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養老保險基金的法律法規
第一條 為了加強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以下簡稱基金)的管理,確保基金的使用安全、有效,根據《國務院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第十條關於社會保險管理機構應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建立健全基金管理的各項制度的規定,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勞動部負責制定企業職工和機關事業單位勞動合同制工人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的各項制度和政策,監督檢查全國基金管理情況。地方各級勞動行政部門負責制定本地區基金管理制度的實施辦法,監督檢查本地區基金管理情況。
第三條 勞動部社會保險管理機構負責全國基金管理工作,指導地方各級社會保險管理機構的基金管理工作。地方各級社會保險管理機構負責本地區的基金管理工作。經國務院批准實行系統統籌部門的社會保險管理機構負責本部門、總公司的直屬國有企業基金管理工作。
第四條 各級社會保險管理機構必須按照本規定管理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 第五條 基金的來源
(一)單位和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二)單位為職工繳納的補充養老保險費;
(三)職工自願繳納的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費;
(四)按規定收取的滯納金;
(五)基金存款利息;
(六)基金保值增值的收入;
(七)財政給予的補貼;
(八)勞動合同制職工基金轉移的收入;
(九)其它收入。
第六條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根據支付養老保險費用的實際需要和企業、職工的承受能力,按照以支定收、略有結余、留有部分積累的原則,逐步實行企業全部職工按統一比例籌集。基金應留有部分積累,積累率為工資總額的3%,以後隨著經濟發展再逐步調整。
第七條 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根據本企業職工工資總額(按照國家統計局規定的工資總額構成)和當地政府規定的比例在企業的管理費用中提取,由企業開戶銀行按月代為扣繳。
職工個人按本人工資收入(與工資總額同口徑)的2%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所在企業發放工資時代為收繳,作為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一部分,並記入《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企業和職工必須同時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才能計算職工繳費年限。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不敷使用時,國家給予適當補助。
第八條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由企業根據自身能力為本企業職工建立。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由職工個人自願參加。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基金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基金,由社會保險管理機構按國家技術監督局發布的社會保障號碼(國家標准GB11643-89)記入職工個人帳戶。
第九條 經濟困難的企業確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能力時,在規定的繳費期間,可申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緩繳手續,經批准後執行。緩繳的具體辦法,按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規定執行。
