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慈善組織有哪些組織形式
慈善法第八條第二款規定:「慈善組織可以採取基金會、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組織形式。」這一規定表明,慈善組織主要有三種組織形式,即:基金會、社會團體和社會服務機構。這就釐清了慈善組織與社會組織現有的三種形式的關系,也表明慈善組織不是一種新類型的社會組織。
在現有三類社會組織中,基金會是利用捐贈財產,以從事公益事業為目的非營利性法人,總體上應當屬於慈善組織,如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愛佑慈善基金會、安利公益基金會、北京大學教育基金會等。
社會團體是指公民自願組成,實現會員共同意願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法人,主要類型有協會、學會、研究會、促進會、聯合會、校友會等。社會團體中,以慈善即社會公共利益為宗旨,而不是服務於會員群體利益的屬於慈善組織,如中華慈善總會、中華環保聯合會、中國扶貧開發協會、中國社會工作聯合會等。主要服務於團體會員的社會團體不屬於慈善組織,如行業協會、商會等。
社會服務機構此前被稱為民辦非企業單位,是指利用非國有資產舉辦,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主要類型有非營利的民辦教育機構、民辦醫療機構、社工服務機構等。社會服務機構中面向廣大公眾、弱勢群體提供慈善服務的屬於慈善組織,如北京致誠農民工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百年職校等。
㈡ 社會團體包括哪些
1、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
簡稱「全國學聯」,作為全國高等和中等學校學生的聯合組織,還有中國大中學生自己的群眾組織,1919年6月在中國上海宣布成立。
2、中國僑商投資企業協會
作為全國性非營利社會團體,經國務院同意,民政部批准成立,由華僑、外籍華人、香港澳門同胞境內投資企業和地方僑商組織、知名僑資企業家組成。
3、中國消費者協會
這個全國性社會團體在1984年12月經國務院批准成立,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從而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4、中國汽車工業協會
成立於1987年5月,該社團組織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批准,地址設在北京。
5、中國互聯網協會
成立於2001年5月25日,由國內從事互聯網行業的網路運營商、服務提供商、設備製造商、系統集成商以及科研、教育機構等70多家互聯網從業者共同發起成立。
㈢ 根據什麼社會組織分為社會團體,基金會和社會服務機構
社會組織分為三類:基金會、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這個在慈善法中已經改叫「社會服務機構」)。所以基金會當然不是社會團體。如果你想說,基金會屬於民法概念中的社團法人還是財團法人,那麼基金會還是不是社團法人,而是財團法人。因為基金會就是以一定的財產作為紐帶而成立的一個組織。
㈣ 慈善基金是什麼
慈善基金會就是具有一定組織性的個人、企業或社會團體,無償的為弱勢群體如殘疾人等通過各種方式籌集的資金。成立的組織通稱慈善機構。其作用主要體現在條例的第一條;國家《基金會管理條例》中對基金會的性質、成立條件和程序都作了規定。根據有關規定,基金會的成立門檻比較高。另外,《基金會管理條例》中規定,基金會是非營利性機構。可以以安全、合理等方式對基金會資產進行保值增值。但基金會管理條例同時要求,基金會用於公益事業的支出,不得低於當年收入(接受募捐、資本運營收入)的70%。 《條例》共設7章48條。與1988年頒布的《基金會管理辦法》相比,《條例》不僅內容更加豐富,而且體系更加完整,可以說是對基金會登記管理法規的一次重新起草。《條例》至始至終貫穿了重培育發展,以規范管理促進基金會健康發展的指導原則。在這一指導原則下,《條例》著重體現了以下八個方面的重要特徵。 1.《條例》明確了基金會的公益性質,強調了公益目的的重要性。公益性是基金會的本質特徵,是基金會設立的唯一目的。保障基金會的公益性,是《條例》的根本任務。公益組織的受益對象通常為不特定的個人和群體,任何個人或群體只要符合其宗旨和業務范圍要求,都可接受其資助。基金會的基金來源於社會,服務於社會,為了實現這個目的,《條例》作了許多明確規定。如將基金會定義為「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捐贈的財產,以從事公益事業為目的,按照本條例的規定成立的非營利性法人」,強調基金會的公益性質,使基金會與其他管理信託投資基金、以營利為目的的基金管理組織以及其他民間互益組織區別開來。基金會的公益性質決定了其財產必須用於公益目的,也必須受到保護。《條例》第27條第1款規定:「基金會的財產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分、侵佔、挪用。」第33條又規定:「基金會注銷後的剩餘財產應當按照章程的規定用於公益目的;無法按照章程規定處理的,由登記管理機關組織捐贈給與該基金會性質、宗旨相同的社會公益組織,並向社會公告。」 不同的基金會會針對不同的需要幫助的群體,可以通過基金會的網站找到它們。
㈤ 社會團體和社會組織的區別
一般來說,這三個概念是相近的,可以互相通用,但又略有區別。依我推測,人民團體這個詞是為了說明該團體的性質是代表人民的;社會團體這個詞是從社會管理的角度表明該團體是非政黨性質的;群眾團體這個詞則表明該團體是非官方的。
社會團體,按照民政部《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的定義,是指中國公民自願組成,為實現會員共同意願,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但是實際上中國目前的社會團體都帶有準官方性質,因為《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規定,成立社會團體必須提交業務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也就是說,社會團體實際上附屬在業務主管部門之下。用官方提法就是:既是人民群眾自己的組織,又是中國共產黨聯系人民群眾的紐帶和橋梁。
《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同時還規定,參加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人民團體;由國務院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核定,並經國務院批准免於登記的團體;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內部經本單位批准成立、在本單位內部活動的團體都不屬於本條例規定登記的范圍。
