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的建議:
(一)養老保險費未能應收盡收,養老保險基金籌集規模和總量未能如實體現。
(二)養老保險金超范圍發放,擠占挪用養老保險基金。一是部分地方擅自增加養老保險金計發項目,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標准,加大了養老保險基金支出規模。
(三)養老保險基金運行管理不夠完善。
1.賬戶設置和管理不規范。一是一些地區未按規定清理多頭開戶,仍在多家銀行分別開設收入戶、支出戶和財政專戶,甚至在同一銀行開設多個收入戶、支出戶和財政專戶,造成賬戶管理的混亂。
2、存在問題原因分析
(一)基金財務制度不完善。我國的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的財務和會計制度不成熟不完善是造成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出現問題的一個重要原因,現行的《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是1999年制定的,其中有一些不完善之處,已不適應新形勢和新情況的需要,特別是社會保險基金的投資、計息、開戶行的選擇等問題,迫切需要進一步修訂和完善。
(二)缺乏有效監督制約機制。社會保險基金的運營和管理缺乏有效的監督制約機制,導致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問題頻出。首先,財政部門、勞動保障部門和地稅部門之間缺乏相互的監督制約機制,或未能執行部門之間的監督制約職能。各部門之間缺乏有效的信息溝通機制,賬單傳遞速度慢,不及時對賬,造成賬實不符。其次,社會保險基金缺乏有效的外部監督,審計部門和財政監督部門也是近年來才逐漸重視和加大對各項社會保障資金的監督檢查力度,但檢查范圍有限。
(三)現行政策執行不嚴格。從檢查情況看,不少地方未能嚴格執行現行的社會保險基金財務會計制度,是造成違規違紀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體制方面的原因。從檢查情況看,多數社會保險基金的挪用都是政府的行政命令或是行政干預的結果。地方政府經常把「社會保險基金結余」當作準財政資金使用,一些地方政府部門領導財政法規意識淡薄,特別是在基層財力比較緊張的情況下,從部門利益出發,違規挪用、滯留、轉移社會保險基金收入,違規設立賬戶,不按要求劃轉社會保險費收入及利息收入。部門之間缺乏有效的溝通和配合,從而導致社會保險基金賬實不符。此外,部分地區相關部門經辦人員業務素質差,工作能力和責任心不強,也是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出現問題的一個重要原因。
三、加強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的建議
(一)大力推進稅務徵收,適時開征社會保險稅。針對目前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核定不實,征管缺乏強制性等問題,建議進一步加大推進稅務徵收工作的力度,並適時開征社會保險稅。一是可以切實改變社保基金征繳困難、徵收乏力的局面。目前社會保險費的徵收機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可以由稅務機關徵收,也可以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設立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徵收。從近幾年的基金征繳情況看,以社會保險費的形式由社保經辦機構徵收的做法缺乏強制性,基數核定不實的問題也比較突出,致使拖欠、不繳或少繳社會保險費的現象比較普遍,而且徵收社會保險費的徵收成本也比較高,不利於建立更加規范的社會保險基金收支兩條線管理體制。而由稅務機關徵收,有利於養老保險基金收入的及時足額徵收。二是有助於有效籌集社會保險基金。通過法律形式把企業、個人的權利、義務確定下來,保證所有工薪收入的職工和用人單位成為社會保障稅的納稅人,從法制上確保社會保險具有穩定的收入來源。三是有利於社會保障體制的完善。課征社會保險稅,標志著社會保障工作步入規范化、法制化的軌道。
(二)加大養老保險費征繳力度,提高企業和職工的參保意識。在未實施征繳改革前,各級養老保險費徵收機構要嚴格按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和養老保險費征繳稽核的有關要求,進一步加大征繳力度,確保養老保險費應收盡收、及時足額徵收。首先,要加大社會保險的宣傳力度,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保險意識。利用各種媒體,廣泛宣傳國家養老保險政策,鼓勵職工依法維護自身權益,增強履行繳費義務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同時,通過向社會公布養老保險費征繳情況,及時發放養老保險費對賬單,設立查詢、舉報電話等,發揮外部監督作用,強化用人單位和廣大職工參保和依法繳費的意識。其次,要加強稽查審核,堵塞漏洞。加強對稽核人員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稽核人員的稽核能力。採取日常核查與專項稽核、書面稽核與實地核查等多種形式開展稽核工作,加大清欠力度,及時發現並糾正各種違紀違規問題,充分發揮稽核工作的效力。
