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會計工作交接,移交清冊應填制一式兩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
《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第三十一條
交接完畢後,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員要在移交注冊上簽名或者蓋章,並應在
移交注冊上註明:單位名稱,交接日期,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員的職務、姓名,移交清冊頁數
以及需要說明的問題和意見等。
移交清冊一般應當填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Ⅱ 急需會計檔案移交清冊規范表格
項目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截止日期:2008年
月
日會計年度會計檔案名稱數量
本(冊)備注 項目公司參與清點人員簽字: 甲方參與清點人員簽字: 乙方參與清點人員簽字:
Ⅲ 會計移交時,需要填寫移交清單及相關資料 請問有模板嗎
這個模版還是比較實用的,採納了吧
一、會計人員的交接,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將尚未處理完畢的業務,處理完畢。一般將交接截至期放在月末,這就是說,將月底之前的憑證、帳簿、報表等編制登記完畢。
2、整理保管的各種會計資料(如憑證、帳簿、報表等)和各種會計物品(如證件、發票、印章、電算化密碼等),並列示於交接清單上。
3、整理尚無法處理的業務,列示於交接清單上,註明已處理的程度、相關的憑證資料等。
4、交待其他相關事宜,比如相關工作聯系部門(包括企業內部和外部)聯系人的聯系方式、相關會計處理的流程方法等等。這些內容視你的具體情況而定,以將你工作的內容交待清楚為准。
5、列印交接清單,一式三份。按照交接清單交接工作,交接無誤後,由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各自簽章,各執一份交接清單。
二、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前,必須及時作好移交准備
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應當填制完畢。
2、尚未登記的帳目,應當登記完畢,並在最後一筆余額後加蓋經辦人印章。
3、整理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寫出書面材料。
4、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印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簿、發票、文件、其它會計資料和物品;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從事該項工作的移交人員還應當在移交清冊中列明會計軟體及密碼、會計軟體數據磁碟及有關資料、實物等內容。
三、接交事項
1、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時,必須專人負責監交。移交人員在辦理移交時,要按移交清冊逐步移交,接替人員要逐項核對點收。
2、現金、有價證券必須與帳簿記錄保持一致,不一致時,移交人員必須限期查清。
3、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如有短缺,必須查清原因,並在移交清冊中註明,由移交人員負責。
4、銀行存款帳戶余額要與銀行對帳單核對,如不一致,應該編制銀行存款帳戶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各種財產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帳戶余額要與總帳有關帳戶余額核對相符;必要時,要抽查個別帳戶的余額,與實物核對相符,或者與往來單位、個人核對清楚。
5、移交人員經管的票據、印章和其它實物等,必須交接清楚;移交人員從事會計電算化工作的,要對有關電子數據在實際操作狀態下進行交接。
6、移交清冊一般應當填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接替人員應當繼續使用移交的會計帳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帳,以保持會計記錄的連續性
Ⅳ 急:會計移交清冊範本
會計移交清單(基本格式)
茲有
單位
,因工作需要,會計工作從
年
月
日起將移交
,現將具體事項移交如下:
一、
賬簿
1、
本年1月至
移交上月止會計賬簿余額大小寫,(是指銀行存款余額,要求必須與銀行、出納核對無誤,並加蓋銀行、出納印章);
2、
移交本年1月至移交月的賬簿(要打出來裝訂好);
3、
所管的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會計賬簿冊數,(可列表附後);
4、
所管的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出納賬簿冊數,(可列表附後);
5、
往來賬(需要說明發生原因,處理意見);
二、
會計憑證
1、
本年至所移交止月會計憑證本數;
2、
所管的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會計憑證冊數,必須裝訂好移交,(可列表附後);
三、會計報表
1移交本年1月至移交月的會計報表;
3、
所管的會計報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會報表冊數,必須裝訂好移交,(可列表附後);
四、其它會計資料;
五、實物;
六、附表(順序):
附表一(資產負債表);
附表二(科目余額表);
附表三(往來款明細表);
附表四(會計賬簿清冊);
附表五(出納賬簿清冊);
附表六(會計憑證清冊);
附表七(會計報表清冊);
附表八(實物清冊)。
茲移交
移交人:
接收人:
監交人:
年
月
日
Ⅳ 求: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和保管清冊格式!
會 計 檔 案 移 交 清 冊
順
序
號 類
別
案卷題名 起止
日期 憑證
編號 卷內
張數 冊
數 保管
期限 已保管
期限 備
注
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案卷號 案 卷 名 稱 起 止 日 期 卷 內
張 數 保 管 期 限 備 考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浙江省檔案局監制
1、交接雙方的單位負責人負責監交。
2、交接完畢後,交接雙方經辦人和監交人應當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者蓋章。
移交單位負責人: 接收單位負責人:
移交單位經辦人: 接收單位經辦人:
移交時間: 接收時間:
3、會計檔案移交清冊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及單位各存一份。
《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填寫說明
1、順序號:指會計檔案案卷在本冊案卷目錄中順次排列的序號。
2、類別:主要指會計檔案的種類。如: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報告及其他。
3、案卷題名:指會計檔案案卷的具體名稱。如:會計賬簿類的總賬、現金日記賬等。
4、起止日期:指案卷卷內最開始啟用的時間到最後終止使用的時間。如:1996.1.1-1996.12.31。
5、憑證編號:填寫記賬憑證的編號。
6、卷內張數:主要指綜合後憑證、賬簿、財務報告的頁數。
7、保管期限:指案卷封面上註明的保管期限。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一般有:永久、長期、25年、15年、10年、5年等。
8、已保管期限:指會計檔案形成至移交時,已保管的期限。
9、備註:指用來說明個別案卷的某些特殊情況的記錄。如:卷內某頁文件不清楚、殘破、缺頁漏張等,以示查閱或鑒定時特別注意。
對不起,這個網上不能劃格,你可以自己,從左到右劃格。這是國家統計一的格式。請你按收後,如有問題,請把郵箱告訴,我把有格子的表發送到你郵箱。切記!!!