中國有全國性社會團體近2000個。其中使用行政編制或事業編制,由國家財政拔款的社會團體約200個。在這近200個團體中,參加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人民團體有中華全國總工會(全總)、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共青團)、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全國婦聯)、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中華全國台灣同胞聯誼會、中華全國青年聯合會 、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
其中,全總、共青團、全國婦聯的政治地位特殊,社會影響廣泛。還有16個社會團體的政治地位雖然不及上述三個社會團體,但也比較特殊。它們分別是:中國文聯、中國科協、全國僑聯、中國作協、中國法學會、對外友協、貿促會、中國殘聯、宋慶齡基金會、中國記協、全國台聯、黃埔軍校同學會、外交學會、中國紅十字總會、中國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歐美同學會。以上19個社會團體的主要任務、機構編制和領導職數由中央機構編制管理部門直接確定,它們雖然是非政府性的組織,但在很大程度上行使著部分政府職能。
目前,由中央機構編制管理部門直接管理機構編制的21個群眾團體機關分別是:中華全國總工會、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中央委員會、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中國作家協會、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中國法學會、中國人民對外友好協會、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中華全國台灣同胞聯誼會、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中國紅十字會總會、中國人民外交學會、宋慶齡基金會、黃埔軍校同學會、歐美同學會、中國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中華職業教育社、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 社會團體是指我國公民行使結社權利自願組成,為實現會員的共同意願,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的非營利社會組織。
根據社會團體的性質和任務,社會團體可以分為學術性、行業性、專業性和聯合性四類。
社會團體、群眾團體、人民團體均屬民間組織,無本質上的區別。
㈥ 基金會到底是不是社會團體法人,求詳細解釋
1、基金會到底是社會團體法人,基金會(慈善基金會,foundation),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捐贈的財產,以從事公益事業為目的,按照本條例的規定成立的非營利性法人。基金會分為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和不得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公募基金會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圍,分為全國性公募基金會和地方性公募基金會。根據《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基金會必須在民政部門登記方能合法運作,就其性質而言是一種民間非營利組織。
2、社會團體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社會組織。
規定:
《民法通則》規定:具備法人條件的社會團體,依法不需要辦理法人登記的,從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資格;依法需要辦理法人登記的,經核准登記,取得法人資格。因此,社會團體法人有自己的區別於企業法人的特點。
《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已經1998年9月25日國務院第8次常務會議通過,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該條例所稱社會團體,是指中國公民自願組成,為實現會員共同意願,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國家機關以外的組織可以作為單位會員加入社會團體。
㈦ 民政局下屬除了基金會,慈善會還有什麼別的社會團體嗎
慈善組織可以採取基金會、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組織形式。
㈧ 基金會與協會的區別基金會與協會具體有哪些方面的
1、都是公益性的社會組織,不過協會多是行業協會,基金會主要是指慈善基金會;
2、協會主要受制於《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等,而基金會則主要依照《基金會管理條例》辦事;
3、另外,對資金的要求也不一樣,協會只要少量的驗資資金即可,而全國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800萬元人民幣,地方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400萬元人民幣,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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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慈善性質的社會團體的介紹
慈善事業常常採用一定的組織機構來進行,這類從事慈善事業的社會團體和工作機構統稱為慈善團體,如1949年中國民間舉辦的...馬爾他騎士團是一種什麼性質的政治實體,它在哪裡 介紹兩個國家 婦女聯合會,學生聯合會,青年聯合會,殘疾人聯合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