第十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因破產或關停等原因無法繼續履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義務時,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在清算企業財產中,優先向社會保險管理機構清償欠繳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一次性撥付該企業離退休人員的離退休費用。一次性撥付離退休費用的具體數額,按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社會保險管理機構應按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統籌項目,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統籌的離退休人員按時、足額支付養老保險費用。未列入統籌項目的其他養老保險費用,仍按現行規定的標准由原單位支付,不得在基金中列支。
第十二條 補充養老保險基金和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基金歸職工個人所有,社會保險管理機構在職工退休時一次性予以支付。職工在退休前死亡時,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有關規定一次性支付給其合法繼承人。 第十三條 企業和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國家給予的財政補貼轉入社會保險管理機構在銀行開設的養老保險基金專戶;企業補充養老保險費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費,轉入社會保險管理機構在銀行開設的補充養老保險基金專戶,實行專項儲存,專款專用。對存入銀行的基金按照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城鄉居民儲蓄利率計息,所得利息分別並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補充養老保險基金、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基金。
第十四條 對到期的基金銀行存款和用基金購買的債券,社會保險管理機構必須及時辦理轉存或兌付。
第十五條 社會保險管理機構可根據本地基金月平均全額結算收入數額,從基金中留足1-15個月的基本養老保險周轉金。
第十六條 凡跨地區流動的新招勞動合同制職工,轉出與轉入地的社會保險管理機構應予以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轉移手續。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按照轉出地區人民政府規定的繳納標准(不扣管理費,不計利息)轉移。新招勞動合同制職工轉移前後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
第十七條 各級社會保險管理機構要建立健全基金的財務、會計、統計、內部審計等基金管理的各項制度,編制基金年度收支和管理服務費預、決算,報當地人民政府在預算中列收列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編制的基金和管理服務費收支的預、計算和會計報表、統計報表,按規定時間上報勞動部。
第十八條 各級社會保險管理機構可根據工作實際需要和節約的原則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提取管理服務費,具體的提取比例由當地勞動部門提出,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報養老保險基金委員會批准。管理服務費主要用於人員經費、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車輛購置費、房屋基建修繕費、退休人員管理活動經費和其他必需開支的費用。管理服務費的使用,要符合國家的財經政策和有關規定,必須先提後支。管理服務費年度收支預算一經批准,要嚴格執行,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調整時,應按規定程序報批。
第十九條 各級社會保險管理機構有權稽核參加統籌單位的有關帳目、報表、企業工資總額、離退休費用和在職職工、退休人員花名冊、核准計提基金的各個基數以及應支付的離退休費用。 第二十條 各級社會保險管理機構對歷年滾存結余的養老保險基金,在保證各項離退休費用正常開支六個月的需要,並留足必要的周轉金的情況下,按照安全有效的原則,可運用一部分結余基金增值。基金增值所獲得的純收益不計稅費。基金增值部分應全部轉入基金,不準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條 基金保值、增值的方式:
(一)購買國庫券及國家銀行發行的債券;
(二)委託國家銀行、國家信託投資公司放款。
