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住房維修基金屬於哪個部門管理系統
您好,按照建設部、財政部1998年聯合出台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規定,公共維修金是由全體業主繳納的,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一般情況下由房地產行政主管機關來代管,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後,公共維修金就會劃轉到業委會,由業委會行使管理權利。望採納
② 住房基金的相關法規
《北京市住房基金管理辦法》
京政發[1992]35號
第一條 為實施《北京市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本市行政區域的企業,行政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單位),均須依照本辦法建立單位住房基金。市和區、縣人民政府分別建立政府住房基金。
第三條 住房基金是用於住房建設、維修、管理以及資助職工建立住房公積金等方面的專項資金。建立住房基金,應在理順國家、單位用於住房的各種資金渠道的基礎上,立足於原有住房資金的轉化,逐步使住房資金的來源和使用合理化、固定化、規范化。
第四條 單位住房基金的來源:
一、單位提取的自管公有住房(以下簡稱公房)固定資產折舊費和大修理基金。二、出租自管公房的收入。三、原用於住房維修、管理和發給職工房租補貼的資金。四、出售自管公房的收入。五、按照財政部門的規定,從企業留利和行政事業單位預算外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的住房資金。六、職工出售以准成本價購買的住房,其房價中應由單位收回的高於屆時准成本價的部分。七、從政府住房基金取得的補助資金和借款,以及向個人籌集的建房款。八、單位資助職工交存的住房公積金中按財政部門規定列入成本或預算的部分。九、從其它渠道籌集的用於住房建設、維修資金或國家和上級部門撥給的住房資金。
第五條 單位住房基金的使用:
一、出租自管公房的維修和管理費用。二、對職工購買住宅樓房後公共維修基金的資助及電梯、高壓水泵的更新、維護、運營費用。三、單位資助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四、購、建住房資金。五、資助職工參加住宅合作社或危舊房改造的資金。六、按規定發給職工的房租補貼。七、其它住房方面的支出。
第六條 政府住房基金的來源:
一、地方財政預算內安排的用於住房建設的資金。
二、地方財政用於本地區政府房管部門直管公房的維修、管理補貼資金(含高層住宅的電梯、高壓水泵的維護、運營、更新費用)。
三、從住房建設項目徵收的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和提取的住房房產稅。
四、政府房管部門出租直管公房的收入。
五、政府房管部門出售直管公房的收入。
六、公房租金標准提高到一定水平後,財政部門對單位自管公房租金收入中按一定比例集中統籌的部分。
七、政府籌集的危舊房改造周轉資金。
八、職工出售以准成本價購買的住房,其房價中應由政府房管部門收回的高於屆時准成本價的部分。
九、從其它渠道籌集的危舊房改造周轉資金。
十、住房基金增值的資金。
第七條 政府住房基金的使用:
一、市或區、縣政府安排的住房基本建設投資。
二、政府房管部門直管公房的維修和管理費用。
三、危舊房改造的啟動周轉資金。
四、對職工購買住宅樓房後公共維修基金的資助。
五、政府房管部門管理的高層住宅電梯、高壓水泵的維護、運營、更新費用。
六、其它住房方面支出。
第八條 住房基金由建立基金單位按行政隸屬關系由同級財政部門核定後劃轉。政府住房基金,由同級財政部門管理。單位住房基金,按預算外資金管理,在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委託的金融機構專戶存儲,所有要不變,專項使用。
第九條 住房基金在存儲期間,均按人民銀行規定的存款利率計息。
第十條 單位用住房基金購、建住房,仍應按照基本建設自籌資金審批程序申報審批。
第十一條 單位使用住房基金要以收定支。不得用流動資金、銀行貸款、應上繳的稅利、經費撥款等作為住房基金使用。
第十二條 單位劃轉作為住房基金的各項資金,應在劃轉前本著不重復計征的原則按原資金渠道繳納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和預算調節基金。
第十三條 單位應按期向上級主管部門報送住房基金收支情況報表,經上級主管部門匯總後,報送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和同級財政部門。 第十四條 單位出租自管公房向承租人收取的租賃保證金,列入本單位住房基金,本金歸承租人所有,解除租賃合同時退還承租人。
第十五條 本辦法的實施細則,由市財政局制定。
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1992年7月1日起施行。
③ 區住房基金管理處是什麼性質的單位
不知你是哪裡的,所以只能大致說一下
一般來說,住房基金管理處應當是事業單位(少數也有可能是公務員),歸建委(房管局)管理
就是機關,待遇應當和當地公務員水平相當
④ 住房基金的介紹
住房基金是指按國家政策法規和財務制度規定,由國家財政和單位共同籌集,用於單位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建設的專項基金。 住房基金是企業按照規定的來源取得、具有特定用途、專項用於職工住房方面的資金。住房基金是國家為了保證和促進住房制度改革的順利進行,實現住房商品化,加快住房建設而要求企業設立的一種基金。 住房基金的償付時間一般都在1年以上,在未結清前則成為企業的一種長期負債。企業住房周轉基金的來源主要包括:住房折舊、公益金中用於住房方面的資金、借入的住房資金和住房周轉金。
⑤ 管理住房公積金的部門是什麼名稱