Ⅵ 會計移交清冊電子表格
年度會計檔案移交清冊
財務報告 卷
工資單 卷
總賬、銀行日記賬、現金日記賬 卷 年
明細賬 卷 年
會計憑證 卷 年
移交單位:
移 交 人: 接收單位:
交接時間: 年 月 日 接 收 人:
Ⅶ 會計移交清冊的具體內容
財務工作移交清單
一、會計人員的交接,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將尚未處理完畢的業務,處理完畢。一般將交接截至期放在月末,這就是說,將月底之前的憑證、帳簿、報表等編制登記完畢。
2、整理保管的各種會計資料(如憑證、帳簿、報表等)和各種會計物品(如證件、發票、印章、電算化密碼等),並列示於交接清單上。
3、整理尚無法處理的業務,列示於交接清單上,註明已處理的程度、相關的憑證資料等。
4、交待其他相關事宜,比如相關工作聯系部門(包括企業內部和外部)聯系人的聯系方式、相關會計處理的流程方法等等。這些內容視你的具體情況而定,以將你工作的內容交待清楚為准。
5、列印交接清單,一式三份。按照交接清單交接工作,交接無誤後,由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各自簽章,各執一份交接清單。
二、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前,必須及時作好移交准備
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應當填制完畢。
2、尚未登記的帳目,應當登記完畢,並在最後一筆余額後加蓋經辦人印章。
3、整理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寫出書面材料。
4、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印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簿、發票、文件、請保留此標記料和物品;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從事該項工作的移交人員還應當在移交清冊中列明會計軟體及密碼、會計軟體數據磁碟及有關資料、實物等內容。
三、接交事項
1、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時,必須專人負責監交。移交人員在辦理移交時,要按移交清冊逐步移交,接替人員要逐項核對點收。
2、現金、有價證券必須與帳簿記錄保持一致,不一致時,移交人員必須限期查清。
3、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如有短缺,必須查清原因,並在移交清冊中註明,由移交人員負責。
4、銀行存款帳戶余額要與銀行對帳單核對,如不一致,應該編制銀行存款帳戶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各種財產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帳戶余額要與總帳有關帳戶余額核對相符;必要時,要抽查個別帳戶的余額,與實物核對相符,或者與往來單位、個人核對清楚。
5、移交人員經管的票據、印章和其它實物等,必須交接清楚;移交人員從事會計電算化工作的,要對有關電子數據在實際操作狀態下進行交接。
6、移交清冊一般應當填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接替人員應當繼續使用移交的會計帳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帳,以保持會計記錄的連續性。
(7)基金會計移交清冊模板擴展閱讀:
會計人員在向單位或者有關機關提出調動工作或者離職的申以便會計機構早請時,應當同時向會計機構提出會計交接申請,做准備,安排其他會計人員接替工作。為了防止調動工作或者離職申請被批准後,少數會計人員不辦理會計交接手續,單位或者有關機關在批准其申請前,應當主動與本單位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溝通,了解該會計人員是否申請辦理交接手續,以及會計機構的意見等。交接申請的內容通常應當包括: 申請人姓名、申請調動工作或者離職的緣由、時間、會計交接的具體安排、有無重大報告事項或者建議等。
參考資料:網路-會計移交
Ⅷ 會計移交時,需要填寫移交清單及相關資料有模板嗎
有模版
Ⅸ 會計移交清單怎麼寫
會計交接:
1、交接表要寫清楚。看交接表上的內容與事實是否相符。
2、發票要看仔細。發票本數與事實相符。企業賬要與銀行賬相符。現實和實務往來是否相符。
3、保管帳與實務是否相符。要清點倉庫。固定資產也要盤點。
4、有時間的話,單位往來賬要相核對。個人賬要核對。
總之會計交接一定要注意。否則後果自負。所以不要怕麻煩。涉及會計方方面面一定要核實。前任會計交接後沒有責任的。
會計人員在辦理會計工作交接前准備工作:
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填制完畢。
2、尚未登記的賬目應當登記完畢,結出余額,並在最後一筆余額後加蓋經辦人印章。
3、整理好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和遺留問題要寫出書面說明材料。
4、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該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公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薄、發票、文件、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等內容;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從事該項工作的移交人員應在移交清冊上列明會計軟體及密碼、會計軟體數據盤、磁帶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