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陽光私募基金的組織架構是怎樣的
1、陽光私募基金是指由投資顧問公司作為發起人、投資者作為委託人、信託公司作為受託人、銀行作為資金託管人、證券公司作為證券託管人,依據《信託法》及《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發行設立的證券投資類信託集合理財產品。
2、信託私募證券基金一般存在兩種形式:「結構式」和「開放式」。
陽光私募基金一般僅指以「開放式」發行的私募基金。所謂開放式,即基金認購者需要承擔所有投資風險及享受大部分的投資收益,私募基金公司不承諾收益。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盈利模式一般是收取總資金2%左右的管理費和投資盈利部分的20%作為傭金收入,這種收費模式即是俗稱「2-20」收費模式(2%管理費+20%盈利部分提成)。這種2-20收費模式是私募基金國際流行的收費模型。
「結構式」的陽光私募基金,就是指將受益人分為不同種類,進行結構劃分,比如將受益人劃分為優先受益人和一般受益人,特別受益人和一般受益人,以此為基礎來分配利益。這種模式以上海模式為典型。
㈡ 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組織形式
陽光私募是由一些知名的投資人,比如原來基金公司的基金經理、證券公司的操盤手等為投資人,通過合法的信託公司以設立信託產品的形式出現,資金監管有保障,受到信託法等法律約束,不會出現捲款跑路的情況。而其他非陽光私募產品,這些私募伴隨著股市的火暴大量出現,但是由於沒有合法的途徑以及資金監管,所以靠的就是「信用」二字,如果真要是捲款走人了,恐怕想打官司都找不到人的,對於這類私募,風險極高,不建議參與。
㈢ 求教詳細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組織架構
私募基金公司的組織架構主要包括了權力機構、決策機構、執行機構、資金監管、顧問機構、資金保管等要素。
㈣ 私募基金公司有哪些部門組織結構是怎樣的
私募基金公司主要有投資部、固定收益部、資產管理部、電腦部、稽核部、人力資源部、財務部、法律事務部。
私募基金公司組織結構一般採用直線職能制,以直線為基礎,在各級部門負責人之下設置相應的職能部門,分別從事專業管理,作為該領導的參謀,實行主管統一指揮與職能部門參謀、指導相結合的組織結構形式。
附註:
1.私募基金公司是凈資本機構、也就是說在注冊以前需要向銀行交納保證金的。
2.私募基金公司作為信託公司的投資顧問,實際管理和運作資金;信託公司是產品發行的法律主體,提供產品運作的平台;銀行作為資金託管人,保證資金的安全。
㈤ 私募基金公司的組織架構是怎樣的
大體上一樣,主要是看員工人數和高管人數來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