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單位資金管理專項自查報告怎麼寫
申請的什麼項目?可以把表給我讓專家給咱們看?
② 怎樣寫 員工互助基金自查報告
你是國企喲
現在還有互助金的真少見
給你編個
員工互助基金自查報告
XX部門主管(向你們要報告的部門):
按公司XX號會議(通知)要求,我單位認真的進行了互助金的自查工作,參與檢查的人員涉及單位財務負責人,單位一把手,和監管員,一至XX月份,單位共提留互助金XX元,用於員工臨時困難補助XX元,返還XX元,利息XX元已經記入明細賬中.
綜上,我們單位沒有違返互助金管理規定,且很好的發揮了互助金的作用,望上級領導審查.
特此報告.
XX單位(簽章)
年月日
③ 私募管理人如何開展開展適當性自查
私募管理人應當每半年開展一次適當性自查,形成自查報告。發現違反《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的問題,應當及時處理並主動報告住所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私募可以去私募排排網了解。
④ 如何有效開展專項資金使用情況檢查
開展專項資金的監督檢查工作需做到以下幾點:
一、檢查項目
按照財政專項資金管理的要求,結合項目實施方案,通過採取審查賬目、查閱檔案等形式,重點檢查項目組織實施情況、項目資金撥付和管理使用情況以及項目資金使用效益。
二、檢查內容與要求:
1.補助對象的基本資料是否屬實,有無弄虛作假套取財政資金問題。
2.項目資金撥付和管理使用情況,是否按規定辦理資金撥付手續,有無滯留資金問題;資金是否專款專用;有無擴大開支范圍或擠占、挪用、截留等問題。
3.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情況,財務核算是否符合《會計法》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要求;是否符合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和會計制度規定。
三、檢查時間的確定,一般是在25天內完成。
四、檢查組人員組成及分工
五、檢查方式、方法
主要是採取聽取匯報、查驗賬目、翻閱檔案、召開座談會、深入現場檢查等方法進行檢查。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聽取匯報。聽取被檢查單位對相關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專題匯報,並取得書面匯報材料。包括工作開展情況、財政財務管理政策和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執行情況、資金安排撥付使用情況、項目完成情況及成效、存在的問題和對財政資金支持和管理的意見建議。
2.查閱文件、資料。查看有關會計賬簿以及文件資料等,查閱各級財政部門下達財政專項資金的文件或撥款單,掌握資金撥付情況,是否存在截留、擠占、挪用等問題。
3.實地查看。實地查看項目組織實施情況,對有關專項資金進點查看。主要了解項目建設進度、標准和質量以及項目運行管護等,查看有關補貼資金是否及時足額發放到補貼對象。
六、具體要求
1.參加檢查人員,要提高認識,認真履行檢查職責,不能走過場,對檢查中發現的違紀違規問題,要按規定處理。
2.被檢查的項目單位,要密切配合檢查組工作,不得拒絕和阻擾,更不允許以任何理由逃避檢查。
3.檢查組嚴格按照財政執法程序開展檢查,檢查文書要規范完整。對檢查的情況要分別寫出檢查報告,隨同檢查資料一並歸檔留存,對有重大問題的要分別將檢查資料抄送有關單位;對需要整章建制,限期整改的部門,要在規定期限內進行整改。
⑤ 如何開展專項資金的監督檢查工作
開展專項資金的監督檢查工作需做到以下幾點:
一、檢查項目
按照財政專項資金管理的要求,結合項目實施方案,通過採取審查賬目、查閱檔案等形式,重點檢查項目組織實施情況、項目資金撥付和管理使用情況以及項目資金使用效益。
二、檢查內容與要求:
1.補助對象的基本資料是否屬實,有無弄虛作假套取財政資金問題。
2.項目資金撥付和管理使用情況,是否按規定辦理資金撥付手續,有無滯留資金問題;資金是否專款專用;有無擴大開支范圍或擠占、挪用、截留等問題。
3.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情況,財務核算是否符合《會計法》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要求;是否符合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和會計制度規定。
三、檢查時間的確定,一般是在25天內完成。
四、檢查組人員組成及分工
五、檢查方式、方法
主要是採取聽取匯報、查驗賬目、翻閱檔案、召開座談會、深入現場檢查等方法進行檢查。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聽取匯報。聽取被檢查單位對相關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專題匯報,並取得書面匯報材料。包括工作開展情況、財政財務管理政策和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執行情況、資金安排撥付使用情況、項目完成情況及成效、存在的問題和對財政資金支持和管理的意見建議。
2.查閱文件、資料。查看有關會計賬簿以及文件資料等,查閱各級財政部門下達財政專項資金的文件或撥款單,掌握資金撥付情況,是否存在截留、擠占、挪用等問題。
3.實地查看。實地查看項目組織實施情況,對有關專項資金進點查看。主要了解項目建設進度、標准和質量以及項目運行管護等,查看有關補貼資金是否及時足額發放到補貼對象。
六、具體要求
1.參加檢查人員,要提高認識,認真履行檢查職責,不能走過場,對檢查中發現的違紀違規問題,要按規定處理。
2.被檢查的項目單位,要密切配合檢查組工作,不得拒絕和阻擾,更不允許以任何理由逃避檢查。
3.檢查組嚴格按照財政執法程序開展檢查,檢查文書要規范完整。對檢查的情況要分別寫出檢查報告,隨同檢查資料一並歸檔留存,對有重大問題的要分別將檢查資料抄送有關單位;對需要整章建制,限期整改的部門,要在規定期限內進行整改。
⑥ 專項資金自查自糾存在問題和建議怎麼寫
根據**州財政局財監發[2014]377號文件精神,**縣財政局迅速組織學習,認真領會文件精神,並組織自查自糾工作專班,於2014年9月15日至20日,對文件要求的6項新農村建設涉農資金進行了自查自糾,現將自查情況予以報告.
