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債務置換是什麼意思的,規定是什麼
就是欠的錢還不起,再借一些錢出來還舊賬,總的說就是一種自己搞出來的賴賬方式
② 人民銀行向信用社定向發行、用於置換其不良貸款和歷年掛帳虧損的專項票據的置換順序為
借:央行轉向票據
貸:其他應付款
借:其他應付款
貸:不良貸款
不良貸款同時轉入表外
虧損掛賬同上。
③ 地方政府債券置換存量債務是什麼意思——白話解釋
一、債券置換是債券持有人作出決定賣出一個或多個目前所持有的債券,以交換其他被認為是相同或類似的市場價值的債券的一種規避風險的手段。債務置換大約在同一時間購買和銷售,有效迅速地使用舊債券換得一套新的債券。也是政府為解決財政危機使用的一種延長國債到期支付時間的方法。新債券期限更長,收益更高。二、影響債券置換的原因如下幾點:在一種債務到期時間之前置換極有可能出現償還違約的債卷是債務置換行為較為常見的動機之一。換得的債券低於預期的執行額度,甚至可能出現虧損出售。絕大多數情況下,所換得的新債券無法達到之前較為相等的價值,所以不會對預計利潤為保底而設立強制解除措施,參考資料:
④ B市財政採用定向承銷方式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置換存量債券10億的分錄
2015年5月15日 來源:財政部新聞辦公室
根據《預演算法》、《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號)及地方政府債券(以下簡稱地方債)發行管理有關規定,近日,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聯合印發《關於2015年採用定向承銷方式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有關事宜的通知》(財庫〔2015〕102號,以下簡稱《通知》),明確2015年省、自治區、直轄市(含經省政府批准自辦債券發行的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以下簡稱省級政府)在財政部下達的置換債券限額內採用定向承銷方式發行一定額度地方債,用於置換部分存量債務。
採用定向承銷方式發行地方債,是指省級政府面向地方政府存量債務中特定債權人,採取簿記建檔方式發行地方債,用以置換本地區地方政府相應的存量債務。定向承銷方式進一步豐富了地方債發行方式,有利於推動地方政府高效、便捷地開展存量債務置換。
採用定向承銷方式發行地方債由省級政府財政部門(以下簡稱地方財政部門)與特定債權人按市場化原則協商開展。對於地方政府存量債務中的銀行貸款部分,地方財政部門應當與銀行貸款對應債權人協商後,採用定向承銷方式發行地方債予以置換。對於地方政府存量債務中向信託、證券、保險等其他機構融資形成的債務,經各方協商一致,地方財政部門也可採用定向承銷方式發行地方債予以置換。2015年為新增地方政府債務發行的地方債,以及為置換存量債務發行的地方債(以下簡稱置換債券)中不採用定向承銷方式發行的部分,仍按照《地方政府一般債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財庫〔2015〕64號)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財庫〔2015〕83號)等有關規定,採用招標、公開承銷等方式發行。
《通知》要求,各地有關部門和相關機構要高度重視,地方財政部門會同各地中國人民銀行省級分支機構、銀監局共同組織開展相關工作。各地針對2015年第1批置換債券額度的定向承銷發行工作,應當於2015年8月31日前完成。地方財政部門、中國人民銀行省級分支機構、銀監局和相關金融機構要嚴格按照《2015年採用定向承銷方式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操作規程》(《通知》附件,以下簡稱《規程》),規范開展相關工作。
《規程》對採用定向承銷方式發行地方債的債券期限、債券承銷團、信息披露、定價機制、債權確認和登記託管、流通轉讓安排等方面進行了規范。《規程》明確,定向承銷方式發行的地方債分為一般債券和專項債券,一般債券期限為1年、3年、5年、7年和10年,專項債券期限為1年、2年、3年、5年、7年和10年。定向承銷方式和公開發行方式發行的地方債規模之和不得超過財政部下達的2015年本地區地方債限額。採用定向承銷方式發行的地方債,發行利率區間下限不得低於發行日前1至5個工作日相同待償期記賬式國債收益率平均值,上限不得高於發行日前1至5個工作日相同待償期記賬式國債收益率平均值上浮30%。採用定向承銷方式發行的地方債暫不可在銀行間市場和交易所市場進行現券交易,可以通過試點商業銀行櫃台市場進行流通。地方債納入中央國庫現金管理和試點地區地方國庫現金管理的抵(質)押品范圍,符合條件的地方政府債券,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可納入部分貨幣政策操作的抵(質)押品范圍,納入商業銀行質押貸款的抵(質)押品范圍,並可按規定開展回購交易。
⑤ 什麼是債券置換
債券置換就是債券和存款的交換。置換債券將分為一般債券和專項債券,針對沒有收益的公益性項目,最終由一般公共預算收入還本付息,以交換其他被認為是相同或類似的市場價值的債券的一種規避風險的手段。
地方政府性債務的置換時存量上的調整,允許地方把一部分到期的高成本債務轉換成為地方政府債券,直接目的就是調整地方債務存量結構。(參考資料:新華網,中國財政部推出億萬置換債券)
⑥ 公開債券置換具體是怎樣置換的
公募可交換債發行及上市審核程序發生了哪些變化?
小公募可交換債屬於僅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范疇,根據《管理辦法》的規定,其發行及上市申請由交易所進行預審核,證監會以交易所的預審核意見為基礎履行簡易行政許可核准程序。預審核環節,交易所內部工作時間總計不超過20個工作日,具體流程可參見我所《公司債券上市預審核工作流程》。對於債券信用評級達到AAA且選擇同時面向公眾投資者和合格投資者發行的大公募可交換債,仍需提交證監會核准,適用證監會《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審核工作流程》,審核環節主要有受理、審核、反饋、行政許可決議和期後事項。
⑦ 什麼是置換債券
就是政府以前有債務,目前還未償還的,就是這個政府的存量債務;然後政府再已政府的名義發債,將募集到的資金用來償還即將到期的存量債務,這個叫政府債券置換存量債務。
⑧ 你好,我想了解債券置換
債券置換(bond swap)不同於企業之間常見的債務股權置換DebVEquity Swap) 。它是債券持有人作出決定賣出一個或多個目前所持有的債券,以交換其他被認為是相同或類似的市場價值的債券的一種規避風險的手段。
⑨ 定向承銷方式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是什麼意思
定向承銷方式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是省級政府面向地方政府存量債務中特定債權人,採取簿記建檔方式發行地方債。
採用定向承銷方式發行地方債,是省級政府面向地方政府存量債務中特定債權人,採取簿記建檔方式發行地方債,用以置換本地區地方政府相應的存量債務。
(9)定向置換債券管理辦法擴展閱讀
採用定向承銷方式發行地方債由省級政府財政部門(以下簡稱地方財政部門)與特定債權人按市場化原則協商開展。
對於地方政府存量債務中的銀行貸款部分,地方財政部門應當與銀行貸款對應債權人協商後,採用定向承銷方式發行地方債予以置換。
對於地方政府存量債務中向信託、證券、保險等其他機構融資形成的債務,經各方協商一致,地方財政部門也可採用定向承銷方式發行地方債予以置換。
2015年為新增地方政府債務發行的地方債,以及為置換存量債務發行的地方債(以下簡稱置換債券)中不採用定向承銷方式發行的部分,仍按照《地方政府一般債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財庫〔2015〕64號)等有關規定,採用招標、公開承銷等方式發行。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2015年發行地方政府債券將採用定向承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