通知》(財綜字[2002]33號)的規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是政府性基金,主要用於促進殘疾人就業。財政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管理暫行規定》(財綜字[1995]5號)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使用范圍做出了明確規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主要用於殘疾人的職業技能培訓,扶持殘疾人集體從業或者從事個體經營,補貼殘疾人待業(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費用等。
《北京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管理使用暫行辦法》(京財社[2007]252號)做出了規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使用范圍為:補貼殘疾人參加培訓、教育和扶殘助學費用;扶持殘疾人從事個體就業、自主創業及社區就業;扶持農村殘疾人從事種養業、旅遊及多種經營;補貼殘疾人就業崗位和社會保險費用;安排殘疾人就業單位為改善殘疾人就業條件,用於無障礙設施改造項目費用補貼及獎勵安排殘疾人就業工作成績突出單位的費用;適當補助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經費支出及有關就業服務費用補貼;組織就業困難殘疾人開展職業康復勞動費用補貼;補貼困難殘疾人生活和社會保障費用。
⑦ 殘聯是什麼性質的單位
殘聯屬於群團組織,是參加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是經國務院批准和國家法律確認的殘疾人自身代表組織,由中國各類殘疾人代表和殘疾人工作者組成的全國性殘疾人事業團體。
殘聯機關的人員都是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管理,還有下屬的事業單位,按照《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和《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由財政負責撥款為殘疾人服務,這些人員就是適用行政、事業編制。
殘聯的主要任務如下:
(一)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維護殘疾人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等方面平等的公民權利,密切聯系殘疾人,聽取殘疾人意見,反映殘疾人需求,全心全意為殘疾人服務。
(二) 團結、激勵殘疾人自尊、自信、自強、自立,履行法定義務,為構建和諧社會貢獻力量。
(三)溝通政府、社會與殘疾人之間的聯系,宣傳殘疾人事業,動員社會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消除歧視、偏見和障礙。
(四)協助政府制定實施殘疾人事業發展綱要,促進殘疾人康復、教育、勞動就業、扶貧、維權、文化體育、社會保障、科技信息化應用和殘疾預防等工作,改善殘疾人參與社會生活的環境和條件。
(五)參與研究、制定和實施殘疾人事業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劃,發揮綜合協調、咨詢服務作用,對有關領域的工作進行管理和指導。
(六) 承擔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七)管理和發放《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八)管理和指導各類殘疾人社會組織。培養殘疾人工作者。使殘疾人和殘疾人組織更加活躍。
(九)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發揮聯合國經社理事會特別咨商地位的作用。參與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履約工作。
⑧ 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是參公務員單位嗎
不是的。
參公是我國政府各單位政工幹部和工作人員比較口語化的一種表述,全稱是參照公務員管理法管理。是指對政府參公
參公
委託或授權具有行政執法能力的單位和不屬公務員系列的人員,參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參公單位人員要具體分析,通過中央、省兩級公務員(參公)考試正常考錄的工作人員,嚴格意義上講不是公務員,但在錄用、晉升、考核、離退等方面按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
⑨ 殘疾人基金會幹嘛的
應該是公益組織成立的,用來幫助殘疾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