(三)加強部門間的協調配合,提高社保基金管理水平。在目前財政、勞動、稅務部門幾家共同參與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的情況下,要加強部門間的協調配合。一是建立健全財政、勞動保障、稅務部門的溝通協調、相互制約機制。財政部門要加強對社保基金征繳、使用、管理情況的監督;勞動保障部門要定期對社保經辦機構核定的繳費基數進行審核;稅務部門和社保經辦機構嚴格按核定的繳費基數及時足額徵收,對無法徵收的,要及時向勞動保障部門反饋,建立順暢的對賬聯系機制。二是對因會計核算、財政專戶管理、基金決算編制等方面的原因出現的稅務、財政、社保部門之間數據不相符的問題,建議財政部統一結賬時間,要求各級徵收、管理、使用部門加強財務對賬管理工作,按月進行定期對賬,年底統一時間扎賬。確保會計信息的數據統一、真實、有效和完整。
(四)修訂和完善有關管理制度。目前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存在的社保基金計息辦法不統一、預收養老保險基金長期掛賬、其他社會保障類資金在養老保險基金決算列收列支、國庫歸集資金未及時劃入財政專戶以及未足額計息等問題,都需要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對現行制度規定作進一步的修訂,使之在實踐中更具可行性和操作性。
(五)規范行業統籌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行業統籌是我國養老保險制度轉制階段的特殊產物,要切實統一規范行業統籌政策,促進養老保險制度的健康發展。一要強化行業統籌養老保險基金征繳管理,加大征繳和清欠力度,將社會保險的繳納作為行業主管部門對企業目標管理考核中重點考核內容之一,強化養老保險費征繳工作;二要明確經辦機構和行業主管部門在行業歸集養老保險費過程中的責任和權利,避免歸集資金賬外核算、資金收益歸屬不明確等問題,以確保行業統籌養老保險基金決算信息的真實和完整。
(六)盡快解決歷史遺留長期掛賬問題。對於一些歷史遺留問題在基金決算中長期掛賬,影響了基金決算使用部門對決算信息的分析,也影響了基金數據信息的真實性。建議對遺留問題商勞動保障、審計等相關部門盡快研究制定相應的辦法予以解決,避免長期掛賬。
(七)建立健全養老保險基金監督工作長效機制。要切實強化養老保險收支全過程的監督管理,建立養老保險基金監督工作長效機制,保障養老保險制度健康發展。一要建立健全法規體系,解決養老保險基金監督中法律缺位、層次低、效力差等突出問題,盡快出台養老保險費征繳處罰辦法,強化養老保險制度約束的剛性;二要建立健全養老保險基金監管組織體系和各部門配合工作機制,實現審計監督、財政監督、稅務監督和社會監督相結合,審計、財政、稅務、社保等部門協調配合、相互制衡;三要建立快捷、准確、高效的基金監督管理信息系統,實現監管、徵收、繳費各部門間信息實時共享,確保養老金按時收納、撥付和發放。
2. 淺談如何健全完善社會保障體系
摘要:健全、完備的社會保障制度對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重要意義。但是,我國社會保障制度存在一系列問題,應當通過加強法制建設,擴展社會保障覆蓋面,來推動社會保障體系建設。
關鍵詞:社會保障;制度;和諧社會
中圖分類號:C913.7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0-8772(2009)18-0192-01
社會保障問題是一個很重要的社會問題,也是全社會一直關注的熱點問題,直接關系著億萬百姓的切身利益,關繫到民生及社會的穩定和發展,同時也是當前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改革開放30年來,我國在社會保障制度方面進行了一系列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績,逐步建立起了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中央和地方分級負責的社會保障體系基本框架,為保障我國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發揮了積極作用。但目前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仍然面臨不少的問題,這為我國進一步建立健全社會保障體系、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出了新的課題。
一、社會保障的基本概念和作用