一、基本情況
根據上級文件要求,6項涉及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財政專項資金檢查年限為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我局接到文件後,迅速組織學習並予以落實,縣財政局組建了以黨組書記、局長唐斌同志為組長,副局長黃長德、覃遵成、尹進華、劉偉為副組長,農財股、企業股、預算股、農綜辦、財監辦、農村財政管理局負責人為成員的自查工作專班,由財監辦牽頭銜接。截止9月23日,各涉農資金管理股室已將6項涉農財政專項資金自查表交財監辦,財監辦進行了整理匯總後,形成專題自查自糾資料予以匯報。
上級要求的6項涉農財政專項資金名稱為:糧食直補資金、良種補貼資金、農資綜合直補、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項目資金、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項目資金、農村綜合改革「以錢養事」資金。
二、自查情況
(一)資金計劃情況
2014、2014兩個年度我縣6項財政專項資金計劃總數為2594萬元(2014年816萬元、2014年1777萬元);其中:國家安排1219萬元(2014年447萬元、2014年772萬元)、省級安排820萬元(2014年337萬元、2014年483萬元)、縣市配套554萬元(2014年32萬元、2014年522萬元)。
2014年我縣良種補貼資金211萬元為省級安排,糧食直補資金132萬元為國家安排,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資金248萬元有165萬元為國家安排、66萬元為省級安排、縣市配套17萬元,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資金225萬元有150萬元為國家安排、60萬元為省級安排、縣市配套15萬元。2014年度,我縣無綜合直補資金和「以錢養事」兩項財政專項資金。
2014年我縣良種補貼資金214萬元為省級安排,糧食直補資金222萬元為國家安排,綜合直補資金269萬元為國家安排,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資金242萬元有161萬元為國家安排、64萬元為省級安排、縣市配套17萬元,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資金180萬元有120萬元為國家安排、48萬元為省級安排、縣市配套12萬元,以錢養事資金650萬元有157萬元為省級安排、縣市配套493萬元。
(二)資金撥付到位情況
2014、2014兩個年度州撥我縣6項財政專項資金總額2014萬元(2014年784萬元、2014年1255萬元),縣財政局撥各鄉鎮1698萬元(2014年343萬元、2014年1355萬元,不含農業綜合開發2項資金),各鄉鎮撥項目單位1484萬元(2014年343萬元、2014年1141萬元,不含農業綜合開發2項資金),實際到位資金2291.6萬元(2014年774萬元、2014年1517.6萬元,含農業綜合開發2項資金)。
2014年**州財政局撥我縣良種補貼資金211萬元,我縣已全部撥付到各鄉鎮並實施到位(一折通);糧食直補資金132萬元已全部撥付到各鄉鎮並實施到位(一折通);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資金231萬元已撥付使用到項目中去,餘10萬元待撥;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資金210萬元已全部撥付使用到項目。
2014年**州財政局撥我縣良種補貼資金214萬元,我縣已全部撥付到各鄉鎮並實施到位(一折通);糧食直補資金222萬元已全部撥付到各鄉鎮並實施到位(一折通);綜合直補資金269萬元已全部撥付到各鄉鎮並實施到位(一折通);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資金225萬元,由於資金撥付是按項目進度分期撥付,當年只撥付到項目使用42.6萬元,餘182.4萬元待撥;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資金168萬元,也是按項目進度分期撥付資金,當年實際撥付項目使用120萬元,餘48萬元待撥;以錢養事資金157萬元(屬2014年指標,結轉到2014年使用),加上我縣配套493萬元,共計650萬元已全部撥付到各鄉鎮並實際使用到位(具體數據見附表)。