第二十二條 各級社會保險管理機構不得經辦放款業務,不得經商、辦企業和購買各種股票,也不得為各經濟活動作經濟擔保。
第六章 基金的監督與檢查
第二十三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要加強對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和社會保險管理機構管理服務費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定期進行內部審計。
第二十四條 設立社會保險基金監事會,由勞動行政部門代表、企業代表、職工代表和退休人員代表組成,負責對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和管理服務費使用情況的監督與檢查。社會保險管理機構向養老保險基金委員會匯報基金管理情況必須事前聽取監事會意見。
第二十五條 社會保險管理機構要主動接受財政、審計、監察機關和工會對養老保險基金以及管理服務費的監督檢查,提供有關帳目和原始憑證等資料。
第七章 罰則
第二十六條 單位逾期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應按日加收應繳數額2‰的滯納金,滯納金並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單位繳納的滯納金在該單位自有資金中列支。
第二十七條 單位和職工弄虛作假,少數、不繳、拒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社會保險管理機構應以書面形式責令其限期補繳。對逾期仍不繳納的單位,社會保險管理機構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二十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挪用養老保險基金的,對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九條 單位和個人以非法手段領取養老保險費用的,由社會保險管理機構追回其全部非法所得;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條 社會保險管理機構違反第三章第十一條規定,未按時、足額支付養老保險費用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改正;情節較重的,對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行政部門可根據本規定製定具體實施辦法。
第三十二條 本規定由勞動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 本規定從發布之日起實施。
⑵ 養老保險基金如何管理
【摘要】確保養老保險基金的使用安全有效,必須加強基金的管理。那麼,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的規定具體有哪些內容呢?基金的來源有哪些?基金如何支付?單位逾期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滯納金如何算?單位和個人挪用養老保險基金的,該如何處理?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了加強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以下簡稱基金)的管理,確保基金的使用安全、有效,根據《國務院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第十條關於"社 會保險管理機構應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建立健全基金管理的各項制度"的規定,特製定本規定。第二條 勞動部負責制定企業職工和機關事業單位勞動合同制工人 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的各項制度和政策,監督檢查全國基金管理情況。地方各級勞動行政部門 負責制定本地區基金管理制度的實施辦法,監督檢查本地區基金管理情況。第三條 勞動部社會保險管理機構負責全國基金管理工作,指導地方各級社會保險管理機 構的基金管理工作。地方各級社會保險管理機構負責本地區的基金管理工作。經國務院批准 實行系統統籌部門的社會保險管理機構負責本部門、總公司的直屬國有企業基金管理工作。第四條 各級社會保險管理機構必須按照本規定管理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第二章 基金的徵集第五條 基金的來源(一)單位和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二)單位為職工繳納的補充養老保險費;(三)職工自願繳納的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費;(四)按規定收取的滯納金;(五)基金存 款利息;(六)基金保值增值的收入;(七)財政給予的補貼;(八)勞動合同制職工 基金轉移的收入;(九)其他收入。第六條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根據支付 養老保險費用的實際需要和企業、職工的承受能力,按照以支定收、略有結余、留有部分積 累的原則,逐步實行企業全部職工按統一比例籌集。基金應留有部分積累,積累率為工資總 額的3%,以後隨著經濟發展再逐步調整。