所謂社會保障,是指社會成員在暫時或永久喪失工作能力、失去工作機會,或收入不能維持必要生活水平等狀況時,獲得由國家或社會提供的保障基金。健全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就是要以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為基礎,以基本養老、基本醫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為重點,以慈善事業、商業保險為補充,進而實現社會安定,人民安居樂業。社會保障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安全網」的作用。保障人民群眾在年老、失業、工傷等情況下的基本收入和基本醫療不受影響,此外還保障無收入、低收入等群體有生活來源,以滿足他們最基本的生存需求。
二是「平衡器」的作用。社會保障制度具有收入再分配的功能,一方面可以消除社會群體就業機會的不均等;另一方面也可以縮小社會成員之間的貧富差距。
三是「助推器」的作用。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使勞動群體的切身利益得到了保障,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激發了勞動群體的積極性,推動了經濟的發展,又可以平衡社會供需的總量,防止經濟發展出現波動。
二、當前我國社會保障體系面臨的問題
1.保障覆蓋范圍窄。我國雖已制定出社會保障體系,但是覆蓋范圍卻很狹窄,特別是養老保險問題,目前也只有城鎮的部分勞動者擁有社會保障,對於農村居民卻未能覆蓋到,這與我國經濟發展及8億農民養老的迫切需求很不適應。
2.立法滯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應是法治經濟,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社會保障制度也必然要求法制化。然而,我國到目前為止,還未頒布一部綜合性的社會保障法律,社會保障費的徵集、支付、運營都極不規范。滯後的社會保障國家立法勢必對社會保障的覆蓋面,保障程度等造成影響。
3.社會保障投入不足,保障水平明顯低於實際需要;各地社會保障制度差異過大,難以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障適度。
三、健全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的對策建議
1.進一步加大財政投入。加大財政對社會保障的投入,調整支出結構,建立規范的社會保障預算制度,進一步提高社會保障支出的比重,擴大保障覆蓋面,真正實現「應保盡保」;探索新的制度建設,針對不同群體增加新的保障項目,如建立符合農民工特點的社會保障制度、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等。同時,不斷提高社保管理服務水平,適應社保服務工作的新任務。
2.加強社保基金的籌集和監管。通過各種方式,社會公民對社會保障的認志,積極引導參保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鼓勵社會捐贈,擴大社保基金的籌集渠道。同時,要積極探索基金監督的方式方法,加大保險基金的監管制度,真正保護好老百姓的「養命錢」。
3.加快實施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減輕居民養老負擔。目前在相當一部分發達的農村地區,基本養老保障制度建設的時機已經成熟,要把解決農村的養老保障問題作為破除城鄉二元結構、實現城鄉一體化的重要突破口。
4.積極發揮商業保險的補充作用。隨著經濟的發展,生活水平的提高,在社會保險的保障水平已不能滿足人們的保障需求時,商業保險便為社會保險提供了充分補充。商業保險是一種經濟行為,它的投保水平可以滿足更多人們的需求,有利於提高我過社會保障的整體水平。因此,要大力發展商業保險,從而為社會成員提供最大限度的保障。
5.加快完善社會保障制度法律體系。在充分研究《勞動法》基礎上,盡快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如《失業保障法》、《濟貧法》、《社會福利法》、《養老保險法》等,制定養老保險條例、醫療保險條例、社會保障基金管理條例等法規,使社會保障制度上升到一個有法可依、違法必究的程度。
可以肯定的是,隨著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力度不斷加大,覆蓋面的逐步擴大,將會有越來越多的民眾從中受益,從而為改善民生、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發揮重要的作用。
3. 目前體制下如何管理好社保基金
1、組織開展社會保險基金安全教育活動。採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黨和國家的社會保障政策及基金管理監督的法規,充分認識基金是社會保險的「生命線」,基金紀律是「高壓線」,形成人人關心基金安全、重視基金安全、維護基金安全的社會氛圍。
2、加大基金監督檢查的力度。貫徹落實國務院第157次常務會議精神,認真整改審計檢查和內控檢查發現的問題。配合審計署做好社會保險基金的全面審計工作,對各項社保基金管理情況進行自查,及時糾正問題,進一步規范基金管理。組織進行社會保險費征繳情況專項檢查。對典型的舉報案件直接進行查處,加強舉報案件查處情況的跟蹤檢查。