住房公積金的管理部門是各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條直轄市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設區的市(地、州、盟)應當按照精簡、效能的原則,設立一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住房公積金的管理運作。縣(市)不設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前款規定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條件的縣(市)設立分支機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其分支機構應當實行統一的規章制度,進行統一核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直屬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獨立的事業單位。
(5)住房基金所屬管理名稱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七條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八條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⑥ 住房基金是什麼
根據2002年3月國務院頒布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這是每一位與用人單位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所應當享有的社會保障。
住房公積金是一種義務性的長期儲金,它由職工及職工所在單位交納。職工個人按月交納占工資一定比例的公積金;單位也按月提供占職工工資一定比例的公積金。兩者均歸職工個所有,隨著工資發放時交納,存入職工個人公積金賬戶。
住房公積金制度採用的是「個人積累制」模式,即個人帳戶所積累的資金,完全歸個人所有,強調「以自己的積累解決自身的住房需求」,與養老、失業等社會保障基金採用以社會統籌為主、以個人帳戶為輔的做法形成鮮明對比。
如果你是住房公積金繳存者,你就擁有一個住房公積金帳戶,這個帳戶相當於在銀行開設了一個「存摺戶」,不管是你個人繳交的部分還是單位為你繳交的部分,都歸你所有,日積月累,就能形成一筆可觀的「儲蓄」。按國家的有關規定,這筆「儲蓄」自存入你的帳戶之日起就可以獲得利息,並且按年復利計算,不交利息所得稅。也就是說,你即使不動用住房公積金,你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這筆「儲蓄」也有收益,而且收益水平並不低,按現行存款利率測算,已接近一年期整存整取利率。
因此,國家強制要求繳交住房公積金,實際上是以法定強制儲蓄的形式為你營造著一筆個人財富,這筆個人財富可能轉化為實物形式――即你可以動用住房公積金購買住房;也可能表現為貨幣形式――即歸你所有的、能產生不錯收益的儲蓄存款;還可以成為你的退休收入――如果你從來就沒動用過公積金,或者你以前曾動用過但後來又有了積累,在你退休的時候,就可以將你的住房公積金本金和利息全部提取出來,作為退休收入自由支配,為你描繪安定、美好的退休生活多一份收入來源。
⑦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全稱是
全稱就是「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簡稱管理中心),是根據《國務院關於修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350號)決定,經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的基礎上,對機構和人員進行重組後,於2002年10月10日組建成立。管理中心同時保留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的牌子。
管理中心為市政府直屬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獨立的事業單位。中心設置3個分中心:中共中央直屬機關分中心、中央國家機關分中心、北京鐵路分中心;垂直管理24個管理部;內設13個處室;下設2個直屬事業單位:北京市住房貸款擔保中心、北京市住房貸款個人信用信息服務中心。
管理中心的主要職責是:
(一)編制、執行北京地區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
(二)負責記載北京地區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
(三)負責北京地區住房公積金的核算;
(四)審批北京地區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
(五)負責北京地區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
(六)編制北京地區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七)承辦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管理中心掛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的牌子,受市政府委託,負責對北京市單位住房基金、公共維修基金、住房補貼的建立、使用進行監督和管理。
⑧ 我想要咨詢的是:沈陽住房基金管理單位名稱和、地址或地理位置謝謝!
http://www.sygjj.com/sygjj/index.html
彩塔街17號,上面是沈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網站,你可以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