⑶ 國外養老保險類型有哪些
國外養老保險是國外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外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那麼,國外養老保險有哪些類型呢?下面帶您了解一下。對於養老金教育金等收益保險問題,我剛好整理了相關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2020年收益率最高的8款養老和教育金榜單
1、傳統型養老保險
以美、德、法等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為代表,保險對象一般為工薪勞動者,養老保險費由僱主和雇員共同負擔。待遇水平適中,如美國的平均基本養老金替代率為43%左右。待遇支付方面,一般有利於低收入人群。
2、福利型養老保險
福利型養老保險以英、澳、加、日等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為代表,所有退休國民,均可無條件地從政府領取一定數額的養老金,所需資金完全來源於政府稅收。
3、混合型養老保險
這種收入關聯型養老保險的待遇,一般要高於普遍年金的待遇,資金主要來源於僱主和雇員的繳費以及基金的投資收益。
4、國外養老保險
由用人單位繳費,國外統一組織實施,工人參與管理,待遇標准統一,保障水平較高。我國在計劃經濟時期也採用了這種養老保險制度。
保哥提示:國外養老保險有哪些類型呢?一是傳統型養老保險,保險對象一般為工薪勞動者,養老保險費由僱主和雇員共同負擔,二是福利型養老保險,所有退休國民,均可無條件地從政府領取一定數額的養老金,三是混合型養老保險,來源於僱主和雇員的繳費以及基金的投資收益,四是國外養老保險。
⑷ 如何到國外養老保險
美國將老人的標準定為65歲。據美國人口普查局公布的統計和預測,2000年美國65歲以上的老齡公民為3500萬人,占人口比例的12.4%。預計到2030年美國老齡人口將急劇增加為7000萬人左右,占總人口的比例將增至20%,即每5個人中就有一位白發蒼蒼、依賴社會保障制度和自己退休金生存的老人。
美國養老制度目前面臨的主要問題是「嬰兒潮」一代,由於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出現了相對和平的時期,導致該時期出生人口如潮水般急劇增長,因此這批人被稱作「嬰兒潮」時代人。估計從1946年至60年代初出生的這代人總計約有7600萬人,前總統柯林頓和現總統布希都屬於這一代人。這些人目前是美國社會中工作最穩定、收入最高、同時也是對社會保障基金貢獻最大的一代人。但是十幾年後這些人將開始大量退休,從對社會保障制度貢獻最大轉而成為大量依靠社會福利基金養老的一代,因此將對美國的社會保障體系帶來沉重壓力。
為了應付社會老齡化這一巨大挑戰,美國政府早就開始採取各種措施。要實現老有所養,最主要的就是經濟問題。美國老齡人口養老的錢主要來自兩個方面:
一是強制性的社會保險稅收和醫療保險稅收。社會保險稅的稅率目前為6.2%,醫療保險計劃的稅率為1.45%。一般公司在給員工發工資時就自動扣除這兩項稅,總計為7.65%,同時公司還需要為員工交納同等比例的社會保險稅和醫療照顧計劃稅。但如果是自我就業者,例如個體經營者,就必須交納全部15.3%的社會安全和醫療照顧稅。這部分稅收收入全部進入國家的社會安全信託基金和相關的醫療照顧計劃基金,等到老人符合領取這些福利的資格時即可每月定期領取。
二是老人自己和家庭的資產。
社會保險福利是老人生活的重要來源之一,但不能作為唯一來源,因為靠此養老還遠遠不夠。因此,人們還必須參加養老金計劃、儲蓄存錢、參與投資,為養老做好准備。因此,美國人雖然在銀行存錢不多,但在股票市場、養老基金和共同基金等方面的投資相當大,從而為自身養老打下了比較穩固的經濟基礎。
美國人退休之後的生活方式很多,大致分為以下幾大類:
一是在自己家中安度晚年。如果身體不錯,生活能夠自理,老兩口完全可以獨立生活,不依賴任何人。如果身體不好,就需視情況僱人幫助照料飲食起居。僱人的種類有鍾點工、白天工和全日工等。美國老人依靠子女照顧生活的極少。
二是集體照顧生活型即老年公寓型。這種生活也屬於獨立生活方式范疇之內,但比獨立居住又方便得多。居住區一般提供午餐或午晚兩餐,因此就免去買菜做飯這一生活中的重大負擔。同時,居住區內的交通、游泳池、醫療點、銀行、便利店、理發美容店、洗衣店、打掃房間和安全保衛服務等設施一應俱全,完全可以滿足生活需要。而且美國凡是居住公寓樓的住戶,對公寓內所有的保健和運動設施的使用完全免費。