3、完善基金管理監督制度。研究制定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監督、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和基金投資管理辦法,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檢查和個人賬戶基金投資監管。建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內部控制制度,對各項業務、各個環節實行全程監控。研究制定社會保險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向社會披露社會保險信息,自覺接受社會監督。落實要情報告制度。
4、進一步完善基金監管工作機制。省級普遍建立社會保障監督委員會,定期研究工作,解決問題,加強對社會保障政策執行情況和基金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監督隊伍建設,推動建立專門的工作機構,調整充實專業人員,從組織上保證基金監督工作的開展。
5、積極推進勞動保障監察執法體制和機制創新,加大對勞動者權益保護力度。健全勞動保障監察組織網路,提高監察執法能力和水平。進一步完善有關部門密切協作的勞動保障監察維權工作協調機制。不斷創新勞動保障監察管理和執法模式,積極推廣「網格化」和「網路化」勞動保障監察。繼續完善勞動保障監察各項制度,建立和完善企業勞動保障守法誠信制度、重大違法行為社會公布制度及舉報獎勵制度。
4. 如何加強我國社會保障基金管理的法律建設
我國的管理漏洞太多,用法律建設我感覺也是空話,關鍵怎樣把我們我國社會保障基金的體制管理好是關鍵。監督和審計要發揮作用,,,,
5.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當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由於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分散,管理部門過多,各部門都參與社會保險基金的運行和管理,造成部門間難以協調和集中運營管理。 在實際社會保險基金運行管理過程中,稅務機關只是按照社保經辦機構傳遞的征繳計劃徵收社會保險費,而社會保險機構由於沒有社會保險費徵收職能,通常也不會過分關心社會保險費徵收情況,也就不能真正實現應保盡保、應收盡收。部分參保單位由於及時、足額繳費意識不強,往往是一拖再拖,最後造成滯納金很多、職工減員不暢、單位繳費不起、勞資矛盾惡化等局面。
另外,在目前基金收入當中,現在有很大一部分是年齡偏大人員的一次性補繳,這些補繳在現在看來是一筆可觀的收入,而實際上這些人很快就要退休,從長遠來看卻是增加了未來基金支付的壓力。在基金支出方面,雖然新的養老金計發辦法看起來比以前科學、合理了,但由於這幾年退休人員年年都有100多元的調資,所以退休得越早,調的次數就越多,比晚退休就越劃算,所以參保職工還是想盡辦法提前退休,而一旦得以提前退休便是少了基金收入卻增加了基金支出,增加了未來基金運行的風險。負責社保待遇支付的部門,也是只管社保基金支出,至於有沒有基金足夠使用,能用多久,他們往往不會過問,在基金支出管理上,還會存在「不用白不用」的思想,存在基金支出控制不嚴、疏於管理的現象。 社保基金收入、支出納入財政專戶管理後,基金結余實質上由財政部門管淺析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對策■謝仁傑財稅金融1242011.02(上)ChinaCollectiveEconomy集體經濟·理,不是購買國債就是存銀行。由於社保基金銀行存款利率優惠政策沒有完全執行到位,造成各項社保基金利息不同程度地減少,有的存在銀行也因不能及時轉存定期,容易造成基金不必要的流失。
雖然現行社保基金財務制度規定,財政部門應根據勞動保障部門提出的意見,在雙方共同協商的基礎上,及時將基金按規定用於購買國家債券或轉存定期存款,而事實上這種制度容易造成社保經辦機構和財政部門在這個問題上推諉扯皮,影響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同時,由於物價上漲指數高於銀行存款利率而實質導致基金的貶值,給今後基金支付造成較大壓力和風險。 加大基金監管力度是維護社會保險制度運行的長期任務。只有不斷強化內外監管,才能最大程度地保證基金的安全完整,減少基金風險。一是社保經辦機構要加強內部控制制度建設,建立內部審計科室和專職內部審計人員,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本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的實施情況、社保基金收支結存情況等進行內部審計監督,防範違規舞弊現象發生。不斷強化內部管理,及時發現內部控制制度的薄弱環節,有效提高風險防範能力。在社保基金的徵收、支付、貨幣資金管理等重要環節嚴格貫徹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授權批准等內部控制原則,從源頭上防範擠占挪用社保基金等不法行為發生。二是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向社會公布社保基金的收支、投資和收益情況以及其他財務數據等,將社保基金的運營納入社會公眾和監督機構的雙重監督之下,防範社保基金運營中的違法違規行為。三是實行紀檢、財政、審計部門聯合監督,建立對社保基金日常監管的長效機制。在監督過程中,要重點監管社保經辦機構是否建立健全內控制度,並有效實施;監督社保經辦機構在社保基金徵收、支付環節是否合法合規;監督社保基金是否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6. 社會保障基金管理對國家社會的意義
