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養老保險經辦中心這個職位主要幹些什麼工作
這是個機構名稱,不是職位名稱。主要辦理養老保險具體業務,比如:參保登記、繳費核定、個人賬戶記賬、關系轉移、待遇計發、社會化管理等等。
㈡ 市的社會保險事業局的社會保險經辦崗位是做什麼主要職責是什麼
1)負責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2)負責社會保險費核定並確定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費率; (3)負責建立管理用人單位社會保險檔案,保管繳費數據和申報、支付或結算憑證等; (4)負責建立管理參保人員繳費記錄和社會保險待遇權益記錄; (5)負責審核支付社會保險待遇; (6)負責提供社會保險查詢、咨詢等相關服務; (7)負責定期向社會公布參加社會保險情況以及社會保險基金的收入、支出、結余和收益情況; (8)定期向社會保險監督委員會匯報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情況; (9)負責與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簽訂服務協議,規范醫療服務行為; (10)負責受理社會保險的舉報、投訴。
㈢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具體負責哪些工作
按照《失業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經辦失業保險業務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即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失業人員的登記、調查、統計。這是失業保險業務中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是確認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資格、全面掌握失業人員情況的必要手段,是分析失業形勢、預 測失業保險基金收支、進行科學決策的前提。 (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失業保險基金的管理。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按照《條例》的有關規定,編制失業保險基金預算決算、負責失業保險基金的會計核算等基金管理工作。 (三)按照規定核定失業保險待遇,開具失業人員在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和其他補助金的單證。《條例》規定了領取失業保險金和其他補助金的條件、支付標准和程序,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嚴格遵守這些規定。 (四)撥付失業人員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補貼費用。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當遵照有利於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的原則,按規定核定、撥付這兩項補貼。 (五)為失業人員提供免費咨詢服務。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要直接面對失業人員,是勞動保障部門的一個服務窗口,必須樹立全心全意為失業人員服務的意識,向他們宣傳失業保險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解答他們的疑問。提供咨詢服務不得收取費用。 (六)國家規定由其履行的其他職責。這是一條概括性規定,《條例》沒有涵蓋但由國家其他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性文件規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承擔的職責,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也應依照規定履行。 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在履行職責中,與社會保險費征繳機構、就業服務機構、財政部門等相關機構之間存在密切的工作關系。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要配合征繳機構,共同做好失業保險費的征繳工作;征繳機構要及時足額地將收繳的失業保險費按規定程序劃入財政專戶,以保證資金需要。經辦機構要與就業服務機構保持經常聯系,准確掌握失業人員接受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的情況,並根據有關規定向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機構核撥補貼費用;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機構根據經辦機構提供的有關失業人員的信息,按照市場需求為其提供有針對性的服務,切實增強失業人員的再就業能力,幫助他們盡快實現再就業。統籌地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要根據失業保險基金使用的有關規定,編制基金收支的預算、決算,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復核後,提交財政部門審核,報同級人民政府審批。 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要做好失業保險工作,離不開相關機構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在工作中,要主動協調、溝通情況。遇到問題,及時協商,妥善解決,以保證工作的正常進行
㈣ 如何提高社會保險經辦能力的建議
個人認為:社保保險的經辦管理,還得再3個方面著手:一是辦理流程管理,二是資料的歸檔,3.工作溝通
辦理的流程:
公司內部員工的申請流程
社保專管員對各項業務管理的流程管理,比如增減業務,失業保險辦理、工傷保險辦理、生育險申請等等。
資料存檔:
申請表格
業務辦理的各種表格
繳費的收款收據
等等,涉及業務的各類資料都必須做好存檔。建議按照年份、再月份並分類歸檔。
工作溝通:
個人認為沒有具體負責辦理社保的人(盡管自己也買)但是對很多東西都是比較茫然和不知所措的。通常也會覺得問題好像很嚴重,因為涉及到個人的利益嘛。所以溝通一定要做到以下幾點:
及時,有什麼問題及時與員工溝通,取得理解,讓人家放心。
簡潔,不需要講過程和理由,只需要告訴員工「她要做什麼」即可,或者解答她的疑問。講得多人家理解不了,會更加復雜。
抓重點。這條也同上面第2條意思一樣。
㈤ 社會保險經辦崗位職責所在是什麼具體主要是的工作內容是什麼
社會保險經辦崗位職責就是辦好有關社保的一切事宜。主要工作內容:
1、幫新入職員工參加
2、將辭職或辭退的員工停止參保
3、協助離職員工辦理社保轉移
4、辦理員工工傷申報
5、宣傳社保知識。
(5)保險經辦管理工作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服務,包括:
(1)社會保險登記。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保登記,社保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向社保經辦機構申辦社保登記。未辦理社保登記的,由社保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2)建檔。即為用人單位建立檔案,完整、准確地記錄參加社會保險的人員、繳費等社保數據,妥善保管登記、申報的原始憑證和支付結算的會計憑證。
(3)個人權益記錄。即應及時、完整、准確地記錄參加社會保險的個人繳費和用人單位為其繳費的情況,以及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等個人權益記錄,定期將個人權益記錄單免費寄送個人。
(4)咨詢服務。即應免費為用人單位和個人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5)社保待遇支付。即應按時足額支付參保人按規定享受的社保待遇,向社會保險服務機構撥付規定的費用。
(6)公布和匯報社保基金情況。即應定期向社會公布參加社會保險情況以及社保基金的收入、支出、結余和收益情況,定期向社會保險監督委員會匯報社保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情況。