從自查的情況來看,2014年、2014年除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資金、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資金2項資金有剩餘資金待撥外,其餘4項資金均已撥付使用到位。資金都專款專用,沒有發現擅自改變資金用途和投向、貪污挪用、虛報套取資金等問題;財務管理較為規范,能夠按照有關政策、法規和制度辦事;項目實施規模與申報規模能夠相符,不存在因配套資金不落實影響工程建設問題。
三、存在問題和建議
通過本次對新農村建設財政專項資金自查,我們也發現存在一些問題。
(一)部分惠農資金發放不夠及時,有的上級資金當年已經下撥,由於主客觀等方面的因素,到農民朋友手中已經是第二年了,時間跨度較大,不排除影響農民生產生活的因素存在(資金的遲撥上級、本級、下級均存在)。
(二)由於惠農資金的發安放採取「一折通」的形式發放,基層財經所和基層信用社也存在銜接協調不到位的情況,有的是財經所已經將資金
撥付到信用社了,但信用社有很多理由沒有及時將惠農資金進行上折發放(如網路升級、名稱有誤等),還存在信用社將部分農民的「老貸款」、「自願」購買的種木鍾苗未付款抵交應得國家發放的惠農資金。由於我縣山大人稀、交通不便,很多農民為取應得的惠農資金,所花的費用甚至高於所得資金,建議以後發放的方式怎樣多一些,主要是考慮到農民朋友的利益。
(三)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和產業化經營資金的管理使用,要嚴格招投標制,程序到位,節約資金、嚴把質量關,充分發揮國家項目資金對我縣「三農」建設的效益。
(四)「以錢養事」資金要嚴格按照合同、工作量和工作成效來嚴格考核發放,對那些工作不細致負責,農民不滿意、還有「衙門作風」服務組織的工作人員,嚴格獎懲掛鉤。
(五)建立長效機制,湖北省委、省政府於2014年開展的財政與編制政務公開工作就是一個很好的措施。我縣自2014年以來,已將上述6項財政專項資金的撥付、使用、發放和管理政策的具體情況在互聯網上全部予以公開,並採取了各種手段進行宣傳發動,在各鄉鎮設立了免費查詢點,熱情為前來查詢的農民朋友服務,讓農民朋友充分行使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取得了很好社會效果。另外,財政局分配管理涉農資金的股室,不僅要從財政財務政策上管理使用好涉農資金,更要隨時實地進行監管,不斷進行跟蹤問效,掌握解決資金運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總結經驗教訓,而不是一撥了之。
⑦ 私募基金管理機構自查工作底稿怎麼填
第一部分,「問答題」:
1、登記備案及信息報送
(1)向基金業協會登記信息是否真實、准確、完整。是否兼營P2P、眾籌等非私募基金業務。
(2)私募投資基金備案信息是否真實、准確、完整、及時;是否有未備案基金,是否有錯報、漏報和虛假報送情況。
(3)是否按照《辦法》的規定及時更新登記備案信息,重大事項是否向基金業協會報告。
2、合格投資者
(1)機構投資者凈資產是否不低於1000萬元。
(2)個人投資者金融資產是否不低於300萬元或者最近3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50萬元。
(3)單個投資者投資於單只私募投資基金的金額是否不低於100萬元。
(4)單個投資者投資於單只基金的金額低於100萬元的,是否屬於管理人及其員工跟投情況。
3、資金募集
(1)是否通過報刊、電台、電視、互聯網等公眾傳播媒體或者講座、報告會、分析會和張貼布告、散發傳單、發送手機簡訊、微信、博客和電子郵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對象宣傳推介。
(2)單只基金的投資者人數是否超過法律規定的人數。其中,有限責任公司型基金及有限合夥型基金不得超過50人;其他基金不得超過200人。
(3)投資者轉讓基金份額的,受讓人是否為合格投資者,基金份額轉讓後投資者人數是否符合規定。
(4)未在基金業協會備案的合夥企業、契約型等非法人形式投資者,是否穿透計算其人數,是否穿透核實符合合格投資者標准。
(5)對過往和存續基金的業績,是否有選擇性地、誤導性地、不充分地宣傳推介;是否存在保本保收益、誇大宣傳、虛假宣傳等行為。
(6)管理人對投資者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是否採取風險評估及投資者確認措施。若通過代銷方式銷售產品,是否與代銷機構約定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責任,代銷機構是否採取風險評估及符合合格投資者條件的確認措施。
(7)是否製作風險揭示書,向客戶充分揭示投資運作可能面臨的風險,是否明確約定由客戶自行承擔投資風險並由客戶簽字確認。是否自行或者委託第三方機構對私募投資基金進行風險評級,並向投資者說明。
4、內部風險控制
(1)內部風險控制制度及機制是否覆蓋私募基金的募、投、管、退各個環節,制度建設是否完善,是否執行到位。