就我國來說,基金管理部門擁有規模龐大的社會保障基金,為資本市場的發展創造了良好... 既是我國社保基金自身追求保值增值的發展需求,也是我國資本市場發展壯大的良好契機.
7. 關於進一步加強社會保險工作的信息
會保險基金被老百姓稱為「養命錢」、「保命錢」,其重要性不言而喻。隨著社會保障制度的加快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險基金的規模逐步擴大,進一步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的監督管理,切實防範和化解基金管理風險,保障基金的安全與完整,是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迫切需要研究和解決的問題。
一、社保基金監管的基本情況
社會保障基金主要由社會養老保險基金(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機關事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工傷保險基金組成,去年底,各項基金累計結餘5823萬元。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高度重視社保基金的安全運行,實行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抓落實的機制,基金監督工作實體化,建立健全了內部控制制度,在規范業務操作和加強財務方面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每年對社保基金運行情況進行二次全面的自查,從自查的情況來看,各項社會保障基金運行基本平穩,基金征繳、基金存儲管理和基金支付正常,未發生基金安全問題,不存在「跑、冒、漏、滴」的現象。同時,為認真落實省、市社保基金「錢從銀行走,數在網上傳」的規定,進一步方便群眾繳納養老保險費,去年,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積極與金融部門聯系,在全區各鎮、辦事處安裝社保刷卡繳費機,從去年6月份起全區農墾企業職工全部實現刷卡繳費,結束了該區養老保險繳納現金的歷史。內外兩方面嚴格控制,確保了社保基金安全運行。
盡管如此,社保基金的監管還存在一些問題,如人員不足,不能做到一事兩崗兩審,存在一人多崗現象;信息系統不完善,存在安全隱患等問題。
二、幾點建議
在此,就如何加強社保基金監督和管理,確保基金安全運行談膚淺的建議。
(一)健全和完善內控制度。在組織機構控制上,科學設置各業務部門的經辦崗位,明確各業務部門的工作職能、崗位職責、工作程序、工作標准、考核辦法及具體要求,進一步規范操作流程來相互制約;在業務運行控制上,通過對經辦職能機構業務流程、辦理內容及時限、經辦人員等信息的公開,以及一些常規業務規范操作,進一步提高政策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力;在基金財務控制上,通過在依法進行基金財務管理和核算的基礎上,建立了嚴密的會計控制系統,建立了分工明確的崗位責任制,建立了合理的責任分離制度、賬務核對制度來實現基金財務控制,進一步保證社會保險基金的安全完整;在信息系統控制上,通過科學劃分使用許可權,確保數據安全,同時建立有效的信息反饋制度,注重網路使用安全管理,配備專職管理人員等方面來實現信息系統控制。
(二)加大基金的監督檢查力度。一是制定行政監督管理制度與流程,建立監督台帳,完善監督檔案,規范監督行為。二是對社保基金風險點防範實行動態管理,對查找出的基金風險點,重點進行監督防控。三是建立監督落實回訪機制,對監督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督促整改單位落實到位。四是建立社保基金風險預警機制。對發現的基金管理薄弱環節和漏洞及時提出預警,要求出險部門及時糾正錯誤,避免基金損失,防患於未然。
(三)加強基金支付環節監管。一是注重生存調查,規范養老金領取。為防止養老金冒領行為的發生,開展基本養老金領取資格的專項稽核工作,建立公安、社保人員信息比對制度,根據群眾舉報和區外退休人員生存調查,重點核查虛報、冒領基本養老金問題。二是重視醫療保險基金的審核,特別是加強對醫保基金使用的日常監控,注重整理掌握參保職工存在的違規苗頭。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檢查,對已發現的違規定點單位和參保人員建立重點監控制度,在對醫療費用普審的基礎上,篩選疑點費用,嚴把審核關。三是確保工傷基金支付准確。進一步規范工傷認定中申請、受理、調查核實、決定、送達等各個環節的手續,避免在認定上的失誤。
