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江蘇省民政廳對60年代下放人員生活補助費現在是多少有無提高
今年沒有
Ⅱ 獎教基金會是否要到民政局報批
要
國務院民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是基金會的登記管理機關。
國務院民政部門負責下列基金會、基金會代表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
(一)全國性公募基金會
(二)擬由非內地居民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基金會;
(三)原始基金超過2000萬元,發起人向國務院民政部門提出設立申請的非公募基金會
(四)境外基金會在中國內地設立的代表機構。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地方性公募基金會和不屬於前述規定情況的非公募基金會的登記管理工作
Ⅲ 江蘇省民政廳的機構職能
(一)擬訂全省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指導全省民政工作的改革和發展。
(二)擬訂全省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辦法,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依法對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察責任。
(三)擬訂全省優撫政策、標准和辦法,承擔由民政部門管理的傷殘人員傷殘撫恤管理工作,承擔追認革命烈士的審核報批和革命烈士褒揚工作。組織和指導擁軍優屬工作,承擔省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有關具體工作。
(四)擬訂退役士兵、復員幹部、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安置政策及計劃,組織指導各地軍供站、軍人接待轉運站和移交地方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服務中心)的服務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省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工作。
(五)擬訂全省救災工作政策,負責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負責組織核查並統一發布災情,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承擔省減災委員會具體工作。
(六)擬訂全省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准,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和無固定收入的重度殘疾人生活救助工作,指導五保戶社會救濟工作,組織實施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
(七)擬訂全省行政區劃和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辦法,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和地名管理工作。
(八)擬訂全省城鄉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建設和社區建設政策,指導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九)擬訂全省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和社會福利企業扶持政策,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政策,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指導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工作。
(十)擬訂全省婚姻管理、殯葬管理、兒童收養和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政策,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指導婚姻、殯葬、收養、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十一)擬訂全省福利彩票發行工作政策和實施辦法,組織指導全省福利彩票發行管理工作,管理省級福利彩票公益金。
(十二)會同省有關部門按規定擬訂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和職業規范,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三)指導市縣民政系統財務工作,監督民政事業費的使用管理。受理來信來訪,指導市縣民政系統信訪工作。負責相關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四)擬訂全省老齡工作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協助組織實施,承擔省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五)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Ⅳ 關於養老院解封蘇州市民政局為什麼不坑行江蘇省民政廳通知
可能江蘇省的通知還沒有下發到蘇州吧!
Ⅳ 江蘇省見義勇為基金會是省公安廳下屬機構嗎
是社會團體,業務主管部門是江蘇省公安廳,省民政廳也是這樣批復的。保證正確(因為我也是見義勇為基金會的),望採納。
Ⅵ 沒有通過民政局審批的基金會合法嗎
不合法!
所有的民間組織!必須要到民政局備審批報備。
Ⅶ 民政部和基金會為什麼會發生沖突 民政部頒布的一些有關基金會的條例屬於行政法規嗎
民政部頒布的屬於部門規章,不是行政法規。行政法規是國務院頒布的。
Ⅷ 民政廳有老年事業發展基金會么是否發放過保健品補助卡
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基金會是民政部和全國老齡辦領導下的為全國老年人服務的民間慈善組織,是獨立的社會法人。它的前身是中國老年基金會,成立於1986年5月。第二屆理事會於2003年10月選舉產生。本屆理事會於2009年1月15日選舉產生,理事長由民政部原副部長、第二屆理事會理事長李寶庫連任。
民政廳跟基金會有密切的聯系,業務主管單位為民政部,委託中國老齡協會代管,接受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所以,這個機構是存在的,具體是否發放物品那要看每個地方是否有這項舉措。
Ⅸ 民政部丶江蘇省民政廳的文件都說養老院解封了,蘇州市為什麼不執行
可能蘇州市還是比較謹慎的,所以沒有解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