三是到養老院生活。一般來說,到養老院生活的老人大多身體狀況較差,需要專門人員照顧。在養老院生活有點像長期住醫院,但以養老生活為主。在這里生活起居每日有人照顧,並根據需要進行醫療和體質甚至是肢體、語言功能訓練。這類住處收費往往不菲。
而支付這些養老費用,主要是由老人自己和家庭、保險公司和政府三者共同承擔。但養老機構也有經營性質和慈善性質之分,絕大多數屬於經營性機構。一些窮人付不起費用,也可以申請政府的救濟計劃享受養老。如果家庭資產用完了也可以申請政府救濟。值得一提的是,美國政府在養老方面的投入十分巨大,發揮了重要的作用。2003財年,政府為醫療照顧和醫療補助計劃的撥款分別高達2300億和260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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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養老金 保險公司管理的養老金 規模 美國
(一)企業補充養老保險補充水平的確定各國政府通常制定一定的稅收優惠政策來激勵企業建立補充養老保險;同時,政府也對享受優惠政策的補充養老保險水平給予了一定的限制。為了推動補充養老保險的發展,中國政府也應該制定相應的稅收優惠政策,並同時限制補充養老保險的水平,以避免企業藉此逃避國家的稅收。
整個養老保障的目標是保障退休者能夠維持其退休前的生活水平。一般來說,養老金替代率達到80%左右即可保障退休者的生活水平不下降。中國基本養老保險的目標替代率為60%,因此,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的替代率應限定為20%以內。據專家測算,假定工資增長率等於投資回報率,要達到20%的替代率,所需要的繳費率為5%~8%.因此,可以將中國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的補充水平確定為:繳費率上限為5%~8%,養老金替代率上限為20%左右。
需要說明的是,中國目前的基本養老金的平均替代率在80%以上。由於地區間不平衡,一部分地區的基本養老金替代率在80%以下(有的甚至接近60%),尚有補充養老保險的發展空間,補充養老保險的水平應根據當地實際的基本養老金替代率來確定(80%—實際替代率=補充養老金替代率);對於基本養老金替代率高於80%的地區,基本上沒有發展補充養老保險的空間,這些地區首先要做的是降低基本養老金的替代率而不是發展補充養老保險。
(二)補充養老保險的管理形式在國外,補充養老保險的具體管理形式雖多種多樣,但比較普遍的是獨立的養老金基金會。養老金基金會由一家企業或多家企業(或一個行業、一個地區)聯合組建,基金會的管理是獨立的,與發起的企業完全分開。基金會的獨立性能夠避免發起企業對養老基金的管理運作進行干預;多個企業或一個行業、一個地區聯合組建又能夠有效降低管理成本,這兩個優點是養老金基金會普遍存在的主要原因。中國不妨考慮建立獨立的補充養老金基金會,承擔管理補充養老保險的職責。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自主確定基金會的層次:規模較大、資金管理能力和承擔風險能力比較強的大企業、企業集團可以單獨建立補充養老金基金會,但基金會及其基金的管理都要與企業管理、企業經營性資金的管理分離開來;內部差異比較小、相互之間聯系較為緊密的行業可以考慮由行業工會發起建立統一的行業補充養老金基金會;發展比較均衡的地區可以由地方工會組織地區性補充養老金基金會;而那些規模小、承擔風險能力弱的企業可在自願的基礎上聯合起來(通過工會)建立跨企業的補充養老金基金會。多樣化的管理層次既維護了企業的自願選擇權,也便於適應不同地區、不同行業、不同經濟承受能力的企業的實際情況。目前社會保險機構管理的補充養老保險應該盡快分離出來,交給企業選擇的補充養老金基金會來管理。
補充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運營,應採取委託投資的方式,由補充養老金基金會委託具有基金投資經驗的機構,如基金管理公司、保險公司、商業銀行、投資公司等。政府要對受委託的投資機構進行資格認定,並制定有關補充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的規則;補充養老金基金會則行使委託者的權利,對受委託的投資機構進行監督。