(四)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經辦機構能力建設。加強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基礎建設,加強基金管理幹部的教育和業務培訓,提高管理水平。對長期在基金管理崗位上的幹部定期輪崗交流,對不適合從事基金管理工作的幹部,不能安排在基金管理崗位上工作,已經在崗位的要及時調離。對調離的幹部,組織進行離任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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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淺談如何健全完善社會保障體系
摘要:健全、完備的社會保障制度對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重要意義。但是,我國社會保障制度存在一系列問題,應當通過加強法制建設,擴展社會保障覆蓋面,來推動社會保障體系建設。 關鍵詞:社會保障;制度;和諧社會 中圖分類號:C913.7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0-8772(2009)18-0192-01 社會保障問題是一個很重要的社會問題,也是全社會一直關注的熱點問題,直接關系著億萬百姓的切身利益,關繫到民生及社會的穩定和發展,同時也是當前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改革開放30年來,我國在社會保障制度方面進行了一系列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績,逐步建立起了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中央和地方分級負責的社會保障體系基本框架,為保障我國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發揮了積極作用。但目前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仍然面臨不少的問題,這為我國進一步建立健全社會保障體系、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出了新的課題。 一、社會保障的基本概念和作用 所謂社會保障,是指社會成員在暫時或永久喪失工作能力、失去工作機會,或收入不能維持必要生活水平等狀況時,獲得由國家或社會提供的保障基金。健全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就是要以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為基礎,以基本養老、基本醫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為重點,以慈善事業、商業保險為補充,進而實現社會安定,人民安居樂業。社會保障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安全網」的作用。保障人民群眾在年老、失業、工傷等情況下的基本收入和基本醫療不受影響,此外還保障無收入、低收入等群體有生活來源,以滿足他們最基本的生存需求。 二是「平衡器」的作用。社會保障制度具有收入再分配的功能,一方面可以消除社會群體就業機會的不均等;另一方面也可以縮小社會成員之間的貧富差距。 三是「助推器」的作用。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使勞動群體的切身利益得到了保障,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激發了勞動群體的積極性,推動了經濟的發展,又可以平衡社會供需的總量,防止經濟發展出現波動。 二、當前我國社會保障體系面臨的問題 1.保障覆蓋范圍窄。我國雖已制定出社會保障體系,但是覆蓋范圍卻很狹窄,特別是養老保險問題,目前也只有城鎮的部分勞動者擁有社會保障,對於農村居民卻未能覆蓋到,這與我國經濟發展及8億農民養老的迫切需求很不適應。 2.立法滯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應是法治經濟,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社會保障制度也必然要求法制化。然而,我國到目前為止,還未頒布一部綜合性的社會保障法律,社會保障費的徵集、支付、運營都極不規范。滯後的社會保障國家立法勢必對社會保障的覆蓋面,保障程度等造成影響。 3.社會保障投入不足,保障水平明顯低於實際需要;各地社會保障制度差異過大,難以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障適度。 三、健全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的對策建議 1.進一步加大財政投入。加大財政對社會保障的投入,調整支出結構,建立規范的社會保障預算制度,進一步提高社會保障支出的比重,擴大保障覆蓋面,真正實現「應保盡保」;探索新的制度建設,針對不同群體增加新的保障項目,如建立符合農民工特點的社會保障制度、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等。