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北京市中醫、中西醫結合醫院績效考核管理辦法(試行)怎麼能找到
北京市中醫、中西醫結合醫院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促進首都中醫葯事業發展的意見》(京政發 [2008] 50號),推進首都中醫醫院的建設與發展,充分發揮中醫葯優勢特色的作用,建立科學、有效的評估和補償機制,結合我市中醫醫院的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北京市中醫醫院績效考核工作,堅持客觀、公正、公開、科學、規范、可操作原則;堅持公益性,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並重原則;堅持多方參與,內部評價與外部評價相結合原則;堅持獎懲結合原則。
第三條 北京市中醫醫院績效考核工作,運用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相結合、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結合、第三方評估和專家指導相結合的方法。
第四條 北京市中醫醫院績效考核工作,以市、區(縣)屬公立性中醫、中西醫結合醫院為主體,由北京市中醫管理局、北京市財政局制定《北京市中醫醫院績效考核評價指標》並負責組織管理。
第二章 考核內容
第五條 北京市中醫醫院績效考核的內容主要分為中醫醫院基礎建設、內涵建設、財務管理、醫院管理、中醫葯文化建設等內容。
第六條 基礎建設。中醫醫院的設置合理,基礎設施達到《中醫醫院的建設標准》,中葯房建設達到《中醫醫院中葯房建設標准》。
第七條 內涵建設。能夠突出中醫醫院的發展方向,中醫葯特色優勢明顯,中醫葯服務功能得到具體體現,中醫葯診療技術應用廣泛。
第八條 財務管理。經濟活動運行機制嚴格規范,財務、物價管理制度健全,財務專項經費使用合理,保障中醫葯繼承和發展的經費得到落實。
第九條 醫院管理。組織機構合理,規章制度健全。臨床科室命名符合《國家中醫葯管理局關於規范中醫醫院與臨床科室名稱的通知》的相關要求。人力資源配備達到衛生部頒發的《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的相關要求。
第十條 中醫葯文化建設。醫院的服務理念、形象能夠體現中醫葯文化特點。
第三章 組織實施
第十一條 北京市中醫醫院績效考核工作,由北京市中醫管理局、北京市財政局負責統一部署和安排。北京市中醫管理局會同北京市財政局、各區(縣)衛生局會同區(縣)財政局,依據本辦法和《北京市中醫、中西醫結合醫院績效考核指標》(以下簡稱考核指標)分別制定本轄區中醫醫院績效考核實施細則,並分別負責同級中醫醫院績效考核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和實施。
第十二條 北京市中醫醫院績效考核工作採取日常考核與年度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各中醫醫院應按照本辦法規定不定期開展自查工作,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並配合主管部門做好年度績效考核工作。
第十三條 北京市中醫醫院績效考核中的年度考核,可由主管部門組織專家或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行業機構,採取聽取匯報、查閱資料、實地考察、問卷調查等多種形式進行。
第四章 年度考核評價時間和程序
第十四條 年度考核程序主要包括制定考核計劃、考核實施、考核結果的確認、考核結果的公示和考核結果的反饋等。
第十五條 北京市中醫管理局、各區(縣)衛生局應分別於每年度5月底前制定當年考核計劃,並於6月下旬組織專家組或委託相應資質行業機構對所屬中醫醫院進行年度績效考核。
第十六條 考核實施結束後,北京市中醫管理局、各區(縣)衛生局應根據中醫醫院日常考核情況,於7月底前完成向同級財政部門提交中醫醫院績效考核評估報告,作為考核結果應用的依據。
第五章 考核結果應用
第十七條 北京市中醫醫院績效考核結果應用是行業主管部門加強對本市中醫醫院監管和中醫醫院加強內部管理的有效手段,是完善政府對中醫葯服務補償機制的重要舉措。
第十八條 中醫醫院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將在中醫葯管理部門的政府網站、報刊進行為期兩周的公示,並作為市、區(縣)財政部門編制單位下年度經費預算的依據。
第十九條 考核結果經公示無異議的,由財政部門按照考核結果確定得分等級,對中醫醫院編制內在職人員基本工資、國家規定范圍內津貼在下年度部門預算中進行分級補助。具體是:
(1)考核成績85分以上,按100%比例負擔人員基本工資、國家規定范圍內的津貼。
(2)考核成績70分—85分,按80%比例負擔人員基本工資、國家規定范圍內的津貼。
(3)考核成績60分—70分,按70%比例負擔人員基本工資、國家規定范圍內的津貼。
(4)考核成績60分以下,按50%比例負擔人員基本工資、國家規定范圍內的津貼。
第二十條 中醫醫院績效考核的日常考核結果,可作為醫院職能部門、責任人、職工年度業績考核依據之一,可作為續聘、解聘或調整崗位,以及調整職工績效工資分配的依據。
第六章 考核監督管理
第二十一條 考核紀律。考核工作必須嚴格執行考核規定和程序,遵守考核規則。考核人員必須客觀公正,秉公辦事,實事求是,對自己承擔考核工作的考核結果負責。
第二十二條 考核監督。財政、衛生、中醫、審計、監察等部門按相關職責對北京市中醫醫院績效考核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中醫醫院績效考核工作中要充分發揮社區居民、街道(鄉鎮)、居(村)委會以及人大、政協、新聞媒體等社會監督部門的監管評價作用。確保公示制度落實。發揮行業協會對行業自律監督管理作用。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一個月後開始執行。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由北京市中醫管理局、北京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B. 基金從業人員績效考核制度
你好,每個公司的制度不同,主要以所在的公司制度為准。祝你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