(2)是否按照合同約定,將基金財產交由託管人託管,並由託管人對投資活動進行監督。基金合同約定私募投資基金不進行託管的,是否在合同中明確保障私募投資基金財產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糾紛解決機制。
(3)是否採取措施對基金風險進行有效管理;是否存在到期無法償付等流動性風險;對沖基金和並購基金管理人的杠桿運用是否合理。
(4)信息系統運營是否安全可靠;是否實現對風險控制指標、投資交易許可權、資金流轉等關鍵事項的前端控制與實時監控。
(5)是否妥善保存私募投資基金投資決策、交易和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等方面的記錄及其他相關資料。
5、合規管理
(1)是否存在侵佔、挪用基金財產的行為;是否存在費用轉嫁行為,將不應由基金承擔的費用轉移給基金;投資活動是否符合合同約定。
(2)管理人及從業人員是否存在泄漏因職務便利獲取的未公開信息,利用該信息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的交易活動。
(3)管理人及從業人員有無從事損害基金財產和投資者利益的投資活動。
(4)有無從事內幕交易、操縱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交易活動,是否建立相關防範制度及機制,並有效執行。
(5)是否存在不同基金間的非公平交易行為,在不同的基金賬戶之間轉移收益或虧損;交易價格是否嚴重偏離市場公允價格,損害投資者利益;是否以不正當利益為目的,使用基金資產進行不必要的交易。
(6)是否存在下設子賬戶、分賬戶、虛擬賬戶等違反證券賬戶實名制要求的情況;登記備案信息與證券期貨市場申請開戶信息是否一致。
(7)是否按照合同約定,向投資者披露基金投資、資產負債、投資收益分配、基金承擔的費用和業績報酬等信息。
(8)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從業人員是否具備基金從業資格;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級管理人員資格是否符合相關自律要求。
(9)如屬於享受國家財政稅收扶持政策的創業投資基金,投資范圍是否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6、利益沖突
(1)管理可能導致利益輸送或者利益沖突的不同基金的,是否建立利益輸送和利益沖突防範機制,執行是否有效。
(2)是否將管理人固有財產或者他人財產混同於基金財產從事投資活動。
(3)是否按照合同約定,向投資者披露可能存在利益沖突的情況,以及可能影響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其他重大信息。如關聯交易、關聯擔保等方面的情況。
(4)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是否利用基金財產或者職務之便,為本人或者投資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進行利益輸送。是否違背風險收益相匹配原則,利用分級產品向特定一個或多個劣後級投資者輸送利益。
(5)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是否建立員工與基金之間利益沖突防範制度及機制,並定期對員工防範利益沖突行為監督檢查。重點關註:是否對員工及其親屬申報的證券賬戶及證券交易行為進行核對、審查;是否對員工的投資交易許可權及進出關鍵場所許可權進行嚴格授權管理;是否對員工的通訊行為、軟硬體設備進行有效管理;是否對研報及重大投資決策進行有效保密管理;是否定期進行內部監察稽核。
7、其他
注冊地與經營地是否一致。
是否對基金銷售機構、託管機構、登記核算機構等外包服務機構開展盡職調查,並進行持續監督;是否簽訂書面外包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第二部分,「填空題」:
私募基金產品信息表,包括:
基金名稱、組織形式、基金類型、成立日期、終止日期、認繳規模、實繳規模、募資渠道、代銷機構、投資者情況、託管情況、分級情況...分級杠桿比例(分級杠桿比例=(優先順序+劣後級)/劣後級)
第三部分,「作文題」:
XX私募機構自查工作報告
(模板)
一、機構基本情況
(一)機構組織架構及人員整體情況
(二)公司股東及關聯方情況
(三)高級管理人員及分工情況
(四)私募基金業務開展情況
(五)風險控制及合規管理情況
(六)業務運行風險狀況評估
(七)其他情況
二、自查開展情況
(一)自查工作的組織
(二)自查工作的執行情況
三、自查發現的主要問題及整改計劃
四、意見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