同時,不斷提高社保管理服務水平,適應社保服務工作的新任務。 2.加強社保基金的籌集和監管。通過各種方式,社會公民對社會保障的認志,積極引導參保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鼓勵社會捐贈,擴大社保基金的籌集渠道。同時,要積極探索基金監督的方式方法,加大保險基金的監管制度,真正保護好老百姓的「養命錢」。 3.加快實施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減輕居民養老負擔。目前在相當一部分發達的農村地區,基本養老保障制度建設的時機已經成熟,要把解決農村的養老保障問題作為破除城鄉二元結構、實現城鄉一體化的重要突破口。 4.積極發揮商業保險的補充作用。隨著經濟的發展,生活水平的提高,在社會保險的保障水平已不能滿足人們的保障需求時,商業保險便為社會保險提供了充分補充。商業保險是一種經濟行為,它的投保水平可以滿足更多人們的需求,有利於提高我過社會保障的整體水平。因此,要大力發展商業保險,從而為社會成員提供最大限度的保障。 5.加快完善社會保障制度法律體系。在充分研究《勞動法》基礎上,盡快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如《失業保障法》、《濟貧法》、《社會福利法》、《養老保險法》等,制定養老保險條例、醫療保險條例、社會保障基金管理條例等法規,使社會保障制度上升到一個有法可依、違法必究的程度。 可以肯定的是,隨著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力度不斷加大,覆蓋面的逐步擴大,將會有越來越多的民眾從中受益,從而為改善民生、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發揮重要的作用。
9. 對社保有什麼意見和建議
社保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統稱五險,是國家法定的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這三種險是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的保費,各需要交的比例具體說明如下:(1)基本養老保險:企業繳費比例一般為企業工資總額的20%左右,全部納入社會統籌基金。職工繳費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並全部計入個人賬戶。(2)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繳費一般為職工工資總額的6%左右,個人繳費為本人工資的2%.個人繳費全部計入個人賬戶,用人單位繳費的30%左右劃入個人賬戶,其餘部分用於建立統籌基金。(3)失業保險:用人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繳納失業保險費,用人單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1%繳納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完全是由企業承擔的,個人不需要繳納。說明如下:(1)工傷保險:工傷保險費由企業繳納,實行行業差別費率,徵收標准為企業全部職工工資總額乘以行業差別費率,目前平均工傷保險費率一般不超過1%。(2)生育保險:企業繳納生育保險費,生育保險費按照不超過工資總額的1%繳納。社保可以轉回去,自己繼續交。如果公司不辦生育險,可以考慮換一家能夠提供五險的公司,也可以自己提前買保險。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 第三十六條
基金結余指基金收支相抵後的期末余額。包括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結余、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結余、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結余、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結余、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結余、工傷保險基金結余、失業保險基金結余、生育保險基金結余等。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累計結余應不超過當年籌集基金總額的25%(含風險基金)。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結余包括統籌基金結余和個人賬戶基金結余。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實行分賬核算、統一管理。工傷保險基金應按規定留存一定比例儲備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