(三)補充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管理補充養老保險沒有政府財政兜底,必須自己承擔風險。因此補充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運營至關重要,既要提高投資效率,又要保證基金安全。目前,按有關政策規定,補充養老保險基金不能進行市場化投資,只能存銀行、買國債,比較強調基金安全而不太注重效率。在國外,補充養老保險比較高的投資回報率是吸引職工積極參加的重要因素。不講求效率,補充養老保險就沒有生命力。因此,首先應該將補充養老保險從社會保險機構中分離出來,由獨立的補充養老金基金會來管理,基金投資運營再委託給專業性的投資機構來承擔,實行市場化管理;其次,逐步放開補充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渠道,准予補充養老保險基金在一定限度內進入資本市場。近幾年中國的資本市場發展很快,投資機構數量不斷增加、管理能力不斷提高,市場中的投資工具也不斷增加,應該說中國已經初步具備養老基金進入資本市場的條件。當然,為了保證基金的安全性,政府一方面要採用先試點、後逐步推進的辦法,盡量減少養老基金給資本市場帶來的沖擊和養老基金投資本身具有的風險;另一方面,政府要根據中國金融市場的發育狀況,參照國外的先進經驗,制定適用於中國的各類金融工具的投資比例,並隨著資本市場的變化進行相應的調整。
(四)補充養老保險的籌資和待遇支付補充養老保險是企業為其職工建立的,企業必須繳費。不過,應該鼓勵職工參與繳費。美國的401K計劃(職業年金計劃的一種形式)規定,只有雇員繳費,僱主才須按一定比例配合繳費。這種配合機制促進了401K計劃在美國的迅速發展。在目前企業不願意建立補充養老保險的情況下,通過雇員繳費促使企業配合繳費也是推動中國補充養老保險發展的重要手段。至於政府,在給予稅收優惠政策之外,不承擔繳費責任,也不承擔彌補補充養老保險財務赤字的責任。
目前,中國的補充養老保險全部實行基金積累制個人賬戶模式,待遇採用繳費確定型支付方式,即根據職工的工齡、貢獻大小等因素,將企業繳費分解到每個職工的個人賬戶中,養老金待遇根據個人賬戶的積累額來確定。這種方式的優點在於:就企業方面來說,企業不承擔補充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風險,企業無需向職工承諾將來退休時有確定的養老金待遇;就職工個人來說,採用個人賬戶方式,便於職工流動時將其養老金權利隨同轉移。個人賬戶方式也有其自身的缺陷,如個人賬戶完全的可轉移性使得企業通過這種方式留住職工的作用大為降低,不利於調動企業建立補充養老保險的積極性;個人賬戶基金的投資風險由職工承擔,由於金融市場的波動和投資的成敗,將會導致職工補充養老金待遇的不確定。權衡利弊,目前的這種個人賬戶模式應該堅持,個人賬戶應成為中國補充養老保險的主導模式,其缺點也要通過政策規范和加強管理來加以控制和縮小。當然,根據補充養老保險的自願性原財和多樣化特徵,也應該允許企業建立完全企業出資、待遇確定型的補充養老保險,允許一些有經濟承受能力的大型企業、企業集團建立這種待遇穩定的補充養老保險。在國外,大型企業往往通過建立待遇確定的補充養老保險作為職工穩定的福利,藉此鼓勵職工長期留在企業。
(五)補充養老保險的轉移在國外,職工必須滿足一定的工作年限,才能獲得完全的補充養老金權利,其補充養老保險才能隨同職工的流動全部轉移;達不到規定的工作年限,則不能轉移或只能部分轉移。限制職工補充養老金權利獲得和轉移間接地表明:補充養老保險既具有職工「延遲收入」(推遲到退休時才能支付的收入)的特性,也具有企業為職工提供的「企業福利」的特性。這種延遲收入和企業福利的雙重特性決定了職工的補充養老金權利是不完全的。不過,獲得養老金權利的工作年限要求限制了職工的流動,這又與各國保護勞動力自由流動的政策產生矛盾。部分國家已經採取措施,逐步縮短工作年限要求。如加拿大准備將工作年限由10年縮短為2年;荷蘭已將工作年限由1972年前的5年縮短為1年;美國也將工作年限由10年縮短為5年。就中國來說,目前,為了鼓勵企業建立補充養老保險,可規定相對較長的工作年限(如4~5年)要求,更多地體現其企業福利的特性;在將來,隨著補充養老保險較為普遍地建立,再逐步將工作年限要求降至1~2年(即職工工作滿1~2年,就可以完全轉移其補充養老金權利),更多地體現其職工延遲收入的特性。另外,在職工未達到規定的工作年限就發生流動時,應該規定職工可以部分享受補充養老金權利。
(六)稅收優惠政策政府的稅收優惠政策是激勵企業建立補充養老保險的重要手段。有些國家的自願性補充養老保險之所以達到較高的覆蓋水平(如英國、美國),很大程度上得益於稅收優惠政策的激勵。目前,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中國補充養老保險繳費只能來自企業的自有資金和獎勵福利基金,不能享受稅收優惠。不過,在少數地區,地方政府則作出了相對靈活的規定。如福建省規定,補充養老保險費不超過企業工資總額5%的部分可以列入成本;江蘇、湖北、廣東等地也作出了將部分補充養老保險繳費稅前列支的規定。因此,中央政府應該盡快作出全國性規定:最高允許5%~8%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繳費享受免稅優惠政策,各地根據現有的基本養老金水平來確定具體的補充養老保險的免稅費率;補充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運營收益同樣享受免稅待遇。至於發放的補充養老金,則應計入交納個人所得稅的收入基數。