(7)社會保險稽核,稽核是指社保經辦機構依法對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和社會保險待遇領取情況進行的核查。
(8)受理舉報、投訴。對於屬於本機構職責范圍的,應依法處理;對於職責范圍以外的,應書面通知並移交有權處理的部門處理。
(9)加強內部管理。即應建立健全業務、財務、安全和風險管理制度,完善社會保險信息系統。
㈥ 社會保險局的社會保險經辦崗位具體是做什麼的呀
(一)提供社會保險服務,這些服務包括:社會保險登記、個人權益記錄、待遇支付、檔案管理、咨詢服務等。
(二)管理社會保險事務,管理社會保險主要包括:核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確定用人單位工傷繳費費率、與定點服務機構簽訂協議等。
(三)社會保險基金的相關管理,負責社會保險基金的支付與結算。編制基金預決算草案。
(6)保險經辦管理工作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經辦管理工作,一方面具有不同於制定政策和行政管理的性質,它是一種執行國家有關法規政策的管理工作,但是直接服務於廣大公眾的工作性質更為突出;另一方面,它不同於一般的服務工作,不應當商業化、產業化。
目前,社會保險經辦管理體系的信息化水平,與其他政府部門和關鍵行業相比較為落後,與地稅、公安、工傷、民政、銀行、電信等部門聯網水平較低。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面臨著巨大的來自社會公共服務的迫切需求,將先進的信息技術應用於社會保險的管理服務中,提升社會保險服務水平,讓廣大群眾得到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務和更好的保障,是社會保險信息化建設發展的永恆主題。
通過開發和利用社會保險信息資源,優化和提高社會保險管理服務的工作過程,是社會保險管理服務提升管理服務水平的重要途徑。通過信息化、整合並簡化經辦管理流程;加強政策宣傳,增設咨詢服務;採取方便各類群體的服務措施,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
㈦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哪些工作
按照《失業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經辦失業保險業務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即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失業人員的登記、調查、統計。這是失業保險業務中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是確認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資格、全面掌握失業人員情況的必要手段,是分析失業形勢、預
測失業保險基金收支、進行科學決策的前提。
(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失業保險基金的管理。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按照《條例》的有關規定,編制失業保險基金預算決算、負責失業保險基金的會計核算等基金管理工作。
(三)按照規定核定失業保險待遇,開具失業人員在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和其他補助金的單證。《條例》規定了領取失業保險金和其他補助金的條件、支付標准和程序,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嚴格遵守這些規定。
(四)撥付失業人員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補貼費用。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當遵照有利於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的原則,按規定核定、撥付這兩項補貼。
(五)為失業人員提供免費咨詢服務。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要直接面對失業人員,是勞動保障部門的一個服務窗口,必須樹立全心全意為失業人員服務的意識,向他們宣傳失業保險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解答他們的疑問。提供咨詢服務不得收取費用。
(六)國家規定由其履行的其他職責。這是一條概括性規定,《條例》沒有涵蓋但由國家其他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性文件規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承擔的職責,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也應依照規定履行。
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在履行職責中,與社會保險費征繳機構、就業服務機構、財政部門等相關機構之間存在密切的工作關系。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要配合征繳機構,共同做好失業保險費的征繳工作;征繳機構要及時足額地將收繳的失業保險費按規定程序劃入財政專戶,以保證資金需要。經辦機構要與就業服務機構保持經常聯系,准確掌握失業人員接受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的情況,並根據有關規定向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機構核撥補貼費用;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機構根據經辦機構提供的有關失業人員的信息,按照市場需求為其提供有針對性的服務,切實增強失業人員的再就業能力,幫助他們盡快實現再就業。統籌地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要根據失業保險基金使用的有關規定,編制基金收支的預算、決算,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復核後,提交財政部門審核,報同級人民政府審批。
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要做好失業保險工作,離不開相關機構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在工作中,要主動協調、溝通情況。遇到問題,及時協商,妥善解決,以保證工作的正常進行
㈧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主要職責有哪些
中央政府管理社會保障事務的主要機構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民政部、衛生部和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負責管理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項目;民政部負責管理社會救濟、社會福利、優撫安置等項目;衛生部負責管理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財政部負責制定社會保障的財政政策和財務、會計制度,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收支的財政監督,為社會保障計劃提供補助資金等。各省、市、縣政府設有同樣的行政管理機構,承擔相應的社會保障職能。
中央、省、市、縣分別設立隸屬於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管理部門的、非營利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現有工作人員10萬人。主要職責是,辦理參保登記,收繳社會保險費,記錄繳費,管理個人賬戶,確認並支付待遇,管理社會保險資金,提供查詢等。中國與其他國家簽訂的社會保險協定,由中央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執行。
希望能夠幫到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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