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鄉鎮的林業站到底屬於什麼部門
分析如下:
鄉鎮林業站,全稱為「某某鄉(鎮)林業工作站」,是縣(市)林業部門在鄉鎮的管理機構(一般為事業單位,科員級),與鄉鎮的國土管理所等性質類似。一般實行縣(市)林業部門、所在鄉鎮雙重領導,以林業部門領導為主。主要任務包括林政管理、森林資源管理、護林防火、病蟲害防治、營林生產等。
鄉鎮林業工作站的主要職責:
1、宣傳與貫徹執行林業法律、法規和各項林業方針、政策;
2、協助鄉鎮政府制定林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指導農村集體、個人開展林業生產經營活動;
3、開展森林資源調查、造林檢查驗收、林業統計和森林資源檔案管理工作;
4、負責配合做好林木採伐的伐區調查設計,監督伐區作業和伐區驗收工作;
5、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蟲害防治工作;
6、依法保護管理林地、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
7、協助處理山林權屬糾紛、查處破壞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案件;
8、配合鄉鎮建立健全鄉村護林網路,負責鄉村護林隊伍的管理;
9、推廣林業科學技術,開展林業技術培訓、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等,為林農提供產前、產中、產後服務;
10、負責本轄區內生態公益林的保護和管理,做好森林生態效益補助資金的發放和護林員的管理工作;
11、負責轄區內木竹加工企業用材管理;
12、做好山林權登記發證和指導、協調集體林產權制度改革工作等各項工作任務。
拓展資料:
全國縣級以上行政區劃共有: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2個特別行政區;43個地區(州、盟);290個地級市;1636個縣(自治縣、旗、自治旗、特區和林區),374個縣級市,852個市轄區。總計:省級34個,地級333個,縣級2862個。 全國鄉鎮級以下行政區劃共有:2個區公所,19531個鎮,14677個鄉,181個蘇木,1092 個民族鄉,1個民族蘇木,6152個街道。總計:41636個。
「參考資料:網路:鄉鎮」
『貳』 林業的基金策略
國家林業局林業基金管理總站(簡稱基金總站)是由中編辦於1989年批復原林業部成立的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1998年中央國家機關機構改革後,明確基金總站為國家林業局直屬正司局級事業單位。2005年國家林業局核定基金總站下設7個處室,即綜合處、財務處、稽查一處、稽查二處、稽查三處、貸款管理處和生態補償基金管理處,並明確國家林業局林業基金管理總站(國家林業局林業重點工程稽查辦公室)的工作職能。
『叄』 中央財政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管理辦法的第三章 資金撥付與管理
第八條 省級財政部門和林業主管部門應於每年3月31日之前,聯合向財政部和國家林業局報送中央財政補償基金申請報告、森林防火計劃、當年林區道路維護計劃、上年度中央財政補償基金使用情況、重點公益林管護情況總結,以及上年度批準的征佔用重點公益林林地情況。
第九條 中央財政補償基金年度預算確定後,財政部根據各省、 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重點公益林面積和平均標准,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有關規定撥付。
第十條各級財政部門應對中央財政補償基金實行專項管理,分賬核算。 已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的,資金撥付按照國庫集中支付有關規定辦理;未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的,資金由縣級財政部門或林業主管部門採取報賬制等方式撥付,確保中央財政補償基金及時足額撥付,專款專用。各級財政部門和林業主管部門應分別建立健全中央財政補償基金撥付、使用和管理檔案。
國有林業單位和集體應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制度,對中央財政補償基金實行分賬核算。
第十一條 林業主管部門應與承擔管護任務的國有林業單位和集體簽訂重點公益林管護合同,國有林業單位應與管護人員、集體應與個人簽訂管護合同。林業主管部門與國有林業單位、集體簽訂合同使用統一格式(附後)。國有林業單位、集體與個人簽訂合同的內容與格式,由省級林業主管部門商財政部門統一制定。
第十二條 國有林業單位、集體和個人都應按照合同規定履行管護義務,承擔管護責任,根據管護合同履行情況領取中央財政補償基金。
第十三條 各級財政部門和林業主管部門不得脫離管護任務隨意切塊下達資金,也不得搞平均分配。
第十四條 財政部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上報的征佔用重點公益林情況,調減中央財政補償基金。國家林業局對重點公益林征佔用林地情況進行檢查。
『肆』 誰負責中央財政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的管理
《中央財政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省級財政部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和林業主管部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林業局)應於每年3月31日之前,聯合向財政部和國家林業局報送中央財政補償基金申請報告、森林防火計劃、當年林區道路維護計劃、上年度中央財政補償基金使用情況、重點公益林管護情況總結,以及上年度批準的征佔用重點公益林林地情況。省級財政部門和林業主管部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林業局)是中央財政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的主管部門。
『伍』 福建省林業廳的領導介紹
陳則生(廳黨組書記、廳長):主持廳全面工作。主管廳人事教育處、廳計劃財務處(含外事外經、審計工作)和省林業基金管理總站。
嚴金靜(廳黨組副書記、副廳長(正廳級)):協助負責產業、安全生產、機關黨建、山林糾紛調處、林權改革和駐村工作,協助廳長協調計劃和財務工作。分管廳產業處、廳直屬機關黨委、廳處理山林糾紛工作辦公室(省人民政府處理山林糾紛工作小組辦公室)、省林權登記中心(指導全省林權改革工作)。
林少霖(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協助負責涉林信訪、綜治、國有林場管理和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分管省森林公安局、省國有林場管理局、省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中心、福建武夷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福州植物園(福州國家森林公園管理處)、省洋口國有林場、省國有南平市郊林場。聯系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謝再鍾(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協助負責造林綠化、種苗花卉、廳機關文秘、督查和後勤工作。分管廳辦公室(除宣傳工作外)、廳造林處、廳綠化工作辦公室(省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省世界銀行貸款造林項目辦公室(省速生豐產用材林基地辦公室)、省林木種苗總站(含花卉行業管理工作)。譚 論(廳黨組成員、省森林防火指揮部專職副指揮):協助負責森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林業信息和應急工作。主持廳森林防火工作辦公室(省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工作,分管省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局、省林業信息中心。聯系武警福建省森林總隊工作。王宜美(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協助負責林政管理、宣傳、林業科研和推廣工作,以及省林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福人集團有限公司、省林業工程公司移交工作。分管廳林政資源管理處、科學技術處、省林業科技推廣總站、省林業公路養路總站、省林業科學研究院、省林業科技試驗中心。聯系林業學(協)會工作。歐陽德(廳黨組成員):兼任武警福建省森林總隊政委。張利生(廳黨組成員、駐廳紀檢組長):協助負責林業紀檢監察、審計、廳機關效能(含績效管理)和政風行風工作。主持駐廳紀檢組工作,分管駐廳監察室。張 平(副巡視員):協助負責林業教育和老幹部以及福建林業職業技術學院、福建三明林業學校、福建生態工程職業技術學校目前及下一步脫鉤工作。分管廳離退休幹部工作處。張欣欣(副巡視員):協助負責林業執法工作。分管省林業執法總隊(省林業檢查總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