(七)補充養老保險的監控為了促進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的健康發展,需要對企業補充養老保險進行有力的監控。中國可參照英國的做法,在制定有關法規和政策的基礎上,成立國家補充養老保險監督委員會(成員由企業代表、工會代表、有關專家和社會保障主管部門代表等共同組成,辦公室可設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司),具體承擔政府對補充養老保險的監督職能。國家補充養老保險監督委員會的職責確定為:對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方案進行認定;對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管理機構進行資格認定;對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運營進行監控;對各地有關補充養老保險的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接受有關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的投訴,並對違反有關法規和政策的事件進行調查、糾正和處罰。在政府的監督之外,更為重要的是,應成立由企業管理者和職工聯合組成的監督委員會,對所參加的補充養老金基金會進行直接監督,維護補充養老保險基金的安全性,保護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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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國外養老保險的幾種模式及啟示(資料)
資料介紹一、國外養老保險的幾種模式提高到r5%左右。第三.繳費基數規 (一)烈美國和日奉為主的「傳統定上限為體現社會保險的公平原則,r 型」養老保險模式限制退休後的過高收人,美國繳納社- 這種模式強調企業與勞動者個人會保險費的基數有個上限:工資收人 是社會保障基金的主要承擔者:主要超過上限的部分不繳納保險費,也不 運用社會財力自籌自支,發揮社會組作為養老金的計發基數:隨著物價和 織自治自管的作用,國家制定法規,對工資水平的提高,這個上限也是不斷 其加以監督並進行宏觀調控。它貫徹調整的擔者。國家以公共支出的方式向全體 「選擇性」原則,強調個人責任給付2、養老金的管理。美國的養老保公民宴施普遍的社會保障待遇,並把 與收A、交費相聯系。險由美國衛生與人類服務部的社會保它看作公民應當享受的基本權利。這 美國的養老保險制度始建於20世障署實行高度集中統一管理。直接管種模式貫徹「普遍性」原則,范圍包括 紀30年代。經過半個多世紀的發展完理到每個養老投保人和退休者,企業「從搖籃到墳墓的各種生活需要。 善,美國已建立起一套較為完備的社完全解脫了這方面的負擔。社會保障英國養老保險制度的一個最主要 會保障體系。目前美國的社會保障由署的主要工作任務是:實行對每個勞的特是實行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 社會保險、社會福利、社會救濟三部分動者發放社會保障號碼的制度.便於的養老保險體制,把各個階層、各種職 組成.在全國統一實施。記錄職工的工資收人和保障費的繳納業的人都組織和吸引到國家、企業、個 l、養老金的籌集。第一.採取保情況;實行檔案記錄,按號碼設立檔案人三結合的養老保險網里。從總體上 險費形式:從1937年超開始在全國統卡,井用計算機儲存,記錄職工個人的來說,分為三個層次:第一,基本形式 一辦法徵收保險費,由僱主和雇員按歷年工資收人情況;按照檔案記錄和是國家舉辦的「基本養老金」從1948 雇員工資的一定百分比向財政部國內養老金分段計算辦法計核退休者的年實施,資金來源主要來自個人交納 工資局繳納。保險費由企業在每月發養老金標准;預測基金收支趨勢,最長的所得稅,由財政撥給,國家統收統一言凳霧
⑺ 美國人需要交養老保險嗎請問大家,國外的社會福利和社會保險是怎樣的謝謝
成為美國公民或持綠卡後,可享受如下生活環境和社會福利保障:
1,新出生的小孩:任何在美人士(含非法入境者)在美出生的孩子被視為美國公民,持有美國護照,不限制在美國境外的居留時間,終身自由進出美國。18歲公民宣誓後即從法律上享有美國公民的一切權益,包括立即為配偶、子女、父母辦理美國移民。
2,學生學費:在18歲上大學之前美國全部中小學實行義務教育和免費午餐及校服等,即零學費(私立學校除外)。相比之下,目前北京、上海、廣州三地有關機構辦理中小學赴美留學一年就需兩萬多美金。上大學(含研究生丶博士生)只交本地人學費。以加州為例,水平中等的加州公立大學,外籍學生一年交一萬二美金以上學費,而 「本地人」在加州州立大學一年只交納二千多美金的學費。如果以一個小孩在美國完成高中三年和大學四年教育的話,僅學費一項就可以節省約人民幣50萬元。
3,獎學金:對於有意申請美國大學獎學金的普通中國人來說,只能和來自全世界的優秀人士競爭數量極為有限的對外籍人士開放的獎學金。但對於有綠卡的人,能享有獎學金的范圍,遠遠超過一個外國人所能申請的。因為美國很多發放獎學金的機構限定獎學金只適用於「美國人」(含有美國永久居留權的人)。因此,移民美國之後,小孩申請獎學金的機會遠遠大於海外留學生。
4,學生貸款:18歲以上的綠卡持有者可以在拿到綠卡的當年申請各種類型的學生貸款,如上美國優秀私立大學,一年的學費多達三萬美金左右,當綠卡人士想讀一個兩年碩士時,六七萬美金可一筆貸款。畢業後找不到工作可不還貸款,找到工作後分年還清,通常每月只拿工資的五至十分之一還貸款。在美國,沒有因經濟困難而上不了學的人。
5,直系親屬受益:凡綠卡持有者與外籍人士結婚後,即可辦理配偶及配偶21歲以下未成年子女的綠卡申請。
6,政府幫助找工作:美國政府有專門機構免費為本國人找工作。綠卡持有者只要到此部門登記自己的技能丶專長和興趣,該部門就會免費為人找工作。同時,該部門還免費培訓等待就業人員的基本技能(如電腦丶英文等)以協助他們就業。
7,就業自由:持有綠卡者在美國工作是不受限制的。為保護本國人的利益,美國很多工作(高科技丶生化丶軍事等研究丶生產丶保衛工作)都不對外國人開放,即使外國人具備相應的知識與專長。這種情況使得外國學生在大學畢業找工作時,與美國學生處於極不平等的競爭。而綠卡持有者無需擔憂,他(她)可以從「劣勢方」轉為「優勢方」。
8,退休福利:累計十年交稅記錄後(底線為每月$50左右的實交稅金即可),便可在退休後,通常為65歲退(美國的平均壽命為80多歲,中國73歲)終身領取美國聯邦政府發的退休金(每月$1000~$1200)。對很多移民來講,領取退休金的年數比交稅工作的年數要多。
9,失業救濟:申請人及配偶甚至孩子在轉綠卡後沒有工作時,政府免費給找工作。具有六個月的交稅記錄後,到美國當地有關部門報失業就可以領取政府救濟金(額度從每月$400~$1200不等)。
10,人壽與基金:綠卡持有者可以享受一些在中國沒有,只在美國有的一些人壽與基金掛鉤的保險險種,使本人退休後能夠有較多的收入。
11,老年醫療保險:在美國醫療費用相當之高,但任何「低收入」綠卡持有者(無需交稅記錄)可在退休之後,辦理「醫療卡」,持卡看任何病不再花錢。這一點可以徹底解除身患疾病的老人的後顧之憂。對於不屬於低收入的人,只要有累計十年的交稅記錄,退休後只要再付很少的保險費,醫療費用也就不用自己承擔了。
12,購房補貼:綠卡持有人在退休後即可申請購買低收入老年人公寓住房。可用大約市場價格的35%左右的款項購買由國家補貼興建的在美國屬於自己的住房。
13,政府補貼:綠卡持有者在退休前沒有累計十年的交稅記錄時,只要轉成美國公民,退休(65歲)後政府直接發放生活補貼(每月$600多)。本人不在美國生活,也可享受這筆錢。
⑻ 國外有沒有養老保險
國外養老保險有哪些類型
1、傳統型養老保險。以美、德、法等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為代表,保險對象通常是工薪勞動者,養老保險費由僱主及雇員共同負擔。待遇水平中等,如美國的平均基本養老金替代率在43%左右。其待遇支付對低收入人群有利。
2、福利型養老保險。福利型養老保險以英、澳、加、日等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為代表,所有退休國民,都可以從政府領取一定數額的養老金,所需資金由政府稅收支付。
3、混合型養老保險。此險種的養老待遇通常要比普遍年金的待遇要高,主要資金來源於僱主和雇員的繳費及基金的投資收益。
4、國外社會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繳費,外國統一組織實施,工人參與管理,待遇標准統一,保障水平較高。我國在計劃經濟時期也採取了這種養老保險制度。
國外養老保險現狀
1、德國:法律規定「延遲退休年齡」
德國社民黨及基民盟聯合政府已於2012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通過的提高退休者年齡的法案。
2、芬蘭:鼓勵延長工作年限
依據新的養老金法,養老金參照職工整個工作年限計算。芬蘭人若從20歲開始工作,52歲退休,退休後每月可獲得退休前工資的45.6%的養老待遇。若62歲退休,退休後每月可領取退休前工資的60%。而若67歲退休,退休後每月則可領取退休前工資的80.45%。
3、法國:養老金體系碎片化
在法國,可享受退休養老待遇的法定年齡為60周歲,但另有規定,受薪者一定要交滿160個季度的養老保險費才可以享受養老待遇。也就是說只有在20歲起工作整整40年,才可以在60歲退休時領取全額退休金。
4、英國:改革時間表已定
於2011年起,其國家女性開始領取養老金的年齡每2年增加1歲,最終於2020年與男性持平,提高到65歲。從2020年起,無論男女領取養老金的年齡都會進一步提高,到2026年、2036年、2046年,所有開始領取養老金的年齡將分別提高到66歲、67歲和68歲,每10年增加1歲。